《囚城之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囚城之恋-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风哥。”女孩失望地娇嗔一句。
于浩风挥挥手,示意自己需要安静。
“冬子。”光头涎笑着叫道:“别烦风哥了,光哥陪你玩不也一样?”
“呸,光头佬,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那副德性。”冬子气咻咻地唾一口,在一片尖叫、笑闹中仰脖灌下一杯扎啤。
于浩风视若无睹,继续朝天空吐着烟圈。算命先生说他这一生会欠下许多女人的情债,他不以为然。
冬子一杯接一杯,越喝越多,越喝越疾,酒顺着嘴角四处乱溢。周围的嬉笑声停止了,一群男人和女人吃惊地望住她。
“喂,找死啊!”光头起身欲夺女孩手中的酒瓶:“你以为喝醉好受啊!”
“你他妈少管我。”冬子避开光头,大叫一声。黑色唇膏被酒精洗褪了色泽,一片苍白。
“风哥。”光头不知所措地转向于浩风。
于浩风坐起身,扫视众人一眼,面无表情。他一向喜怒不形于色,任何人都休想从他的表情判断出他的真实想法。他扫一眼几乎烂醉的冬子,没有去制止女孩,女人选择爱谁,是她自己的事,与他无关!
于浩风将烟摁灭在烟灰缸中,站起身,头也不回地大步朝门口走去。
“风哥。”光头在后面叫道:“你……”
“我有事先走一步。”于浩风侧过身,简单交代一句。
冬子醉眼朦胧地望着于浩风的背影,将手中的酒瓶狠狠摔到地上,绝望地蒙住脸大叫:“于浩风,你个王八蛋,我恨你。”
长发伴着泪水纷纷落下。
于浩风听到了女孩的嘶喊,无动于衷。都市的夜晚密密交织着灯火,却有种说不出的淡淡的凄凉和忧伤。
于浩风骑上摩托车,加大马力,在风驰电掣中穿越往事。这一刻,他真希望时光能倒回去,回到那个日色很好的黄昏,有时候,拥有太多反而等于什么也没有!于浩风驾车飞向一家镖吧,决定在那里痛痛快快地烂醉一场,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打一场架。
叶紫晶没有再去广告公司碰壁。人在现实面前不得不低头,她成了亚健房地产的售楼小姐。
房地产业经过前几年的红火已渐渐疲软、衰退,市场不太景气,大部分地产开发商举步维艰,在挣扎中求生存,亚健也不例外。叶紫晶是销售人员,效益直接与业绩挂钩,就连所谓的底薪也是参考当月的销售业绩来发放的。灵活多变的机制有效激活员工的积极性,严格苛刻的管理条例直接影响业务人员的销售成绩,对人生地不熟的叶紫晶而言,无疑是一种挑战,然而更多的却是残酷,为了钱,为了生存,跑断腿、磨破嘴也在所不惜,缺钱、缺关系、缺阅历、缺韧劲,是导致业绩不佳的致命伤。
公司的各种奖励措施与其说是幻影,不如说是欺骗。“社会既然欺骗了我,我就欺骗客户。”许多同事开始以此为信条,美貌、谎言成了销售的障眼法,将生活的实质变成了销售。也许远离发达世界,也许信息闭塞,许多被淘汰的手段、模式堂而皇之在这座城市登场、亮相。已经绝迹于上海、北京等大都市的上门推销大规模兴起在西宁市中,亚健就大肆提倡这种扫雷战术,鳖脚的说词无异于鳖脚的战略部署。太过诚实、淳朴的性情与油滑、市侩接轨、磨合,逐渐产生出一种新的衍生物:愚蠢的狡黠。就好比一只猴子,抹上粉、穿上裙子,就以为自己是人,提早完成了猴变人的演化过程。尽管一套说词天衣无缝,却是典型的自欺欺人。如果你把顾客当成傻子,你就是最大的傻瓜。
亚健房地产销售部经理的喜怒哀乐完全与成交额同步展现,对业绩好的人员喜形于色,对业绩差的则冷若冰霜,叶紫晶暗地里称他为“中央空调”,他直接操纵着部门人员的情绪。叶紫晶初到亚健公司的一个月,销售业绩为零。张经理毫不客气地讥讽了她一顿,并在她当月的报表上大大地画了个“0”,公然张贴在走廊里。
晚上,叶紫晶抱膝坐在阳台上,披着深蓝色毛衣,陷入沉思。她想到了辞职,想着明天撕烂报表狠狠摔到那张老脸上,给他一个教训,让他记住,再贫穷的人也有尊严。然而,在劳动力过剩的市场机制中,以人为本远远挫败于人海战术,有钱还怕招不到人?到处最不缺的就是人,你是人才又能怎样?叶紫晶拽拽肩头的毛衣,感到有些冷,生存受到威胁的焦虑、不安奔涌在胸膛。西宁的夜空格外地蓝,是一种幽幽的、沉沉的蓝,足以輾碎童年的梦、少年的狂妄、青年的躁动、中年的冷静、老年的深刻,叶紫晶觉得她正在被吞噬去生命。
第二天,叶紫晶刻意换上最美的衣衫,昂首走进公司,准备实践自己的想法,一个意外的消息传来了:张经理昨天晚上死于脑溢血。
叶紫晶久久盯视着传达这消息的女孩的脸,脑海一片空白。女孩顺便夸赞了叶紫晶漂亮的服饰,令她感到莫大的讽刺。她在用她特有的方式庆祝他的死吗?她是憎恶“中央空调”,却还憎恶不到咒他死的地步。
举行葬礼时,叶紫晶目睹了张经理妻儿的窘迫和哭天抢地,第一次体会到金钱对他们的重要,也明白了张经理何以如此拼命。人,谁也不比谁活得轻松。上帝替她惩罚了她的上司,她却并不感激,她知道总有一天上帝同样会在接到他人的抱怨后加罪于她。上帝是公平的,因为他对谁都最无情。
同事们一片黯然,叶紫晶恍惚忆起父母亲的意外事故。在这个世界,人何其渺小,何其脆弱,意外随时随准备割裂、谋杀你。“当心,上帝就在你身后!”叶紫晶不无谑意地提醒自己。活着的人应该善待生命、善待自己。
走出坟地,叶紫晶揣着所剩无几的钞票直奔闹市区。她早就看上一双纯中国特色的斑斓织锦裹着的大头粗跟鞋,前卫气派象灯一样发亮。580元的标价曾吓退她的喜爱之情,可是今天,她不想因为金钱蹉跎她爱美的心情!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转载请保留!
第四节:这个男人不简单
    “乡村俱乐部”位于市中心,是一家别具一格的酒吧。嘈杂的音乐,浮动的烛影、人影,晃晃迷人眼,漫墙是北斗宫街小摊贩手中大量售卖的竹帘子,挂着各色干花、小器皿装饰。名副其实的乡村集市!品位不高,气氛却很火。也许是人太多,音乐太吵,叶紫晶竟有几分紧张、不安。黑暗中爆闪的某些人影如同鬼魅,藏着危险的气息,暴力、谋杀、奸淫缩化成蛰伏在空气中的细小颗粒,欠缺识别力的人误吸后极易引起胃痉挛、胆总管爆裂。现在退出还来得及,叶紫晶咬咬嘴唇,不,她必须有些收入了。
“请问,罗红小姐在吗?”叶紫晶拦住一位面相和气,托着银盘疾步行走的男侍者。
“你有什么事吗?”男孩露出一口齐整的白牙。
“我是来应聘前台服务生的。”叶紫晶回答。男孩明朗的笑容给了她一丝鼓舞,这远比许多摩天大楼里的冰冷丽人令人心情舒畅。
“你先去吧台那边坐,我送完这趟,帮你找她。”男孩边说边殷勤地指指前方吧台。
叶紫晶道声谢,慢慢走向灯光幽幽的吧台。她还不太适应这种暗调生活,这年代,许多人都沾上了猫的习性,习惯于在黑暗中寻找猎物。
“是叶小姐吗?”鼻息间幽香扑鼻,一位穿着旗袍,风韵犹存的女人款款坐到叶紫晶身边的高脚圆椅上。
“我是叶紫晶。”叶紫晶应答一声,准备起身。下午通电话时就猜到她会是个千娇百媚的女人。
“叶小姐从事过这行吗?”女人微笑着示意她坐下,不必多礼。
“没有。”
罗红微扬一下眉毛,似乎没料到叶紫晶如此坦诚。这年头,不说谎的女孩越来越少,尤其是还有几分姿色的女孩。
“如果你给我机会,我会努力做到最好。”叶紫晶看一眼女人精心修饰的脸,在心中做好被拒绝的准备。遭人白眼、冷遇已是生活中常有的事,就连居民楼下看车棚的大爷看你不顺眼时也会抛出一、两句难听话,对此她往往一笑了之。她只是个不起眼小人物,必须用一颗平常心拥抱生活。
“为什么来酒吧找工作?”罗红淡淡开口,脸上有种自带的风流。
“我需要一份工作,一份收入。”
“叶小姐不怕被人议长道短吗?”
“我靠劳动赚钱,有什么好怕的?”
“你父母怎么看?”
“我已过了受他们监护的年龄。”
罗红的目光向四周巡视一圈,幽幽盯住吧台上方的圆形饰灯,半晌,忽然开口:“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吵吵的、乱乱的,很容易令人亢奋。”叶紫晶不加思索脱口而出。
“你什么感觉?”
“害怕。”
“为什么?”
“感觉黑暗中随时会飞出暗器什么的,也许会送命。”
“如果你因为这个而害怕,大可不必,敢在这里放肆撒野的人恐怕还没出生呢!”罗红放声大笑。眼前这个女孩坦白得让人受不了,但她纯纯的样貌、雅雅的举止很让人舒服。
叶紫晶微微皱眉。这女人笑得太放肆,太招摇,有些刺耳。也许她真不该来这儿。
“欢迎你加入夜晚的生活。”罗红朝她伸出手。
“很愿意加入夜晚的工作,请多多指教。”叶紫晶含蓄地更正个别字眼,握住女人温热、光滑的手。
走出“乡村俱乐部”,繁星点点。以后会经常看到这样的夜空了,叶紫晶感觉不错。脚上的织锦缎粗跟鞋带给她一份好心情,一份好运气。
她相信,生活会好起来的,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胡启凡驾驶着银灰色的宝马车,缓缓行进在熙熙攘攘的车流中。
街道上洋溢着生机勃勃和丰富多彩。难得的周末,人们穿着漂亮入时,流连在闹市区购物、闲逛、休闲、娱乐。年轻、青春的女孩子们时髦艳丽,服装大抵可划分为Casual(休闲型)、Sporty(运动型)、Trendy(时髦型),与沿海开放城市流行趋势有着惊人的相似。恐怕世界各地爱美一族的心都是相通的。
偶尔也会遇到穿藏袍的男男女女,给繁华的街市增添几分民族气息,让人意识到这座城市处在青藏高原边缘上,与西藏同属世界屋脊。透过现代气息,青海人脸上特有的高原红依旧显得有些质朴,有些淳厚,有些土气,男人大多青黑、瘦癯,明显酗酒过度;女人大多持着半洋半土、不伦不类的审美观,自以为是地高昂着头,典型的没见过世面。夹杂拗口青海话的生硬普通话随时随地充耳可闻,外地人常常会把某些飞速道出的青海土话当成日语,其难度可想而知。
胡启凡摇摇头,这些人和这座城市一样无可救药,永远蕴涵着短浅的无理和霸道。
家中宽敞的客厅坐着一个年轻女孩,长发随意披在肩上,宝石蓝高领兔绒衫,白色宽松休闲裤,服帖勾勒出女孩纤细、苗条的身材,很有几分飘逸、潇洒。白皙的面庞一尘不染,长而密的睫毛下一双圆圆的大眼,掬出两汪潭水,小巧而细致的嘴巴,一尘不染的面孔白皙而纯净。清秀的女孩令人心情豁然开朗。
“你?”胡启凡认出了这张有过一面之缘的面孔。
“是你啊!”叶紫晶轻轻叫一声,不由笑了,想起了商场一幕中的“小狗狗”。
“怎么你们不认识了?”胡伯母见到呆怔的儿子,热情地说:“这是紫晶啊,你叶伯伯的女儿,小时候你们一块玩过的。”
“叶紫晶。”胡启凡不信任地再看看她,“真是你吗?怎么和以前不太像了?”
“变丑了吗?”叶紫晶大大方方反问一句,心里却不以为然。那当然,他现在看惯了拥有Hellen之类小狗狗的娇娇女,自然会对劳动人民儿女的朴实无华抱有另眼。
“以前头发乱乱的,衣服也乱乱的,十足的新人类。”胡启凡说:“现在的样子好多了,飘逸、大方,典型的淑女。”
“你也变了,胡大哥。”叶紫晶微微一笑,“变得好会说话,好会讨女孩子喜欢了。”
胡启凡笑了,胡伯伯、胡伯母笑了,叶紫晶也笑了。
胡家三口对叶紫晶关爱倍至,餐桌上的气氛很活跃,有助于人的胃口。谈笑间,胡启凡得知了叶紫晶的一些情况,叶紫晶也目睹了胡启凡的少年得志,人生境遇的不同让他们意识到时光的冉冉。饭后,胡启凡主动承担护送叶紫晶的责任。
银灰色的宝马车很适合胡启凡,雍容而华贵的贵族气派!叶紫晶坐进车,听任融洽的气氛延续在归去的途中。
“工作顺利吗?”胡启凡边开车边询问。
“还好。”
“亚健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好象不太好卖吧,市场似乎并不怎么景气。”
“那是决策人的困惑。我只是个打工仔。”
“为什么不继续你在上海的职业?广告策划很适合你的气质。”
“这不是寻欢作乐的上海,这是苦苦挣扎的西宁城。”叶紫晶诙谐地总结一句。她不希望被他看作弱者,更不需要他的同情和怜悯。
“你很能对答如流。”胡启凡一踩刹车,转过头。“告诉我,为什么舍弃优越的上海?”
“为什么要留在上海?”叶紫晶反问:“大都市虽有大城市的繁华与热闹,但西宁城有它的旷达与寒冷,可以让人清醒地活着。你不觉得吗?”
胡启凡点燃一支烟:“对我而言,西宁只是个封闭、缺乏新鲜感和现代气质的地方。”
“那是因为你是个商人,商人重利轻别离。”叶紫晶冲口而出。
胡启凡看她一眼,道:“它对你又意味着什么?”
叶紫晶凝神看他,他的脸上没有表情,一双眼睛却专注地盯着她,在等着倾听她的回答。
“它对我而言,是故乡,是家!我在这里找到熟悉与亲切。”叶紫晶望着前方,沉默半晌,幽幽回答。
胡启凡扔掉烟蒂发动车。
“我不理解。”他冲叶紫晶温和地笑笑,“但我喜欢看到顽强自立的丽人。”
叶紫晶一愕。今天,她说的话太多了。
这个男人不简单。
于浩风懒散地走进“乡村俱乐部”。很多人都说这是一间俗透了的酒吧,他放声大笑,他追求的就是俗,俗透了,俗烂了才叫水平。已有些日子没来自己的酒吧喝酒了,上次飙车时他受了点伤,在医院足足躺了半个月,他都快要糗掉了。
灯光、音乐、酒精飘荡在四周的空气里,很容易让人精神恍惚。
于浩风越过角落里狂喝滥饮的人群,看也不看向他打招呼的人,径直走向吧台,随意地敲敲桌面:“来杯蓝代。”
吧台小姐匆匆转过身,陌生、姣好的面容在幽暗的灯影中透出几分清秀与沉静。
于浩风不经意掠过的目光在她面孔上停住了。
“先生,你要的啤酒。”女孩彬彬有礼地将酒端至他面前,微微一笑:“还要点什么吗?”
“你,”于浩风端起啤酒,注意到她的长发,忽然有些别扭,“是新来的吗?”
女孩点点头,一双大眼眨也不眨地凝注在于浩风英俊、冷傲的脸上。
好熟悉的神态!于浩风眯缝起眼睛,思想快速地掠过一串记忆,不能置信地微笑起来,继而盯住女孩,不客气地叫道:“喂,你不认识我了吗?”
女孩仰起脸,仔细看着于浩风,也在努力思索、辨认。黝黑、发亮的眼睛,眉宇间透着野性的倨傲和英气,高而直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带着点透亮的稚气,好英俊的一张脸。
“再想不起来,我会把你打成滚刀肉,让你从一个洋娃娃变成一个死娃娃!”于浩风故意板起脸。
“安在旭。”女孩恍然大悟,指住男孩,同时大叫起来。
“什么狗屁安在旭,我可不认为自己那么幼稚。”于浩风不满地更正女孩。难道这个洋娃娃般的千变小魔女还没认出他?
“你不觉得你们很像吗?”叶紫晶的情绪被感染了。在这里作前台实属无奈,却未料到这会藏匿着一份意外的惊喜。街头报打不平的男人,安在旭的张贴画,十年前酷酷的少年,一切都在眼前重叠起来……多年前那个日色很好的黄昏曾是她少女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