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城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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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城之恋-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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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走到仍在醉酒的光头面前,劈手夺过他手中的酒瓶,叫道:“打烊了,你该回去了。”
“我不回去。”光头抬眼看见女人,拉她坐在身边。
“耍什么酒疯!”罗红没好气地瞪住他:“风哥一不在,你们就无法无天,毫无章法起来。”
“风哥。”光头清醒过来似地突兀出一句:“你知道风哥去了哪儿?”
“不知道。”罗红略显不耐烦。
“什么时候回来?”光头毫不识趣,继续追问。
“也许明天,也许明年。”罗红笼统地敷衍一句。
“等于没说。”光头扫她一眼,有些失望。
“你呢?不也等于没问嘛!”罗红抬一下眼皮:“你明知道风哥的做事风格。”
“他不该丢下叶小姐不管。”光头喃喃自语,重又抓起面前的酒瓶:“叶小姐需要他。”
“叶紫晶遇到麻烦了?”罗红听出了不对头的地方。一向对风哥言听计从、忠心不贰的光头此时的话语里竟透出了责备的意味。
光头不理她,继续喝酒。
“要不要通知风哥?”罗红试探着再问,吃不准光头葫芦里买得什么药。
光头瞟一眼面露犹疑的女人,用自信而坚定的口吻说道:“我想不用了。”
“为什么?”罗红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我会摆平的。”光头酒喝得太猛,酒沫顺着嘴角溢到下巴、胸前,“我会让欺负过风哥女人的所有人不得好死!”
“光头。”罗红本能地低嚷一句,光头语气中的恶毒和凶狠让她不寒而栗。
“放心吧,红姐。”光头嘻嘻一笑,听出了女人的惊惧。女人嘛,靠得是哄,不是吓,光头虽不是个英俊的男人,倒还懂得怜香惜玉。
光头伸手摸挲着女人白藕似的手臂,凑近她耳边问:“今晚需不需要找个男人陪陪?”
“去你的,死光头。”罗红娇声嗔骂,起身狠戳一下男人前额:“我要收工了,你再不走,我可找人把你抬出去了。”
“死心眼。”光头色迷迷地盯着女人高耸的胸部:“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事吗?”
“你知道什么?”罗红毫不在意问道。
“算了,不说了。”光头挥下手,摇摇摆摆起身,靠住女人的同时也环住了她的腰。
“你倒是说说看,你知道什么?”罗红的好奇心被挑起了,竟忘了推拒男人过分的亲热。
“我知道你们女人都很贪心,很不知足。”光头口中热呼呼、臭哄哄的酒气直扑罗红耳根:“做人不可三心二意,俗话说知足常乐。”
罗红不由自主轻颤一下,抬眼细细打量光头,发觉他醉得七歪八斜,靠着她的肩头就打起磕睡来。
罗红稍稍镇静一下,拍拍男人,大着嗓门叫道:“光头,醒醒!”
“到家了吗?”光头好不容易睁开眼,糊里糊涂望望四周。
“天啊,醉成这样!”罗红暗叫一声,狠狠伸手掐一下光头,柔媚地冲他笑笑:“光头,你说风哥会怎样处置那些背叛他的人?”
“杀死他!”光头从鼻孔中哼出一句,随即酣声四起。
……
不足信,不足信。罗红松开手,将光头抛到酒吧的沙发上,在心里提醒自己,这个男人醉了,醉得语无伦次,不知所言。可是罗红的心还是莫名地震动了一下,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光头、风哥,他们距离她越来越远。
罗红给自己倒一杯酒,脑海里闪过小丽纯真无邪的面孔,她苦笑一下,有些事并不是她愿意,她能决定的。
车窗外,大片大片的建筑,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写尽繁华,写尽富贵。
置身于其中的人象极了一只只焦虑、疲惫的蚂蚁,穿行于凡俗与琐碎中。踏实、安逸的生活一旦被打破,很多人,很多被繁华淹没的人都开始追溯生存的恐慌、生存的危机。
21世纪,人们不会再谈理想、追求,人们更注重现实──赤裸裸的金钱现实。存款单上的数字尾数成为衡量价值、能力的游标尺。演员开始不安心提高演技,醉心于知名度带来的巨额出场费、广告费;作家惧于思考重大的社会、人生命题,游离于生活之外,以拼凑逸事、野闻、美女,暴力为乐事,书越写越白,越写越薄,越写越滥;企业家稍有家底,便大谈宏观发展蓝图,高规格、国际化成为向国家大笔申请贷款时振振有辞的借口,拿国家的钱玩空手道,灯红酒绿,奢侈腐化,造就一个个国家资财的无底洞……活着的人都很浮躁,即便爱情,也在城市的浮光掠影中日益廉价、虚幻、功利,不再坚贞,不再纯粹,不再你死我活,似乎只要有男人、女人就能演绎爱情。
叶紫晶从公司出来,乘上公共汽车……眼睛被天边射出的一抹金黄刺痛,无根的她似乎永远要追随这抹金黄。
最近她很火,很出名,公司上下都对她刮目相视,避之不及。叶紫晶听到最多的一句恭维是:“看啊,她就是叶紫晶,跟黑社会有关的那个女人。”策划部的几位男士在惊讶之余也大放厥词,称赞她“不爱绅士爱流氓”,为新版《泰坦尼克号》的女主角,中国的露丝。叶紫晶一概置之不理。
想不到成名是这么容易的事,早知如此,何必还要那么辛苦、那么努力地付出呢?叶紫晶自嘲地笑笑。
早上一进公司,她就被通知太上皇接见。侯总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谈完工作又抽出今早的报纸,头版上被醒目的红笔圈划起来的正是有关叶紫晶伙同黑道人物再度殴打新闻记者的报道……文章虽未点出叶紫晶的名字,但字里行间无不映射出她是幕后主使之一。
“叶小姐。”老板桌后的候总不动声色。
叶紫晶注视报纸良久,抬起头,脸上毫无表情,也许她与清白世界的缘分已尽。
“有什么想法?”侯总指指摊开的报纸。
叶紫晶摇摇头,补充一句:“我无话可说。”
“我很看好你的工作能力。”侯总十指交叉,慢条斯理言道:“也很欣赏你对瑞德的尽忠职守,但我更希望你能随时以公司的形象、声誉为重……”
叶紫晶坐在那儿,静静聆听,没有辩解的必要,因为他不会给她辩解的机会,也没有委屈的权利,因为她只是个平凡的打工女孩。他觉得她能力不错,觉得她忠诚可嘉,可他还是不信任她,因为她贫穷,因为她自甘堕落,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为他们这些正人君子所不耻的男人。
“论年龄我足已可以充当你的父辈,紫晶。”侯总表情慈祥,对她笑笑,笑得和蔼可亲:“有些事,我们会比看的比你们年轻人长远,启凡对我提过你们之间的事,我觉得很好、很合适嘛!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子,喜欢做梦,喜欢追求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是可以理解的,可是……”
叶紫晶强打起精神,胡启凡真够可以的,不但处处破坏她的名誉,而且还处处剖白对她的痴心不改心意,现代版的女陈世美,男秦香莲足以让许多人大跌眼镜……被他的宽宏大度感动的一塌糊涂,就连候总这类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也被蒙蔽了眼睛,视她作好坏不分的弱智女子。
心呢?为什么不用心仔细体会,仔细品匝,那漏洞百出的一面之词真就完美到无懈可击吗?也许没必要,候总自信他吃过的盐比她吃过的米粒还多,走过的桥比她走过的路还长……
“想立世的人必须学会洁身自好,懂得舍弃的人才会获得,舍得,舍得,先舍后得……”侯总强调自己颇有创意的观点时,得意地笑了笑:“我不希望再看到这种有损公司形象的报道,你明白吗?”
明白,叶紫晶当然明白,她只不过是别人棋盘上的一枚棋子,随时都有被剔除出局的危险。没有人会为了一枚棋子下注,尤其还是一枚不遵循公认的准则、道德、规矩,敢于背叛和挑战的棋子。
也许又该做去与留的选择了,无根的她注定要飘来飘去,注定要被风卷入云霄,抛入流水,最终消失在天尽头。
……
“现在满世界的富贵鸟,不信我逮不到一只。”公交车上,站在叶紫晶右侧的女孩对同伴说道。
“别逮不到富贵鸟,反被九头鸟来个财色兼收。”同伴不以为然。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果遇到个骗子,我认栽。”女孩豪气十足,一副大无畏的神情。
“你就那么怕穷吗?”同伴不解地反问。
“怕,怕死了。”女孩侧侧身,勉强给经过的人让出一点缝隙,脸上掠过一丝不满的厌弃:“我受够了天天搭公车、加夜班、逛菜市场的罪。乘个车象是打仗,冲锋陷阵、挥汗如雨,好容易化好的妆一挤就面目全非,衣服也皱巴巴的;下班赴男朋友的约会还得深思熟虑,怕被扣奖金,怕被炒鱿鱼;逛一次菜场就生一肚子气,死小贩看你年纪轻,好说话,就眼冒金光地狠宰你,卖给前面的大婶一块钱,到你就成了一块五。真要有钱也不在乎,可咱偏是没钱的主,只有干生气的份。有钱人家的女孩想上天就上天,想入地就入地,多潇洒快活。我呢?天天为钱精打细算,反正我受够了,同是女孩,为什么我就该又穷又苦?我就不信这个邪。”
“你呀,别把自己看太高,不就结了?”同伴细声细气劝慰。
“不不不,我就不。”女孩坚决地摇摇头:“我忍够了,受够了,无论嫁老外,嫁老头,嫁魔鬼,只要能脱贫,我是豁出去这一百来斤了……”
两个女孩同时笑了,四周的偷听者也笑了,没有人对女孩急近功利的想法大惊小怪、嗤之以鼻。
是啊!是人都想赚钱,很多很多的钱,有钱就有希望、快乐,有钱就有一切。
“有钱就真的有了一切吗?”车门开了,叶紫晶走下车,自问一句。
没有答案,胡启凡不正是一只富贵鸟吗?嫁给他不就有了一切吗?可是爱情呢?她不爱他,一点也不。如果她愿意,她有把握抓到他,可是嫁给他,她仍然不爱他,和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永无快乐可言。有钱买不来爱情。
于浩风呢?也算是一只“黑色”富贵鸟吧?她爱他,却对他的钱不感兴趣,那些钱总有一天会拖跨他,也许正是因为那些钱,她才会选择逃离。没有钱,他就会和她一样,明白人生许多细微的感受,理解她的敏感、多疑,认可她强调的人格、尊严。
钱让他们太优越,脾气一上来,开着车就了无踪影,让人追都追不上。她呢?永远是个被弃者,永远不可能体尝弃他们而去的快乐、潇洒。也许她可以玩一次大的遗弃,彻底摒弃这座城市,从而达到抛弃他们的目的,即使被当做逃兵也无所谓。
她努力试图走进这座囚徒城市,走进他的世界,可是她输了。她可以抛弃她的世界来爱他,可以为爱他惨烈到死亡,他呢?守着他的城池,他的世界,远远地爱着她。他说:“紫晶,我爱你,我要你。”她快乐而知足,却疏忽了他教父般的口吻。教父会需要爱情吗?不,他需要的是女人,一个替他看管钱匣子的女人。在他眼里,女人和狗一样,都要忠诚、听话。
叶紫晶心中又痛起来,重返西宁的全部意义或许就是为了与他重逢、相爱,这座神奇美丽城市的缔造或许就是为了成就她的爱。可一旦这份爱不见或握不牢时,她只能被这座城市驱逐,这美丽的囚徒城市也将永久消失在她心灵的沙漠中。
日色很好的黄昏,隔着几步远的站台,叶紫晶看到了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痛彻心扉的男人——于浩风……
41节:她已经一无所有,不能再丢掉尊严
    日色很好的黄昏。
隔着几步远的站台,叶紫晶和于浩风默默对视。
来往的人流、车流,喧嚣的人声、车声全部停顿、减弱、消失,世界的尽头,忠诚的伊斯兰信徒虔诚肃穆的祷告跨越时空,久久飘荡在这座囚徒城市的上空:
“啊,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
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在信仰之中。
啊,安拉!不要为着他的报偿剥夺我们,并且不要在他之后,拿我们来做试验。”
……
哪个人的心里能承载下这样沉重的忧伤?哪个人哀恸的诗句,可以使天上的行星惊疑止步?能否有和煦的柔风,吹来可留在身后世界的声音?从深不可测的蔚蓝色心田里,可否越过泪水沉默的黄昏,唤醒繁星闪烁璀灿的热情,激起一片苍翠的欢乐?
叶紫晶迈动僵直的双腿,控制住全部的悲喜,走过去,象走过一个陌生人,一个与她无关的人。
她已承载不起太多的爱和恨,生活让她变成了一只候鸟,一只跟着四季飞翔的候鸟。这次飞翔中,她掉队了,遗失了喜悦、自信和方向,只想找个没人的角落驻步、休息。
眼前的这个男人太凌厉、狂傲,象一只鹰,一只在高空翱翔的巨鹰,遇到他,她注定会被他的利爪抓伤。
“紫晶。”
于浩风见到她的一刻,百感交集,恍若隔世,似乎历尽千山万水才与她相遇。
这一次,他将不再冲动,不再鲁莽,不再自以为是,他的灵魂在山水、情爱的涤荡中得以升华、重塑,他是为了爱她而重新塑造出的于浩风。
他这种人一旦爱了,就会义无反顾,决无退路、后悔可言,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叶紫晶收住脚,没有回头,也没有开口。
“我,很想你。”于浩风注视她的背影,不知怎的,忽然有些担心,有些害怕,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噢。”叶紫晶轻应一声,声音空空洞洞,毫无质感。
“我想了很多。”于浩风的声音低缓了下来,她的背单薄而僵硬,象一把冰刀,刺得他浑身不自在,略一停顿,继续道:“我爱你,紫晶。”
“是吗?”她简短地回答一句。
“我是认真的,紫晶。”于浩风这一瞬间真希望她能回过头,象所有被宠坏的女孩一样,一下子扑过来,边捶打他边叫骂,哭得稀哩哗啦,一塌糊涂;真希望她能讲点慈悲,沾点健忘的毛病,把所有的烦恼、不快象灰尘一样,让他轻轻抹去;真希望她能少点原则,少点倔强,少点狗屁尊严感,那么即使她恨他、恼他、怨他,也容易融化、消解……
心中迸发出的巨痛令叶紫晶面色苍白。
怎么心死了,还会痛吗?她微蹙一下眉头,昂起头,将多事的泪水逼了回去。缓缓转身,用平静的目光望住他,如雕刻师般一刀刀在心中刻下他的面容、他的影子。
于浩风,你怎么可以如此英俊,如此帅气,如此迷人又如此酷毙?你会让多少女孩为你倾倒,为你伤心,为你落寞?
“你该说些什么,紫晶。”于浩风彻底陷入尴尬。
他们象一出舞台剧的男女主角,他全神贯注、聚精会神地想要扮演好他的角色。她呢?却神不守舍,心猿意马,思想明显抛锚,白白辜负了这一幕爱情剧,白白错过了他情真意切的爱情告白。她应该受到惩罚,被导演罚下场,猛K到面墙掩泣。可是,徒剩下他这个男主角孤伶伶悬在舞台中央,傻瓜似地展览他的爱情,也真够菜的!
“说什么呢?”叶紫晶扬起下巴,带几分顽皮,几分可爱,又带几分戏谑:“是夸赞你爱得崇高、无私、伟大,还是说我多感动,多兴奋,多欣慰?”
缺心少肺的女人是世界上最歹毒的女人,对爱情而言尤其如此。于浩风现在不仅仅想让她掩面而泣,他恨不得用利爪啄开她的胸膛,也许会发现里面空无一物,也许会有许多心的碎片。可是,他不能。他缓和一下情绪,提醒自己不要冲动,要学会容忍,学会包涵,她要的正是这些。尽管不认可,但他会试着为她做。
“我不知道你会说什么,但不该是这些。”
不错,很不错,叶紫晶几乎有些惊诧了。看得出他很真诚,很努力,想挽回他们过去那些美好的时光,可是,一切都太迟了,他迟来的努力只会让她更心痛。他们之间已不是爱或不爱那么简单,她为爱他已遍体鳞伤,满心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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