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彻两手交叉在胸前沉默不语,并以一种怀疑的眼神看她。
“我说——我可以照顾自己。”她又强调一遍,因为他的眼光表明了他压根儿就不相信她的话。
“好吧!”他耸耸肩,懒懒地放下双腿站起身来。“既然你这么坚决,那我要去练球了。”他拿起沙发上的背包,径自往门口走去。
芙菱“啊”了一声,没想到他说走就走。
“还有事吗?”他坐在门口穿球鞋,回过头来问道。
“没……没事。”她假装看电视。“顺便帮我把门扣上。”
他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边,就在她以为他已经走了的时候,他又探进头来说道:“果然如我所料,如果你肯来就不叫‘懒狐狸’了。”在芙菱还未反应过来之前,他已大笑离开。
芙菱对大门吐吐舌头,不懂二哥为何会把她托给这么不正经的人,起码也该找个像大哥一样有责任感的才对。
她转头望着桌上的食物。
不过话又说回来,沈彻这个人还挺热心的,只不过是二哥的一通电话,他就特地赶过来。既然现在有现成的食物,不吃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的胃了。毫不考虑地关掉电视,芙菱立刻像个难民似的,三两下就把一大盘炒饭一扫而空,还粗鲁地打了大大的饱隔。
酒足饭饱之后,她又想睡了。能在洗完澡,又吃得饱饱的情况下再睡回笼觉,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她窝回温暖的床上,抱着最心爱的棉被,觉得好幸福哦!这下她非得睡到隔天早上再起来不可,这样顺便连晚餐都可以省了。
嘻,真是一举两得。
想着想着,不到十秒钟,她就睡着了。
※ ※ ※
这一觉睡得好甜。芙菱醒来时,房里已一片漆黑。
她扭开桌灯,看了眼闹钟,晚上十一点整。她赖在床上,就是无法再入睡,可能是肚子又饿了的关系吧!她思忖着。
挣扎良久,最后睡神终究抵不过饿神的纠缠,弃甲投降。她决定去厨房给自己弄个消夜什么的。
打开房门,芙菱摸黑想要走到客厅开灯。长这么大以来,她还从未有夜晚独自一人在家的经验,说真的,一个人面对黑漆漆的屋子,也怪可怕的。
经过蓝仲勋的书房外时,芙菱看见从门缝隐约透出微弱的灯光,她直觉是二哥回来了,想都没想就直接推开房门。
“你在做什么?也不开灯……”“卡”地一声,她开了灯,同时她的声音也因为巨大的震惊而骤停在喉间……
老……老天!是—是个窃贼!而且还是个头罩丝袜的窃贼,就跟电影里面出现的一模一样。芙菱傻在原地,一时之间不知该做何反应,这次恐怕是如假包换的闯空门了。而对方似乎也被这突来的状况吓到,杵在原地只管和芙菱大眼瞪小眼。
两人对峙的画面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芙菱首先回复意识,尖叫着往客厅跑去时,窃贼才从后面追上她,并以手捂住她的嘴,压低声音喝道:“不许叫。”
芙菱乖乖停在原地,动都不敢动,歹徒的刀子正架在她的脖子上,感觉凉凉的,“奸杀”、“灭口”、“谋杀”等社会新闻最常出现的几个字眼,此时已充斥她整个脑袋。她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刚好碰到这种事?这下哥哥可能真的要回来帮她收尸了,而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新买的电动游戏还没破关……
蓦地,电话铃突然响起,在寂静的屋内感觉十分刺耳,也吓到了杵在黑暗中的两人。
那个窃贼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让她去接电话。
虽然被捂着嘴,芙菱还是逮着机会,支支吾吾地说道:“不快去接的话……对方会起疑的……”其实刚好相反,以她的习性,电话响很久才接是正常的,如果大快接反而会让人觉得反常。
“去接,不准玩花样。”歹徒威胁道,架着她到电话旁。
芙菱小心翼翼地接起电话,怯怯开口:“喂,找哪位?”
“当然是找你,我是沈彻。”
沈彻的声音从听筒一方定定地传来,让芙菱顿时安心不少,她从没这么高兴听到一个人的声音。
“我就是——”她对着话筒自说自话。
“你在说什么?是不是睡昏头了?”沈彻取笑着。
“什么?你明天才要回来?可是我不会用微波炉啊!”她开始答非所问。“嘎?我在干嘛?当然是看电视啊……”
沉默一秒。“你等一下……喀!”沈彻那边突然断了线。
听着话筒彼端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她的心也凉了一半。她暗示性的话都还没讲完,他怎么就挂电话了呢?她实在好想哭哦!二哥为什么会拜托神经这么大条的人来照顾她?
在她还没想出下一步要做什么之前,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晚餐吃什么?还没吃呢?我又不会用微波炉……”
歹徒抵着她的凶器稍稍加重了力道,示意她赶快结束这段谈话。
“好晚了,我想睡了……嗯,好吧,那就这样,拜拜!”她自导自演地做个了结,心想这下她是插翅也难飞了。
弯下腰,正要挂回话筒时,芙菱脑中突然闪过以前教官说的什么十大要害之类的,虽然她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此刻她至少记起了最重要的一个——几乎是立即的,她趁着歹徒不备,拿着话筒的手朝后用力一挥,狠狠命中“超级重要部位”,歹徒顿时哀嚎得像头被宰的猪。
芙菱根本来不及笑,就逃命似的往大门方向奔去。
而那头不死的猪也随即追上来想要扯住她的头发,却扑了个空。哈哈,这下终于发现留短头发的另一项好处了。芙菱在黑暗中开了大门,打着赤脚夺门而出,她提醒自己现在绝不是庆幸留短发的好时机。
“噢——”芙菱惊叫着,才沿着公寓楼梯往下跑了两阶,便迎面撞入一个坚实的怀抱当中。
“小心。”是沈彻!他扶着她的肩稳住她,随即看见在后追赶她的歹徒。“你先下楼。”他把她朝身后一拉,全身肌肉因愤怒而紧绷。他往上一个大跨步,举拳击向歹徒的下巴,迅速让对方横挂在楼梯间。
“Shit!”那个蒙面歹徒咒骂一声,连忙狼狈爬起,他没料到会从天外飞来这么一拳。
芙菱贴在沈彻身后,拉扯着他的衣服,慌道:“小心他有刀!”
他们三人挤在狭窄的楼梯间相互对峙着,歹徒眼见唯一的出口被沈彻堵住,而又在后退无门的情况下,决定拚死一搏,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他大叫一声,持刀朝沈彻和芙菱俯冲而下。
虽然所站位置比较低,但沈彻凭着优越的身高,轻易地格开利刃再补对方一拳,现场只闻惨烈的哀叫,那个倒霉的歹徒已直接被摔在一楼的楼梯间,忍痛拔腿逃逸。
沈彻追下楼,准备活逮这个现行犯的时候,芙菱从后面追拉住他,惊慌道:“等一下,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啊——”黑暗惊慌中,芙菱太急于追赶沈彻,没注意到自己的脚步,便一脚踩空,屁股重重跌坐在阶梯上。
“你还好吧?”沈彻走回来扶起她。
“好痛——”她痛呼一声,肩膀传来剧痛。
沈彻皱眉,感觉手掌心有些湿湿的,他打开楼梯间的电灯,赫然看见她左边的袖子已濡红一片。“该死!”
“我……受伤了……”她脸色刷白,疑惑地看看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横躺在脚边沾有血迹的拆信刀,显然对这个情况极度困惑。
原本一肚子怒火的沈彻,在看到芙菱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呆样,忍不住想笑又想骂人。他到底是接下什么样的责任?他有预感在仲达回来之前,他还有得忙了。
04
“还好只是轻微的割伤而已,把这些药带回去,记得每天换就行了。”年约六十的医生拿下老花眼镜,把病历表交给他的老婆兼护士。“最近治安不大好,女孩子要特别小心才行。”
“嗯。”芙菱点点头,套上衣服。
老医生靠着椅背,两手交握放在腰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老早就建议你两位哥哥要装上铁窗了,这附近就属你们家没有铁窗,而且又在二楼,实在很危险……”
“我知道,我会建议哥哥赶快装的。”芙菱站起身搪塞道,她必须在他开始发表高论之前赶紧离开诊疗室,这是做了多年邻居唯一的心得。
出了诊疗室,她一眼就看见倚在路灯下的沈彻,衬着微弱的光线,他高大的身影给人一种无比的安全感,这和哥哥带给她的感觉不同。
他朝她招手,示意她过去。“走吧,费用我已经付清,药也拿了。”沈彻两手插在裤袋里,兀自走在芙菱之前。
她低着头跟在他身后,意外地发现他的脚上穿着拖鞋,心底顿时升起一股莫名的感动,想必刚才他是急忙赶来救她的。
她想跟他道谢,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他修长的腿,道:“想不到你跑得还满快的。”
“我是篮球队的前锋,当然跑得快。”沈彻回过身来看她,不懂她到底是在恭维,抑或是在损他。他盯着她,眉头纠结。“你在干么?”
“嘎?”
“你的手在干么?”她的右手从刚才就一直拚命搓着衣服。
“我的手……刚才……”她的脸发烫,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打到歹徒那里!”
“哪里?”他挑着眉。
“就是‘那里’啊!男人的要害!”她尴尬地说道,那种怪异的“触感”老是挥之不去。“感觉好恶心,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想吐。”
“那就不要想了。”他粗嘎道,心里有点对自己生气,如果他下午就强迫她住进他家,她也不会碰上这种事。
芙菱哦了一声,不晓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平常沈彻都是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如今突然变得不苟言笑,让她有些不习惯。
他们沉默走了一段,芙菱才又开口说道:“我……家已经过了……”她指了指已走过头的公寓。
“你必须搬去我那里住。”他沉声道。发生了这种事,他怎么可能还让她一个人住,万一歹徒又返回来怎么办?而且他已经答应仲达要照顾她。
“可是……”她嗫嚅着,虽然她仍心有余悸,不太敢一个人住,但去住他那里好象又有点怪。
“别婆婆妈妈的。”他仍然继续朝巷口走去。
芙菱停下脚步,不肯再走。“你不要走那么快好不好?”待沈彻止步回头望她,她才继续说道:“就算要去住你那里,我也必须回去收拾一些东西。”
“好吧!”沈彻看了眼手表,率先转身往公寓走去。“不过时间有点晚了,你最好动作快点。”
这个人怎么老是在催她?
芙菱着抿嘴,跟着沈彻走回公寓。
“好奇怪,那个小偷看不出这里是书房吗?有什么好偷的?”芙菱看着大哥凌乱的书桌不解道,还好家里并没有东西被偷。
“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吧?”沈彻问道。
芙菱摇摇头,把歹徒情急之下顺手拿走的拆信刀重新放回桌上。
“很好,那你就快点收拾东西吧!我明天还有比赛。”他把她推回房间收拾行李,自己则走向厨房。
沈彻开始觉得右手指有些不舒服,隐隐作痛,可能是刚才挥中歹徒两拳,不小心伤到了指关节。他拿出冰块,走到客厅往沙发一坐,气定神闲地跷起二郎腿开始冰敷。
半个小时过去。
芙菱仍然待在房里没半点动静,沈彻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在里面睡着了?
“你好了没?”他对着房门口大声问道,心想她的动作真的很慢。
“就快好了。”
半晌,她仍没具体行动。沈彻终于忍不住起身过去关心进度,再等下去天都要亮了。
“你到底在干么?”他眨眨眼大叫道,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收拾东西啊!”她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继续手边的工作。
“我还以为你要搬家哩!”他指指房内的大包小包,问道。“你带那么多东西做什么?”她不是说只有“一些”东西吗?
“哦!我想大孚|去你那里住一星期左右,所以我带了七套衣服。”她开始收拾她的棉被。
“带两套换洗就够了。”沈彻拉开她的旅行袋,随手抽出两套放进另一个手提袋里。
“两套不够啦!”她根本不会洗衣服,大哥说过等他从南部回来会帮她洗一星期所累积的衣服。
对她的抗议,沈彻置若罔闻,径自指着另一个箱子问道︰“这个又是什么东西?”
“那是电动玩具和游戏卡匣,我怕在你那里会恨无聊。”
沈彻翻翻白眼,粗声道:“你以为你是去度假的吗?”跟她讨价还价之后,终于把一大箱的游戏卡匣降为只有半箱。
“现在可以走了吧!”他帮她拿箱子和旅行袋。
“再等一下下就好了。”她正使出全身的力气要把她的棉被塞进大袋子里。
“不要告诉我你要把这个东西也带过去﹖”他不自觉提高嗓门,简直快要彻底崩溃,这女人有恋物癖吗?
“什么‘这个东西’!”她又抗议道,他的语气好象很鄙视她的棉被,殊不知这条棉被几乎是她从小盖到大的,没有它她会睡不着觉。“它是我可爱的棉被,我不能把它一个人丢在家里。”
沈彻拢着眉头,以一种怪异的表情看她,他发现她不是恋物癖,而是有“恋被癖”!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样,对身边的某些东西会特别执着。
“我那里有多的棉被。”他说明道,根本没料到她去借住个几天,会如此地大费周章。
“可是我不习惯别的棉被。”她抱着棉被有些依依不舍,好象他是个抢她玩具的坏小孩。这景象真是荒谬得可以!
他宣告自己完全放弃跟她争这种无聊的坚持,他迟早会累死。而且再耗下去,她可能会把所有的家当全搬过去。
他叹口气,妥协道:“你高兴带就带吧!”他搬着她的行李走到门边,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身对她又道:“但愿这是最后一样,不准再带其它东西了。”
※ ※ ※
事情并没有如沈彻所愿,芙菱后来又坚持带来了她的枕头和拖鞋。
等到她终于来到沈彻的住处时,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
沈彻住的地方是个十来坪的套房,由于新搬进的关系,房里的摆设并不多,除了一张特制的超大号床铺之外,靠近落地窗的地方放着沙发,其余就只有一组音响和电视。
虽然家具不多,不过芙菱已经很满意了,因为沈彻的那台电视不但是全新的,而且还是大屏幕,打起电动玩具一定很过瘾。再加上那张为了配合沈彻身高而特制的大床,更是召唤了她所有的瞌睡虫,她心想睡在那张床上一定很舒服。
“你就睡这张床。”沈彻帮她把东西安置好。
芙菱在心里小小地欢呼一声,但她又不好意思表现得太过明显,于是她仍礼貌地问道:“那你呢?睡哪里?”
“我睡沙发就行了。”
她看着他走进厨房,随即又愉快地将注意力移回她关心的焦点。这张床真的好大!即使有三个蓝芙菱在上面翻滚都没问题。而事实上,她也已经迫不及待地抱着自己带来的棉被躺了上去……
哎哟!什么东西呀?
她的肩膀差点“跩”到,好象压到了某个东西。芙菱半弹起身,发现沈彻的棉被里有个慢慢蠕动的“突起物”。不过由于它蠕动的速度实在太慢,她整整等了三分钟才看见那个“突起物”从棉被里现身——一个大大的狗头正大摇大摆地枕上了沈彻的枕头。
“咻!咻!”芙菱噘着嘴发出驱赶的声音,突然出现一只狗霸占了床,叫她如何睡?那只狗大约花了一分钟才撑开它满是皱褶的眼皮,慢条斯理地看了芙菱一眼,然后意兴阑珊地逸出一声叹息,接着只花了半秒就把眼睛重新合上。
这是什么态度?芙菱觉得受到了侮辱,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一只狗瞧不起,而且还是只长得很丑的狗。
“喂,懒狗,下去!这是我的床!”芙菱挥着手臂叫道,可是那只狗还是不动如山,理都不理她。她发誓她甚至听到打呼的声音。“快下去,你这只超级大懒狗!我要睡觉了。”
她真想直接踹它一脚,把它踢下床。
“它叫‘麦可’。”沈彻咧嘴笑道,从厨房里端出一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