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小懒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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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小懒猫-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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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芙菱胀着一张脸,怒瞪着他,真想把手中的花束直接砸在他头上,可惜她太矮了,因此,她只能将它狠狠地甩还给他。
“你才是自以为是的臭屁王。”她不甘势弱地回道,不过是盖个火锅,有什么了不起的,跩成这样;每个人都各有专长,她就不相信他有本事像她一样,可以独自吃掉一锅火锅。
“芙菱……”钱大培紧张地拉拉她的衣袖。
见情势越来越不妙,中年经理连忙打圆场,陪脸笑道:“好了好了,访问就到此为止,沈彻要练球了……”他迅速带着所有的记者往球员休息室走去。
“你叫‘狐狸’?”沈彻挑着眉,饶富兴味地问道。
蓝芙菱转过身,背对他继续清理场地,假装没有听到他的话,她现在只想赶快做完分内的工作,回家睡觉。
“真巧,我有一个国小同学的妹妹也叫‘狐狸’,而且她还说她自己是只‘懒狐狸’,你说好不好玩?”沈彻犹自高兴地说着,那已是在他九岁全家还未移民美国前的事情。
蓝芙菱紧握着手中的拖把,强压住想打人的冲动。她一向自认脾气很好,看待事情也都是一副无所谓的调调,但不知为何,她就是会对他的话感到生气。她讨厌随便和女孩子搭讪的男生,尤其是像他这种受欢迎的偶像人物,看起来就像个花花公子似的。
她把地上那块讨人厌的口香糖当作完全出气的对象,拚命抠它。
“你那样会伤了场地。”他指正她。
“还不都是你害的。”她咕哝。
“你可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从不随地吐口香糖。”他声明道,实在看不下去她笨手笨脚的样子,遂走到她身边蹲下,硬是接手她的工作。“瞧,这样不是起来了,轻松又简单。”
是是是,他可真聪明,但她才不领情哩!蓝芙菱高高扬起下巴,甩了甩头发。一脸傲气地拿着拖把离开,看都不看他一眼。
“你忘记跟我道谢了,‘狐狸’小妹。”沈彻在她身后叫道,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她会跟他道谢才怪!她吐了吐舌头,继续漠视他的存在。她现在要到学校去交报告,然后就可以回家好好睡它一觉了。
蓝芙菱高兴的想着。
唷喝,她已经迫不及待要跳上她温暖的床铺了。
※               ※                 ※
“什么?机车被偷了?”
“会不会是被拖吊了?”
“不可能的。”蓝芙菱摇摇头,哭丧着一张脸。“如果是被拖吊的话,地上一定会写字,而且那个时候我只是进去眼镜行拿新配的眼镜,心想一下子就出来,所以没有锁大锁……”好不容易辛辛苦苦赚钱买了一辆机车,贷款都还没缴完,就被偷了,叫她怎不心疼?
“要不要打个电话去查查看?也许是拖吊的警察忘了写字在地上。”芷嫣建议道,这是最后一线希望了。
看着拿起话筒的大哥,芙菱明白要寻回机车的机会微乎其微,她虽心疼新买的机车被窃,但此刻她心里有更令她愧疚的事。“芷嫣,我有一件不幸的消息要顺便告诉你……”
“什么不幸的消息?”芷嫣觉得背脊发凉,以芙菱有点散漫的个性来看,该不会……
“我们的报告……还在机车里……”芙菱扑抱着芷嫣,愧疚地大喊。“芷嫣,我对不起你……”她和芷嫣同组写报告,今天已是交报告的最后期限,她一个人被当也就算了,竟还拖芷嫣下水。
芷嫣拍拍她安慰着。“没关系啦,我们今晚熬夜重写,只要明天一早抢在系主任到校前交去就行了。”看样子她今天又必须留下来赶报告了。
“芷嫣,你果然是我的好‘嫂嫂’。”芙菱谄媚道,芷嫣脾气好气质佳,厨艺还和大哥不相上下,有这样的人当嫂嫂,是她这个做小姑的幸福。
“同班同学的,这样叫好怪。”芷嫣双颊酡红,虽然她一毕业就要嫁给蓝仲勋了,但她仍会觉得不好意思。
蓝仲勋挂下电话,对芙菱道:“台北市的各拖吊处都查不到你的车号。车子可能真的被偷了,我看你们两个现在还是先回房去赶报告,等我将晚饭做好再送去房里给你们。”他不愧为标准的贤“夫”良“兄”,凡事都为她们两人设想。
“不如我们去跟系主任说明原委,搞不好他会特地通融我们几天……”芙菱突发奇想,高兴地打着如意算盘,她一天没睡,现在只想跳上床睡觉。
“不行,作业一定要准时交。”蓝仲勋对此要求很严格。
“又不是大哥的课……”芙菱咕哝道,大哥有时真的很难变通,想她大三时,曾经“误上贼船”不小心修了大哥的课,本来以为有大哥当老师应该是闭着眼睛随便应付就可以过的,岂知,那门课差点成了她的噩梦,一点都“不好过”,因为大哥根本完全“不公平”,上课不但爱点她的名,别人报告可以迟交,就唯独她的不行。当时班上甚至有人羡慕她得到老师的特别关照,唉,如果她不说,根本没人知道学校里那位炙手可热的年轻副教授,在家里是位穿着笔挺白衬衫,却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进忙出的“煮饭公”。
不过托这门课的福,芷嫣因此阴错阳差外加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大哥的女朋友,从此也“误上贼船”,变成了蓝家的“煮饭婆”,和大哥在厨房里“同甘共苦”。
想到这里,芙菱又道:“我们昨天熬到天亮才写完,难道你舍得让芷嫣再熬一夜?”她动之以情。
“别想耍赖,是你连累了芷嫣还敢说。”蓝仲勋肃着一张脸,不管平常如何疼她,只要牵涉到课业方面,他就很有原则。
“没关系,我白天已经睡饱了。”芷嫣夹在两兄妹中柔声道。“走啦,如果我们动作快一点,也许很快就可以赶出来了。”她拉着芙菱进房。
“啊,对了,二哥人呢?”芙菱靠在房门边探头问道,也许可以把二哥一起拖去帮她赶报告。
“说是有朋友从美国回来,要帮忙他找房子,所以不回来吃饭了。”蓝仲勋走进厨房里。
“从美国回来……”芙菱喃喃自语,脑海里突然蹦进沈彻高大的身影。
可恶,自从遇到他后,就没发生一件好事……芙菱用力甩甩头,企图赶走那张恼人的嘻皮笑脸。
她关上房门,连带地将沈彻杜绝在她的思绪之外。
还是报告赶出来比较重要!
※               ※                 ※
她发现睡眠对她来讲才是最重要的。
经过一夜的苦战,她们两人在破晓时分终于将报告赶了出来。到目前为此,芙菱已经整整两天没睡,这对嗜睡如命的她而言,无疑是项奇迹,也是创举。
她随意用手扒了下自己的一头乱发,顶着可怕的千年黑眼圈走出房门。
“你们在干么?”芙菱眨眨眼,看向客厅里扭成一团的两个大男人,他们似乎正在抢夺一样东西。
“芙菱,昨天有人送花给你,你怎么没告诉大哥?”蓝仲勋活像个怕女儿被拐跑的老妈似的,紧张兮兮。
“真的吗?”芷嫣揉着眼睛从芙菱房里走出来。“你为什么也没告诉我?”
“什么花?我不知道啊!”芙菱慵懒道,已开始进攻桌上备好的早餐,睡眠严重缺乏的情况下,至少也要先把肚子填饱。
“少来了,这种事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们又不会笑你!”蓝仲达凑上前来,一脸暧昧,拿着先前被两人抢得快烂掉的报纸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熬了一夜,她的眼睛都快痛死了,根本不想再看到任何有字的东西。就在她要推开报纸的剎那,她触目惊心地瞥见一个足以令她吐出早餐的画面。
她一把抢过报纸,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天啊,她真想死!她竟然……和他—那个自大的沈彻,又一起上报了。
芙菱死盯报上那幅照片,是昨天在体育馆被拍的,而且还把她拍得好丑。
“这写的是什么东西啊!‘篮球明星沈彻诚心道歉,工读小妹欣然接受’,拜托,我明明就是皱着眉头,怎么说我是欣然接受?这些记者的眼睛有问题吗?”她指着报纸不平道。“上面竟然还说我因此变成了沈彻的忠实球迷,这根本就是睁眼说瞎话嘛!”白痴才会相信什么“诚心道歉”的鬼话,哪有人道歉还会带着大批的记者,分明就是借机宣传!
“可是说真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送花给芙菱耶!”芷嫣仔细打量照片上的沈彻,说道:“其实我觉得他长得挺帅的,身材又够高……”
“长得帅是他家的事,只看外在是不可靠的。”蓝仲勋一把揽过芷嫣在身侧,并在她嘴里塞了一口荷包蛋,展现少见的醋意。
芷嫣忍不住笑道:“像我就不小心找到个内在外在都可靠的。”
“不过,至少咱们家小妹也是有行情的,我原以为她已经滞销了呢!”蓝仲达对着蓝仲勋说道,笑咪咪的脸暗藏玄机。他老是会嘲笑她已过“大三拉警报”的年龄,现在是“大四没人要”了。
“你想,这个叫沈彻的会不会是对芙菱有意思!不然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地向她道歉?”蓝仲勋慎重道。
芙菱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却还未见过有男孩子追求,如果说他这个做大哥的从不紧张,那是骗人的。如今真的出现异性送花给芙菱,他反而开始担心起来。
“事情才不是那样!”芙菱强调自己的立场,严重的睡眠不足,使她的心情更加恶劣到了极点。“我昨天明明当着所有记者的面骂他,还把花丢还给他了,可恶,报上竟然一个字都没提。”根本就是欺骗世人的行为。
“你真的把花丢回给沈彻?”蓝仲达挑眉道,一脸好象快笑出来的样子。
“当然。”芙菱骄傲地像只孔雀,随即又像只气唬唬的老母鸡,忿忿道。“早知道报纸会这样乱写,我就应该把花直接砸在他脸上,以报他害我流鼻血的仇。”
“女孩子讲话不要这么粗鲁,以后若嫁不出去找怎么向死去的爸妈交代?”蓝仲勋语重心长,身为一家之长,他有责任为妹妹觅个好夫婿。
“那我就赖着大哥一辈子,只要芷嫣不介意就行了,对不对?”芙菱对着芷嫣赖皮一笑。“而且我又不会煮饭,难道你们忍心看我嫁过去,被婆婆念、被老公嫌吗?”
“说得也是……”芷嫣点头同意,嫁人固然要紧,芙菱的幸福也是很重要的。
“放心啦!会在意这种事的人,倒贴他一百万……哦不!就算是一千万,他也未必会愿意娶你回家。”蓝仲达笑得很夸张,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蓝仲勋敲他一记,训道:“别把小妹说得这么不值钱。会欣赏小妹的男人,才是好男人,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听到大哥发出正义之声,芙菱和芷嫣在一旁点头如捣蒜。
“基本上,要找到能够忍受像小妹如此懒惰的人,还真不容易,不过我恰巧认识三个。”蓝仲达跩道。
“谁?说来听听。”蓝仲勋问道,也忍不住好奇的心。
“一个死了,一个还没出生。”
她就知过会有这种答案!芙菱朝蓝仲达做了个鬼脸;但蓝仲勋仍正经八百地追问道:“那另外一个呢?”
“就是你呀!”蓝仲达哈哈大笑,大哥就是把芙菱照顾得太无微不至,才会养成她这么懒惰的性格。
他的玩笑显然没有引起共鸣,在座三人同时赏了他一记大白眼,但蓝仲达还是犹自笑得好开心。
半晌,蓝仲勋突然开口转移话题道:“啊,对了,芙菱,我后天要下南部开研讨会,可能会顺便带芷嫣回家……”
“什么?不会吧!”芙菱拍着胸部,差点被吐司噎死。“那我怎么办﹖你们不能丢下我啊!我会饿死的。”
“有仲达在,而且我会把一星期的食物都准备好,放在冰箱里,你只要用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蓝仲勋道,他也怕她一个人在家。
芙菱哭丧着脸,好象世界末日要来似的。
“芙菱可以跟我们一起下去啊!”芷嫣提议道。
芙菱恍若遇到救星般,眼中闪着明亮的光辉。
“大哥和芷嫣难得有时间独处,你还要跟去当超级电灯泡,不如乖乖待在家里陪我打电动玩具,我还会负责煮饭给你吃。”
芙菱以怀疑的眼神盯着蓝仲达,她从来都不敢奢望他会煮东西给她吃,他跟她一样懒;再加上二哥自营征信社,是个私家侦探,每天在家时间不固定,靠他吃饭她可能会先饿死。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二哥说的话颇有几分道理,大哥和芷嫣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其它的时间大多在厨房里度过,难得大哥要下南部去拜见岳父岳母,她跟去就显得有些碍手碍脚了,再加上芷嫣家里亲戚众多,而她一向又很讨厌交际应酬,所以,为了免除麻烦,她应该还是选择待在家里和一堆微波食物为伍才是上策。
“我看我还是待在家里替二哥准备三餐好了,你们尽量多玩几天,不必急着回来。”芙菱很“乖巧”、很识相、也很忍痛地决定道。
蓝仲达则在一旁笑岔了气。天啊!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个天大的谎言,蓝芙菱绝对不可能会为他准备三餐的,她甚至连糖和盐都分不清楚。
“好了,就这么决定。”芙菱看看手表,塞了最后一口吐司,站起身来急道。
“大哥,等一下就麻烦你载芷嫣去学校交报告,二哥,你载我去体育馆,我快来不及了。”
“你还要去?今天干脆请假在家睡觉好了,你已经两天没睡了。”芷嫣也站起身来。
“没关系,我中午就可以回来了,而且今天要发薪水。”芙菱穿好外套,拉着还在吃东西的蓝仲达就往门口走去。
“喂喂喂,我还没吃完耶!”蓝仲达努力吞下卡在嘴里的早餐大叫着。“为什么我要负责载你?你的车呢?”
“被偷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你要负责载我去。”芙菱扯着他的袖子催促着,连脱带拉好不容易出了门后,才再悄悄开口对他说道。“是你要我留下来陪你玩电动所以你得负责去买新的卡带回来,原来的我都玩腻了,没啥挑战性。”
原来是为了电动玩具才留下来的。
他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小妹?蓝仲达在心里苦叹着,如果照目前的情势走下去,她真有可能会赖在家里一辈子。
看来,想办法把她“销”出去,是他这个做哥哥首要的重责大任。
03
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象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决定能不动就不动,除非有重大事件发生,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她离开这张椅子。
钱大培学弟已在她耳边讲了快一个小时的话,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实在太想睡觉了,脑筋根本无法运转;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觉的关系,她几乎可以听到她温暖的床正在呼唤着她。
场内的球赛打得火热,可那声音却像被抽离似的,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她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这已是她的极限了……她好想睡……现在就算给她一百万……也换不回地想睡觉的决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闪开!”碰!
随着一声吼叫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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