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大培——你怎么也来这里?”一声熟悉的嗲声开场白又出现了。何美丽看见等在公园门口的钱大培,立即扭腰摆臀地走向他。“怎么?还这么努力?”
一见到何美丽,钱大培似乎显得全身不自在,连忙从石椅子上站起。
“不是跟你说条件取消,你不必再追蓝芙菱了吗?”何美丽高傲地挥动她的纤纤玉指。“反正你就算追到她,我还是不可能跟你交往的。”
当初她为了摆脱钱大培的追求,顺便替自己减少阻力,才会随口开出这项条件。
只要他能够先追到那个老是碍在沈彻面前的蓝芙菱,她才会考虑跟他交往。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这项必要了,因为她已经放弃沈彻,转移“目标”;而这个“目标”当然就是蓝芙菱的二哥——蓝仲达。所以相对的,她根本不需再和蓝芙菱为敌,反而还需要大力地讨好她才对。
“唉,说真的,我觉得你还真是满丢脸的,竟然连蓝芙菱都追不到,不过也难怪,如果你的对手是沈彻,那么你根本连千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她嘲讽道。
看着何美丽对自己的冷嘲热讽,钱大培总算是真正认清了何美丽的本性。
之前,他为了追求何美丽,对她开出来的条件都会尽力去做到,当时他根本没想到何美丽会存心和芙菱过不去,只以为她是为了考验他的诚心,直到他亲眼看见何美丽把芙菱关进储藏室……当时,他对何美丽的行为感到不解,还犹豫了好久才决定自行把芙菱先放出来再说。
后来,他一直觉得良心不安,所以今天才会决定约芙菱出来,想将事情的真相向她说明,并且道歉。
“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沈彻会选择芙菱了……”钱大培看着何美丽说道,不禁怀疑自己当初怎么会因她的美貌而去追求她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原本得意洋洋的何美丽,一听见他的话后,整个表情瞬间冻结起来。
“没什么意思。”钱大培重新坐回石椅上。“只是想建议你不必费心去追求芙菱的二哥了,你会得到像追求沈彻时同样的结果。”因为他相信沈彻看到的是芙菱的心,而不是她的外貌。
“哼,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何美丽高高扬起下巴。
“我现在发现我根本就不喜欢吃葡萄。”钱大培反讽道,第一次佩服自己有这样的口才。
何美丽臭着脸,漂亮的脸上顿时失去光彩,她转过身,不想再理他。正想往蓝家方向走去的时候……
“啊!”她反射性叫了一声。
钱大培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也惊讶地从石椅上站了起来。“芙……芙菱,你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
芙菱没有答话,只是径自走到何美丽面前,问道:“你喜欢我二哥?”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向来脸皮颇厚的何美丽也顿时哑了口。
芙菱当然是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她并不怪任何人,只是觉得学弟有些可怜,无端被利用了。
另外,她觉得比较担心的一点是,如果何美丽真的将目标转向二哥,那么,必定意味着短时间内她还无法摆脱掉何美丽的纠缠,而她可怜的二哥,可能得步上沈彻的后尘,收到一堆蛋糕甜点。但这次,她是绝对不会帮二哥吃的。
※ ※ ※
好不容易打发掉何美丽,又听钱大培道了歉,蓝芙菱才真正将事情的始末了解清楚。
她带着“麦可”在公园里漫无目的散步着,考虑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沈彻。
突然,透过红色栏杆,她瞥见在公园外的人行道上,停了一辆红色机车,十分眼熟——虽然脏了许多,但很像是她被偷走的那辆。
她一时兴起,趋上前隔着栏杆观看,发现机车牌照已被拆卸下来,为了确定,她更是努力地向前张望,想看看踏脚板上是否有她的签名,那是她刚买机车时所留的记号。
芙菱推推眼镜,整个人几乎是挂在铁栏杆上,乍看之下,别人恐怕还以为她才是准备要偷车的人呢!
好半天,才终于让她找到当初的签名。好个偷车贼,偷她的车竟还胆敢大摇大摆骑出来。
芙菱跳下栏杆,拉着“麦可”绕到门口出公园。她才一踏上人行道,就看见对街便利商店走出一名青少年男孩,正发动那辆红色机车准备离去。芙菱见状,不由地大吃一惊,如果她不立刻采取行动,她就要眼睁睁看着那个偷车贼骑她的机车扬长而去了。
“喂——”她走上前叫住他。
男孩看了她一眼,不但没停下来搭理,反而快速掉转车头催油离去。
“嘿,那是我的车”芙菱大喊一声,连忙上前追赶。而“麦可”一看到芙菱跑去追一辆机车,也大叫着跟在她后面跑。
正来到公园门口的沈彻和蓝家兄弟,一眼看到芙菱追着一辆机车而去,深觉情况不妙,便连忙跟在“麦可”后头冲上前去。
芙菱追了五十公尺后,见偷车贼越骑越快,她的怒气也就越来越大。那是她的车!他别想在她面前骑走它。
可能是平常太懒,所以累积大量的能量,抑或是她二十二年来沈睡的运动细胞突然觉醒所致,总之,芙菱使尽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让她抓到了偷车贼的衣服。
由于芙菱的“神来一手”,让偷车贼顿时失了重心,整个人向后摔离车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机车则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时,由后追赶上来的沈彻,一把扶起她,气急败坏地大吼:“你又在搞什么鬼啊?”
“他是偷车贼!快抓住他!”芙菱喊道,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蓝仲勋一个跨步向前,轻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车贼。“我没有偷车!”男孩扭着身子欲挣脱蓝仲勋的箝制,眼前出现的三个男人实在高得骇人。
“骗人,这车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还有我的签名记号。”芙菱喘着气,走过去牵起机车。
沈彻本来该为她这莽撞的行为生气的,但现在他却忍不住大笑出声,因为他刚刚看到了一个“奇观”—他这辈子从没见“麦可”跑得如此勤奋,当然更没见她跑得这么快过。
瞧她刚才追机车的那股劲,实在很难想象她平常都是瘫在沙发上动都不动的。
也许她有未发挥的运动潜能!
“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篮球,反而适合跑百米。”他揶揄道。“你跑起来快得惊人。”
“废话。”芙菱根本没发现他在调侃她,兀自激动道:“这是我牺牲宝贵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赚来的机车。”骑没几天便被偷了,如今难得能再被她碰上,岂有不追讨回来的道理。
“也不需要这么卖命吧!万一受伤了怎么办?我还等着你来对我负责。”他敲她的头,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不会再出这一堆奇怪的状况?
“负什么责?”
“阿彻,我看你还是明说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么可能会听得懂。”蓝仲达煞有介事地说道,上前替芙菱牵起机车,并且跟在蓝仲勋的后头,预备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这是什么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说得好象她很笨的样子。
“瞧,她果然听不懂。”蓝仲达大笑。
“二哥!”
“好吧,其实我也应该对你负责的。”沈彻故意叹了口气,眼角露出难掩的笑意。
“为什么?”这下她更不懂了。
“还记得你五岁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吗?”
芙菱偏着头想了一会儿,感觉好象有点印象。“是……你打的?”
沈彻点点头。
“原来我生日受伤的纪录,有两次被球打伤都是你的杰作。”芙菱突然想到。
“那时你并没有被球打伤……”蓝仲达接道,嘴角已开始隐忍大笑的冲动。“事实上,你是差点被噎死。”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象生吞鸡蛋。
“因为球打中你的时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蓝仲达嘴角抽动着。
“你知道的,就发生悲剧了。”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刚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说,我是不是该对你负责?”沈彻补充道,笑着对她眨眨眼。
“你只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时候受伤就可以了,不需要负什么责。”芙菱迟钝道,完全听不出沈彻的弦外之音。
“你只要让我负责,我保证这种事绝对不会再发生了。”沈彻举掌保证。
“你到底要负什么责啊……”
就这样,他们牵着机车、押着骑赃车的年轻人一路争执到了警察局……
※ ※ ※
然后呢?故事结束了吗?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该过着快乐的生活吧!
小说剧情里男主角对女主角求婚的戏都该是唯美浪漫的吧?
蓝芙菱以前虽然从没谈过恋爱,但她起码是个女孩子,也一定会或多或少地有过种种关于自己未来的爱情憧憬。
但在她的众多幻想中,却从未出现这么一幕—他们的婚事,就在他们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说定!
她从没想过她会这么快就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但沈彻一直像绕口令似的说着什么负责之类的论调,讲得似是而非,令她头昏脑胀的,胡里胡涂地就答应先订了婚……
可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啊!
不过,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学毕业典礼的当天,也同时举行了她的结婚典礼。
她——嫁给了沈彻——成了名副其实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学除了芷嫣之外,每个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为大家都常笑称她和芷嫣同样都是“温室里的花朵”,只是芷嫣是水仙花,而芙菱却是喇叭花,言下之意,无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种看起来极不起眼,也最没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会嫁不掉的那种人。
可却没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对象竟然还是职篮明星球员沈彻。
无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会冷嘲热讽地说句:“上天是公平的。”丑的女孩,往往都会挑到很帅的老公。
真是这样吗?美与丑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异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彻和蓝芙菱的婚礼如预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体记者前来,在这些记者眼中,他们看到的是职篮明星沈彻,至于他的新娘,只不过是个比较幸运的平凡女大学毕业生罢了。
然而,在沈彻眼中,蓝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顾的宝。她懒,却也很真;她虽然不会煮饭,但她却很会吃,懂得欣赏他的厨艺——
照顾她,他甘之如饴。
幸福的种类有很多,这,也算是一种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彻。
那你呢?
故事后之另一章
又是一个二月八日。
台北某体育馆。
职篮季冠军争夺战。
场中比数七十五比七十二,竞争激烈,场外观众哄闹加油声不断,更增添紧张的气氛,而由沈彻挂帅的象队,目前暂以三分领先。
“芙菱,你不要这么激动坐下来,小心动到胎气。”芷嫣拉拉芙菱的衣角。
今天是芙菱的生日,原本大伙儿是限制她出门的,但她却坚持要来为沈彻加油助阵,根据以往的经验,她在生日这天要特别小心,以免挂伤住院,再加上她已怀有六个月的身孕,全家人更如临大敌般地全数出动陪她一同来看球赛,生怕有个万一。
“你看那裁判是不是有点偏心啊,怎么老是挑沈彻他们毛病?”芙菱激动道。
“芙菱,快坐下,你这样子,恐怕沈彻没办法专心打球,他会担心你。”蓝仲勋喝着可乐。
“喂喂喂,你看他,竟然推沈彻!”芙菱根本没听到蓝仲达的话,径自在那直叫着。
“是是是,我们了解,他犯规了嘛!你快坐下!”蓝仲达强迫性地拉着芙菱坐下,万一芙菱真动到胎气,他们不被沈彻剥皮才怪。
“芙菱……学姊?”一个面目清秀白静的男孩子,有些战战兢兢地靠向他们。
芙菱望向声音来源。“啊,学弟?”姓啥叫啥,她倒是忘了,只记得是以前篮球社的学弟。
“我刚才还以为认错人了,学姊现在变得好漂亮,差点认不出来。”那个学弟摸了摸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难得被人称赞,芙菱不自觉别扭起来。“社团还好吗?”她问。
“托学姊的福,今年招到了好多的新生。”这是实话,今年入社的女学妹激增,明显是受了芙菱嫁给沈彻的影响。
“那就好。”芙菱笑道,难得她今天第一次将注意力转离球赛。“咦?好象很久都没看到钱大培学弟,他还好吗?”她问道,自从她和沈彻订婚后,就辞掉球队的工读,也就没再碰到过钱大培了。
“不晓得,大培学长毕业后就没再见面了。”小学弟说道。
突然,场中一声哨音,拉回芙菱的注意,她转过头,正好看见裁判对沈彻做出带球走的手势。
“他怎么会判沈彻带球走?”芙菱赶紧拉住蓝仲达间道她刚才因为跟学弟讲话,所以没看到。
“带球走就是带球走,没有为什么?”蓝仲达简直快被她烦死了,小妹结婚后虽然变得勤快不少,但也挺烦人的。
“沈彻怎么可能会带球走呢?”芙菱又从座位站了起来,六个月身孕的她已微见略凸的肚子。
“是是是,他没有带球走,带球走的人是你。”蓝仲达翻翻白眼。
芙菱瞪了蓝仲达一眼,又继续为亲爱的老公加油。
“真难想象以前看篮球比赛会睡着的人,如今竟然可以变得这么狂热。”芷嫣对着身旁的蓝仲勋说道,芙菱只差没有跳到看台上去当拉拉队。
蓝仲勋笑而不语,也承认小妹的转变大得让他有些不习惯。
“芙菱,你快坐下。”
“啊……”芙菱的身体突然僵住不动。“大哥……”
“怎么了?”蓝仲勋察觉到小妹的脸色迥异,赶紧上前扶住她。
“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她咬牙道。
“肚子?”蓝仲达叫道。“该不会是要生了吧?”不会吧!才六个月,有那么快吗?
“会不会是动到了胎气?”蓝仲勋扶她坐下。
“好……好象不是……”芙菱苍白着脸。
“不是?”芷嫣皱眉,猜测道。“会不会是吃坏了肚子?得肠胃炎什么的!”
“不知道……好象越来越痛了……”她倒觉得像是要割盲肠了。
“不管是什么,先送去医院再说。”蓝仲勋和蓝仲达一人一边,将芙菱扶出场外。
“球赛……还没比完……”她仍念念不忘。
“命要紧,还管球赛!”他们三人连哄带拐地将她架去医院。
结果证明,蓝芙菱生日当天,因为得了急性盲肠炎住院开刀,在她的“生日病历史”上再添一笔纪录,而且果然每年上医院的原因都不一样。
生日,唉!麻烦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