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小懒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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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小懒猫-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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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怎么了?”芙菱大惊失色,连忙凑上前。
“肚……肚子有点疼。”沈彻硕高的身子卷曲在芙菱的单人床上。“麦可”则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肚子痛?”芙菱仓皇失措,推开他沉重的身躯。“一定是吃了蛋糕的关系……”老天,她是不是错放了什么东西在蛋糕里?
“蛋糕是你做的,你会不会对我负责……”沈彻虚弱道,大冷天的,他的额上竟然开始冒冷汗了。
“我当……当然会负责。”芙菱直点头道,事实上她根本不了解沈彻要她负什么责。“你忍耐一下,我去客厅叫大哥他们……”她起身要冲出门讨救兵时,却被沈彻强壮的手臂横腰拦住。
“不用叫了,只要你愿意负责就好了。”
“可是……”芙菱转过身,却见到沈彻炯炯有神的黑眸里闪动着捉弄的光彩。
“你……你骗我?”她撞他的肩膀,迟钝地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
“很高兴你终于发现了。”沈彻微笑道,翻身将她压在床上,床铺立刻发出一阵嘎吱的声音。
芙菱感到心跳加速,尽管他已吻过她好几次了,但这种亲昵感她还是第一次体验。
“大哥和伯父不知道在谈些什么,这么久。”她赶紧转移话题。
“别管他们。”他模糊道,脸埋在她的头间,开始磨蹭着她的脖子。“你好香……”他沿着她脖子亲上她的脸颊,最后找到了她的唇。他的手穿过她的运动休闲服,抚上她柔滑的肌肤,故意挑逗她……
“沈彻……”她低喃道,他压得地快喘不过气了。
趁她开口说话,他便逮到机会侵入她的嘴中,更加地恣意爱怜;他的吻激情而火热,她觉得自己好象融化的巧克力,甜腻腻地任他品尝……她完全忘了原来要说的话,只能沉浸在他甜蜜的亲吻之中,尽情地回吻他。
沈彻温暖的大掌在她身上游移,并沿着她的纤腰慢慢往下……
“不行……”芙菱像被雷打到般,突然清醒过来,她停住亲吻,粗喘着气说道:
“大……大哥……他们在外面……”
“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现在一定正在计划把你卖给我。”沈彻对她不正经的眨眨眼。
“少……少胡说了,大哥才不会这么早就把我嫁掉。”
“是吗?那我们何不来做一些加速他把你嫁掉的事情?”他移动了下身体,又偷亲她的脸颊。
“什……什么事情?”她鼓起勇气问道。
“就是……”他附在她耳边悄声说道。
“麦可”缓缓抬眼看着扭躺在床上的两人,睡眼惺忪的两眼,终于露出难得一见的朝气,它摇摇尾巴,慢慢地想爬上床。
“你少作梦了,大哥会先宰了你。”芙菱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他们两人实在都长得十分高大,床铺随即又发出抗议的嘎吱声。“你快下去,太重了,我的床很小,会支撑不住的。”她推推他的肩膀,这会儿连“麦可”都爬上床一起凑热闹了。
“你支撑得了就好。”沈彻暧昧道。
“我是说真的……啊!”她的话还未及说完,只闻“砰——轰——”巨响,她的单人床立即因负荷不了他们的重量而折断了脚,巨大的响声充满了整个房间。
“麦可”反射性跳下已半瘫痪的单人床,吐着舌头望向仍倒在灾难现场的两个人。
“发生了什么事?”蓝仲勋率先冲进房里,看着抱在一起,姿势又暧昧的两人,激动道:“你……你们两个刚才在做什么?为……为什么床会垮掉?”
芙菱红着脸推开压在身上的沈彻,努力想从残破的床上爬起身来。
“抱歉,我们刚才太激动了。”沈彻贼笑着,拉着芙菱站起来。
随后进来的沈逸彬大笑着,以手肘顶了顶蓝仲勋。“如何,我刚才跟你提的事情,你是不是要重新考虑一下?”
“什么事?”芙菱问道。
“我本来想,有关你结婚的事情,至少也应该等到你毕业之后再谈,可是看你们这个情形,我是应该要重新考虑一下了。”蓝仲勋跨进房内,一把揪住比他高出五公分的沈彻。“还有,你不是答应过我,在结婚前绝对不会做出侵犯小妹人身安全的事情。”
“我们根本什么都没做。”沈彻笑道,一脸无辜状。
“等你们做了还得了,难道你要芙菱挺着大肚子结婚吗?”
“大哥!”老天,大哥实在保守得可以,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为什么你们要背着我约定这种事情?真是无聊!”她气愤地叫道。“而且我也从没说过要嫁给沈彻。”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家儿子?”沈逸彬问。
“不是。”
“还是你嫌他的厨艺不好?”沈逸彬又问,这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当初他可是靠着这一点才娶到曾雪媚的。
“也不是。”
“那么,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
“……”
果然!
“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方便勉强你”沈逸彬叹口气,惋惜道。“不过,如果你能说出三个不能嫁给我们家沈彻的理由,并且能够说服我,那么我就会绝对禁止沈彻娶你,如何?”他气定神闲地观察芙菱的反应。
“三个理由?”她比着手指头,探问道。
“三个理由!”沈逸彬点头。
“爸!”沈彻皱眉,不晓得老爸心裹在打什么主意,但他可不愿别人拿他的终身大事开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摆摆手,完全不理会儿子的抗议,径自挑了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吗?”
“我还没毕业,不想结婚。”虽然觉得沈伯父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怪,但芙菱还是认真地提出了第一个理由。
“我又没有要你现在立刻嫁给我。”沈彻抢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点点头。“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们并没有强迫你现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会儿,又道:“我根本不会煮饭做家事,要怎么嫁人持家?对不对?大哥。”她看向蓝仲勋。
观念中,总认为女孩子应该就要具备这项基本条件才行,因为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位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回家当老婆,公婆们也不会喜欢一位笨手笨脚的媳妇至少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这算什么理由!”沈彻举手敲敲她的脑袋。“我有嫌弃过你这点吗?”
“可是你常笑我爱睡懒觉。”芙菱嘟嘴道。
“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记,难道她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吗?
“如果是这件事,你根本不必担心。”沈逸彬笑道。“当年阿彻的妈嫁给我时,根本连米都不会洗。”
“而且她还以为‘发菜’是用人的头发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彻补充道,这已是家里最常拿来取笑老妈的一个笑话了。
“难……难道不是吗?”芙菱睁着疑惑的大眼询问蓝仲勋。
沈彻和沈逸彬面面相觑,同时沉默半秒,然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
“老天,你老妈找到对手了。”沈逸彬拍着沈彻的肩,笑得不亦乐乎。蓝仲勋则为自己没有认真灌输小妹一些“基本常识”而感到后悔。
“你让不会也以为红烧狮子头是用狮子的头煮的吧?”沈彻捏捏她的鼻子。
“我当然知道不是。”芙菱气呼道,她也只不过是不知道发菜为何物而已,就被这样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学快毕业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两个理由都不是问题,那么第三个理由呢?”沈逸彬笑问着。
望着几乎已快笑出眼泪的三个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没有第三个理由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沈彻的目标又不止一个,而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不专情的人。”
“不专情?你说我不专情?”沈彻收住笑容挑眉道,显然对她的话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丽……”
“你喜欢何美丽?”沈逸彬和蓝仲勋异口同声道,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他。
“我根本不喜欢何美丽,要说几次你才懂。”沈彻重重叹口气,他真想把她鲁钝的脑袋扭下来检查一下。
“我想阿彻也不可能喜欢那类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这点你绝对可以相信我,儿子的眼光应该不会和老爸差太远才是。”
芙菱犹疑着,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欢何美丽才对,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可是……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
“谁啊?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声音很好听;并且唤你‘小彻’的人……”
“她又是谁?”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
“小……彻?”沈逸彬摸着下巴,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沈彻弯着腰,不断拍着大腿,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蓝仲达靠在房门边,他才和沈伯母出去买个东西,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
“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不嫌挤吗?”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身子。“嘎?小彻,为什么笑成这样?”
一听到“小彻”两个字,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曾雪媚挤进房内,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对沈彻说道:“小彻,你快告诉我。”
沈彻大笑着搂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身上了。”
芙菱看看沈彻,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
※               ※                 ※
芙菱无聊地拿着遥控器东按西转。
“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芙菱大叹一声,关掉电视,怀搂抱枕,对着一旁呼呼大睡的“麦可”说道。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可是现在,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着。
她打量着正在睡觉兼打鼾的“麦可”。
说也奇怪,她跟“麦可”刚开始可以说是同“性”相斥—意指同样性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但不知为何,“麦可”现在老是喜欢跟着她,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麦可”就会来住她这里。
“懒狗,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她摸摸“麦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麦可”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睛,投给她一眼“你这个问题很无聊”的眼神后,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错,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
“好无聊哦!”她喃喃自语。“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
“麦可”不赞同地低呜一声,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
芙菱掀开抱枕,恶作剧地抓着“麦可”的耳朵,郑重说道:“虽然沈彻很会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应该会很讶异吧﹗你觉得呢?”
这个女人真是闲疯了!才会如此无聊地对待一只无辜的狗﹗真可怜了“麦可”,必须在沈彻不在的日子里,跟她朝夕相处?
“你在跟谁说话?”蓝仲勋从书房里走出来。
“还会有谁,当然是‘麦可’。”家里也只有他们在而已。
“阿彻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晚上会到。”这就是她为什么会这么无聊的原因了,因为沈彻又南下打球了,这回他坚持不带她同行。
“伯父伯母今天怎么都没来?”蓝仲勋问。
尽管沈彻不在,可是沈氏夫妇还是天天来蓝家报到,尤其是曾雪媚,更是越加喜欢芙菱,因为从她身上,她彷佛看到当年的自己,当然啦!她们两人胡涂迟钝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
“他们去拜访一些老朋友了。”芙菱答道。这些天,曾雪媚在蓝家迷上了打电动玩具,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乐乎,今天她没来,说真的,芙菱还感到有些不习惯。
“如果你真觉得无聊,可以带着‘麦可’去公园里散散步,你们两个也该动一动了,沈彻一不在,你们就窝在家里。”蓝仲勋走进厨房,替自己冲了杯咖啡。
“也好。”她难得爽快地跳下沙发。“麦可”惊觉事态不妙,连忙将头又钻进抱枕堆里。“走吧!懒狗,躲也没用。”她死命拉它,强迫性地将它带到门口。
她坐在门边穿鞋时,电话铃响。
蓝仲勋接听后,将话筒转给她。“找你的。”
芙菱兴高采烈地折回屋内。“喂,沈彻吗?”沉默半晌。“哦……”她失望地低应一声。“有什么事吗……好吧……反正我刚好要出去……”道了再见,她挂掉电话。
“谁?”
“学弟约我见面。”她走回大门边,继续穿着鞋子。
“那个钱大培?”蓝仲勋问。
“嗯,说是有话对我说,反正他刚好也约我在公园。”她点点头,起身开门。
“我晚餐前就会回来。”
蓝仲勋点点头,在阳台上目送她和“麦可”步出公寓后才再走回书房。
约莫十分钟后,大门又传来开启的声音。
蓝仲勋从书房探出头来,心里正奇怪芙菱怎么又回来了。但一看到进门的是沈彻和蓝仲达,不禁有些讶异。“你们为何会一起回来?”
“刚在巷口遇到的。”蓝仲达倒了杯水,整个人瘫进沙发里。
蓝仲勋看向沈彻,问道:“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当然是追不及待要见咱家小妹喽!”蓝仲达调侃道。
“芙菱呢?她不在吗?”沈彻左右张望了一下,他还特地带了她爱吃的太阳饼回来。
“钱大培约她出去了。”
“什么?”他们两人同时大叫。“什么时候出去的?约在什么地方?”沈彻急问道。
“约在公园,她才刚出去而已,你们可能在巷口错过了。”
“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去?”蓝仲达问道,同时也是沈彻想问的。
“她原本就是要带‘麦可’去散步,只是顺便而已。”蓝仲勋推推眼镜。“你们为何这样紧张?钱大培又不是什么坏人,他好歹也是我的学生。”
蓝仲达从沙发站起来。“就是因为他是你的学生,我才……”
“你还在调查他?”蓝仲勋问道。
蓝仲达耸耸肩,默认。其实他一直没放弃调查家里遭窃贼闯入的事情,他当然也锁定了其它的几个人,不仅是调查钱大培一个人而已,只是目前为止他的各项“巧合”比较多……
“我总觉得他的可能性不高。”蓝仲勋推测道,他当然也不希望这件事是他任课的学生所为。
“不管他是不是,芙菱都不应该跟他单独见面。”沈彻结论道,由于“赔大钱”曾经有追求芙菱的“不良纪录”,所以他就是不喜欢他们两人在一起。况且他才不关心“赔大钱”是不是那个闯贼,他比较怀疑的是他和芙菱被关进储藏室的事有关。“我去找她回来。”
同样地,他走到大门时,电话声突然响起。
由于蓝仲勋接听电话时的表情有些凝重,让沈彻不由地停下脚步看着他。
在两人的注视下挂回电话,蓝仲勋才缓缓地吐出三个字。“抓到了。”
“什么?”沈彻问。
“那个闯贼。”
“是钱大培吗?”
“不是。”蓝仲勋看向两人。“听说是一位学生因为被当掉的科目太多,可能面临退学,所以潜入学校教务处想偷改计算机里的成绩,被当场抓到。而且他已经承认先前曾潜入我们家中,所以现在他们希望芙菱和阿彻前去指认。”
“那我们还等什么!”沈彻转头又往门口走去。
“我看你是不想让芙菱和钱大培单独相处大久吧!”蓝仲达又取笑他。
“我也一起去。”蓝仲勋搭上外套。
三个男人就此匆匆地赶着出门——一个是纯粹为了赶去处理闯贼的事,一个则是急于带回迟钝的胡涂蛋,另一个——当然啰!只是为了赶去看热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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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大培——你怎么也来这里?”一声熟悉的嗲声开场白又出现了。何美丽看见等在公园门口的钱大培,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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