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影谣(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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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影谣(gl)-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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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者总是不缺锦上添花的,而败者没有被落井下石,已算幸运。
  北陵瑛坐在书房中,被剥夺了卫士和大部分侍从的王府不过几日便冷清得死寂一般,连白日的灿阳也暖不了满府冰冷,更何况现在露重深夜。
  他早不再寄望于母妃的家乡,巫阳在北陵琇眼底不过是蝼蚁;没有料到的,是连纳楚都没能派上用场。
  既然没有在被擒的那日将他了结,那他手段狠辣,如今已成了君王的小妹,是想在何时何地,赐给他何种死法?他的死,又能替她拿到什么东西呢?
  “夫君。”
  侧首,借着桌案旁铜炉暖火的光亮,见是温顺的妻捧着吃食与酥油茶来到面前,一一摆放下来,细细烤熟的羊肉和酥油茶的香气立即腾起,慢慢地化开了空气的冰冷。
  “请夫君爱惜身子,用些吧。”他的妻不敢抬头看他的脸——这些年总是如此的——只轻轻地说着话,恭恭敬敬为他倒茶切肉。
  没有了侍女,妻这些日子便一直这样服侍他,既不求一纸离书,亦没有反咬他一口落井下石来保全被连坐的母家氏族。
  北陵瑛的眼底终于有什么动了一动,接过碗盏时,握住了妻的手。
  “与我一起吃吧。”成婚这些年她始终没有孩子,对他万般愧疚之下,便养成了这样的性子习惯;而他其实是不怎么在意孩子的——大事未成前生下的孩子,有时与弱点无异。
  而没有孩子的愧疚加上温顺的性子,让他的妻从不置喙他利用她母家氏族势力的举动,即使是孟家人在北陵琇手里吃了亏,她也从未到他面前诉苦惹他烦心过。
  这样的妻,他是满意的。一个因利益联姻的女人,最好的便是如此,安静,温顺,不惹麻烦;至于美色和愉悦,自然有侍妾来打发。
  现下想来,妻虽从未说过什么,但他确是有亏于她的。思及此,北陵瑛握着她的手,不由得又紧了一点。
  妻紧张且害羞似的,手缩了回去,头仍是低低地,点了一点。
  饮着酥油茶,看着低头小口小口吃着饭的妻,北陵瑛忽然想到了他那位将女儿捧在掌心视若明珠的岳父。
  孟尚书此时看似自身难保,但他的朝堂势力不容小觑。北陵琇新登大位,怎么可能不拉拢孟尚书这样的元老权臣?
  是的,他会死,但也会给北陵琇留下一个难以收拾的朝堂……该如何留下这样的局面?或者说,如何才能让孟尚书不被北陵琇完全拉拢,尽心尽力找这位新王的麻烦?
  他放下铜盏,握了妻的手。
  “婉琪,”他的笑总是让她害羞得不敢直视的,从成亲那晚便是如此。但此时,他却带着几分强硬抬起了她低垂的下颌,靠近她,温柔无尽地低声道,“多谢你,没有弃我而去。”
  妻闭上双眼,微微颤抖着,让他揽了过来,倚进他的怀中,猫咪一般任他抚着乌黑的发。
  “婉琪,可是我无法再陪伴你了。”
  “夫君,此言灰心,莫说了。”
  “真想一直陪着你啊。”北陵瑛叹息着,笑着,“婉琪,一直陪我可好?你夫君……怕了孤寂。”
  怀中的妻没有抬首,只是点了点头:“自是如此,夫君去哪里,婉琪便去哪里。”
  北陵瑛的笑容更加温柔了。是的,请你,随我一起死在北陵琇的手里,这样你的父亲才会恨北陵琇,孟氏才会成为北陵琇的朝堂大患。
  他的吻落在妻鬓边,带着少年一般的三分轻佻,七分温存,“孟家妹子,你的额带真好看,让我看清些好吗?”
  “夫君当年……初见便是此语。”妻倚着他,声音里带着无尽怀念,温柔缱绻的味道,“这额带并非出自婉琪拙手,夫君可还记得?”
  “自是记得。”
  “吉雅阿姆……比我巧得多,做出来的总是比我好的。”
  “可是,我却只记得你呢。”她若不提,他倒真是忘了那一日,确是有个少女与她一同出游的。连一点点模糊的印象也没有,因他当日本就定了与孟家千金相见,其他的人,并不在他的计划里。
  妻笑了起来,娇俏的,“吉雅阿姆不是孟家女儿,怪不得夫君记不住呢。”顿了一顿,她抚了一抚额带,道,“我可是都记得的。连父亲为了迫我嫁给夫君,是如何害死她让我彻底死心的,都记得。”
  北陵瑛突然按住了胸腹之间,豆大的汗珠从他额上缓缓渗出,他脸上的血色迅速褪去。
  “夫君,”怀中的妻仍笑着,摘下额带,眷恋地握在手心,“你知道吗?若不是你来求婚,我本可以跟她一起逃走的。”
  低低的话音像是云彩,一句一句,缓缓掠过他耳边。
  “这世上,再没有人比得过她。”
  “我不会替你生孩子,也不会替你养孩子。所以,你永远不会有孩子。”
  “你要孟家做事,越多越好啊,这样才有足够的罪证呀。”
  “每次看见你的脸,我都恶心得想吐。”
  “终于等到你没有人试毒,也没有人替你做东西吃了。”
  北陵瑛使尽力气,握住她的手腕,黑血从嘴角蜿蜒落下,他无法置信地盯着她唇边与他一般的黑血,却连问话的力气也无。
  “吉雅阿姆在等我……我们,说好的……”
  哐啷一声,铜盏、茶壶连同盘子一齐翻到在地,酥油茶和羊肉的香气弥漫一室。
  北陵琇端起茶汤,徐徐吹散了袅袅的白烟。
  “罪人北陵瑛,昨夜在府中暴毙。其妻孟氏自尽。”
  北陵琇饮下一口茶汤,报告的暗卫已然退去。白云悠悠,天光正好。有暖暖的灿阳一线投入杯中,茶汤便荡漾起金色的流光。
  她放下茶盏,懒懒地舒了一口气。
  “好茶。”

  第六十一章

  北珣的朝堂在新王继位后,翻天覆地,动静却比众臣想象中小了许多。
  当一干尚怀着元老矜持的臣子想要对新主燕王来个敲山震虎的下马威时,燕王第一道谕令便将他们满心侥幸砸得粉碎。
  执掌法典编纂的司法令印被赐予璟亲王,这一点元老们并不意外;但紧接着,燕王竟将执掌法典的决狱官印赐予了那俨然璟亲王心腹的水银藩王!
  “藩王水银既已归顺,自是我北珣臣子……”燕王很是亲切地对站在下方恭谨接印的水银絮絮叮嘱着,说他过去曾治理牙石乱象,此际接任北珣决狱官,更当勤勉自持云云。
  骗谁呢!!谁不知道这印名义上是水银拿着,实际上就是璟亲王握着!好容易盼到璟亲王去修法典,他们还没把自个儿的人安进决狱司,后路就被这么断得一点不剩!
  众元老的脸色当即青了一半,原本想要开口说话的几个人一眼看到璟亲王那似笑非笑的冷眼,再想了想自己这些日子以来的站队问题,顿时把话咽了回去,老老实实跟着众人高呼“我主英明”。
  决狱官水银,确切地说背后的璟亲王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烧到了孟尚书头上。
  他是不知道孟家女儿对自己亲爹怎么就恨得那么毒,可那关他什么事?他只要把手里这些孟家女儿收集到的铮铮铁证一件件甩到孟尚书脸上,让他和党羽们难以反驳地伏诛就好了。
  权倾一时的孟尚书,协北陵瑛勾结纳楚,谋逆,夷三族。奉歌城的断头台在那一日灿阳西下时,地面已被腥腻的鲜血染透。
  孟氏一族的尸体皆被抛弃在草原荒谷之中,唯有过去的瑛王妃,孟家女儿尸身被暗中保护下来,按照她的遗愿葬入原先的孟氏牧场,与她生前的闺中好友同冢。这件小小的恩惠,与孟氏三族的性命相比实在微不足道,于是孟家女儿与北陵琇的一场暗箱交易,从此也被时光逐渐遗忘。
  其实吧,结党营私这档子事儿,北疆每个想要争夺王位的王族子弟都会干,成功了便是天子朝臣,失败了便是谋逆,干脆得很。所以朝堂众臣在看到了孟家三族一颗颗鲜血淋漓排列整齐送到朝堂上回报的人头之后,也十分干脆地再度高呼“我主英明”。
  北珣始终比朝泉要单纯些,只要把刀亮得足够多,用孟氏的血就足以洗出一片安静的朝堂。到了此时,北陵琇才顺理成章把自己的势力一一浮出水面。
  跟随她从西塞打到西博,再一路打进奉歌的将领们自不必多言,皆接任了不同的兵马职权;而前几日尚跟她兵刃相见差一点就你死我活的琏亲王,则在她所择定的吉日大典,接下了执掌兵马大权的枢密院元帅印。
  “琏王兄,是我北珣之剑。”燕王扬声,让百官都能听见的如此说着,将印慎而重之地交到他手中,然后低低一笑,压低了声音,“今后,还将是我纵横北疆之剑。”
  北陵琏的眼底,深深一动。
  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地对着眼前的小妹,北珣的新主燕王俯身行礼,双手接下了那枚印。
  要么成为北珣之主君临一国,要么成为北珣之剑横扫天下。
  比起繁琐又无聊的治国,他果然还是更喜欢带着铁骑四方征战。而小九……燕王,会给他一个养得起黑鹞子的北珣。
  这就足够了。
  比起北陵琏受到的器重,北陵琅的表现低调太多。在奉歌局势平静下来之后,他便在朝堂上宣布,解散“婆娑”,然后带着燕王赐予的行走部族详稳司官印悄然离开,替燕王去操心流浪诸部族的事情。
  他才不想留下来,被慢慢熬着,变成另一个北陵瑛。小九是曾说过认同他坐那个位子,可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走得远些,小九的心安一些,才能留着自小的兄妹情分。
  至于“婆娑”是不是真的解散,有那么重要么?他只要还能顺着心意四处流浪,走遍北疆,不再去受那金笼子的束缚就好。
  出乎众臣意料之外的还有一事,燕王并未将北珣王座之下最重要的权臣之位——中书首辅赐予跟随她多年的谋臣温临江。
  追随燕王多年的部属们都很清楚温临江的功劳,他的才华也足堪此任;不清楚温临江本事的庙堂臣子们则根据当年那些捕风捉影的传言猜测着,燕王是不是要给他个“鹤君”之类的名分。但温临江却在登基大典结束后便抱病在家,连朝堂点卯都没来过;而燕王亲自去探望过他半日之后,也再没提起此事。
  君主亲去探望的人,朝臣们自是趋之若鹜。温临江府邸不大,软钉子却不小,“病中不见客”的话一传出来,官员们只得放下礼物拜帖乖乖走人。好在温临江一视同仁,谁也没见,于是谁都无话可说。
  温临江稳如泰山,“养病”的日子很舒心,有梵铃在身边,写起东西来也顺手许多。
  白日里忙,夜里也难以安枕。
  北陵琇躺在柔软的锦绣绸缎床铺上,却并不觉得这床比西塞的石炕好多少。
  也罢也罢,坐上这位子本就该如此,自个儿选的路,没得抱怨。起身,挥退了点起灯想要来服侍的侍女,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饮着。
  既睡不着,便又坐到案前处理折子。她现在倒是真心佩服南面的朝泉皇帝了,疆土比北珣大那么多,想必折子也该是她的十几倍,只要不是个昏庸至极的,每日里怕是得有大半日耗在看折子上。
  坐上这位子一晃两个月,千头万绪的事情却仿佛永远没个完结。怪不得那么多故事里的将军王子一坐上王位娶了公主千金,故事就完了。现在她算是知了,故事若是再编下去,没人愿意看当了王的将军王子每日里只忙得天翻地覆,锦衣玉食无滋味。
  北陵琇苦笑一声,继续翻开折子,思索着再分些事情给臣子们去做。
  如此这般,待到天光熹微,侍女轻唤,入室服侍洗漱更衣,又是一夜过去。北陵琇穿戴整齐,铜镜里的人洗过了脸,淡淡匀了一点胭脂,金簪珠玉绾发,璎珞严妆,看着依旧十分精神。
  合了合眼,忍住那一丝酸涩,迈步走向朝堂。
  风移云动,日光很灿烂,北珣的夏日伴着暖暖的南风,徐徐降临。
  枝头叶渐成荫,扶风城里也渐渐弥漫起夏日里特有的燥热和火气。械斗和暗杀的生意多了,金主却并不一定能活到付完尾款,于是易水楼接生意越发慎重起来。
  比起扶风城里黑吃黑还吃不到多少利润的生意,楼主更乐于接些外面的活计,不仅真金白银牛羊粮食的报酬不会打折,而且暗杀要员或富户总是回报丰厚。但这种活计随着北珣朝堂的日渐安定,慢慢地也减少了。
  确切地说,只有一片混乱的朝堂才适合易水楼这样的江湖桩子插脚,安定下来的庙堂,不是他们可以涉足的地方。
  易水楼的刺客们并未揭不开锅。乌娜放了这些年的羊,已让易水楼拥有了一片牧场;楼里用来打探消息的茶楼酒馆之类收入也颇丰,只要不是穷奢极欲,要在扶风城寻常过活还是很滋润的。
  只是一点,刺客们人很好养,装备不好养。
  各种独门兵器要用好的材料,好的保养,养的马要良种,药材要选好的,做毒药和易容药物也需要许多材料……这些东西比起珠翠金玉更容易烧钱。
  鸦杀堂主疏影看着殷娘子捧上来的账册,不禁为那笔赤色的武器开销皱了皱眉。
  鸦杀堂暗杀用的兵器各不相同,但都有一点,皆是反复锤炼,刃极薄,可一击致命的凶器……很烧钱。毕竟不是每个刺客都能练得庖丁解牛保兵器不损的。
  过去不觉得开销大,是因为时局混乱生意很多,总有赚头;如今那人定了北珣,影响竟大到了这一步。之前从不为此操心,现下却是不得不学着些事情。
  因为账簿赤字问题,楼主难得认真负责地召集堂主们开了会。
  气氛很凝重,态度很严肃,连千娇百媚的恒舞堂主都收敛了媚眼如丝面无表情。半个时辰之后,所有人得出结论——
  术业有专攻,怎么在杀人这行让钱生钱这点他们不懂,最后只好向对外声称是牧场主的乌娜求助。
  乌娜紧张得说话都不利索,面红耳赤地对着一群面色严肃活像要马上去火拼的堂主解释自己这些年摸索出来的牧场经营之道。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这是堂主们中最会掉书袋(或者说最会说正常话)的情报堂主对乌娜的感谢辞。
  乌娜的经验之一:羊毛成色不好的时候,就卖羊肉。
  堂主们的学习结论:既然没有杀人的生意可做,就先做其他生意。
  过去招惹了太多仇恨的易水楼刺客当然不能立马跟人烹茶烤肉谈生意,需掩了身份容貌,打着乌娜牧场的名号才能四处行商。
  若是放在朝泉,这群刺客要谈生意那定是一谈一个完。但好在这儿是北疆,游牧部族生意诸多,单纯的以物易物是主流,只要货物拿出来看清楚,稍稍会点讨价还价的口舌就能做成。就这么歪打正着似的,做成了不少杀人之外的高价生意。
  乌娜的经验之二:羊毛织成毯子,羊肉做成好吃的肉干,总是能多卖些钱。
  堂主们的学习结论:毒药不一定要毒死人才能卖钱。
  商队总是会碰上露宿这一关,防范毒虫猛兽从来都是大问题。刺客们的商队里带着高明的大夫和机灵的情报贩子,他们手里用来防毒的药物成了不少生意对象眼中的宝贝,“独门秘方”的名头更让这些做起来费时费工的药物卖出了一个令医堂弟子心怀甚慰的价钱。
  乌娜的经验之三:人多的地方生意好。
  堂主们的学习结论:扶风城没油水。
  如今离扶风城近且人多安稳适合做杀人之外生意的,自然是北珣。楼主听到此节,把眼珠子往疏影脸上一飞,其他堂主也就莫名其妙地随着瞧了过来。
  “影……鸦杀堂主,北珣都城那条线打探的事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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