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我一直叫她“沈芳”,其实是我故意的。我的这个小动作让我觉得或许这样,可以让她觉得我和其他人有所不同。
“对了,你不是下午要上班吗?晚了吧。”这会儿想起时间,真是个小傻瓜。
“是呀!晚了。”我看看已经擦黑的天空,英国的冬天,天黑的比中国的北方早很多。
“啊,那怎么办,你带够钱吗?打车走了?”她被我骗得有点着急。
我觉得她实在是个心肠很好的人,也不忍心再骗她。
“没关系的,刚才我已经跟店里打了电话了,本来是准备编个理由请假的,谁知道本来约好要来的客人取消了。老板不在,就我作主。我已经跟他们说晚上才回去的了。”
她挺了,松了口气,“哦,我还以为抱歉把你耽误了呢。”看上去,她有些开心。
等我在麦当劳拥挤的人流中排队时,我的心情是愉快的。我为我能够认识这样一个有钱人虚荣的感到沾沾自喜。“三杯可乐。”我觉得自己有点得意忘形了。
等我提着这袋饮料过马路往沈芳哪里走去时,我似乎没有意识到,我和沈芳的故事经过一段平淡的序曲,正剧才刚刚掀起帷幕。
今天是周末,一头睡到下午快一点。起来洗个澡,拿起球拍去家附近的运动中心打了会儿球。冲凉的时候,想起今天天气很好,似乎不应该呆在家里,出来后,直接把车往郊外开,那有间大的购物村。
我打开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放今年的top10 bands,听到一首歌,不知道名字,一个男子唱道,I don't wanna go,I do wanna stay……
我经常会被音乐一下把情绪带走,我听着这首歌,不经意间居然错过了下路的出口。只好往前就这么一直开着,希望不远处能找个地方掉头。
前方的指示牌出现了几条指引,当中的一个第一行,写着大大的“M1”,我的大脑顺势出现一片死一样的沉寂,车子就像遇到了黑洞,就着样,唰,被吸了进去。
我漫无目的地踩着油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不知开了多久,也不知车上嗡嗡作响的收音机在讲着什么。这时,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We are twelve billion light years from the edge
That's a guess
No…one can ever say it's true
But I know that I will always be with you
I'm warmed by the fire of your love everyday
So don't call me a liar
Just believe everything that I say
There are 6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
More or less
And it makes me feel quite small
But you're the one I love the most of all
We're high on the wire
With the world in our sight
And I'll never tire
Of the love that you give me every night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And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And you know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我非常非常想把这首歌介绍给大家。也或许,你们早就知道了,因为这首歌出来差不多快两年了。
唱歌的是一位在英国受欢迎的年轻女子,以轻爵士而走红。
个人很新欢爵士乐,有段时间近乎痴迷。
当我第一次在BBC radio1中听到这首歌时,主持人给这首歌以毫不吝啬的赞美,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这首歌一直在排行榜上稳居头牌。
而当时,我正在实验室加班,夜很深了。在嘈杂的排风扇的轰鸣中,她第一句歌词就牢牢的抓走了我的心。或许是因为里面有我熟悉的地方,北京。
我记得我当时几近于疯狂的切断所有仪器的电源,像个傻瓜一样,专心的听着这首歌,听着每一句话。当尾音渐渐消失,我颤抖着关上收音机,慢慢弯下腰,接着干脆坐在实验室的地上,泪水,抑止不住的往外涌出。
我胸口抽搐地几乎要窒息,于是慢慢地躺倒。时间在那时好像完全从我的生命里抽离了。恍惚间,听到警铃大作,恍惚间,我听到吵杂的脚步声由远即近。原来是我的窘相被值班的保安从CCTV中扑捉到,他们误以为我发生了实验意外,被毒气熏倒。打那以后,有将近两个月,我失去了下班后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许可。尽管,他们相信我的这一举动仅仅是因为我忘我的长时间工作导致的后遗症。
我现在仍不是非常明白到底这首歌哪里这样地触动了我。我宁愿把它理解为思乡之情。
时至今日,这首已经过气的歌曲,对我的杀伤力似乎并没有因为我的成长而消弱。
歌只听到2/3,我便打开左转灯,强行把车停到边道上,打开车门,我几乎是爬上路边的土坡,强烈的呕吐起来,眼泪也跟着落下。是不是昨晚没有睡好呢。
等我感觉到有些力气,我抬起头,眼前是英国郊外常见的广阔牧场。我坐在地上,背后是车辆穿梭的高速路,我看着过冬的马儿穿上厚厚的衣服,悠闲地甩着尾巴,在天空,云朵随风,飘过草场。我在那里坐到天黑。走回车。这次,我不敢听什么歌曲。我只是打开车灯,翻出一本03年的老地图。看清了前面的下道口,然后,打道回府。
傍晚时,我已驶入我的城市,我在一家肯德鸡门前停下。因为吐了,所以,打算买些东西带回家吃。
在我接过服务生递给我的外买袋的一瞬间,那个小女孩出其不意的凑近我,压低声音,又带着迫切,说“帮我一个忙?”
我愣了一下,“什么?”
“门外左边的窗子下有个穿绿外套的人,你能帮我带句话给他,就说‘艾丽思要再晚20分钟。’”她说的小声又飞快。
“左边?艾丽思?”
“是的,他会在这个方向,”小姑娘看看经理室,对我反应慢似乎很焦急,左手在胸前比了一下,“艾丽思,艾丽思会晚20分钟。”
我明白了,笑着扬扬眉毛,小声说,“男朋友?”
小姑娘得意又有些害羞的飞快怂了下肩,“是的,谢谢。”
“没问题。”我冲她挤了下眼。
走出门口,我向左望去,果真,隔壁已经打烊的服装店的橱窗下,一个高个子的男孩子背对我,左边的肩靠在窗户上。
我提着外买,走过去,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站住,他没有回头,于是,我说“对不起。”
男孩子没有改变姿势也没接话,只是回过头,一张年轻的脸孔,带着些冷漠的好奇。
“你在等艾丽思?”
男孩子的眼神一下就有了光彩,嘴唇动了一下。我猜这小子是不是被冻僵了。
我没等等到肯定的答复就猜到一定是他。“艾丽思让我给你捎句话,她会再晚20分钟。”
男孩子身子马上站直了,“谢谢,朋友。”
“不谢。”我边走边掏出钥匙,远处我的车在夜晚中,黄灯一闪。我回过头,冲那个男孩子笑着来了句,“有一个好的夜晚。”
男孩子已经不再是一副懒洋洋的酷酷神情了,他把手从兜里拿出来挥了一下,“你也是。谢谢,朋友。”
这个男孩子的身影渐渐在我的反光镜中越来越远,我思绪飘回了很多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天。我的记忆中,清楚的记得,那时,也有一个这样的男孩子,每天傍晚会准时出现在那家快餐店,他有着一样青春白皙的面孔,修长的身躯,他常常隔着橱窗找寻工作间里那个年轻女孩子的身影,然后,脸上现出满意的甜蜜的微笑。那微笑,多少年过去,在我心里,仍然那么清晰和甜蜜。
我拿着饮料,瞅准机会,见缝插针地穿过并不宽阔的繁忙马路。
我看到沈芳正冲着我微笑,于是,也不由自主的裂开了嘴。就在我笑容刚刚打开还没完全绽放,我忽然看到沈芳背后出现了一个人影,高大的黑人。那黑人在走过沈芳背后时迅速的弯了下腰,我就看见沈芳被他一带,身子一下失去了平衡,接着,我和沈芳几乎是同一时间,啊的一声。就见那黑人手里拿了个什么,拔腿往我这边跑来。
我背后一凉,下意识想,天啊,这地方也敢?
接着,我脑海里紧接着跳出一个意识,天,我的手表!!
我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气魄,但是,因为我知道去买饮料前,我把我的挎包留给了沈芳,而我,我用近一个月的薪水给母亲买的表,就在书包里。
我几乎是完全出自本能的往前冲去。顺势把手中装饮料的袋子用力狠狠的朝那人扔去。
那人没料到传说中的小李飞刀现身英伦,只是兵器改成了可乐,被我劈脸一击即中。(当时我也颇感意外,差点下意识还喊了bingle)
就在此时,我已展开轻功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招饿虎扑食向他击去。他躲闪不及被我一把抓住提包的带子。小子,俺家可离少林寺比你近多了。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我意识到,这不是我的背包,心中一喜。
但是,高手过招怎容我这般分心。我马步还没扎稳,就被他不知用什么一招正中胸口,没容我一口鲜血喷出,他往前用力一扯,我就很孙子的一下跪地上了,哎,马失前蹄,大意了,大意了。
只是,我的手仍然牢牢的抓着背包的带子。想想,我当时那个pose有点有失风度。-_-!
黑大个见我如此不识时务,顺势朝我头上来了那么一下。我又一头栽地上了,Orz 丫孙子!我想骂出来!
但是,我充分发挥死缠滥打的架势,就是紧握战果决不放手!我听到沈芳在背后大喊:Let him go!见我没反应,又喊,让他走!
靠,我英语再不济,这就不用翻译了好吧。但是,沈同学离乡多年,国语退化的有点词不达意啊。你说,让他走,是带包还是不带包?
反正,我就这么死死抓住包带。天知道我是不是当时想自寻短见怎么的。那厮得寸进尺,居然一脚踩到我头上,你丫的,我终于骂了出来,可是,就这么一张嘴,我的脸在他的脚和地之间这么一挤,我自己把自己给咬了。郁闷,@_@! 还挺狠。我登时感到嘴里有种小说里常描写的那种咸咸的液体涌出。
黑大个再次用力一扯,把手居然断了!后来,我跟沈芳说,“你那包是香港买的水货吧?怎么那样不结实?”沈芳,扫我一眼,“我看你是伤的轻!”
黑大个终于带着包全身而退。我抓着一节prada的袋子,想支起头,跟沈芳说,“你丫以后别买名牌了。”但是,我就像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有意识而无行为。我看到人围过来,我看到沈芳模模糊糊从远处跑来,我听到无数声,“R u alright?”我想说声“fine”,但是,我似乎已经不能支配我的躯体了,我只是从人们的头顶往上看去,我看到了星空,我看到了母亲的笑脸,我又似乎想起那个夏天的末尾,我一个人,坐在一地的碎片中。我流出了泪水。
我看到沈芳的面孔,我听到她不停喊我的名字,我看看她,我都哭了,你居然也不陪哭两声,真不入戏。没感情啊。
我听到周围的人在跟沈芳说,“别动她,别动她。”哎,你们说不定扶我一把我就活过来了。
又有人说,“给她盖上,给她盖上。”然后,我看到沈芳把大衣脱下,盖在我身上。哎,姐姐,我不冷。
你说东西方思维还真是有距离。就让我这么一青春少女这样四仰八叉躺在大路上,你们就别围观了行吧,真是我的脸都丢尽了。
然后,警察来了,救护车来了。沈芳的大衣被拿下,换上医院的毯子。我真的不冷,没见刚才还表演“chinese Kungfu”来着,我热。女士们,先生们啊,你们别问了,我是不会回答你们的,赶快抬我走,别让我在这儿显眼了。
终于,我被抬上了救护车。车里的灯有点刺眼。这是我第一次坐英国的救护车,我抓紧时机四处看看,靠,资本主义啊。
沈芳也跟着我上了车,我看到苏也来了,在车下,看上去倒是比沈芳还急的样子。姐姐,你总算逛出来了。我心想。
门关上,车开了,医生给我手上开始鼓动些什么,我看不到,上学时,书上教的是应该先量一下血压。
沈芳在我头部的位置,一直喊我的名字,喊的我都有点烦了。终于,我决定还是赶快回她一声吧,你说就这么叫名字有P意义啊。我努力了一阵,终于吐出一个音节,“嗯~”
“她醒了,她醒了。”姐姐,我本就是醒的了。
然后,又是一连串的名字,医生也过来凑热闹,我又努力半天,说,“我晕。”
“她说什么?”医生问沈芳……
很奇怪,我当时感觉,我的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过来,好像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听上去很陌生。就像我家答录机里我的留言。自己听起来,怪怪的。
因为是被急救车直接拉来的关系,这次很顺利我就去被治疗了。当时,我想,英国的医疗系统果真是世界一流的。可是,没几个月,我想起我当时这个念头,我都想抽自己。那次,我从沈芳家的楼梯上被沈芳一招“飞龙在天”打下来,眼镜把鼻梁上划了个口子。等我坐着丹尼的车血赤呼啦来到医院,他们硬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等了快4个小时。我为了表示气节,4个小时里始终挺胸抬头对沈芳目不斜视,坐的我腰都快断了。等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顿动屏幕上时,我头也不回进了诊室,护士阿姨过来亲切的捧起我的脸,温柔的说,“亲爱的,来,我先把你结的疤揭了”……
我被送到医院时,我的元气已经恢复了。我自己走下的担架。坐到治疗的椅子上。我记得我还问医生,“用缝针吗?”
“不,我们用这个粘一下。”那个男子拿出一罐“万能胶”。粘完后,在上面贴了很细的一片半透明胶带。
我心想,等会儿要看一下,这倒是国内很少见。具他说是为了不留疤。
然后,就是长时间的询问。医生和警察轮番上场。问完,还让我签名哎,我就纳闷了,怎么感觉我跟打劫的似的。
沈芳是很辛苦,不停的在中间翻译。到后来,我索性听懂了也等着她翻。我觉得,要是等我以后发了,找她给我当秘书倒是不错的主意。
等我出来之后,一看,好家伙,欢迎阵容挺强大的。来了好几个人,有我见过的西装男丹尼,还带着几个我没见过的西装男,我猜是保镖之类的,还有一个叫萨琳娜的矮矮胖胖女子,后来听说是苏的阿姨,苏也来了,其实她就坐我们后面的警车过来的。还有其他一些人,我记不清了。
说了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阵容是冲着沈芳和苏的,干我p事。他们只是在操着咸淡不叽的普通话跟我是个意思的慰问了一下后,话题主要是围绕着沈芳和苏。
听了一阵,意思大概就是,沈芳和苏是没跟家里交代就半路越狱跑出来玩的,他们认为她们这样不是很乖,以后不能这样了,至少要跟司机讲下的,或是带着电话什么的。然后,就是问沈芳丢了什么啊,听说有卡,丹尼就让保镖甲去门外给银行打电话,等等等等。
反正,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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