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来呢?”
“我们就一起好好活着。”
怀里的人回转身去吻她。
就和过去的每一个早晨一样。
……
“祉乔,我要迟到了!”
“走啦,我送你。”
大门才关上不到二十秒,又被打开一条缝,伸进来一只手扯走鞋柜上的车钥匙,又碰的一声关上。
“今晚我不用加班,来接我下班。”
“好,好。”
“今天是冬至呢。”
“是是。今晚我们吃啥?”
“汤圆和羊肉。”
……
(本篇)END
***短篇集不定期更新***
☆、心瘾(全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短篇集第12篇~本篇最短了,更像一个片段。我觉得我想表达些什么,但又好像什么都没表达……先当是中长篇的提纲存储好了,哪一天会把它写长也说不定。
“如果你是男生,我就嫁给你。”
这句话突然在她的脑海里蹦出来。
时值午夜,她一个人在船舱里醒来,竟异常清醒。外面的海浪声沙哑而低沉,月光透过天窗照进来,照在她的左腿膝盖上,白白的一片。她屈起左腿,低头看,平心而论,她的腿型健美匀称,大好的年华,让它这般寂寞实在不应该。
她又想起了那句从额叶皮层里蹦出来,然后把她在半夜里吵醒了的那句话:
“如果你是男生,我就嫁给你。”
她把手背遮在额前,闭上眼睛笑了——怎么就突然想起来了呢?
这句话,是所有故事的开端。
18岁,她的同桌趴在课桌上,侧头看着她说出的这句话,然后她就毫无理由的怦然心动起来。
现在的她,早已深谙“如果”的含义,也是她最讨厌的一个关联词。其实说到底,不就是“我不会嫁给你”的意思。
那句话说出来之后的第11个月,她的同桌就结婚了。当然,这也是后来才听说的,她们毕业之后就再也没联络过。
她不是很清楚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感,到底同桌有多喜欢她,她又有多喜欢她?她不知道,青春期的事情么,总是没什么道理可循的。一切都是幼稚、冲动又激昂的。
否则,那句意义不明的话,又怎会成为所有故事的开端。
她把手拿开,起身,走出甲板,跟值夜班的舵手打了个招呼,回头倚在栏杆边上。
今晚的海很平静,月亮的光线在海面上泛起很大的一片白光,就像魔幻童话里的场景。
古代的波利尼西亚人在晴朗的夏天仅用木筏就能横穿整个太平洋,时至今日,她们的帆船装备精良,却也只是做着和古人一样的事情而已。在浩瀚的海洋面前,人类只能算个笨拙的物种罢了。
“这景色能让她看到就好了。”她心里想起了一个人,不觉嘴角带上笑。
午夜在茫茫的太平洋中心会想起的人,应该是个特别的存在才对。
偏偏想起的那个人,也还是个女人。
自从那句话带给她怦然心动的感觉后,她就对这种感觉着了迷,到处去寻找。她不是非那个同桌不可,同桌只是恰巧在那个时间点承载了那个事件的一个人,她迷恋的是自心脏而出的那种电流。
有时人生很奇怪的,会因为一些无甚理由的契子,就开创了不可思议的路向。因为她很在意那一句“如果你是男生”,她好胜,所以她在接下来那几年里,向很多男生都不敢做的事挑战。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就是想挑战看看。
当她回过神时,她已攀登过最高的山,潜入过清澈的海底,步行过风格最绮丽的路段,学会了很多人只在电影里见过的技能。而现在,她正在用帆船作环球航行。
她无意把自己打造成多强悍的女人,她只是想一再试试心动的感觉。那真是奇妙的赐予,瑰丽的风光、成功的喜悦、新开端的希冀……这些都能让心怦然而动。
再还有,就是刚刚想起的那个女人了。在大学的校园里平淡无奇的相识,极缓慢的熟络,若即若离的走近,那些平淡的点点滴滴带来的喜悦,却与攀上高峰的震撼不遑多让。
是的,驻留在她心里的,是女人。说是命运的巧合也好,说一开始就决定了的也好,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不会对她说什么“如果”的话,她对她是真实坐言起行的,这就是她的好。
只要趁着季风驶过整个太平洋,环球航行就顺利完成了。他们停泊过很多着名的港口,帆船的特权让船员们可以免签上岸游玩甚至寻欢作乐。如今看遍了世界,她又突然很是想念家乡那个普通的小海港了。
“真想快点见到她在港口迎接自己的模样呢。”她这样想着,干脆回船舱给她发个邮件说自己什么时候回来好了。
就在她盘算着这次回去就试试安定下来时,值夜班的舵手叫她:“哎,大半夜不睡想什么?”
她拨了拨额前被海风吹乱了的碎发,浅浅笑着说:“想心上人。”
(本篇)END
(短篇集不定期更新)
☆、菲特兰之歌—1
作者有话要说:短篇集第12弹,《菲特兰之歌》这个可以算作是《有那么一朵玫瑰》的后续篇吧。试试用以前没用过的叙事方法,希望能成功,希望大家能看得明白……天气好冷~没有暖气的地方非常冷!
“这些装饰插画真好看。”她欣喜的说。
“这些不算什么,只是平常兜售的商品。”她回答。
“可是已经很好看了。”
“我们有更好的。”她神秘的笑着对她说,“跟我来。”
听那口气,就像即将向她展示最珍贵的瑰宝。
她把她带到自己的工作阁楼里,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华丽的泥金装饰手抄本。宽大的书面,厚实的封面上缀满繁复精致的装饰,镶嵌其上的几颗宝石折射出微微的光亮。
“你的作品?”
“一部分吧,一开始是师傅精心制作的,但制作了一部分后,他就放弃了,于是我自己拿了回来,完成了剩下的工作。”
“你一个人完成的?”
她点点头:“你搬走后没多久我就接手了,上个月才完工呢。”
“十年?”她是知道这种手抄本的制作非常耗时,可还是禁不住惊讶了。
她还是笑着点点头,有点自豪。
“我……可以欣赏?”
“当然可以——不过——”她把左手手掌直直的竖起挡在她面前。继而在书桌上腾出一块地方,再把书正正的放在中央。才抬眼卖关子的说道:“我先念一段给你听。”
她有着浅蓝色的眼睛,勾着嘴角笑,显得特别神秘,天生一副叫人忍不住仔细听她每一句话的模样。
“念一段给你听?”她又重复一遍。
“好。”她实在很喜欢她这副神秘兮兮的样子,仿佛能一层一层剥出惊喜。
“请上座。”她打侧手掌指指屋里的一张凳子。
浅蓝色的眼睛又扫了她一眼,施施然翻开书页,不紧不慢的开腔:“这本书的最后一句,是这样说的:她与她,永葆着青春的容颜,不染一尘,一年复一年,十年、百年,徘徊游弋在幽丽得如神话一般的森林间……”
……
……
……
隔了十年,芭可娜再次回到立伯罗冉城来。橘黄色的墙面,宝蓝色的屋顶,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画廊、工艺品作坊、咖啡馆,全都悬挂着各式精致独特的招牌,门边则种着鲜活的花朵。
立伯罗冉,兹勒姆公国的艺术之都,全国一半以上的艺术家集中于此,所有年轻艺术家的梦想之地。
然而芭可娜并不属于那些怀揣艺术理想的年轻人,她只是在立伯罗冉出生。
到了七岁时,父母结束了城里的工作,举家搬到附近的乡下去住了。可就在今年,她可怜的父母相继染病去世了。家里的积蓄已被疾病消耗一空,哥哥和嫂子的生活也很拮据。芭可娜不想成为哥哥的负担,也不想在那乡村里随便找个庄稼人嫁了,所以干脆收拾行李,回立伯罗冉碰碰运气。
只身一人回到城里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所以她得先投靠唯一的亲戚——玛莎阿姨。玛莎阿姨嫁给了本地的面包师,生活不算很宽裕,但从书信中看来,还是很乐意收留她这位可怜的外甥女的。
凭着小时候的印象,她在有鸽子的喷泉旁下了马车。穿过半条咖啡馆林立的小街,再右拐穿过一条狭窄的后街。在有着红白遮阳棚的街口,有一家豪华的钟表店,店里有一只很胖的肥猫,不知道还在不在。就在钟表店往后数过第六个门牌,就是玛莎阿姨的住处。
穿过这些街道的时候,芭可娜有种新鲜的体验。她离开的这十年,立伯罗冉城变化了很多,可又似乎没有太多变化,至少她仍能凭借回忆找到路——陌生又熟悉。
玛莎阿姨家门前斜斜的小楼梯上仍种满了紫罗兰,楼梯底下的粉色球兰茂盛的攀上了楼梯侧面的石墙,其中一支还蜿蜒着绕上扶手。芭可娜提了提手中简单的行李,走上小楼梯,敲开了她在立伯罗冉的新生活。
玛莎阿姨老了很多,身体胖了好几圈,但对芭可娜还是像以前一样友善。小时候父母忙,芭可娜和哥哥经常到玛莎阿姨家吃午饭。那时候,她和哥哥和菲力科表哥,还有另外一个叫梅琳茜的女孩,四个人是很好的朋友,经常一起玩。
玛莎阿姨收拾了小阁楼作为她的房间,虽然上下都得爬梯子比较费劲,芭可娜倒不介意这些。安顿下来的第二天,芭可娜就急着出去找工作了,毕竟菲力科表哥快要结婚了,阿姨家的开支本来就多了很多,再收留她这个穷亲戚,就算别人不说,她也知道是比较吃力的。
年轻健康的女孩子在城里找工作还是挺容易的,很快芭可娜就在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当了服务生。芭可娜是个又勤快又聪明的女孩,服务生的工作很快就上了手,做得又快又好。咖啡馆的工作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午和晚上,因此上午的时候,她还能给玛莎阿姨帮帮家务。
过了一段时间,芭可娜已经很快的习惯了立伯罗冉城的生活。用玛莎阿姨的话来说,芭可娜本身就是属于这里的人,所以才适应得这么好。
这天早上刚好菲力科表哥不用赶着上早班,这情况不多见,芭可娜很少能在早餐桌上和他打上照面。虽说小时候曾一起玩,但毕竟已有十年没有见面,还是有点生疏的。
难得能共进早餐,生性有点木讷的菲力科尽力找了些话题,最后讲到小时候的事情时,才总算是打开了话匣子。
在愉快的谈话中吃完早餐,菲力科该去上班了。芭可娜起身收拾碟子,收着收着她突然想起什么,稍稍犹豫,还是叫住了菲力科问:“那个叫梅琳茜的女孩呢?她的近况如何?”
“不知道。”菲力科从饭厅门外倒回半步,“你们搬走之后就没联络了,她跟我不太亲近呢。”
“哦……没联络,挺可惜的。”
“可不是嘛,我记得那时候她就光粘着你玩,毕竟我和你哥年龄都比她大一截。”
记忆中的梅琳茜是个瘦小的女孩,脸色苍白,一头浅褐色的头发扎在脑后,唯一出色的是那双浅蓝色的大眼睛,可那眼睛在她瘦小的脸上显得特别大。芭可娜印象最深的还是她的双手很好看,细腻修长,手指粗细均匀,骨节清晰而不突兀,天生一双艺术家的手。
芭可娜工作的咖啡馆就在三条街远的地方,每天只需要步行十分钟就可到达。咖啡馆的客人多是附近的收藏家和接不到订单的落魄工匠。他们总是在这里无休止的谈论着最近的艺术品、创作风潮,以及这些作品背后的艺术工匠。
吧台旁的那桌客人刚坐下来,就迫不及待的谈论起最近的见闻。
“……神木那儿的东西还挺有意思的。”说话的是一个有卷曲金发的年轻男人,脸上的胡子修得很整齐,一看就知道是那种颇富裕的艺术爱好者。
“神木?店的名字?”他的同伴感兴趣的问道。
“对。他们出品装帧精美的羊皮手抄本。那书漂亮得啊,简直是艺术精品!封面如何华丽精致我就不说了。内页的手写字体非常漂亮,每一页都有精细的装饰边框,丰富的插图更是美轮美奂,所有的颜料都是特制而成,有些名贵的页面甚至裱以金箔!”
这样描述下的艺术品,任谁都会艳羡。见到同伴们发出啧啧的赞许声,金发男人挺直了腰杆靠到椅背上,搁在桌面的手正用食指慢悠悠的叩击着桌面,很是得意于自己的发现。
“你们要知道,这样一本手抄本的制作工艺是何其复杂冗长,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才完成一本!”
“不止如此!他们东西做得漂亮,展示的手法也是很别致的。”成功捉住所有人的注意力,金发男人眉毛一挑又说道,“别家做展示,不就是开个沙龙邀请大家去欣赏罢了。可神木不同,那天我去到他们的沙龙,他们并不急着让我们看到书,而是出来一名漂亮的女士,先把书给我们朗读上几段。那女士虽然很年轻,念书的腔调倒是一流的!等大家都听得入了迷,他们再把精美的内页和插图展示给出来。啧啧!那可真是一个叫人难忘的沙龙!就算价格再昂贵,也想拥有一本精致的手抄本呐……”
金发男人还陶醉在美的回味中,他的同伴们也表示想一开眼界。
芭可娜在一旁无意中听到了,倒也对他口中的精致手抄本有了点兴趣。隐约记得,神木那家店,门前种着鹅黄色的丁香花,深褐色的店门上嵌着的金属花藤中绕着店名,推开那木门,门眉上的黑色铃铛就会叮咚作响。
☆、菲特兰之歌—2
“人类的地方属于国王,而菲特兰森林是属于神的领地
神——忒尔米斯——同时拥有生命和死亡,
她乃菲特兰之母。
她可以同时是女性、男性或一头蓝色的鹿,又或者,任何她想成为的东西。
如同博大的云彩一般,忒尔米斯飘降菲特兰,所有的生命都归她所有。
优雅的女公爵伊莎·列葛宁,与费年铎公爵最美丽的女儿珂瑞斯,一同来到神秘迷人的菲特兰森林。
‘与我交易吧,美丽的女孩们。’忒尔米斯如是说。
黑衣的女公爵献出了活力的同时也献出了死亡,从此踏入沉睡的永生。
浓妍的嘴唇褪尽鲜活,只剩雪一般的苍白。
……”
念到这里,她停了下来,抬眼看看她的表情。端坐在椅子上的少女那已然被吸引的表情让她很受用。
“师傅就只制作到这里,因为当时有别的大订单的缘故,又也许因为他并不看好这个过于简短的传说,就放弃了这本书的制作。可我觉得很有意思,就接了下来,用业余的时间。”
“过于简短?”她远远的估算着那本羊皮书的厚度,差不多有上百页,怎么也算不上简短。
“嗯。”她草率的应了一声,把书本竖起,翻转过来,把整页的华丽插图展示给她看,“我被这第一张插图深深吸引。”
书的右半页是一张繁复细致的插图。仔细观赏,画面里并排着两名美丽的少女,她们的脸微微侧向中间,穿着同样款式古老的裙子,两人左右对称,裙身的繁琐细致花纹以金箔贴就!左边的那位身着雪白衣裙,眼睛闭着,面带微笑;右边的那位一身铁黑的衣裙,双眼半张,似在看着左边那位,似笑非笑。
两人身后的森林以鲜艳独特的青蓝色颜料绘制,周围的装饰图案亦是无比精致!果真是让人赞叹的艺术品!
“黑色衣服这位,是女公爵伊莎。”她的指尖又沿着纸面移向画中穿着白色衣服的少女,“而这位,是公爵之女珂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