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朗也恨自己,为什么要多事,之前不是还在赌咒发誓要杀了这个疯子么?但是刚才,自己既然选择了拉起疯子一起跑,现在就不该把她丢下不是么?选择了的事情,就不该放弃不是么?林逸朗举起了枪,不是因为她伟大,而是因为她的天性。
“砰”的一声,万念俱灰的方蝶儿,惊愕的看到面前的庞然巨兽胸口炸开一个口子,血喷溅到了她的身上,接着,黑熊一声震天嘶吼,向着林逸朗的方向扑了过去,而林逸朗却像石雕般纹丝不动的伫立在原地,方蝶儿惊恐万分的嘶喊:“呆子!!!”
最后一颗子弹了!林逸朗屏住呼吸,冷汗顺着发鬓淌下,端着枪柄的手微微颤抖,林逸朗深吸了一口气,两只手稳住了枪柄瞄准黑熊的头颅,十米,五米,一米……林逸朗扣动了扳机。
庞然大物应声轰然倒塌,可是,却不见呆子的身影,“呆子……呆子……”方蝶儿抖着嘴唇,一遍遍轻唤,她想站起来,可是脚踝处扭到了骨头,微微一动就疼不可支,方蝶儿匍匐在地,咬着牙,艰难的爬向黑熊的尸体,“呆子……呆子……”,这短短的距离,是方蝶儿有生以来最漫长的苦旅,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爬到了黑熊的身边,看着被黑熊压在身下的呆子,方蝶儿再也忍不住痛哭失声,“不!不!不!呆子!呆子!不要!呆子,你不要死,我不要你死,呜呜……呆子……”
“呜!快帮我把这座肉山挪开!再哭我就真死了!!!”黑熊尸体下,冒出一个闷闷的声音。
“呆子!呆子你还活着!”方蝶儿虽然伤了脚,可是功夫还在,运气在掌,掀开了黑熊的尸体。
“呆子!呆子!呜呜……”方蝶儿泪流满面的扑进了林逸朗的怀里,像是觅到了失而复得的宝贝,再也不肯松手。
“呜,疼!你还嫌我没被压够么!扶我起来,我们赶快离开这里!”林逸朗觉得身体被压成了相片,四肢像散了架般的疼,但是,顾不上疼了,命更重要,谁知道这黑熊家有几个亲戚,万一黑熊妈妈来喊黑熊儿子回家吃饭,那就大事不妙了……
“你还磨蹭什么,快扶我起来。”
方蝶儿垂着头,小声说道:“呆子,我,我的脚扭伤了,走不动了,你先走吧……”
林逸朗闻言蹙了蹙眉,“靴子脱下来,我看看伤势。”整个右脚踝肿的像个桃子,看来伤得不轻,林逸朗想了想,脱下了自己一只登山靴,为方蝶儿穿上,一边低着头绑紧鞋带,一边轻声说道:“先忍着些疼,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马死了,我们只能靠自己,穿这只鞋,平地我扶着你走,山地我背你,我去简单收拾下,你歇一歇,我们马上出发。”
月明星稀,树影婆娑,连绵起伏的山峦望不到尽头,林逸朗汗流浃背,咬着牙艰难的穿行在荆棘密布的丛林中,跌倒了无数次,再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林逸朗觉得背上的负担越来越重,可是心中的信念指引着她不停步的向着东方艰难前行……
方蝶儿趴在林逸朗的背上,这一路,她一直沉默不语,可是心中,却是思绪万分,她没有想到,这个弱不禁风的呆子,会奋不顾身的救了她的性命,也没有想到呆子会不计前嫌,背着她跋山涉水,呆子,你真是这世间最呆的呆子……
方蝶儿擦了擦林逸朗额头的汗水,“呆子,歇一歇吧,你累了。”
林逸朗没有停下脚步,她只想早一些回到方灵羽的身旁,“你看着挺娇小,怎么这般沉!”
“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方蝶儿挣扎着要下地。
林逸朗紧了紧胳膊,“行了,别乱动!来回换鞋,还不够麻烦的,再说,扶着你走,你也挺沉的。”
“你!”方蝶儿委屈的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怎么了,说你两句你就不高兴了?你捆着我的时候,我都没说啥,现在我背着你,还不让我说两句了?”
“你,你还在记恨我。”
“呵,我早就说了,你这样走会让我们送死的,我也说了不让你点篝火……”
“你!你啃鸡腿的时候比谁都啃的香!”
“嗯,鸡烤的确实不错,说的我又饿了,嗯,可是,再香的烤鸡也不值得用命换。”
方蝶儿不理睬林逸朗的絮絮叨叨,心中还在纠结着呆子说自己重的话题……
“疯子,你别睡啊,睡着了会着凉,嗯,也会更沉……”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疯子绑了呆子,呆子背着疯子,你说累不累?”林逸朗继续自言自语。
方蝶儿在林逸朗耳边轻声说了句:“我不叫疯子,我叫,绮兰。”
“嗯,绮兰,你为何要绑我。”
方蝶儿缄口不语。林逸朗也不再多问。又沉默着走了半晌,方蝶儿埋在林逸朗肩头,细不可闻的问道:“呆子,我绑了你,你为何还要救我。”
林逸朗不答,又走了半天,林逸朗才徐徐开口:“绮兰,如果我没猜错,你是大曜国人吧,我不问你为何绑我,我们不该是敌人,我们可以做朋友。”
“朋友……”方蝶儿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呼,她在大曜国贵为公主,她有侍从有婢女有玩伴,她可以呼风唤雨,但是,她从来没有一个对等的朋友,“呆子,朋友是什么……”
“嗯,朋友就是,”林逸朗笑了笑,“就是这样,我背着你,你扶着我,朋友之间可以说心里话,也可以,开些随意的玩笑,呵呵,就像我刚才那样,朋友就是彼此搀扶,彼此忠诚,永不背叛……”
“彼此忠诚,永不背叛,永不背叛,呆子,这就是一生一世的朋友么。”
“是的。绮兰。”
“呆子,你要我做你一生一世的朋友么……”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的绮兰,绮兰你不希望生命中有个一生一世的朋友么。”
方蝶儿埋在林逸朗的颈窝中,眼泪不知不觉的滑落,呆子的后背好温暖,呆子,我不知道,会不会成为你一生一世的朋友,但是,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方蝶儿轻声呢喃:“呆子,如果你想,那我们就做一生一世的朋友……”
☆、第七十二章
林逸朗背着方蝶儿用了四天的时间;走完了一半的路程,渴饮溪水,饿食野果,眼看着离京师越来越近,林逸朗的心情也飞扬了起来;不时逗着背上的方蝶儿说话,而方蝶儿却变得寡言少语,总是静静的听着林逸朗侃侃其谈。
“绮兰;我们快些走;不出三天,就能回京师了。回了京师;先找个郎中为你治脚伤。”林逸朗扭脸看了看默不作声的方蝶儿。
“嗯;治好脚伤,就把你告到官府,绮兰,绑架皇帝太傅,该是什么罪名?”
“绮兰,你怎么不说话?”林逸朗停住了脚步。
“绮兰,我发现你越来越懒了。我不叫你下地,你就赖在我背上!下来,自己走一会!”林逸朗颇为不满。
方蝶儿不言不语的下了地,两个人换了右脚鞋子,林逸朗坐在地上,递给方蝶儿药瓶,方蝶儿撩开林逸朗的帽衫,为林逸朗后背涂药,一切都在沉默中进行,却又都显得轻车熟路,这些动作,这几天她们做了无数次,已经默契的不需要多言。
方蝶儿将清凉的金创药轻轻的涂抹在林逸朗伤痕累累的背上,那些伤痕本来早该好了,可是因为背着她,伤口摩来摩去,又是汗水浸泡,这几日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原本愈合的伤口又绽开了血口子。
林逸朗觉得几滴凉凉的水珠滴落在背上,滑进了伤口,刺得生疼,“嘶……”
方蝶儿赶忙抹去了泪水,林逸朗徐徐回过头,疑惑的望着方蝶儿微红的眼眶,“绮兰,你,怎么了?”
方蝶儿垂着头,眼泪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林逸朗有些失措的说道:“绮兰,你,你怎么哭了,我刚才是在开玩笑啊。”
方蝶儿蓦地抬起头,泪眼婆娑的对视上林逸朗关切的双眸:“呆子,一定要回京师么。”
林逸朗点了点头。
方蝶儿低头抿了抿嘴唇,又扬起小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含了期盼:“呆子,你有没有去过大曜国,那里很美很美,我们一起回大曜国好不好?”
林逸朗摸了摸方蝶儿的长发,轻叹道:“绮兰,我的家在大徽啊。绮兰,你不想家么?等回了京师,养好了你的伤,我就叫人送你回家好不好?”
方蝶儿垂着头点了点,又摇了摇,沉默不语若有所思。林逸朗察觉到了方蝶儿情绪低落,可却不知道为了什么,也只好默不作声。歇了半晌,林逸朗看了看表,“绮兰,我们继续赶路吧。”说着站起身来,作势要搀扶方蝶儿。
方蝶儿仰起俏脸盯着林逸朗,“脚很疼,走不动。”说着脱下了刚换上的登山鞋。
林逸朗无奈的撇了撇嘴,明知道方蝶儿在耍赖,也只好暗骂自己活该:做好人是吧!发善心是吧!那就天天做好人,善心发到底,过瘾了没!
林逸朗俯身,弯腰,手在身后恭敬施了一礼,“小姐请上马,您坐稳了。”
方蝶儿破涕而笑,攀着林逸朗的脖子登上了銮驾……呆子的背,单薄却温暖,呆子的肩,瘦削却软软的,方蝶儿埋在林逸朗的颈间,阖上了眼帘:呆子,不要走这么快,再慢一点好不好,这样一直背着我好不好,真希望永远走不到京师……方蝶儿挂着甜美的笑容渐渐陷入了梦乡。
远处响起了纷杂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呆子停下了脚步,方蝶儿缓缓睁开了眼。
“林大人!林大人!!!”马上不是别人,正是林逸朗的两位得意门生,兰瓶儿和卜智子。
林逸朗激动的挥舞着手臂,“瓶儿!”
兰瓶儿不待马停下脚步,便纵身跃下,疾步到林逸朗面前,望着衣衫褴褛,狼狈不堪的林逸朗,兰瓶儿掩着嘴,几乎哭出声来:“林大人,总算找到你了!你不知道,这几天,大家都急疯了,公主殿下她……她……”兰瓶儿哽咽不止。
“羽,她怎么了!你说啊!”
“呜……公主殿下她不吃不喝,在林子里找了你六天,晕过去了好几次……呜呜,现在好了,总算找到你了。”
林逸朗松了口气,“公主她人呢?”
“她们还在别处找,谁也想不到,你会翻过那座山,走出这么远。”
“那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
兰瓶儿朝着卜智子努了努嘴:“是卜公子坚持来这里的。”
林逸朗望向不远处牵着马静静站立一旁的卜智子,那张丑陋不堪的面庞上,此时没有一丝表情,一双深邃的眼睛却落在了林逸朗背上方蝶儿身上,和林逸朗对视上的一瞬,卜智子急忙掩饰起探究的目光。
林逸朗松开背后的双臂,方蝶儿抿着唇,万分不情愿的滑下了林逸朗的后背。林逸朗思忖片刻道:“瓶儿,你带这位小姐回京师,她是我的朋友,脚受了伤,你要好生安排。我和卜智子去寻公主殿下。嗯,对了,若是有人问起今日之事,你们就当没见过这个人,是我在林子里走失了,明白了么?”
兰瓶儿点了点头,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林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卜智子却开口道:“林大人,我送这位小姐回京师,瓶儿陪你去找公主殿下吧。我这张面孔生,不会引来旁人注意。”
林逸朗察觉了卜智子总在有意无意的躲避她,本想刻意留下他,借这个机会多聊几句,此刻听他这般说,也不好为难,“嗯,也好。你是机灵人,我也不再多嘱咐,一定要把她照顾好。”
卜智子微微颔首,林逸朗又转向方蝶儿,“他是我的学生,你且放心,上马吧,天黑前能赶回京城了。”
“等等。”方蝶儿止住了牵马上前的卜智子,“我和林大人还有几句话要说。”兰瓶儿和卜智子都识趣的避开到一旁。
“呆子,谢谢你这几天照顾我。”方蝶儿抬手摘下发间的琉璃簪子,“我们是朋友,这个留作纪念吧。”方蝶儿也不待林逸朗回答,走到林逸朗的身后,以指为梳,理了理林逸朗散乱的长发,将簪子别在了林逸朗的发间。“呆子,我们还会见面的,对么。”
林逸朗扬起一抹浅笑,“当然,绮兰,回了京城,我就去看你。”林逸朗摸出象牙柄手枪,“这个很有纪念意义,送给你。”
方蝶儿接过手枪,专注的目光在林逸朗的面庞上徘徊良久,林逸朗看懂了方蝶儿目光中的依依惜别之意,正想开口再说些什么,方蝶儿却淡淡的笑了笑,转身向卜智子走去。林逸朗若有所思的目送着方蝶儿远去的身影,直到消失在密林深处,略微迟疑后,林逸朗抬手摘下了发间的簪子……
“瓶儿,我们去寻公主殿下。”
☆、第七十三章
入夜时分;满山遍野依旧火把通明,六天了,整整六天,方圆几十里内,每一寸土地都已经搜了无数遍;通往东南北三个方向的路口关卡,都有重兵设卡戒备,过路之人;无不盘查;就是只苍蝇也别想飞出去。可是,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太傅大人还是难觅踪影;眼看着希望愈加渺茫,数千名御林军无不提心吊胆,垂头丧气。
亲眼目睹永琏公主几日没下马,从马背上数度晕倒在地,现在,谁都不再怀疑公主殿下的那句话,如果太傅有个闪失,所有人都要为她殉葬。永琏公主都可以置自身而不顾,还会在乎这几千军士的死活么,永琏公主的行动证明了那句话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于是,军中都开始流传,太傅大人是永琏公主心仪之人,是未来的大徽驸马,所以向来处乱不惊的永琏公主,才会有如此反常之态,正是关心则乱,情郎有难,如何不急?
如今,这位太傅林大人,成为了所有人谈论最多的话题。不仅是这在外寻找的数千名军士,流言已经传到了那京师内,上至朝堂百官,书生墨客,下至黎民百姓,贩夫走卒,无人不在议论这位风云人物,茶楼酒馆,街头巷尾,插科打诨也好,唏嘘感叹也罢,所有话题都不离这位太傅大人。也难怪流言四起,实在是,这位太傅大人太过传奇。
有好事文人骚客追其来历,却查无可考,这位太傅林大人,不知从何方而来,仿若神仙下凡,落地而成名。先前传闻:俏公子孤身闯龙潭,落霞寺三字退帝王。成就了一段才子佳话,如今,又传闻这太傅大人掳获了永琏公主的芳心。再然后,这太傅林大人又莫名失踪,公主殿下亲率御林军寻觅情郎。
这样的传奇人物,自然成为了风流士子们最佳的谈资,那永莲公主的倾城倾国之貌,冷冽淡雅之姿,是天下男子趋之若鹜又不忍亵渎的一缕春梦,是美轮美奂却又遥不可及的国色天香,能让永琏公主心系之人还不够传奇?还不够令人追捧?
于是,士子们感叹,这太傅大人,无论相貌才学,都堪人中翘楚,有道是,天下有个才子,必要一个佳人作对,这太傅大人和永莲公主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鸳鸯。所以,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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