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混合着殷红血迹的刹车痕。艾伦·托马斯费力地蹲下,一边打着急救电话一边将男人翻转,好让他平躺在地上。
我趴在窗边看,身穿呢绒大衣平躺在地上的中年男人有些眼熟,尤其是他的鹰钩鼻,好像在哪里见过,还见过不止一次……
“啊!!你们在干什么?!”
还没等我回想起来在哪儿遇见过这个鹰钩鼻男人,从路边的便利店里走出来个手握咖啡杯的短裙女人。她化很浓的妆,看上去年轻漂亮,此时一张涂成血红的嘴惊恐的张开着。
“你在干什么?!”她指着艾伦·托马斯发出尖利的,近乎歇斯底里的叫喊。
我承认我这会儿有些看好戏的心态,直到艾伦·托马斯比划着解释我们是开车路过,看到有人躺在地上就想下来看看时,我终于想起来这个鹰钩鼻男人是谁了。
见鬼,该死的,真他妈该死,他是东城的老大:坦克里德。
我想开车离开,红唇女人踩着她的细高跟风一样迅速地跑到我前面挡住了我的去路。她从随身的小包里摸出把手枪,指着我的车窗玻璃叫我赶紧滚下来。
我想掐死艾伦·托马斯,这种冲动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
我没下车,而是一脚油门把车开了出去。不愧是坦克里德的女人,她毫不犹豫地朝我连开三枪,子弹没能击中我,却击碎了挡风玻璃,射穿了轮胎,汽车变得不受控制,还没开出这条街就一头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被迫停了下来。我被砰一声爆出的安全气囊撞得有些头晕,好不容易推开车门下车就被一杆冲锋枪顶住了额头。
我老实地举高双手,耳朵里还环绕着刚才响起的枪声,它们像是恼人的蜜蜂,嗡嗡嗡嗡地徘徊在我耳边,扰得我没法听清手持冲锋枪的黑衣男人在说些什么。
我睁大眼睛,试图数清面前围了多少个身穿黑色紧身衣的壮实男人,他们手持长短不一的枪支,凶神恶煞地瞪着我。拿枪指着我的男人逼迫我跪下,我乖乖照做了,有人上来将我的手反绑上。
“谁指示你干的?”
这是我的耳朵终于回复到能听清人声时捕捉到的第一个句子。
“没人指示,我的意思是我只是刚好路过。”我叹了口气,冲锋枪的枪管压着我的脖子,我想他们一定是误会我开车撞死了坦克里德。
我现在想立刻找个保险经济,真正的保险经济,我要和他签份保单,为我的人生安全投保。受益人一定要写艾伦·托马斯,赔偿金全部换成等额的定时炸弹,在我死后送到他手上。我要在坟墓里按下引爆开关,炸他个魂飞魄散!
“我的车头上没有你们老大的血迹。”我为自己作出的辩解遭到了一个女人的反驳。
踩着高跟鞋的女人大声说:“我看到了你们的汽车!只有你们停在那儿。”
我现在无法看到她浓妆艳抹的脸孔,只能看见她细瘦的脚踝。真是一对漂亮的脚踝,瘦得恰到好处,像一朵盛开在名为高跟鞋的悬崖边上的花,这是一种摇摇欲坠的美,这是一朵带着随时都会被折断的危险盛开的花朵。
纵使她的脚踝如此之美,可她蠢得我不想和她说话。但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我不得不作出回应,“这位美丽的女士,你觉得哪个开车撞人的家伙会把车一直停在尸体身边等着被人发现他是凶手?”
“他说得没错,我们只是路过。”
我听到了艾伦·托马斯的声音,他的声音有些远,像是从人群外传来。没多久,我就看到了他的黑色皮鞋。他也被人命令跪下,这下我看到了他的脸,他脸上带着细微的笑意,他标志性的恶心笑容。他对我说:“迪兰,我们可真不走运。”
我已经对“运气”这个词感到绝望,我从来不是走运的人,却也从没想过我可以倒霉到这种地步。
值得高兴的是,艾伦·托马斯的加入让我不用回答一些愚蠢问题。他提出检查路口的监控,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谢天谢地他总算出了个好主意。
但是这个建议却没被东城的人采纳,因为他们这儿的路口监控摄像头早在安装上的那一年就被里德派人全部拆下,拿去卖钱了。
我无话可说,我为里德感到悲哀,是他亲手切断了追查真凶的线索。
他们也没再给我们解释的机会,我不再为里德悲哀了,此时我只为自己感到悲哀。我后悔,后悔没在维特家里一枪结果艾伦·托马斯,让他苟活至今,祸害无辜。
我和艾伦·托马斯因为被怀疑杀害坦克里德而被扔进了储存冷冻猪肉的小货车里,天知道他们从哪里搞来这辆堆满死猪的货车。车里很冷,艾伦·托马斯躺在一张猪皮上抱着胳膊瑟瑟发抖。我贴在一只猪头上试图从它肥大的猪耳里获取些温暖。
“你说我们会被带到哪里?”
“墓地。”
东城的人最爱活埋的戏码,看上去艾伦·托马斯对此毫不知情,他露出惊诧,不可思议的表情说道:“我还从来没试过被活埋。”
他要是已经试过被活埋,那我莫非是有能看见亡灵的体质?
12、第十二章 。。。
“需要我帮你解开吗?”抱紧胳膊打哆嗦的艾伦·托马斯舔了下嘴唇看着我,问道。
我背朝向他,好让他看到捆住我手腕的玩意儿。
“这可不好解,要是有刀就好了。”
我重新靠回猪头上,蜷缩起身子好让自己暖和些。艾伦·托马斯弓着身子在货车里翻找起来,我懒得开口问他在找什么,只见他解开一只黑色塑料袋,从里面掏出只冻得硬邦邦的猪蹄。猪蹄上沾满白色的霜,艾伦·托马斯拿指腹在猪蹄的指尖部分磨了磨。
“挺锋利。”他说,随即露出满意的微笑。
他摇摇晃晃地,踩着一地猪皮走到我边上,他把猪脑袋从我脖子下面抽走,一屁股坐到我边上。没了猪鼻和猪耳带来的充满腥味的温暖,我冷得打了个寒战,艾伦·托马斯脱下他的外套披在我身上,示意我转过身,他要用他手上的猪蹄来划开绑住我的塑胶绳索。
这像是天方夜谭,我却欣然接受了。就目前情况来看,只有这只猪蹄最有可能扮演救世主的角色。必须承认,这种感觉非常奇妙,我坐在铺满猪内脏和新鲜猪肉的货车里被一只猪蹄拯救着。起先我还能感觉到腥味,现在我已经没法察觉冻肉的气味了,倒是艾伦·托马斯身上的味道特别突出,橘子香气混合着迷迭香的气味,用这两样佐料来烤鱼排一定很棒。
猪蹄的切割并没有获得什么太大的进展,艾伦·托马斯泄气的长叹一声,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你的手还有感觉吗?”他问我。
我靠在货车上,踢开脚边一根碍眼的猪筒骨,“觉得冷。”
他忽然想起被我收入囊中的银行卡,他说要用银行卡试试。
“就在我裤子前面左边那个裤兜里。”
在得知具体位置后,艾伦·托马斯扔下了猪蹄,下巴抵着我的脑袋,冻得通红的手僵硬地探进我的口袋里。他贴着我比我贴着刚才那只猪头要暖和,这真太好了,我为艾伦·托马斯感到高兴,事实证明他比一只猪头更有用。
“你到底塞哪儿了?”艾伦·托马斯丧失了灵活的手在我的裤兜里摸索着,我靠在他胸口打了个哈欠,努力在货车不颠簸的间隙调整出一个更舒服些的姿势。
艾伦·托马斯过了好一阵才把银行卡掏出来,我的胳膊已经开始发酸,我让他快些动手。不得不承认银行卡比猪蹄效果更好,光是割动时发出的声音就与猪蹄截然不同,艾伦·托马斯似乎对目前的进展也很高兴,哼起愉悦的小曲。
他听上去心情不错,我真羡慕他,他一点也不像在被冻猪肉包围着的狭小货车里,他像在去郊游的路上,做着充满橙黄金鱼的美梦,母亲递给他火腿三明治,父亲教他抽人生第一根烟。他被这样的幸福环绕,还不知道金鱼会被捉进鱼缸,火腿里面会冒出蛆虫,香烟里藏着致命的毒药,还不知道有一天他会坐在堆满猪肉的货车里被冻得四肢僵硬。
“我真是个天才!”艾伦·托马斯发出一声惊呼,让我动手试试。
我没承认他是个天才,只是向他表示了感谢,我的手确实可以活动了,他将黑卡递给我,笑着说:“如果你还需要的话,就留着吧。”
艾伦·托马斯有两大优点:他靠上去比猪头要舒服;他是个该死的慷慨的阔少爷。
我朝手上哈了两口热气,用力搓了搓,塞进衣服里贴着肚子想让它们快些暖和起来。
“我想吃培根。”艾伦·托马斯把那颗猪头拖到自己胳膊下面垫着,摸着下巴说道。
我不想吃猪肉,起码最近一个月都不会想吃。
“我还没去过C城的墓地,迪兰,你去过吗?”
“去过。”我把手从衣服里伸出来,试着动了动手指。
“你去看谁?朋友还是亲属?”艾伦·托马斯搓着双手问道。
“去挖尸体。”
“挖尸体干什么?”
“卖钱。”
“尸体能卖钱?”
“有的能,有的不能。”
有的能成为人体标本,有的能制作香水,有的能成为别人收藏。这就叫物尽其用。
“真有意思。”艾伦·托马斯表示他也想试试,我告诉他我早就不干了时,他还有些失望,眼中的光彩也随之消失。
“你说他们会不会把我们交给强尼?”艾伦·托马斯仰头靠在货车边问道。
谁知道呢,往最坏的方向考虑也不过是我和艾伦·托马斯都被人杀死,和他一起被扔进树林深处,野兽啃食了我们的尸体,我和他结伴下地狱。
世上应该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
我站起身踹了下货车紧闭的后门,艾伦·托马斯笑着劝我坐回去,“被锁上了,我们可踹不开。”
这时,货车忽然停下,我坐回到了猪肉中间,双手背向身后。伴随着一连串金属撞击的声音,货车的门被人打开,我看到了坦克里德的弟弟,有着一头烈焰般嚣张红发的德瑞克。
他手里夹着香烟,身后站着三个神情严肃的黑衣男人,他对我和艾伦·托马斯说:“你们下来吧。”
我没动,艾伦·托马斯却毫不犹豫地下了车,他还朝我伸出手,“需要我这个瘸子帮忙吗?”
“我知道凶手不是你们。”德瑞克把香烟扔到地上用力踩了一脚,抬眼看着我说:“不如一起吃个早饭。”
“我不吃火腿和培根。”我跳下车把身上的外套还给艾伦·托马斯,问德瑞克要了一根烟。
德瑞克爬上货车,在车厢里转了一圈,打了个哆嗦跳下来,抱怨了一句“真冷。”
我和德瑞克见过三次面,这三次见面的场面实在太火爆,以至于我每每想起都觉得脑门发热,肾上腺素分泌加快。我们的第一次会面是在拳台上,德瑞克是我的对手,他戴着深蓝色的拳击手套,还没来得及出拳就被我打掉了两颗门牙。其中一颗牙齿朝我脸颊飞来,为这场只持续了一分钟的战斗留下了一道浅到看不见的伤痕。
至于第二次见到德瑞克,我那时躺在弗朗尼先生客厅的皮沙发上打盹,恍惚间才有些睡意,就被一阵枪声惊醒。是坦克里德带着他的兄弟们找上了门。弗朗尼先生的别墅被他们搞得一团糟,后来光是修复墙壁上的弹孔痕迹就花掉了他好几十万美金。值得庆幸的是,那天弗朗尼先生和娜塔莎临时飞去了海岛度假,别墅里就只有我和其余几名看门的保镖。那会儿,德瑞克的门牙已经补好,他提枪找到我,我趴在一楼的浴缸边上抽烟,他以为我放了一浴缸的水是要洗澡,还开我玩笑,等到我把他的脑袋摁进这一池水里,他说着讨人厌的玩笑的嘴再发不出一个多余的音节。我把上半身湿透的德瑞克还到已经被制服的里德面前,他以为他死了,发出青蛙鸣叫般的恸哭声。他们俩后来都被抬进医院的急救室,听说德瑞克苏醒后就患上了恐水症,大半年都没敢洗澡。
第三次,啊,第三次见到德瑞克实在有够呛。我看到他在杀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杀人,也与任何帮派活动无关。那是一个多雨的夜晚,我路过第八街阴暗的小巷时看到德瑞克标志性的红发,我起先以为我认错了人,还是德瑞克主动向我确认了自己的身份。
“迪兰,真不巧,我是说,被你看到了。”他当时这么对我说。
我觉得尴尬,他手里握着沾满鲜血的匕首,脚边躺着赤身裸体的男人。我看不清男人身上的伤口,只看到他身下蜿蜒而出的一条深红色细流。
他还让我放心,说他杀的不是弗朗尼先生手下的人,不过是个在酒吧里偶遇的脱衣舞男。
我意识到德瑞克是个变态,是那种坊间传言里会在雨夜寻找猎物,杀人分尸的变态。
变态德瑞克面对撞破杀人现场的我十分冷静,我们聊了几句天气和近况之后,我转身离开了。我在唐纳德那儿给警局打去了匿名电话,第二天的报纸上也看到了相应的弃尸新闻,只是这事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如果说C城是一汪深潭,那么这个赤身裸体死在小巷里的舞男不过是投入潭水里的一小颗石子,倒不是因为它的小而无法引起别人的注意,只是因为每天都有许多,许多,许多像它一样的石子坠入水中,谁他妈还会注意到它?!
我和艾伦·托马斯坐上了德瑞克的车,一路上艾伦·托马斯出奇的沉默,这让我觉得不安,手上的香烟很快抽完。德瑞克关心起艾伦·托马斯的伤势,他问他,“你好像受伤了,需要找个医生吗?”
“不用,谢谢。”艾伦·托马斯的言简意赅加剧了我的不安,好比平日里吵闹的家犬,在预感到末日降临时表现得异常平静,再不对人狂吠,也不上窜下跳。它预感到不可阻挡的灾难,索性平静面对。
我按着太阳穴试图想出能让艾伦·托马斯沉默至此的灾难。
海啸?龙卷风?还是洪水?
一只畜生还能预感到什么灾难?
德瑞克和艾伦·托马斯没说上话,就找上了我。他问我,“强尼最近怎么样?”
“过得比我好。”
还有谁能过得比我糟糕?
“听说你们杀了弗朗尼。”德瑞克回头冲我俏皮地眨了眨眼,我猜不出他在打什么变态主意,总之对“谋杀弗朗尼先生”的流言进行了极力否认。
“那可真可惜,我还以为我们可以结盟。”
我想不出和一个变态结盟的理由,如果哪一天我被艾伦·托马斯逼疯,或许我会在某个雨夜敲开他的家门,做好迎接他变态杀意的准备。
“你们这儿是不是有卖一种叫不羁夜的大麻?”我将话题岔开,想象德瑞克手持匕首捅进我腹部的画面实在太傻,我得赶紧让自己思考些别的什么。
“没错,只有我们这儿有,去年卖得挺好,前天才进了新货,你打算拿些去西城卖?”德瑞克被自己逗笑了,拍着方向盘哈哈大笑。
艾伦·托马斯依旧静静坐着,我又问德瑞克:“听说你上个月接手了繁星俱乐部?”
“是的,我知道你喜欢金发的,我们那儿可有好几个金发小子,什么时候来坐一坐?”
“你们那儿有叫科林的吗?”
“科林?”德瑞克停顿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有叫这个的,今早才给我打来电话请假,说昨天出了车祸。你见过他?”
“见过一次,挺漂亮。”我随口说了句,德瑞克又笑起来,“原来你现在喜欢上黑色头发的,真想不到。”
艾伦·托马斯在我与德瑞克对话的整个过程中都表现出了死尸般的寂静,德瑞克把我们带到他的公寓门前,我不想进去,天知道里面又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