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和他提在路德维希家里发现了东城坦克的大麻这事,既然他不想对我坦诚交代,我对他隐瞒也是合情合理。
“你想去路德维希先生家找什么?”我问他。
“找钻石。”
我把车门锁打开了,已经做好踢他下车的准备。
“我的意思是,找能找到钻石的线索。”艾伦·托马斯补充道。
“那里没什么线索。”
“嘿,我可是专业的!”艾伦·托马斯发出不满的埋怨。
让他的专业见鬼去吧!!
“下车。”我把车停在路边,示意他赶紧下去。
“就算现在驾驶权在的手上可这是我的车,迪兰你得搞清楚……”
在他还没开始他的长篇大论前,我适时打断他:“我们到了。”
我好心地给艾伦·托马斯的宝马车上了锁,临行前还特意摸了一把车盖。这可怜的德国宝贝儿,等我们下楼时一定已经被人侵 犯,拖入贼窝。
“你喜欢我这辆车?”艾伦·托马斯瘸着一条腿,比出大拇指指着他的车说,“要是我们下楼时它还在这儿,我就把它送你。”
我对他翻了个白眼,他是在拍汤姆克鲁斯的新电影《不可能的任务4》吗?
我带着他往路德维希居住的公寓楼下走去,盘算着直逼负值的的几率对他说道:“好的,如果它还在的话。”
路德维希先生住的是老式公寓楼,最高六层的建筑,外墙的褐色油漆已经开始剥落,每家每户的窗台上都筑着防盗的铁栏。这样的公寓楼在这条街上比比皆是,像艾伦·托马斯这种大少爷,显然是不能理解防盗铁栏这玩意儿。爬楼梯时他以“防盗铁栏是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为议论中心说了一路,我懒得和他解释,我这人常犯懒,必须得承认,这不是个好习惯。但是身边太多像强尼——我指的是在脱下他沾满狗屎的猪皮前的那个强尼,还有艾伦·托马斯这样的人,面对他们时我不得不在“将他们引向正确的道路”和“随他们蠢到天边去”这两者中作出选择,通常情况下,我想,每一个正常人都会犯懒的选择后者,这大概是我最近越来越懒得和人说理的原因。
“你有钥匙吗?”走到第五层时艾伦·托马斯忽然问我。
“没有。”我走在他前面,一点都不想回头看他,我告诉他我们可以撬锁进去,我早上,准确地说,是昨天早上才干过这事。
“那就好。”艾伦·托马斯重重舒出口气,他赶到我前面踏上了第六层的水泥地。
“天呐,一定是这里了。”他站在路德维希先生家门前发出惊叹。
“哇哦,托马斯先生您真聪明,一下就猜中了路德维希先生住在哪间。”我朝他喝彩,恭喜他。
“只要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哪里是路德维希的家。”他指着他面前被贴上黄色警示封条的木门和对面人家的铁门说,“警察比我们先到。”
这他妈是废话,简直可以和他的人一起打包扔进垃圾回收站里。
叱诧风云的弗朗尼先生死了,我和艾伦·托马斯的逃亡还引起了街上骚乱,警方一定也已经知道了他的死亡。目前与弗朗尼先生有最深利益纠葛的就是私吞他钻石的路德维希先生,况且他们还有在跟进钻石劫案,要发现路德维希先生的尸体,赶在我们前面来到现场实在不难。
这回艾伦·托马斯那个消息灵通的朋友怎么没提前和他说这事。
“门还是上了锁。”艾伦·托马斯戴上手套转了两下门把手。
“要不然等街坊四邻来把他家里搬空吗?”我推开他,从裤袋里摸出昨天用过的铁丝,捅进了锁眼里。
“你们都经过撬锁职业培训吗?”
“我是自学成才。”我鼓捣了一会儿打开了门锁,艾伦·托马斯伸手撕开封条,对我说道:“迪兰你永远不会失业,就算被赶出黑帮也能当锁匠为生。”
被赶出弗朗尼先生的帮派等于在C城丧失立足之地,连街上的老鼠见了我估计都得冲上来咬我两口,我的锁匠铺到时只能开到艾伦·托马斯的地下避难所。要是想咬他的僵尸出的起价钱,我百分之百会替他们打开艾伦·托马斯避难所楼上那扇教堂的大门。
“那么,我们分头行动。”艾伦·托马斯还算聪明,没去开灯,拉开了些窗帘,放进来些月光。
我早已经把路德维希先生家搜过不下三遍,已经不想再去翻查,索性打开了他的冰箱,拿出里面最后第二跟冰棍,撕开包装,坐到沙发上享受香甜浓郁的蜜瓜口味。
“路德维希死在这里。”他指着地上警察用白色粉笔画出的人形。
是的,我不是瞎子,我看得出来,他死在这里。
我靠在沙发上,警察没有收走桌上的披萨和大麻,兴许是留给像我和艾伦·托马斯这样的人享受的。可惜我不抽大麻,我一直觉得这东西会让人变蠢,看到强尼后我又更加坚定了这一想法。直到今天,我才觉得这玩意儿是个极端,它能让聪明的人变蠢,让蠢货一下产生质的飞跃,拥有精明的脑袋。
艾伦·托马斯在不同的房间里穿梭,直到他从路德维希先生的卧室里走出来,他才再度开腔。
“冰棍好吃吗?”他走到沙发边上问我。
“还不错,你要来一根吗,冰箱里还剩下最后一根。”
艾伦·托马斯笑了笑,抓了把桌上的大麻叶放到鼻下闻了会儿,他得出了和强尼一样的判断:“这是东城坦克卖的货,不羁夜。”
“那么,我们的大侦探,你发现了什么?”我吃完冰棍,翘起二郎腿,咬着木棍看艾伦·托马斯。
“不,什么都没有发现。”他脱下手套塞进了裤子口袋里,垂着头说道。
“那我们现在可以去医院了吗?”
艾伦·托马斯指着茶几上的披萨,“这是他叫的外卖?”
“我想是的,我和强尼来时,桌上还有张发票,现在大概是被警察带走了。”
“外卖的发票?你还记得是哪里的披萨店吗?”艾伦·托马斯急切地凑了过来追问道。
“我记得。”我推开他过于靠近的脸,点头说道:“就在街角。”
“街角那间24小时营业的披萨店?我们得去问问送外卖的,说不定他当时看到了些什么。”艾伦·托马斯为这一发现激动不已,瘸着腿转了两圈,大笑出声。
他和我想到了一起,真不知道我该为此庆贺还是感到悲哀。
“还有,你发现了吗,这里的玻璃瓶都完好无损。”艾伦·托马斯开始了他的推理,“你们帮派之前应该就已经有派人来搜过他的住所,我的意思是在你和强尼之前。”
确实,没错,在我和强尼之前,弗朗尼先生早已派人来过。
“来搜查的人会像我这样文质彬彬有礼貌吗?当然不会!”
他是在夸奖自己?
“他们一定翻箱倒柜到处寻找钻石,他们不会放过任何可能藏匿钻石的地点,包括这些玻璃瓶子。依照他们的野蛮作风,这些瓶子还能如此完整的存活下来?你看路德维希先生家如此整洁,如此干净,一点也不像被黑帮清查过。”
“然后呢?”
他想说的我大致已经猜到。
“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来搜查的人压根就没来,第二种是来搜查的人和路德维希先生关系十分要好,他们一起叫了外卖披萨,还准备抽些大麻放松一下。”
“那么,钻石在哪里?”对于任何可以猜测到的可能性我都没有兴趣,如果他现在能告诉我那些该死的钻石在哪里,我一定给他来个贴面礼。
“不,迪兰,你不能这样。”艾伦·托马斯扶着额头连连摇头,“我们这才开始冒险,你不能总想着下一秒就能找到宝藏。”
那我该期盼什么,他的伟大推理吗?
“你该想想我们有了这样的进步,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接下来我们一定能发掘出真相。”艾伦·托马斯示意我起身,“我们该去披萨店问问了。”
如果他的车安然无恙停在楼下,我想回去打个盹。我得放松下我的大脑,它才是真正的战士,因为我的倒霉和曲折经历还有艾伦·托马斯,它正面临自我爆炸的危险。
10、第十章 。。。
下楼时艾伦·托马斯走在我身后,按他的话说,他是在给自己营造悬疑气氛。我站在公寓楼的门口就看到了他的白色宝马,艾伦·托马斯在我身后哈哈大笑,他说自己开始转运。
我也跟着笑了,是不是艾伦·托马斯走狗屎运我说不准,总之,弗朗尼先生没能给我兑现的五十万美金,我再和艾伦·托马斯打几个赌就能到手了。
“我说话算话,它是你的了。”艾伦·托马斯双手一摊,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在乎这辆汽车。我想即便是张一百万美金支票掉落在他眼前,他也不屑弯腰去捡。
我成为车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艾伦·托马斯拖着他的残腿滚到后座去,艾伦·托马斯嘴上不停埋怨却还是照着做了。我把车开到街角的披萨店门口,艾伦·托马斯下了车,走到路上问我,“你怎么不下去?”
“我相信托马斯先生一定能靠着您的聪明才智得到非常有用的信息,像我这样的蠢材还是不去给您添麻烦了。”
在看到艾伦·托马斯得意的笑容时,我也快被自己恶心吐了。
艾伦·托马斯瘸着腿走近了披萨店,从我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他和当值的女店员有说有笑。
说实在的,车停在路德维希先生家楼下却没被偷走这事已经够不可思议了,这世上还真有能和艾伦·托马斯聊得满面春风的人又让我开了回眼界。
艾伦·托马斯捏着女店员的手,摸着下巴不知在说些什么。我靠在方向盘上打了个哈欠,兴许全西城的人都被派去寻找钻石,这偷车的买卖才没人来干。
四周非常安静,没有任何可疑的车辆,不,是除了我的这辆车之外,路上再看不到第二辆汽车。
没有警察,没有黑帮,他们似乎都不屑在一个死人的楼下埋伏。
我在艾伦·托马斯的车里翻出了半包香烟,女式香烟,还没点上就能闻到一阵恶心的草莓味。我把女式烟赛回原处,决定再给他的内置唱片机一个机会,没什么能比草莓味的香烟更恶心人了,就算是艾伦·托马斯亲自弹奏的钢琴曲也不能。
我靠在座位上看着披萨店红绿两色的灯箱招牌,它是这条长街上最为明亮的存在,连月亮也无法与之媲美。钢琴曲并没有延续太久,很快就被艾伦·托马斯的声音打断,这声音太清晰,太近,我差点以为这家伙神不知鬼不觉爬上了后座对我说:“现在我要开始念了。”
见鬼,他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把我的睡意全给赶跑,我才想换成电台,就听到另外一个男声在说,“好的,那我也要开始了。”
接着,我听到了钢琴曲和艾伦·托马斯的歌声。,
说实在的,我真心觉得他唱得比说得好听。不,即便是他今后和我讲话全用歌唱代替我也无法忍受他,我相信除了那间披萨店里笑起来很蠢的小妞,世上没人能忍受得了他。
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在自己开的车上放自己录制的唱片的自恋狂。
兴许这能在僵尸危机爆发时派上些用场,比如歌曲里混合了只有僵尸能捕捉到的致命频率,连上扩音器将这首歌大声外放,就能成为所向披靡的杀僵尸武器。
我想我是疯了。
我竟然认真考虑起艾伦·托马斯的歌声和他的僵尸。这比路德维希先生的死,弗朗尼先生的死,唐纳德的死,被帮派通缉这些见鬼的麻烦事加起来还要让人觉得悲哀。
那些事让我为自己的过去感到可悲和沮丧,艾伦·托马斯和他的僵尸让我对我的未来感到绝望。
我按停音乐,给自己开了些窗透气。艾伦·托马斯从披萨店里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只披萨盒兴高采烈地回到车边,对我说,“别人送的披萨,快让我上去,我有好消息。”
我开了门锁,艾伦·托马斯没坐后排,而是绕了个圈打开了副驾驶座的门。
“加了牛肉的披萨夏威夷披萨,你爱吃吗?”
我对他带来的披萨是什么口味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拒绝了艾伦·托马斯递来的一片披萨。
“你的好消息是什么?”
“该死的。”艾伦·托马斯咬下一大口披萨,随即发出欢呼声:“真太他妈好吃了。”
我想下车去问问披萨店里的小妞,他们提不提供安眠药口味的披萨饼,最好是里面真夹着安眠药,吃一口就能让人睡死过去的那种。我后悔把凯瑟琳的头发混进了强尼的咖啡里,我该留到现在来用。
“你不来一口?”
“不了,谢谢。”我对艾伦·托马斯笑了笑。我是友好冷静的迪兰·坎贝尔,我不能因为他光顾着吃他这块该死的放满牛肉和凤梨的披萨,绝口不提他所谓的好消息就把他踹下车,碾过他。
“迪兰,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他说什么我都不想知道。
艾伦·托马斯忽然用可怜悲伤的眼神看着我,“这是我第一次和朋友一起吃披萨。”
他刚才说了什么?
“你说什么?”我抓着方向盘有些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管我叫什么?”
“朋友,是的,我的朋友。”艾伦·托马斯朝我微笑着宣布。
我不愿意深入思考被艾伦·托马斯视为“朋友”究竟意味着什么,我试图用吃披萨的方式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但是艾伦·托马斯却一刻不肯停歇地在我耳边重复“朋友”这个字眼。
他一定是有受虐倾向,或者是被失忆症困扰,才非得和一个射穿过他小腿的人作朋友。
“我这个人从小就没什么朋友。”艾伦·托马斯拿了张纸巾擦手,仰躺在副驾驶座上说道。
这我倒看出来了。
“我的父亲在欧洲有座庄园,我在那里出生,长大。我养过一匹马,一头鹿和一只狗。有一天狗和鹿打架,它把鹿咬死了。第二天我的马生病,兽医说它是因为从小一起长大的鹿突然死去而患上了忧郁症。这真可笑,畜生也会得忧郁症,也会因为朝夕相处朋友的死去而悲伤,有的人却不会,他们连畜生都不如。”
他的这句插叙显然隐含了更深层的含义,我没详细询问,我对他的私生活实在提不起兴趣。被他称为“朋友”已经够糟糕,现在还要与他分享他的童年回忆,天知道这些回忆里会不会窜出什么袭击庄园的吃人魔兽。
我默默看了艾伦·托马斯一眼,他手里揉着纸团,结束了他的故事:“没多久我的马也跟着死了,我杀了那条狗给它们陪葬,之后我就再没朋友。”
在一匹马,一头鹿和一只狗之后,我有幸成为了艾伦·托马斯的第四个朋友。我是不是该开瓶香槟来庆祝?
“你呢,你有朋友吗?”
“目前还没有。”
“那你的金发小子呢?”
“他不是我的朋友。”我看着艾伦·托马斯否认道。
“对,他是你的情人。”艾伦·托马斯对我暧昧地笑了。我咽下嘴里的披萨,对他说,“他不是我的情人。”
事实上,我至今仍不太明白“朋友”“情人”这些词的含义。我知道他们相对于“普通人”来说的意义,比如大家都认为朋友是可以倾诉,可以相约出游的对象。而情人,是可以上床,调情,用来说甜言蜜语的人。但是,我也可以和“普通人”,甚至是只见过一面的人聊天,看电影,玩纸牌,喝酒,上床,我可以把他们当作朋友或者情人一样来相处。
朋友,情人,普通人。对我来说,他们的存在意义是一样的,没有任何一种人有什么不同,有什么特殊。
“那他是什么?”艾伦·托马斯递给我一张纸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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