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那个领头的太妹冷笑道:“怎么啦?不打了?瞧你们这怂样,也敢到我的地头来勾引男人。姐妹们,给我狠狠教训她们一顿,看她们以后还敢不敢到这里骚包!”
几个太妹狞笑一声,纷纷围了上来。林琴诗手机还没启动,只好双手张开护着两个同伴后退,并低声道:“来不及报警了,我挡她们一会儿,你们赶紧先跑。记得叫警察来,走吧!”
领头的太妹喝道:“想跑?姐妹们,给我打。把那个长得人模狗样的女人的脸先给我抓花了,看她以后还怎么勾引男人!”
几个太妹们呼啦冲了过来,林琴诗双手一推同伴,叫道:“快走!”接着便勇敢的迎了上去。可怜林琴诗这辈子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打过架,一上去就被人狠狠的揪住了头发,疼得差点眼泪都流出来了。
她这两个同伴这时候全然顾不上什么同学之情,惊吓中,转过身不顾一切的狂奔。有两个太妹要追,却被林琴诗伸手死死的抱住了。
领头的太妹叫道:“没关系,打的就是这个女人。大家给我往死里打,打到她一辈子都勾引不了男人最……啊哟!”
一句话没说完,她忽然捂着屁股原地跳了起来。接着只见黑影一闪,围住林琴诗厮打的几个太妹人人哎哟连声,捂着屁股飞跌了出去。
领头的小太妹没跌倒,捂着屁股忍着痛仔细一看,却见这个黑影是一个身穿黑衣服,用头罩蒙住脸的人。他伸手扶住了已经披头散发,摇摇欲坠的林琴诗,又是飞起一脚,正踢中了最后一个姐妹的屁股。那姐妹于是和别人一样,哎呀一声,捂着屁股重重摔倒在地。
看到这人的打扮,领头的小太妹心里咯噔一声,心想这人不会是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吧?糟糕了,这下被他当成坏人了,他……他可是我的偶像耶!
PS:看到有读者抱怨说这段回忆太长了,请大家不要着急,回忆马上就要结束了。事情总得交代清楚,不能让我再犯一次《暧昧》里回忆白云的错误对不?林琴诗不比白云,她是本书的第一女主,需要刻画得多一点。回忆结束后,精彩的故事才能全面展开,请朋友们不要错过,谢谢!
第三十二章 掉了一块手表
赶来救林琴诗的这个人,当然就是侠盗不留名沈言。也是林琴诗命好,沈言来的方向正好是迪斯科舞厅的后面,当时他正沿着停车场边的一道围墙下的阴影快速潜行,远远的看到一帮小太妹正在欺负几个女孩子。也亏得他眼睛好,一眼就看到了被欺负的女孩子中,有一个正是林琴诗。眼见这帮太妹围住了林琴诗便开始殴打,沈言想也没想,立刻冲过去施展追风腿法,在每一个小太妹的屁股上都狠狠踢上了一脚。
其实沈言这已经是脚下留情了,看她们都是女的,要是踢在她们身上别的地方,搞不好就会踢出内伤什么的。屁股肉多,就算重重来上一脚,基本就是痛一下而已,不会有什么大事。
这会儿沈言伸手扶住了摇摇欲坠的林琴诗,正要关切的问她怎么样。但话到嘴边,他忽然想起,林琴诗是和自己认识的人,一开口说话,万一她听出了我的嗓音怎么办?
这一犹豫,林琴诗已经稳住了身体,并抬头看到了沈言。一时间,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和一点疑惑的表情。
沈言有点心虚,怕她认出了自己,便赶紧放开她,转身对看着满地捂着屁股直哼哼的小太妹。想了想,运起乾坤劲,把自己的声音变得又粗又哑的道:“你们这么多人,为什么要欺负这个小姑娘?”
地上几个太妹这时都看清了沈言的打扮,这段时间,侠盗不留名的新闻几乎天天见报,其中也有登过目击者对侠盗不留名装扮的描述。猛然看见这么一个身穿夜行服,蒙着脸的男子,她们人人心里都直接联想到了这个名字。
那个领头的小太妹甚至都有点激动了起来,完全不管现在自己是侠盗不留名打击的对象,急步冲上去一把就拉住了沈言的手,开心之极的道:“你……你就是大侠不留名吧?真的是你吧?哎呀,真的太幸运了耶,我……我叫金文,我可是你最忠实的支持者耶!”
沈言囧!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地上几个小太妹纷纷爬起来,又是开心,又是尖叫着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道:“真的是大侠不留名吗?我看看我看看!”
“肯定是的,哎呀,太幸福了,我们终于见到真人了耶!”
“快快快,谁有手机?我要和大侠合个影!”
“不留名大侠,你能留个电话号码给我吗?下次我们约会吧?”
沈言真的哭笑不得了,这是他成为侠盗不留名以来,第一次遇到居然不怕他的“坏人”。不但不怕,这群坏人反而象追星族遇到了明星一样,狂热的围着他又叫又跳。这让沈言大出意外,简直都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了。
是不太好应对了,怎么说这些人也都是女孩子,看上去也不像十恶不赦的坏人。最多也就是叛逆点,嚣张点而已,总不能一个个接着再打吧?不打的话,那只有逃了,不然还真摆脱不了这些太妹的纠缠。可是自己逃了不要紧,留下了林琴诗,她们又要欺负她怎么办?
看到有两个小太妹已经掏出了手机要拍照,沈言无奈之下,只好用力分开了这群太妹,一把拉住了林琴诗的手,叫道:“快跑!”
林琴诗一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的被沈言拉着跑了起来。小太妹好不容易见到了心目中的偶像,哪里肯就这么错过,纷纷尖叫着追了上去。
于是,侠盗不留名百年的历史上,最滑稽的一幕发生了。堂堂一代侠盗,在救了人后,被几个一点功夫不会的坏人追着跑。
不过以沈言的轻功,加上他的乾坤劲力,就算拉着一个人,这些小太妹又岂能追得上他?一会儿后,沈言干脆伸手托在了林琴诗的腋下,运起乾坤劲将她整个身体都拎了起来。一步纵上了一辆汽车的前盖,第二步已经腾空飞起,带着林琴诗跃过停车场的围墙,终于甩脱了这群小太妹的纠缠。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巷里,沈言才放开了林琴诗的手。这段奔跑,林琴诗一直都没有出声。她只是默默的在看沈言。侠盗不留名的传说,她最近也从报纸和电视里听说了一点。甚至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她还和母亲讨论过这个传说中的城市英雄。沈言刚刚出现救了她的时候,她脑袋里第一个反应也认为会不会是侠盗不留名。但现在她几乎已经能肯定了,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侠盗不留名,又有谁能带着一个人,还能飞跃墙壁,举重若轻呢?
能够遇上这位传说中的城市英雄,林琴诗心里还是很惊喜的。毕竟现在她还是个女孩子,正处在特别崇拜英雄的年龄。那些传说和报纸上的报道,往往都有夸大的成分。侠盗不留名被形容成飞天入地,无所不能的超人。加上身份神秘,来去无影,如今已是全市最风云的人物,也是最神秘的人物。人们对他的事迹津津乐道,都在猜这位英雄到底是什么人,他在平常生活中,是一付什么样子。本来林琴诗也没想到会遇上这个人,一直对他也仅仅是好奇而已。但今天他不但忽然出现了,还出手救了自己,这让林琴诗顿时有些不敢相信,又有些兴奋莫名。
沈言不想和林琴诗有过多的接触,因为她毕竟是认识自己的人。现在虽然自己蒙着脸,但难保她会从体型和动作上认出自己。放开她的手后,便沙哑着喉咙道:“好了小姐,相信这里那些女人已经找不到你。已经很晚了,快点回家去吧。”
林琴诗一边不经意的用手梳理着凌乱的头发,一边道:“谢谢你,不留名大侠。能见到传说中的英雄,我很高兴!”
沈言笑了笑,转过身来看了看小巷旁边的房屋,正想翻越而上离去。但刚刚一作势,就听到背后林琴诗叫道:“哎,不留名大侠,请等一下!”
沈言只好收回劲力,回过头道:“还有事?”
林琴诗睁着一双美丽之极的眼睛,因为这会儿她已经看到了沈言的背影。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似的。可是……这明明是第一次遇见这位传说中的人物啊?为什么我会感觉很熟悉呢?
林琴诗越看越觉得奇怪,难道侠盗不留名是我平时认识的人?
但一时之间,林琴诗想不起在哪里见过相同的背影了,只好试探着道:“请问……你是不是认识我?”
这话一出,沈言当场汗了一个。看来自己一直担心的事果然出现了,林琴诗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和她是否本来相识。
在父亲的笔记里曾经有过告诫,侠盗不留名的真实身份,是绝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的。在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真诚。一旦泄了密,那可能就是一场灾难。沈言虽然相信林琴诗不是那种人,但防不住她会说漏嘴或别的什么。
所以,听到林琴诗已经起了疑心,沈言赶紧用沙哑的声音哈哈一笑,道:“小姑娘,我们这是第一次遇见,你怎么会认为我认识你呢?”
沈言叫她为小姑娘,其实是故意造成自己的年龄比她大很多的印象,让她不会去想差不多年龄的同学。
幸好侠盗不留名的事迹,在十几年前就已经人尽皆知了。这次的再现侠影,人们猜测这位侠盗的年龄至少也在三十五岁之上。这些林琴诗都是知道的,加上沈言故意沙哑着嗓音,根本不能根据声音来判断他的年龄。林琴诗一听后,果然皱起了眉头,苦苦去思索自己见过的那些叔叔伯伯,到底哪一个的背影和这位侠盗很象呢?
沈言见她陷入了沉思,生怕留下来夜长梦多,不小心暴露自己的身份就不好了。当下道:“小姑娘,给你一句忠告,这个世界上,坏人还是很多的。晚上不要在外面玩得太迟,以免遇到想今天这样的情况。记住了吗?那,再见!”
说完,沈言不再逗留,看准了一户人家的窗户,纵身跃起后,轻轻用脚在窗沿上一踩,身体陡然再度拔高。空中翻了个优美的跟斗,人已经上了这户人家的屋顶。一眨眼间,已经消失在黑暗里了。
林琴诗猛地醒觉,刚叫了一声:“请再等一下!”但已经不见了侠盗不留名的身影。正当她很懊恼时,忽然只听地上吧嗒一声,似乎有个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仔细一看,好像……是块手表?
林琴诗赶紧走过去捡了起来,发现这果然是块手表,而且还是块很古老的国产表。不留名刚刚离去,很明显,这块表肯定是他掉落的。
林琴诗心里一喜,马上紧紧把这块手表握在了掌心里,心想这人我肯定认识,就是一下子想不起是谁了。有了这块手表……呵呵,我还怕找不到它真正的主人吗?真的很意外耶,原来传说中的侠盗不留名,竟然是我生活中认识的人。这人到底是谁呢?我……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嘻嘻!
PS:呵呵,下一章,侠盗不留名夜探林府偷表,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嘿嘿!
第三十三章 夜探林府
沈言回到老屋,脱下夜行服换装的时候,才发现父亲留下来的那块上海牌老手表不见了。这块手表虽然值不了几个钱,但因为是父亲的遗物,具有很重要的纪念意义。一发现丢失,沈言真的很心疼。
仔细回想了一下,这块手表是因为表带扣脱落,被自己放在裤袋里的。之后就去了林琴诗她们蹦迪的地方,从那些小太妹手里救了林琴诗后,自己就回来了。也就是说,这块表肯定丢在了放入口袋后,自己所有去过的某个地方。
沈言一边暗骂自己太不小心,一边无可奈何的穿回夜行服,准备按原路回去找找。这块手表是沈言心中的无价之宝,那是无论如何都是要找回来的。
由于要仔细的寻找,所以这一路比回来的时候要慢了许多。沈言寻找的重点就是自己施展过轻功跳上跳下的地方。夜行服的裤袋被父亲改得又宽又松,运动时极易把放在里面的东西掉出。沈言现在已经开始琢磨着等找回手表后,一定要把裤袋改小一点,免得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结果,一直找到了天亮,自己晚上所有经过的地方都找遍了,也没看到这块手表在哪儿。沈言急得都快疯了,找个无人的地方把夜行服反过来穿,变成了一套运动服继续寻找。
这一找,就找到了中午。一无所获的沈言筋疲力尽的坐在某个小区的花坛处开始呆呆地发愣。
现在基本已经肯定了,这块手表已经被不知什么人捡去。所有的地方都已经仔细的找过,如果手表还在的话,不可能找不到。那这人海茫茫的,上哪儿去找这个捡到手表的人呢?
这块手表对捡到的人或许只是个破烂,但对自己来说,那是父亲的遗物,天下没有东西可以代替的呀!真要就这么丢了,又岂止是遗憾终生而已?
沈言强迫自己冷静能够下来思考,晚上的所有行动,再次仔仔细细的回想了一遍。忽然,他脑中灵光一闪,心想这块表,会不会是林琴诗捡去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沈言精神一振,马上一点一点认真的回想从赶去救她到分开这段时间内所有的状况。等想起自己离开林琴诗时,为了耍帅,故意在上屋顶时用了一个姿态潇洒的侧翻。
他猛地心头一亮,是了,口袋里的东西,也只有在身体倒立的时候才容易掉出来。这块手表,最大的可能就是这时候从裤袋里滑出的。那时候林琴诗还在,如果手表是这时候掉落的话,她一定会看见并捡起。
沈言不禁都开始为自己的推断兴奋了起来,如果真是林琴诗捡到了这块表,那就太万幸了。好歹林琴诗自己认识,也知道她的家在哪儿。真要被一个陌生人捡走的话,那人海茫茫,自己还能上哪儿寻找去?
可是刚刚兴奋了一会儿,他又开始发起愁来。真要是林琴诗捡去了好是好,但自己该怎么要回这块手表呢?
查林琴诗家的电话打过去讨要?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她,其实我认识你吗?那丫头已经怀疑我是她认识的人了,不管我怎么去找她,都会让她更怀疑的。
那怎么办?这块手表是非要找回来不可的,不管是不是在林琴诗的手里,也一定要去搞搞清楚。但究竟有什么办法,既能搞清真相,又不惊动林琴诗呢?
想了半天,沈言忽然笑了起来。看来,也只有一个办法了。自己不是侠盗嘛,这段日子来,每天光顾着行侠仗义,侠是侠了,可这个盗字,可一点没体现出来。
好吧,既然推断手表应该在林琴诗手里,那今天晚上就去夜探林府,施展一下自己的偷盗手段。呵呵,从父亲笔记上学来的一些小技巧,看来今晚就能用上了呢。
有了目标,沈言便不再发愁。他也一个晚上加一个上午没睡了,而且直到现在,他连早饭也没吃。好好去吃点东西回家睡个觉,到了晚上,才有精力去偷东西。
只是沈言的心里不免有些沮丧,没想到新任侠盗不留名出山偷的第一件东西,居然是自己丢失的手表。沈家历代侠盗,如果地下有知,只怕都会哭笑不得的吧?
沈言住还是住在养母的家里,养母去世后,周萍并没有搬回来住。偌大的一套房子,只有沈言孤零零一个人。不过沈言反倒感觉这样方便,没人管他,晚上出去行动才自由自在。
回到家后,沈言倒头就睡。这一睡,便睡到了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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