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下来的江山吗?
想到这里时,江青已经双泪长流了。
在法庭上的时候,江青尽量控制着不流眼泪,以免他们看笑话。现在,她却真想放大声地痛哭一场。从一系列的迹象可以看出来,邓小平即将取代华国锋。这是一个对自己怀有刻骨仇恨的人,他的变化莫测,一般的人根本摸不准他在耍什么心眼,只有毛泽东还能耐着性子看得出来。不过,她承认他是一个政治经验最丰富的人,连张春桥也对她说:“一般的人都怕他,他那双眼睛盯着看人的时候,很难猜得清他是在想什么。他从来不和我们交心,他除了和他关系密切的那几个人经常在一起外,和文化大革命中新生的这批政治力量基本上不来往。这是很危险的人,我看将来出事的缺口,就在他的身上。”
现在,事实还是证明了他的预见。就是到了今天,想起当年那一连串的话,仍像冰雹似的敲在她的脑袋上,她感到了一阵晕眩。邓小平呀邓小平,真没有想到他会这么厉害。过去自己在许多方面得罪了他,现在他可是步步紧逼,连半点面子也不讲了。他不把自己送上断头台是绝不会甘心的,看来命该如此,她必须要有这种准备。想到此,她把心一横,豁出去了……
第二十七章
对江青的量刑,牵动着世人的目光。面对国际舆论,邓小平拍板了……
当许多国家的元首相政府首脑给华国锋、邓小平和赵紫阳等中国领导人打来电话或电报,要求对江青网开一面,不能判死刑的时候,中央最高决策层里震动了。
“这些外国人总是喜欢关心中国的问题,我们自己的主权不需要别人指手划脚。”邓小平对胡耀邦和赵紫阳说。“江青这个人,杀不杀都是我们自己的主权范围,不允许外国干涉我们的内政。”
但是,国际上的重大动态还是源源不断地送上了他的案桌。
“许多世界妇女组织的代表到我驻联合国机构门前,举行游行,呼吁全世界的妇女人士对营救江青给予关注。江青是中国著名的女政治活动家,也是世界著名领袖毛泽东的遗孀,她在中国的政治斗争中败北,由于她在国际上的影响和所起的作用,我们认为不能对她采取像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那样判处死刑。保全江青的生命是维护妇女参政问政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
世界一些维护人权的组织也发出各种信件,致函中国政府:“我们要求中国领导人考虑世界上大多数政治活动家的意见,保全江青的生命,这是中国政治走向文明、走向进步的标志。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中,虽然一些卓越的政治家被剥夺了生命,许多人在这场运动中丧生。但是,没有一件证据表明,是江青亲自下令处死他们的。实际上,那些人的死亡,和江青并没有直接性的关系。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也没有对任何的反对派采取过杀人判死刑的先例。如果现任当局对江青采取处死的刑罚,那将在中国开辟了一个对政治家实行杀掉脑袋的先河,这对将来中国走向民主政治是十分的不利,我们希望中国领导人三思……”
就在审判过程中,一些外国人高举“特赦江青”、“不要杀死江青”的牌子,到中国外交部和一些行政机构的门前举行示威,递交有关信件,反对对江青和其他政治犯判处死刑……
胡耀邦对江华说:“看来你们还是听取一下外国的反映比较好,中国正在走向开放,中国的法律虽然要有我们自己的特点,但是总要考虑和世界的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接轨的问题。江青的影响这么大,我们处理不慎重不好。我现在主张不杀江青,给她留条活路。”
江华点点头:“这样好。另外,审判的判决书也要和起诉书有很大的不同。虽然中央一再强调这次审判绝不涉及路线问题和工作中的错误,实际上还是提到了。我们这次的判决书就要准确地体现出中央的这个精神来,把一切含糊不清的事情就不再提了。譬如‘长沙告状’这件事,就属于工作范围的事,不能列为犯罪。几个政治局委员在一起研究和商量中央内部的事,这是可以的,也是党纪允许的。向中央主席反映一些领导人的问题,不管正确与否,都不构成犯罪。判决书如果还是依照起诉书的套路,就会在历史上留下后遗症。”
胡耀邦不住地说:“不能,绝对不能!我们宁可后退一点,把该追究的不追究了,也不能让人家将来搞翻案,最后搞到我们的头上,这种历史性的错误是不能再犯了。你记住。要使我们的判决书的每一条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赵紫阳对江华说:“还有个王洪文的问题。他和江青相比,虽然认罪比较好,但是他还年轻,小平同志跟我一再说,王洪文当着他的面多次讲过,十年后再看分晓。对他判轻了可是不得了,他出来还会再起作用。此外,他的地位比江青和张春桥都高,还是要把他判得重一些。千万不能放虎归山。其他的人都无所谓,判轻判重没有什么全局性的影响。”
江华把这些指示再次拿到审判会议上进行讨论,反响还是比较热烈的。
有人说:“江青大闹法庭,把我们骂得一塌糊涂,不让她死,我们在感情上实在接受不了。她的量刑和张春桥该有所区别才好。不然,还是不能证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江华说:“在量刑的时候,我们就要考虑到不能用个人的感情来代替法律的问题了。要按我的思想,把江青杀上一百次也不解恨。但是,那是个人的仇恨,而不是在为法律伸张正义。另外,我们国家自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我们总是要顾及世界的影响,这也是为了我们在世界上的形象嘛。这次审判不能仅仅看作是判几个人的问题,而要从多种因素上来考虑问题。”
有人又说:“刘少奇曾经领导人民起草了《宪法》,在他遭受摧残的时候,拿出《宪法》来讲理,可是推又和他来讲理呢?现在我们来和江青讲理,她仍然不和我们讲理。对这样的人就是枪毙了,也不会有什么人提出不同的意见,除非是她的帮派体系。”
到了合议庭讨论的时候,有人提出:“对江青所犯的《刑法》第一百零一条。即反革命杀人、伤人罪的定性,我看很不合适。这条罪的本意是指出于反革命的目的,故意杀人和故意伤人才适合这条法律。我们遇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江青就是为了杀人或者伤人来讲一些话的。所以,以此定罪很难说服大多数的人。”
马上就有人提出反驳:“这话错了,一九六七年,江青在关于河南的一次讲话中,公然号召造反派拿起武器,四天后,两场武斗就使三十七人死亡,二百九十多人受伤,三百多人当了俘虏,其中两人被活埋。江青听了汇报后,竟连声称赞指挥者的才能,说他是杨子荣似的英雄,他的事迹可以写本书。这还不是反革命杀人吗?这种罪行还不是令人发指的吗?”
“不能这样认为。据我所知,江青没有公开提倡过武斗,她是说过‘文攻武卫’这几个字。据当时中央文革小组和当时的记载来看,最早提出这句话的是毛主席。毛主席早就讲过‘造反派当然要求武装’这句话,而且还有过批示。”这位法律专家说,“法律的定性和群众的大批判不同,我们一定要经过严肃、认真的推敲才能做到经得住历史的考验。”
江华最后表态:“至于给江青判什么刑的问题,我看还是要提交政治局讨论,由中央拿出个意见来后,我们再最后表决。”
所以,几上几下后,最后的拍板又到了邓小平的案头。
此刻,邓小平和胡耀邦主持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进入了最关键的时刻。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上,邓小平说“文化大革命毛主席说是三七开,他发动的,当然他还是站在错误的立场上的。他不维护他的错误就很难再坚持下去,这点我在当时就看清楚了。毛主席让我主持一个会议对文化大革命作一个总评价的时候,我就婉言拒绝了。我说:‘我是桃花源里人,不了解情况,很难有发言权啊。’现在我可以公开地说:‘文化大革命要彻底地否定,半点也不肯定。要么就全部否,要么就留着,一点也不否,看历史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
胡耀邦坚决支持道:“文化大革命基本上没有任何积极的东西,对中国人民来说,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灾难,是一场浩劫,是一场动乱。我们不这样地提出问题,就会给江青反革命集团留下了复辟的希望。”邓小平接着说:“一点希望也不给他们,让他们彻底绝望。”
当邓小平听取了江华和彭真等人关于对江青判刑的意见后,他沉思了。
看来,他必须在江青死和活的判决上来一个最后拍板了。
看着江青的名字,他耳朵边老是响着江青的一些话语:
“宋江为了受招安,他在一百零八人大聚会时,当众宣布‘惟愿朝廷早降恩光,赦免逆天大罪’,公开抛出了乞降的纲领。接着,在菊花会上,他又赋诗明志,‘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为了受招安,他亲自出马,打通皇帝宠妓李师师的枕头上的关节;派人向殿前太尉宿元景行贿,求宿太尉在皇帝面前说情;在梁山泊的死对头高俅被俘后,他竟奴颜婢膝地纳头便拜,口称:‘死罪,乞求慈悯。’其行径之卑劣,令人作呕……”
从江青的这些话语里可以看出,她对“自首”和“叛徒”等字眼是深恶痛绝的,她决不会轻易地,不,应该是根本不会向我们缴械投降。对她不处死也不能再放她出去,就让她在监狱里度过她的一生吧,邓小平也下了狠心。他又想起了一九七五年自己和江青的那次交锋。
一九七五年二月十八日,中共中央下达了第五号文件,转发了毛泽东关于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要指示。
毛泽东在听取四届人大筹备工作的汇报后说:“这次谈两个问题,一个人事安排,一个理论问题。关于理论问题,要弄清楚,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要写文章。要告诉春桥、文元把列宁著作中好几处提到这个问题的找出来,印大字本送我。大家先读,然后写文章,要春桥写这类文章。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
毛泽东还说:“我同丹麦首相谈过社会主义制度。(注:毛泽东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日会见丹麦首相保罗·哈特林时说过,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区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很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因此,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邓小平看了毛泽东和周恩来、王洪文的这些话后,并没有感觉到什么,认为这是正常的指示。从理论上总结和学习就行了。但是,江青却抓住这些开始大做文章。她对邓小平说:“毛主席的这些指示对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坚定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你要带头谈一下你学习这些指示的体会,要联系批判刘少奇的那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来讲。在这个问题上,你也是有救训的。”
邓小平火了:“主席是让张春桥和姚文元来写的,没有让我来写或讲。要讲你讲吧,我还没有深刻地领会透彻,还得再好好地学学。”
江青也马上不高兴了,她说:“你的态度就不对头啊!看来你对毛主席的指示有抵触情绪。这可是不对头啊。关键是要讲这个专政问题。据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很多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坏人都解放出来了。这符合不符合要对资产阶级专政的原则且不论,你总应该给他们多讲一讲专政的道理,以便让大家也知道你是毛主席点的将,已经完全抛弃了刘少奇的路线,树立了可以改造好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错误的光辉榜样。不然,有人可要说你是穿新鞋,走老路了。”
邓小平说:“我能不能改正错误,毛主席很清楚,用不着你来指教。你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来和我讲这话呢?工作上的事情,你可以在政治局会议上讲。我们之间个人的事,我没有必要来向你汇报。这话,总不过分吧?什么叫穿新鞋,走老路?我这个人水平不高,倒想请你给介绍介绍。”
这几句话,一下子把江青顶了回去。
江青随后就在一些政治局委员中散布说:“邓小平这个人可是并没有改正错误的决心。他对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非常不热心。他热衷于解放所谓老干部,使用的尽是犯了错误而又不愿意好好改正错误的人。这个人,还要好好地观察啊。”
江青也曾经向毛泽东反映了邓小平的这些问题,毛泽东很反感地说:“我为什么就听不到其他同志的反映,就是你在这里嘀嘀咕咕,多么不好呀。我看你还是好好地看书学习吧。国内的问题你可以研究,有什么情况报我。你不要在其他同志们后面瞎叨咕,就像个惹事生非的老太婆似的。”
江青一下子傻眼了。
消息传到邓小平耳朵里。他很高兴地对一些人说:“毛主席经受了这场文化大革命的打击以后。看来是吸取了教训了。毛主席讲:‘文化革命已经八年,现在以安定团结为好’,又讲:‘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再加上当前学习理论的指示,正好三条。今后,我们就是要以这三条指示为纲?把全国的各项工作搞上去。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就是要在这上面做文章。”
于是,就有了“三项指示为纲”的来源。
胡乔木得到邓小平的这个精神后,多次对邓小平说:“毛主席的这三条指示,可以保证我们将来的一个时期里不会再出什么大的乱子。这三条,有利于整顿全国各条战线的工作,也有利于继续大规模地解放一批过去受打击的老同志。只要遵照你的以三条指示为纲的路线,我们就能在本世纪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宏伟理想。”
邓小平马上说:“好啊。你就找几个秀才们,但是不要姚文元的那些人,组织一个班子,就像当年的反修班子那样,连续写几篇好文章。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向那些不务正业的人宣战。把那些不干工作,专门搞派性的人,把那些混在领导班子里搞勾心斗角的人,把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专搞打砸抢的人,乘此机会统统地清除出去。先选择一些地方上的或者部门的单位打开缺口,然后逐步地扩大,彻底地解决好我们工作中的隐患和阻力。”
胡乔木果然找了几个笔杆子,开始动笔写《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
为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在邓力群主持下,从七月底开始起草这篇文章。这是根据邓小平多次讲话的精神而写的,原拟在以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名义主办的新刊物《思想战线》创刊号上发表。邓小平对这篇文章的修改,提出了很多意见,特别加上了这样一段话:
“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生产搞得很坏,而硬说革命搞得很好,那是骗人的鬼话。那种认为抓好革命,生产自然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