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精彩内容载入中·“呼,好热喔!”
薛雅筝穿着一袭纯白套装,脚上蹬着一吋半的低跟鞋,香汗淋漓地走在捷运站通往办公室的人行道上。
由于最近她的律师事务所即将开业,所以今天一早她特地返回母校,拜访几位大学时期的恩师,禀报自己即将执业的事,并请他们在她将来需要协助时能够不吝指导。
一个早上与教授们相谈甚欢,还有教授坚持请她吃饭,用完餐已经两点了,正好是阳光正炙烈的时候,她才会落得这副狼狈模样。
她的纤纤小手上则拿着一方精致的手帕,拼命挥动扇凉。
“热死了,台湾怎么这么热呀?”她嘀咕着,一边将手帕往白皙的脸上、脖子上快速按压,好吸取快要滴落的汗水。
从美国西雅图回台已经快两个月了,她还是难以习惯台湾闷热的天气,热就算了,潮湿又闷热,浑身黏腻腻的,实在让人受不了。
在美国时,无论再怎么炎热,至少衣服都还是干爽的,回到台湾之后,她好一阵子无法适应像淋过雨一样湿答答的衣物,这让稍有洁癖的她难以忍受。
“台湾很热吧?”身旁不知打哪冒出一道声音。
“是啊,热毙了!”薛雅筝一时没察觉是谁在自己身边,很自然地回应,还大力点头表示认同。
“我去过美国几次,那里是个干燥舒爽的地方。”
“没错!尤其是西雅图,那里真是——”
等等——这是谁的声音呀?
她猛然回神,煞住脚步转头一看——吼,原来刚才跟她说话的人,居然是她的冤家死对头、隔世的宿敌,那个她最不齿的黑心坏律师。
可不是吗?那张噙着淡淡笑意的斯文俊颜,不是梁尔竞是谁?
瞧他穿着一身合宜的灰色西装,修长笔挺、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呃,他虽人模人样,但骨子里却流着黑色的血,她敢相信他一定是恶魔投胎转世的。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瞪大眼,活像看见变态杀人狂出现。
他是在哪里盯上她的?学校?餐厅?路边?
“我要回办公室。”他温文有礼地浅笑回答。
“办、办公室?”她像鹦鹉一样呆滞重复。数年来训练出来的伶俐舌头,此时却像打了结似的,迟钝笨拙得令人难以置信。
“嗯哼。”梁尔竞潇洒地点点头,柔软乌黑的发丝随着他的动作飘扬,在炙烈的阳光下闪耀着黑金般的光泽。
“往、往这个方向?”她万分不期待地指指自己新办公室的方向,绝望地见他点点头。
她几乎快昏了。
冤家路窄!真是冤家路窄呀!他们的办公室竟然不约而同选在同一区?
“该不会是那栋新建好不久的威京商业大楼吧?”
不会吧?天底下会有这么倒楣的事吗?
“不是。”
梁尔竞的回答,让她松了好大一口气,但是还来不及安心,他又说:“不过很巧,正好在隔壁。”
“隔——隔壁?!”
不——
这句话,彻底把薛雅筝打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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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啊,视野好好喔!”
薛雅筝推开透亮洁净的玻璃窗,眯起眼,舒畅地凝视远方。
这里是士林,地点正好位于阳明山下,站在八楼打开窗户,就可远眺连绵葱翠的阳明山群。
天气好时,远山含笑,绿意入眼,好不宜人;天气不好时,倒也能瞧见山影朦胧,妩媚动人。她真是挑对了好地方!
薛雅筝甜甜的菱唇噙着笑意,顺着山势流转双眸,然而在看见对面大楼窗边那个悠闲吞云吐雾的高大身影时,唇角呈直线急速下垂,整张脸像被扔进零下二十度的急冻室里,瞬间绷成了一张冰块脸。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她,移开含在嘴里的烟,略扬了扬手,礼貌地对她扯扯嘴角算是打招呼。
“哟。”
“哼!”向来知书达礼的薛雅筝没有回以笑容,而是冷哼一声,用力将窗户关上。
她转身回到办公桌前,将自己扔进皮椅里,开始烦躁地咬起指甲。
“倒楣!真是倒楣!怎么会遇上梁尔竞那家伙呢?”
她至今仍不明白,是孽缘吗?还是她已经彻底被诅咒了?
她大学毕业后便出国留学,接着留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今天六月才从美国回来,之后就积极筹画开设律师事务所事宜。
看过不少出租的办公室,她都不甚满意,后来经学长介绍,得知这里有不错的办公室,她不抱期望地过来看看,没想到一眼就爱上了,当天就签下租约还付了订金。
环境整洁、交通便利、离捷运站近是主因,但窗外的青翠山景,才是真正吸引她之处。
终于找到满意的办公室,她开始进行搬迁事宜,然而直到那一天,她才发现自己的芳邻——不,该称为恶邻。
原来在她办公大楼的隔壁那一栋,同样八楼,与她仅有一窗之隔的,就是她多年的死对头——梁尔竞。
知道的那一刻,她超后悔的,好想立刻冲到房东面前大叫——我不租了!
然而现实是她已经签了约,也付了一个月的租金跟两个月的押金,那金额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恰好二十万。
她打小至今还未曾替家里赚过一分钱,这二十万也是父亲代为支付的,她实在不想平白浪费父亲这笔钱,只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再说,她什么事也没做错,该滚的人应该是隔壁那个没人性的黑心律师,而不是她,急急忙忙搬走,只会让她看起来像落荒而逃的怯弱小动物,她没必要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百般思量后,她决定留下来,与那个黑心律师的“恶势力”抗争到底。
薛雅筝讨厌梁尔竞,这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知道的。
至于这个梁子不知是何时结下的?老实说连她自己都不太记得了,只隐约知道好像是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了。
说起她与梁尔竞,可说是律师界最极端的两种范例,如果说是梁尔竞是律师界的魔鬼,那么她毫无疑问就是戴着耀眼光环的天使。
薛雅筝是法律世家出身,家学渊源。父亲是法官,母亲与哥哥都是律师,叔叔是检察官,甚至是已过世的祖父生前也是名律师。梁尔竞常笑她是温室里养大的花朵,根本不晓得人间疾苦的律师,如何替人打官司?
而他们不但是同行,还是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曾联袂代表学校参加过校外的辩论比赛,一开始,薛雅筝并不是那么讨厌他,甚至有点欣赏他。
平心而论,梁尔竞是个长得挺不错的男人,五官端正,眼眸深邃,身材高大修长,是个玉树临风的翩翩美男子。
即使现在,处在那些宽广身材居多的中年律师群当中,他依然有如鹤立鸡群般耀眼醒目。
学生时期的他,早已经是个气度沉稳、斯文俊逸的美男子,颇受女孩青睐,时常有貌美可爱的小女生送来情书和点心。
而他不但长相俊逸,表现还非常优异,每学期都领奖学金,奖状奖牌挂满整面墙。
话说回来,既然他长得好看又优秀,那她为何会对他如此不满,甚至可说是厌恶呢?她想,或许是因为看不惯他死爱钱的个性吧!
没错,梁尔竞这家伙很爱钱。
非常、非常爱钱,超级、超级爱钱。
金钱是他的生命、他的喜乐,是他人生的光明灯、更是他毕生追求的目标,她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爱钱的人——尤其是男人。
顺道一提,她上一次见到这么爱钱的人,是一个年过五十的欧巴桑,在市场里大呼小叫地与一个摊贩争夺滚到她面前的一块钱。
梁尔竞那家伙眼里只有钱,而且积极可怕地赚钱,是个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抢钱妖怪。
她相信如果上帝要他选择除了人类之外的东西作为妻子,他一定毫不犹豫选择钞票,即使夜夜抱着睡觉,他也乐此不疲。
打从学生时期开始,这家伙就无所不用其极地想尽办法挣钱。打工兼家教,自是不用说,举凡什么报社投稿、杂志征文,哪怕只是三百五百,赚些蝇头小利他也乐得很。
不只这些,他偶尔还会参加奇奇怪怪的比赛——譬如什么喝水比赛、三天不睡觉比赛、单脚站立二十四小时比赛……只要奖金够诱人,一定少不了他的名字。
她相信若有人举办一个“徒手游泳到金门”比赛,只要提供高额的奖金,他绝对毫不犹豫地扑通跳下海。
总之,这家伙爱钱不是新闻,更称不上旧闻,而是铁的定律,任何人想从他口袋里污走一块钱,根本是作梦。
然后呢,这家伙爱钱就算了,魔爪竟然伸向自己的同学……每回到了期中考、期末考,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就是这个抢钱怪兽兜售自己脑袋瓜里的脑容量的时候。
要重点整理?行!每堂科目五百元。
要代打报告?没问题!每页一百元,熬夜加班费另计。
需要考前冲刺总复习?好好好!每小时六百,最低时数两小时起跳。
这样的黑心买卖有人上门吗?
有!而且还不少咧。
基本上,笃信大学是“任你玩四年”的学生真的不少,而且不可否认,这家伙确实是个很会读书的天才,凡经他指点过的同学,最起码都能低空荡过,因此他的名声一传十、十传百,甚至还有外校的学生慕名前来请托,所以看来荒谬的生意,其实还颇受欢迎。
每回期末考过后,他的户头里少说赚进五位数。
至于他的“客户”们呢?被他吸过血后,当然是荷包榨得干干,肚子饿得扁扁,只能靠泡面度日,得熬到下个月领零用钱才行。
薛雅筝是个尽责的学生,平常玩归玩,但是考试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绝对会乖乖坐到书桌前定心用功,所以他从没赚过她一毛钱,但她就是瞧他抢钱的行径不顺眼,认为他有趁火打劫之嫌。
后来大学毕业后,她负笈美国,他已通过律师高考,一边念研究所,一边替人打官司,她时常能从同学那里辗转听闻他的消息——像是他最近又接了多少案件,所辩护的案件又再创佳绩等等。
当然,从委托人那里榨来的黑心钱也相当可观。
林林总总,让极富正义感又从不把钱看在眼里的她开始讨厌他,她厌恶他抢钱的行径,没想到上天作弄人,竟让他们又在这里相遇。
从不信神佛的她心想,或许该回家请教奶奶如何烧香拜佛,求求老天爷快把那个满脑子只有钱的家伙从她的生命中弄走吧!
看完最后一份资料,捻熄台灯,薛雅筝疲累地打个呵欠,伸伸懒腰,从办公椅里起身。
为了即将开业的律师事务所,这几天她一直在加紧赶工看判决案例,务求更贴近台湾当地的律法与民情。
毕竟她是在国外受的训练,国内的法律条文、风俗民情与国内并不尽相同,她必须藉由这些实际的判决案例,了解国内法界的生态。
瞄了眼桌上的小时钟,已经快十点了,她也该回家了。
慢吞吞地收拾东西,不经意瞄了眼窗外,讶然发现对面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咦,那个黑心律师还没下班呀?
还是他自己老早溜了,却刻薄虐待员工逼他们留下来加班?
她好奇地走到窗边,仰高脖子朝仅有三五公尺间隔的对面窗内望去——奇怪,没看到有人走动耶?难道是人全走光了,只是电灯忘了关?
她将身子往前倾,正探头探脑打量时,对面窗前冷不防窜出一道身影,吓了她好大一跳。
“呀!”她惊叫出声,但在下一秒急忙掩住嘴,没歇斯底里地失控尖叫。
“哟,是你呀?”
那个差点吓死人的家伙,竟然还一派轻松地微笑。
“你没事躲在那里干什么?吓人啊?”最气人的是,她还真被他吓到了。
“我没吓人呀,我只是蹲下去捡笔罢了。”他流利地转玩指端的笔,笑得有点可恶。“说到这里我有个小小的疑问,你在你的办公室办公,我在我这儿捡笔,你怎么会‘正好’被我吓到呢?”
“噢,那、那是……”薛雅筝一时语窒,脸蛋儿倏地涨红。
“哈,我知道了!你躲在窗前偷窥我?”
他佯装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无耻地说:“呵,如果你真的那么爱慕我,尽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我,虽然我还没打算定下心来谈感情,但倒也不是完全不解风情的人,只要你诚心要求,或许我可以——”
“我什么也没要求!”
薛雅筝连忙比了个STOP的手势,要他停止他的白日梦外加大头症幻想。
“我不是在偷窥你,OK?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们办公室里没人,电灯却没有关而已。”
“喔,是吗?”他脸上又浮现那抹有点坏坏的邪气笑容,瞧得不争气的薛雅筝一阵脸红心跳。
“那你还是有偷窥嘛!你若没有偷窥,怎么知道电灯没有关呢?”呵呵,偷看就大方承认嘛!
薛雅筝说得嘴都干了,那家伙却还是不相信,硬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认为她躲在对面爱慕地偷窥他。真是——
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偷窥,只是不小心看见的!”薛雅筝大喊一声,随即忿忿然用力拉上窗户,不再理会对面那张自恋又得意洋洋的嘴脸。
“不要管那家伙,我要回家了!”
她气鼓鼓地抓起皮包,踩着高跟鞋,急速离开办公室。
“气死人了!”那个黑心的家伙竟然以为她偷窥他,还爱慕他——不好意思,她疯了才会去跟钱争宠!
而那厚颜无耻的男人竟然还以为她是“爱在心里口难开”——害臊?噢,让她死了算了!
她快步往前走,高跟鞋的鞋跟敲击地面,发出笃笃笃的清脆声响,不过——除了高跟鞋之外,好像还有其他什么声响?
是另一道脚步声。
她故意慢下脚步,发现后方的脚步声也减缓了。加快脚步,后方的脚步声又变得急促。
果然!有人在跟踪她。
不管跟踪她的人是谁,绝对非奸即盗,但她可没怕得乱了手脚,她不是那种遇事就哭的软脚虾,而且毕竟是学法律的人,决定用最有效的方法解决。
她也不敢贸然回头,怕打草惊蛇,一面假装不知情地往前走,一面咬唇观察四周环境。
很快地,她拟好作战计画。前方正好有条巷弄,她决定好好利用它。
她继续假装若无其事地缓慢往前走,到达巷弄的入口处,快速俐落地闪进巷子里,隐身于黑暗中,果然听到巷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接着,一道黑影从巷子口冒出来,她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皮包就往那个人头上、脸上一阵乱打。
“你这个坏蛋、大浑蛋!你跟踪我想做什么?你说啊!告诉你,本小姐可不是那只会哭泣任你为所欲为的女人,你给我搞清楚!”
那人被攻击得有点狼狈,脸上还被抓花了几道,最后终于忍不住,用力挥开她的手大叫:“住手!”
哟,跟踪人还这么凶,现在的“变态狂”真是胆大妄为。不过——这个“变态狂”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她忍不住眯眼细瞧。
这时正好有辆摩托车经过,车灯的光线照亮了“变态狂”的脸,薛雅筝立即惊讶地张大了嘴。因为她发现那个“变态狂”竟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