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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鸾局。泰和四年,或以少府监官兼,或兼少府监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直长四员,正八品。《泰和令》三员。收支都监,正九品,二员,一员掌给受铺陈诸物,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大定七年置,明昌二年增一员。同监二员,从九品。司使二人,如内藏库知书例。
尚食局。元光二年,参用近侍、奉御、奉职。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直长一员,正八品。不限资考。都监三员,正九品。不限资考。生料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生料物色。收支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
尚药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出职官内选除。副使,从六品。掌进汤药茶果。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果子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进御果子。本局本把四人。
太医院。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诸医药,总判院事。管勾,从九品。随科至十人设一员,以术精者充。如不至十人并至十人置。不限资考。正奉上太医一百二十月升除,副奉上太医不算月日,长行太医不算月日,十科额五十人。
御药院。提点,从五品。直长,正八品。掌进御汤药。明昌五年设,以亲信内侍人充。都监,正九品。不限员,《泰和令》四员。同监,从九品。不常除,《泰和令》无。
教坊。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殿庭音乐,总判院事。谐音郎,从九品。不限资考、员数。
内藏库。大定二年,分为四库。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内府珍宝财物,率随库都监等供奉其事。直长一员。承安三年增。
头面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七人,大定二年定出身,依不入寝殿小底例。
段匹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十二人。金银库都监,正九品。本把八人。
杂物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八人。每库知书各二人。
宫闱局。旧名宫闱司,大定二年改为局,旧设令,丞,改为使、副。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宫中合门之禁,率随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直长,正八品。内直一百七十人。后作百七十九人。
内侍局。令二员,从八品。兴定五年,升作从六品。丞二员,从九品。兴定五年,升从七品。掌正位合门之禁,率殿位都监、同监及御直各给其事。局长二员,从九品,兴定五年升正八品。御直、内直共六十四人。明昌元年,分宫闱局正位内直置,初隶宫闱局。东门都监、同监。诸随殿位承应都监,同监,掌各位承应及门禁管钥。昭明殿都监、同监。大定二十九年设,各一员。承徽殿都监、同监。丽妃位。隆徽殿都监、同监。本隆和殿,系皇后位。鸾翔殿都监、同监。崇仪殿都监、同监。迎晖殿都监、同监。七妃充容,泰和三年罢。蕊珠殿都监、同监。瑞宁殿都监、同监。回春殿都监、同监。芸香殿都监、同监。瑞像殿都监、同监。系佛殿。以上“殿”字下无“位”字。凝福改韶景、温芳二位都监、同监。瑶华、柔则二位都监、同监。以上无“殿”字及“承应”字。嘉福等殿位都监、同监。四位。广仁殿都监、同监。睿思殿都监、同监。以上有“承应”字。滋福殿都监、同监。本以隆庆改,无“位”字。咨正殿都监、同监。迩英殿都监、同监。长庆院都监、同监。仙韶院都监、同监。贞和门都监、同监。应系钱帛经此门出入。明昌四年添一员。右升平门都监、同监。长乐门都监、同监。琼林苑都监、同监。各二员。广乐园都监、同监。顺仪位提控、都监、同监。旧宝林位。瑞华门俗名金骨朵门都监一员,同监三员。太师位提控、都监、同监。宝昌门都监、同监。会昌门都监、同监。东京孝宁宫都监、同监。崇妃位提控。世宗夫人,兴陵。惠妃位提控、都监、同监。裕陵。温妃位提控、都监、同监。裕陵二位,明昌四年添。报德寺提控、都监、同监。世宗御容。光泰门街。报恩寺提控、都监、同监。世宗御容。清夷门街。明昌三年设,三。孝严寺都监、同监。在南京,安宣宗御容,改兴国感诚寺。正大元年设,三。以下皆在南京。福宁殿都监、同监。三。纯和殿都监、同监。三。仁安殿都监、同监。三。真妃位都监、同监。三。丽妃位都监、同监。宣仪位都监、同监。庄献妃位都监、同监。三庙都监、同监。贞祐二年设。西华门都监、同监。京后园都监、同监。
内侍寄禄官。泰和二年设,初隶宫闱局,寻直隶宣徽院。所以升用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中常侍。正五品。给事中。从五品。内殿通直。正六品。先名内殿给使。黄门郎。从六品。内谒者。正七品。内侍殿头。从七品。内侍高品。正八品。不限员。内侍高班。从八品。
典卫司。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宝林位各设。泰和五年闰八月,以崇妃薨罢。兴定元年复设。世宗妃、才人、宝林位各设防卫军导从人。令,正七品。丞,从七品。直长。见《士民湏知》。
孝靖宫。章宗五妃位。大安元年以有监同、无总领者,故设。令,从八品。丞,正九品。端妃位同监。真妃徒单氏。慧妃位同监。丽妃徒单氏。贞妃位同监。柔妃唐括氏。靓仪位同监。昭仪夹谷氏。才媛位同监。修仪吾古论氏。
懿安家。贞祐三年,为庄献太子设。令,从八品。丞,正九品。
宫苑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宫庭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氈席之事。直长,正八品一员。《泰和令》二员。都监、同监二员。泰和元年设。泰和四年罢同监。
尚醖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进御酒醴。直长,正八品。二员。
典客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后罢。书表十八人。
侍仪司。旧名擎执局,大定元年改为侍仪局,大定五年升局为司。令,从六品。旧日局使。掌侍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各给其事。直长,正七品。旧设局副,品从七。
右属宣徽院。
秘书监。著作局、笔砚局、书画司、司天台隶焉。
监一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泰和元年定为二员。通掌经籍图书。校书郎一员,从七品。承安五年二员。泰和五年以翰林院官兼,大安二年省一员。专掌校勘在监文籍。
著作局。著作郎一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一员,正七品。掌修日历。皇统六年,著作局设著作郎、佐郎各二员,编修日历,以学士院兼领之。
笔砚局。直长二员,正八品,掌御用笔墨砚等事。泰和七年以女直应奉兼。旧名笔砚令史,大定三年改为笔砚供奉,以避讳改为承奉。
书画局。直长一员,正八品。掌御用书画纸札。都监,正九品。二员或一员。
司天台。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掌天文历数、风云气色,密以奏闻。少监,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教授,旧设二员,正大初省一员。系籍学生七十六人,汉人五十人,女直二十六人,试补长行。司天管勾,从九品。不限资考、员数,随科十人设一员,以艺业尤精者充。长行人五十人。未授职事者,试补管勾。天文科,女直、汉人各六人。算历科,八人。三式科,四人。测验科,八人。漏刻科,二十五人。铜仪法物旧在法物库,贞元二年始付本台。
右属秘书监。
国子监。国子学、太学隶焉。
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掌学校。丞二员,从六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兼提控女直学。
国子学。博士二员,正七品。分掌教授生员、考艺业。太学同。明昌二年添女直一员,泰和四年减,大安二年并罢。助教二员,正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教授四员,正八品。分掌教诲诸生。明昌二年,小学各添二员,承安五年一员不除。国子校勘,从八品。掌校勘文字。国子书写官,从八品。掌书写实录。
太学。博士四员,正七品。大安二年减二员。助教四员,正八品。明昌二年不除一员,大安二年减一员。
右属国子监。
太府监。左右藏、支应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隶焉。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掌出纳邦国财用钱谷之事。
左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增一员。掌金银珠玉、宝货钱币。本把四人。
右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添一员。掌锦帛丝绵毛褐、诸道常课诸色杂物。本把四人。
支应所。又作支承所。都监二员,正九品。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大安三年省。
太仓。使,从六品。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预除人。副使,从七品。
酒坊。部除。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醖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
典给署。本钩盾署,明昌三年更。令,从六品。旧曰钩盾使。丞,从七品。旧曰钩盾副使。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直长一员,正八品。
市买司。天德二年更为市买局。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
右属太府监。
少府监。尚方、织染、文思、裁造、文绣等署隶焉。泰和四年,选能干官兼仪鸾局近上官。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复置。掌邦国百工营造之事。
尚方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大定二十年,令不专除人,令人兼。直长,正八品。
图画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图画缕金匠。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罢。
裁造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及陵庙诸物并省台部内所用物。《泰和令》有画绘之事。直长,从八品。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
文绣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绣造御用并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贞祐二年,止设官一员。直长,正八品。绣工一人,都绣头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内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织染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织纴、色染诸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纱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内外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并三国生日等礼物,织染文绣两署金线。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右属少府监。
军器监。承安二年设,泰和四年罢,复并甲坊、利器两署为军器署,置令、丞、直长,直隶兵部。至宁元年复为军器监,军器库、利器署隶焉。旧辖甲坊、利器两署。
监,从五品。少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治邦国戎器之事。直长,正八品。《泰和令》无,《总格》有。
军器库。至宁元年隶大兴府,贞祐三年来属。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省拟,不奏。掌收支河南一路并在京所造常课横添和买军器。大定五年设。
甲坊署。泰和四年废,旧置令、丞、直长。
利器署。本都作院,兴定二年更今名。同随朝来属。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弓弩刀槊之属。直长,正八品。
右属军器监。
都水监:街道司隶焉。分治监,专规措黄、沁河、卫州置司。
监,正四品。掌川泽、津梁、舟楫、河渠之事。兴定五年兼管勾沿河漕运事,作从五品,少监正六品以下皆同兼漕事。少监,从五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卫州分治。丞二员,正七品。内一员外监分治。贞元元年置。掾,正八品。掌与丞同,外监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员,明昌三年并罢之,六年复置二员。勾当官四员,准备分治监差委。明昌五年以罢掾设二员,兴定五年设四员。
街道司。管勾,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旧南京街道司,隶都水外监,贞元二年罢归京城所。
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分治监巡河官同此。其泸沟、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桥使,通济河节巡官兼建春官地分河道。诸都巡河官,掌提控诸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设,以合得县令人年六十者选充。大定二年设滹沱河巡河官二员。散巡河官。于诸局及丞簿廉举人,并见勾当人六十以下者充。
黄汴都巡河官,下六处河阴、雄武、荥泽、原武、阳武、延津,各设散巡河官一员。
黄沁都巡河官,下四处怀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设黄沁散巡河官各一员。
卫南都巡河官,下四处崇福上、崇福下、卫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员。
滑浚都巡河官,下四处武城、白马、书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甸都巡河官,下四处东明、西佳、孟华、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济都巡河官,下四处定陶、济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员。凡二十五埽,埽兵万二千人。
诸埽物料场官,掌受给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料场官与当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桥官,兼讥察事。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掌桥船渡口讥察济渡、给受本桥诸物等事,内讥察事隶留守司。余浮桥官同此。
右属都水监。皇统三年四月,怀州置黄沁河堤大管勾司,未详何年罢。正大二年,外监东置于归德,西置于河阴。
谏院
左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皆正四品。左司谏、右司谏,皆从四品。左补阙、右补阙,正七品。左拾遗、右拾遗,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自少卿至评事,汉人通设六员,女直、契丹各四员。
卿,正四品。少卿,从五品。正,正六品。丞,从六品。掌审断天下奏案、详谳疑狱。司直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旧有契丹司直一员,明昌二年罢。评事三员,正八品。掌同司直。明昌二年省契丹评事二员,大安二年省汉人一员。知法十一员,从八品。女直司五员,汉人司六员。掌检断刑名事。明法二员,从八品。兴定二年置,同流外,四年罢之。
弘文院
知院,从五品。同知弘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掌校译经史。
登闻鼓院
知登闻鼓院,从五品。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承安二年以谏官兼。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登闻检院
知登闻检院,从五品。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掌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理断不当事。知法,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记注院。修起居注,掌记言、动。明昌元年,诏毋令谏官兼或以左右卫将军兼。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领官兼,为定制。
集贤院。贞祐五年设。
知集贤院,从四品。正大元年,授马璘额外兼吏部郎中。同知集贤院,从五品。司议官,正八品。不限员。咨议官,正九品。不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