荫麟毕业于“留美预科”之清华,在美国学哲学,归国即为名校教授,正所谓“清华学派”中人;派中大佬对鲁迅这种“匪徒”、“文丐”似无好感,荫麟却要作一篇《〈南腔北调集〉颂》,称赞鲁迅是“当今国内最富于人性的文人”(第80页)。荫麟论政,服膺“费边式的社会主义”(其友哲学家贺麟语),偏于改良、渐进;丁玲其时以左倾激进闻名,民国四十四年,误传被捕杀,荫麟当即作文痛悼,竟流露赞成暴力革命之意:“世有欲借口舌笔墨之力以感格凶顽、转移运会者乎?其亦可以休矣!其亦可以醒矣!”(第89页)
前後对照,他对政治的态度似自相矛盾。然前者论事,後者论人,论事的理性与对人的温情,正相辉映。
然而,荫麟对人,并不总抱有温情。书中《所谓“中国女作家”》一文,对以冰心为代表的“立于女子之传统的地位而著作”的“女士”们极尽嘲讽之能事,说她们不过是前代袁枚“女弟子”之流亚,“言作家而特标女子,而必冠以作者之照相”,“作品署名之下必缀以‘女士’二字”,而所书写者,莫非“毫无艺术意味之Sentimentalrubbish”(按,直译为‘感性垃圾’,参考王蒙译法,则不妨译作‘酸馒头渣’),以中学生作文标准衡量,“至多不过值七十分左右”(第84…5页)。他人作何观感且不论,鄙见与之同调,抚卷不禁莞尔。
较此挖苦文章更精彩的,则是学术评论的攻错之作。他指出郑振铎文学史研究中“使人喷饭之处”,讥其缺乏“常识”(第95页)。他批评郭绍虞食“洋”不化,牵强附会(第97页)。胡适撰《白话文学史》(上册),时称名著,荫麟却能举证确凿,指出定义混乱、去取多由主观的毛病(第99…107页)。郭沫若译歌德长诗《浮士德》,急于脱稿,匆促从事,遂致“谬误荒唐、令人发噱之处,幾于无页无之”,荫麟择要纠正,有力打击了“伪劣”出版物。
但是,荫麟并非今日惯见的“酷评”家,他固不喜欢一味的唱赞歌,亦不轻易因作者的疏漏而抹杀全书的功劳。他虽批评《白话文学史》诸种不善,却仍敏感的看出此书具有方法、取材及考证的优点;他虽对郭沫若的德文水平深致不满,却盛赞《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能够“拿人类学上的结论作工具去爬梳古史的材料”,“建设中国古代社会演化的历程”,实在是一项“重大贡献”。此外,对顾颉刚“疑古”学说“误用默证”的方法论错误、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中的史实错误,他都提出过严厉而中肯的批评。顾氏无以自解,终未回应;冯氏覆书致谢,有则改之。
荫麟尝表明自己对专业书评的态度:“一个批评者对一部书有所纠绳,这并不就表示他对于这书的鄙薄”(第223页)。这固然是个人的信条,但也需要时代风气的培陶,以及被批评者的雅量(或曰服善之勇)。荫麟十七岁时指出梁启超的考证错误,启超引为忘年交,称之为“天才”;冯友兰在他死後,曾集资、主持设立“张荫麟奖学金”;顾颉刚于荫麟死後撰《当代中国史学》,赞扬其在通史、宋史领域大有建树。若非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确具幾分开明的特性,若非那些学人确具服善之勇,这些故事只怕都不会发生。
吴晗有感于亡友身後寂寞,曾说,即算荫麟不死,“再多受些磨折、考验、洗炼,恐怕他还是得死,不过死法不同,不是死于穷病而已”。很不幸,一语成谶,二十年後,吴晗未“死于穷病”,而死于“文革”。然则,荫麟之早夭固为不幸,较诸吴晗之暴毙,抑又为幸耶?
谨此纪念素痴先生诞辰一百周年。
通史之断与断代之通
通史之作用,在于总结。旧式通史,所欲总结者不外两端,一曰“理乱兴亡”,一曰“典章制度”。新式通史,所欲总结者,则以社会形态、生活方式、经济发展为要。汉代,甫自封建制一变而为郡县制,在政治、经济、文化层面与前代截然不同,故须要一部通史来作个总结。于是,司马迁撰《史记》,作个总结。宋代,直接隋唐,远绍秦汉,政治、经济虽不脱中央集权制度(亦即郡县制的自然发展)的矩范,但是,立法更完备,运作更缜密,发展更迅速,迥异于中古之中国,以故,钱穆说:“中国的近代史,自宋代即开始了”。于是,司马光撰《资治通鉴》,作个总结。民国肇造,标示二千年帝制一朝崩坍,四万万人民其命维新,且不论新瓶旧酒、乱紫夺朱的遗憾,经验教训仍需总结,于是,数十年间,作者蜂起,通史之作盛于前代,其中佼佼者,则有邓之诚、吕思勉、钱穆、张荫麟、范文澜诸人。兹请介绍吕思勉所撰《白话本国史》。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常州人,1922年,撰成《白话本国史》,是中国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通史。吕思勉的一生,可以四个字概括,曰:埋头读书。他以史学名家,读得最多的,当然是史书。他的门人杨宽(战国史名家,新近辞世)尝说他“先後把二十四史反复阅读了三遍”,然据其自述,则不然。实际情况应是,二十四史中,《史记》、《汉书》、《三国志》读过四遍,《後汉书》、《新唐书》、《辽史》、《金史》、《元史》读过三遍,“其馀都只两遍而已”(《自述学习历史之经过》)。旧时学者通读过二十四史的,绝不仅见,以此赞扬吕思勉的学问,似不足重。但是,我们先看一段当时“在史学上称王”(傅斯年语)的顾颉刚对通史撰著的评论,再看看吕思勉治史的次序,最後回过头来对他通读二十四史的事迹进行“解读”,兴许能别有解会。
顾颉刚说:“通史的写作,非一个人的精力所能胜任,而中国历史上需待考证的问题又太多,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分工合作,先作断代的研究,使其精力集中于某一个时代,作专门而精湛的考证论文,如是方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断代史,也更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通史”(《当代中国史学》);顾氏此语,很像一种常用的教训:先学走,後学跑。用今日的话说,叫作尊重常识。但是,常识不常,又是一种常识。即以小儿学走为譬;不难发见,小儿之蹒跚,其实是走跑兼具,孰为走,孰为跑,并不能截然划分。何况小儿并不具有清晰分辨走与跑的能力,他的走,他的跑,全凭长者定义。更何况,快走,是走还是跑?慢跑,是跑还是走?即便长者也无法一一指认。小儿成人,回首往迹,到底是先学会走後学会跑,还是会跑以後才能走得更好,一旦较真,恐怕也是扑朔迷离,难求的解。只是因着心底自以为是的仁爱与逻辑(不妨称为惰性),一代代人才会安于先走後跑的常识,居之不疑。顾氏提倡先作好“完美的断代史”,才能作出“完美的通史”,即是自上世纪初“史学革命”以至今日的常识,作者读者安于故步,居之不疑。然如前论,常识不常,不疑处乃有疑焉。
若依“常识”,则吕思勉撰著通史,应当在先秦、秦汉、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诸种断代史的研究完成後,方能开展。但是,我们看他的著作系年(以出版年代为断),情形却悖于“常识”:《白话本国史》,1923年;《先秦史》,1941年;《秦汉史》,1947年;《两晋南北朝史》,1948年;《隋唐五代史》,1959年。断代史没作出来,却先写出通史,且提早十幾年写出。那么,以“常识”判断,他的通史是否跟“完美”不沾边?是又不然。顾颉刚对民国年间的通史著作多不许可,谓“所有的通史,多属千篇一律,彼此抄袭”,对吕撰通史却青眼有加,赞曰:“以丰富的史识与流畅的笔调来写通史,方为通史写作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前後矛盾如此。然则,到底是顾氏的“常识”毫不可据,还是吕氏天资特出,不必遵循“常识”?这个是非,不可遽定,勉强要找个说法,则须简介吕氏与“古史辨派”(以顾颉刚为代表)、“史料学派”(以傅斯年为代表)在治学上的异同,看能否理出一点头绪。
其所同者,在于三人都强调“用新方法(或曰科学方法)整理国故”,虽为史家,却不以史学自拘,而不惮鉴用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经济学乃至文艺学的研究方法和成果。顾颉刚用神话学、民俗学的方法研究上古史,早成佳话;傅斯年倡言“我们不是读书人”,而应“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以为考古学、语言学张目;吕思勉亦尝曰“社会科学是史学的根基”,“主张中学以下的历史,改授社会学,而以历史为其注脚,到大学以上再行讲授历史”;马列主义初入中国,他即“略有接触”,1929年撰成《中国阶级制度小史》,以“阶级”概念阐释古史,新义纷呈,不仅独步当时,即在时移境变的今日再读,亦饶趣味。
其所异者:顾、傅二人主张较为接近,皆崇尚仄而深的专门研究,注重新史料的运用。吕思勉则追求博通周赡的境界,取材多根于正史,并不刻意征引冷僻史料。自其同者视之,三人都投身于上法乾嘉、旁绍欧陆的“新史学”大潮,皆已超越“相斫书”、“帝王家谱”式的旧史学;自其异者视之,则顾、傅稍嫌沉迷于历史研究的过程(史料与考据),不免忽略了史学不仅考据、史学不是史料的“常识”。与二者相较,吕思勉绝非不善考据者,他甚至算得上考据“发烧友”,但是,他却认识到:“今人之屑屑考证,非顾先生(炎武)不能为,乃顾先生所不欲为也。今人自诩搜辑精博,殊不知此等材料,古人既得之而复弃之者多矣”(《自述》)。顾炎武是考据大家,但他的学问决非考据二字可以限量,他所注意者,在古今学术、制度的迁变转移,以及经世济用诸种大计。吕思勉一生服膺顾炎武,且尝认真考虑过加入政界(作官或作政客)的可能性(1911年),此後虽下定决心做学问,仍“好从发展上推求政治利弊之所以然”,故不以“屑屑考证”为苟安,亦不以“搜辑精博”自喜。
吕思勉第一次将二十四史通读一过,在1908年;开始撰写《白话本国史》,在1920年。其间相距十二年。似可设想,此时虽无他人“分工合作”业已成型的“完美的断代史”,吕思勉的胸中却早有了自己的“断代史”,作为撰述通史的基础。就此而言,吕思勉并未违背顾颉刚设定的标准。进而言之,十馀年後,吕思勉开始写作断代史,同时,再写了一部《中国通史》(上册,1940年;下册,1944年),似更证明了顾氏“常识”的可信度。然则,新的矛盾又出现了。究竟是写成于“完美的断代史”之前的《白话本国史》堪称“完美”,还是写成于“完美的断代史”之後的《中国通史》更“完美”?请仍以小儿学走的譬喻进行解释。小儿动作,是走是跑,何必分辨得太清楚?走与跑,自其异者视之,是两种动作;自其同者视之,则是一个方向。同理,研究断代史,固可视作为通史作准备;撰述通史,亦能开拓断代研究的思路。一代之制度、学术、地理诸要务,无不有渊源,有流衍。不说明渊源流衍,则断代史难称“完美”,而欲考究源自何时,流向何处,则非先对通史进行研究不可。历代之制度、学术、地理诸要务,兴废因革,时各不同,欲穷通变化,描述迁变,则非先对各代历史进行研究不可。于是,研究断代史,是为了作通史;作通史,也是为了更好的研究断代史。
犹有说者。通史虽名为通,撰述必出于作者之独断;断代虽言其断,考证仍赖乎史识之贯通。即此言之,顾颉刚之论学标准,吕思勉之治学次序,合则兼美,离则双伤。上师说法,前辈躬行,吾侪後学,正宜从此悟入。严耕望称吕思勉为“通贯的断代史家”,旨哉斯言。
大师兄是女孩子 谁家的女孩子
历史是个任人装扮的女孩子;今人多以此喻之发明权归诸胡适,其实不然,胡适从未说过这句话。这句话,是冯友兰“栽赃”给他的。1955年,冯友兰发表《论胡适哲学史工作和他底反动的政治路线底关系》,谓“实用主义者的胡适,本来认为历史是可以随便摆弄的。历史像个‘千依百顺的女孩子’,是可以随便装扮涂抹的”(收入《古史考》第二卷,海南出版社,2003年);而冯氏此“论”所据“底本”则是胡适介绍实验主义哲学的一段话:“实在是一个很服从的女孩子,她百依百顺地由我们替她涂抹起来,装扮起来。好比一块大理石到了我们手里,由我们雕成什么像”(《实验主义》,载《新青年》六卷四号,民国八年)。由此可知,这个“女孩子”原名“实在”,俟经冯友兰从胡适身边抢去,则更名唤作“历史”。即今而言,其时之恩怨是非,早已化作烟云,不必一一析辨;惟“女孩子”此後之显晦荣辱、升降沉浮,则饶有趣味,值得一提。
“女孩子”一旦更名为“历史”,则胡适也好,冯友兰也好,都不可能仅凭一己之力,继续奉行“金屋藏娇”的故事,亦不可能仅凭一己之力,为之“装扮涂抹”。自此以後(其实,此前亦然),“女孩子”便不只是单方面“千依百顺”的“服从”,她也会对试图亲近她、掌控她的人提出要求。你能“涂抹”她,她也要“装扮”你,适如玛丽娅?鲁宾逊所云:“我们把历史塑造成型,它反过来又影响我们”。
更有意思的,则是试图对“女孩子”上下其手的人,往往因价值观、时代性及影响力的差异,在如何“装扮涂抹”的问题上产生分歧,乃至分化为不同群体,相互攻讦。适如柯文(PaulA。Cohen)所说:“文化既是一面三棱镜,给我们折射出某群体的思想和行为,但也有可能使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变得疏远,从而把对方典型化、滑稽化和神话化”(在中山大学的演讲《变动中的中国研究视角》,2002年12月)。
义和团运动就是中国…西方、传统性…现代化、民族主义…帝国主义等“群体”用以相互“典型化、滑稽化和神话化”的工具。柯文撰《历史三调》(1997年),则是对作为工具的义和团进行神话解构和历史重建的尝试。
未完成的第一调
《历史三调》的副题是“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从此书在史学界的影响来看,“神话”最引人注目;从全书的结构和篇幅来看,“经历”所占比重最大;从作者的自我期许——“对义和团事件进行简明扼要但可信度高的叙述”——来看,“事件”应可视为信史。但是,柯文笔下的“事件”,不论史料的采用和解读,还是所占篇幅(约为全书十分之一),俱嫌单薄,似不足以支撑或曰导入“经历”与“神话”两个话题。
对此,他并不讳言:“在本章重塑义和团历史的过程中,我更多的利用了第二手资料”。细按其书,不难发现,在叙述义和团运动的酝酿和发展时,柯文幾乎全盘采用周锡瑞(JosephW。Esherick)《义和团运动的起源》(1987年)的研究成果——包括文献考证与史实阐释,甚至连“义和”二字的英译、“九头蛇”的譬喻亦径行迻用,虽偶有辩诘,究无改大体;此外,则大量采用中国历史学者如路遥、程啸诸人采访编著的资料,以及中国各研究机构刊印的史料。易言之,在义和团历史事实的发现与历史意义的发明层面,柯文毫无贡献,他的谋篇布局乃至遣词造句,早被他人限定,别无新意。
而在叙述义和团战争的背景和进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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