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以为这次不死即伤,谁知道那意想中的疼痛感并未到来,我睁开眼,见那蒙着面的二当家不知何时窜到了我身边,替我挡开了那一攻势。
我松了口气,“多谢好汉相救。”
二当家还没说话,前头的少年恶狠狠的瞪我,他道:“我们当家的才不是救你,是救猎物!”
猎物也好,什么都罢,那二当家救了我确实既定的事实。
我并未多想什么,看着阿邵努力撑着身体对抗那些黑衣人的情形,忽然有些心酸。他要护我周全,自然没一个人时那么灵巧,简单来说,是我拖累了他。
若不是我,他定早已脱身。
阿邵拼着最后的力气杀了一个黑衣人后,体力不支,剑刺入地中才勉强支撑住身体。
幸运的是,那三个劫匪武功不弱,有他们三人的相助,这些黑衣人渐渐落到了下风。他们一落下风,便伺机逃离,但那三个劫匪却打上了瘾,怎么也不愿放他们离开。
他们三人团团围住了余下的几名黑衣人,少年笑得肆意,道:“老大,不如咱们把他们绑回去,下个软筋散什么的,好好折磨折磨吧?这些个不要脸的,竟然想抢我邕州第一美少年的猎物,真真天理难容!”
我听了苦笑不得,也不知那两位当家藏在面巾下的脸是否有嘴角抽搐?
“你想的美,咱们山寨现在入不敷出,哪来的闲粮养这么几个米虫?”大当家本是不赞同的,想了想又道:“不过……把他们送到王厨子那,把肉割下来炒上那么几大碗也不错,咱们好久没闻到肉味了!”
被围住的黑衣人纷纷脸色大变。
连我听了,都忍不住作恶。
人肉吃起来的感觉,我不敢想象……
二当家将染满鲜血的剑往身上擦了擦,擦亮的剑身在日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折射出阴森的光芒。他慢条斯理的开了口:“咱们虽是土匪,可也不能这么残忍不是?”
他一副话未说完的模样,我看向他,好奇他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屏息期待了片刻,他才说道:“我瞧着他们身上都是汗臭,这肉肯定也不好吃。不如软筋散和化功散双管齐下,严刑逼供一番,然后卖入畅春园吧!”
少年闻言拍手笑道:“这主意好,卖了他们换了银子,就可以买肉吃了!”
我不知畅春园是什么地方,看向阿邵,阿邵面色不变,道:“那是倌官馆。”
我这才恍然大悟。
那几个黑衣人一脸菜色,下一瞬纷纷倒地。
我尚未搞清楚状况,便听那二当家颇为遗憾的感慨道:“才这样就服毒自杀了?当真可惜!”
少年上去掀开了他们的面纱,见那几人模样长得都不错,捶胸顿足道:“当家的,这算不算到嘴的肉飞了?”
“不是还有俩肥羊吗?”二当家回头瞥了我一眼,我僵在原地,他慢悠悠的走到我面前蹲下,视线死死的擒着我,那双眸子漆黑幽暗,清冷中带着寒意,着实不像是寻常的土匪强盗。
虽被蒙去了一半的脸,却隐约让我觉得熟悉。
阿邵将我紧紧护在身后,拿着剑的手看似平稳,实则有些力不从心。
“我方才看到你身上有金子,交出来便饶你不死!”二当家抬手毫不费力的推开了阿邵的剑尖,以迅不急耳的速度伸手点了阿邵身上的穴道,任凭他拼尽全力,也无法冲开那穴道。
阿邵一阵怒极攻心,竟呕了口血,软软的倒了下去。我坐在地上,用力将阿邵扶起,让他的身子靠着我的。
少年冲了过来,兴冲冲的问:“金子?金子在哪?”
我险些跟阿邵一样吐血——
那金子被我藏在胸前的兜中,冬衣这么厚,怎么就那么轻易就让他瞧去了?难不成他还有火眼金睛?
看着他们那身染鲜血却云淡风轻的模样,再看了昏迷的阿邵一眼,我别无选择的身手去掏怀中的金子。
边掏,边心疼不已。
都给了他们,往后我与阿邵二人怕是要喝西北风了。
正这么想着,那二当家忽然一把钳住我掏兜子的那只手,让我浑身一僵。他一直盯着我的胸口瞧,我以为是衣裳破了,下意识伸手去捂。
手捂上胸口时,碰触到了平日藏得很严实的玉佩,我低了头,脸色大变。
方才衣裳被黑衣人割破,我一时不查,竟让平日贴身戴着的玉佩露了出来。这玉佩看起来朴质,却也值些钱,若是这些人想要我的玉佩,又当如何是好?
不,决不能把玉佩给他们!
我脸色忽青忽白,装成一副害怕的模样。
还不待我想到法子,蹲在我面前的二当家忽然伸手点了我的昏睡穴,我只觉得浑身一麻,便陷入了黑暗中……
☆、第十四章
这一觉睡得着实不好,只觉得像被什么东西碾过一般,浑身酸痛。
醒来时,我是身处在一间木屋中,屋子虽然简陋,四周的木板却钉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外头的冷风丝毫灌不进来。
屋内只有一张床,离床不远的地方有张木桌并几张椅子,桌上放了茶水。
伸手摸了摸胸口,玉佩仍安安稳稳的挂在我的胸口,这个认知让我松了口气。我舔了舔嘴唇,起身上前倒了杯水,也顾不得那水是否干净,一口气喝了个精光。喝了水后,我的脑子稍微清明了些,脸色却不由得又变了!
这儿只有我一个人,那,阿邵呢?
阿邵在哪?
我丢下手中的陶杯,朝门口冲去,就在这时,门外有人推门而入,我险些撞上那厚实的门板。
进门的是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是早前拦路的那三个劫匪之一。他手上的托盘中放着一碗清粥,见我醒了,忙端出笑脸,和颜悦色道:“这位姐姐,你醒的正好,吃点东西吧!”
眼前的少年模样俊秀,身上穿着一件蓝色布衣,衣服上还有几处补丁,衣裳虽破旧却比早前我所见到的那袭破烂要好上许多。还不待我说话,他便笑眯眯的绕过我进了屋,将手中的东西放下。
“你们是什么人?这儿是哪?为何要把我们抓到这儿来?阿邵呢?”我防备的盯着他。
“姐姐,你怎么能连我们黑风寨都不知道?咱们黑风寨啊,那说起来可就历史悠久了,具体的嘛,还得去问大当家的——”少年夸张的用双手比划了下,“对了姐姐,我叫郝心,因为我有一颗善良的心,不忍心见你们在荒郊野外喂狼,所以你们就被带回黑风寨啦!至于阿邵,我不知道阿邵是谁,但是昨天跟你在一起的那男的,在柴房养伤呢!”
黑风寨?
我扯了扯嘴角,“昨日分明是你们二当家点了我的穴道我才昏睡过去的!”
“姐姐你真厉害,居然知道是我们二当家点了你的睡穴!”少年咋呼道:“是啦,还是我们二当家抱你回山寨的。”
我脑海中浮出那张被黑布蒙去一半的脸,微微蹙眉,末了瞪了少年一眼,“带我去见阿邵——就是和我一道被你们带回来的那个男人。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郝心,姐姐,我叫郝心。大当家说等你醒了先让你把粥喝了,然后带你去见他,可没说要带你去见那男人。”郝心指了指桌上那碗几乎见不到米粒的粥,我欲抓住他的手,却被他灵巧的躲开,他笑眯眯说道:“姐姐,当家的吩咐了,你要是不把粥喝了,就不能带你去见他们!”
郝?怎得这么巧,我到邕州之后要寻的那个人也姓郝……我勉强一笑,虚弱道:“多谢,可我这会儿吃不下东西。”
“姐姐放心,那男人死不了。”郝心以为我是在担心阿邵的安危,好声好气的安慰我,“姐姐,这可是我们黑风寨最好的米熬成的。”说罢盯着那碗粥舔了舔舌头,满脸嘴馋。
“你想吃吗?”我笑得真诚无害。
郝心摇头,“这是给姐姐准备的,我不能吃。”
我哄道:“哪有我这客人吃的好,却让你这主人饿肚子的理?我并不那么饿,你喝一半我喝一半,如何?”
郝心不疑有他,几番挣扎后终被诱惑,不客气的端起那碗粥咕噜咕噜喝掉了一半,粥是糙米熬成的,说不上好喝,他却像在吃什么山珍海味那般,喝完之后拿着袖子抹着嘴角,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我一个人在小村过活时,日子过得极为清苦,平日能吃上红薯与苦菜便算得上是好的,别说米粥,连瞧见个米粒都觉得那是稀罕物。乱世生存不易,他恐怕许久不曾喝过米粥了吧?
放心的将剩下的半碗粥一口气灌入喉中时,我竟起了愧疚之心。
离开小村后,与我来往的人多数是像裴毅那样对我别有所图的狡诈之辈,故而养出了如今这小心翼翼的性子,我虚伪应对这些人,时常以在言语上哄骗过他们为豪。
可如今,我却哄骗起一个半大的孩子。
只不过……这样的事我既做了一次,又何妨做第二次?郝心天真单纯,在我一番梨花带雨的说辞之下,终是心软,在去见山寨当家之前,先带我去见了阿邵。
阿邵其实就在我隔壁的木屋中,而非郝心说的那样被丢在柴房。他尚在昏迷中,双眼紧闭着,面色苍白无血色。
在没见着他前,我本以为见他无恙后能够心安,可这会见了,却只觉得心头愈发难受的慌。
“姐姐不必担心,陈大夫说他死不了,他就死不了!前阵子我捡回来的大黄狗原本都快死了,陈大夫只往它身上扎了几针,就给医好了。”郝心走上来伸手戳了戳阿邵的脸,认真安慰我:“陈大夫是我们山寨的大夫,医术很高明的。”
他的话让我哭笑不得。
若阿邵知道被与一只大黄狗相提并论,又该是何等表情?
见阿邵之前,我与郝心说只要见上阿邵一面,便随他去见大当家。我虽会哄骗郝心,却不会在这事儿食言。
这些人若想杀我,那我与阿邵早就活不成了。既然他们意不在杀我,那我也无须去害怕什么,只不过这会儿的座上宾没准就是下一瞬的阶下囚,人在屋檐下要适当低头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我是该去见见那大当家。
前去大厅见大当家的途中,我从郝心口中探出了些许关于这个山寨的消息。
这座名叫“黑风寨”的土匪寨子,位于邕州城外的峄山山腰上,因为峄山山势陡峭,平日人迹罕至,极少有人知道这上头还藏着这么座寨子,极穷,房子除了木屋之外便是竹屋,十分简陋。又因山寨是建在半山腰上,所以走道多为栏桥,栏桥往下便是悬崖,若是这栏桥不够结实,摔下去便能让人粉身碎骨。
脚踩在栏桥上,我的心怦怦直跳。
郝心带着我迂回环绕走了许久,终于将我领到了大厅。
入了内,方发现那大厅建的十分气势,堂上挂着一面匾额,上头写着“赤胆忠心”四个大字,厅内坐了两个人,他们便是早前那另外两个劫匪。
因无人开口说话,大厅内显得静悄悄的,连根针跌落在地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隐约听到声马儿嘶鸣的声音。
窥了大当家一眼,我装得胆小怕事,颤抖着从怀中掏出二两金子,战战兢兢捧在手里:“你们不是想要金子吗?都给你们,只求你们别伤害我与阿邵……”
坐在主位那名满脸胡子的粗壮汉子便是黑风寨的大当家,他极力让语气听起来和颜悦色,可那天生的粗犷嗓门却让人觉得有些狰狞:“姑娘,你别怕,我们没有恶意。”
这般长相倒衬得上黑风寨大当家的身份。我忍不住又偷偷瞄他一眼,他极力端出笑脸,笑容在胡须的遮挡下显得有些滑稽。
我的视线怯生生的从他身上划向堂下右边坐着的二当家,看清他的样貌时,竟有些愕然。
二当家的年纪看起来与阿邵差不多,右耳到下巴间有一道旧疤,远远看去就像一只蜈蚣横在那儿,使得那张本该俊秀的脸儿在乍看之下显得十分可怕。昨日他以黑巾遮面,我并未看到那道疤,如今见了,竟觉得唏嘘不已。
好端端的一张脸,毁了。
不知为何,盯着他瞧得久了,他带给我的那股熟悉感亦越浓——总觉得我曾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
这样一个人,该让人很难忘才是,怎得我就想不起来了?
想着想着,忽听那一直在旁装沉默的二当家开了口,他的声音清清淡淡的,颇为好听:“明人不说暗话,请问姑娘身上那块玉佩从何而来?”
我低着装得可怜兮兮,脸色却早已因这话而变了。
寻常的土匪强盗,遇到昨日那样的杀手早该弃刀逃跑,哪会像他们这样拼死拼活杀出血路只为抢我身上那为数不多的几两金子?
他们果然是冲着我身上这块玉佩来的。
我本想着如何装傻敷衍过去,二当家却像早就预料到此事一般,以极快的速度拔出佩剑挑开了我的衣襟,玉佩再次暴露了出来。
我又羞又气,他却处之泰然,好似他的举动天经地义那般。
“二弟,对姑娘家怎可如此粗鲁野蛮?”大当家气势的瞪了二当家一样,语气颇为责怪。
郝心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语气颇为幸灾乐祸:“大当家,你现在知道二当家为什么这么大岁数还娶不到媳妇了吧?”
“郝心,闭嘴。”
二当家冷眼甩去,郝心嘿嘿一笑,竟躲到了大当家身后,撒娇道:“爹,二叔吓唬我!”
大当家一巴掌拍向郝心的脑袋,骂道:“兔崽子,赶紧去练武,没看到你爹和你二叔正在商讨要事吗?”
“难道……是在给二叔找媳妇?”郝心好奇的视线在我身上溜达了一圈,“我瞧她配二叔刚好!我这就去布置喜堂!”说罢也不待别人反驳,风一样跑了出去。
大当家与二当家是兄弟,郝心是大当家的儿子——
郝。
我的脑子却像开了窍般,试探着叫了一声:“郝汉?”
大当家闻言,失手打翻了茶杯。
劣质的茶杯碎片溅到我身上,被冬衣软绵绵的挡住,无声无息的掉在地上。
他这般反应诚实的告诉我,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我本以为到了邕州之后,还要费上好一阵子才能打听到他的下落,谁知竟会如此巧合!
“在下确实是姑娘口中的郝汉。”大当家镇定下来,起身走向我,“现在,姑娘可以告知在下你这玉佩从何而来了吧?”
“养父所赠。”大叔抚养过我,养父一说并不做假。
“他现在在何处?”大当家问得十分迫切。
我的神色陡然一黯,别开眼去:“死了。”
他不敢置信,踉跄着退了两步,下一瞬,竟捂着脸蹲地呜咽的哭了起来。
二当家坐在一旁冷眼看着这一切,他与我一样,骨子里是个冷漠的人。
古人常言“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有时有血有泪的才是真汉子。我望着那从呜咽到嚎啕大哭的大当家,一言不发,静待他发泄情绪。
不知过了多久,大当家的哭声渐停。他站起身时,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只有那微红的眼眶不经意间透着哭过的痕迹。
他从怀中掏出一块玉佩放在我面前,那块玉佩与我身上戴着的那块极为相似,玉佩上的缺口极为契合。
我摘下颈间的玉佩,与他那块放在一起,他那上头刻了两个断字,而我身上这块亦然,两块玉佩合在一起时,上头那“成壁”二字的纹路顿时清晰可见。
成壁。
那是大叔的名字。
☆、第十五章
大叔名叫沈成壁。
沈成壁这个名字对于我父王那一辈的人来说,是个传奇。
他自幼聪颖,心怀抱负,十五岁弃笔从戎,自荐入骠骑将军周晟旗下,在边关大大小小数百场战役中屡立奇功,很快便成为当朝最为年轻的将军。而他一手创立的铁骑军,更是在不久之后成为边关最为骁勇善战的一支精锐部队。
这样一个传奇般的人物,却在乾佑五年离奇失踪,而他旗下那支铁骑,在他失踪的第三年逐渐隐退,此后再也不曾出现在世人的眼界中,慢慢被淡忘。
很小的时候,父王时常与我念叨起沈成壁这个名字。
我出生于乾佑九年,待到懂事时,关于沈成壁和他的铁骑,也只有在父王的口中才听说一二。既然不曾亲眼见过,任凭父王说他如何好,我对此都不置可否。
很多年前,大叔捡到我时,我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