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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一里江山
作者:魅冬
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31完结
非V章节总点击数:198932 总书评数:953 当前被收藏数:1734 文章积分:23;564;176
我从死人堆里将阿邵拖回家时,他奄奄一息,后来活了,却是一副痴傻的模样。
很多年前,大叔将我捡回来时,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也像阿邵那般,痴傻,不懂得言语。
《一里江山》出版更名《许我一世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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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满儿 ┃ 配角: ┃ 其它:魅冬,天下,江山,新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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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子一
我从死人堆里将阿邵拖回家时,他奄奄一息,后来活了,却是一副痴傻的模样。
那日我拿着绣品外出去兜售,回来时便瞧到了他,那叠得极高的死人堆中,唯独他还活着。若非他被人堆护得极好,也活不到我路过。
谁也不知道阿邵原本叫什么,我捡回他时,他身上有块玉,上头刻了个“邵”字,故而叫他阿邵。
隔壁的喜儿帮我从市集带了些绣线回来,她指着呆坐在旁的阿邵与我说道:“秦姐姐,你就算养只猪都比他强,好歹猪肉还值点钱呢,可他却每天只知在那坐着,什么也不干,那么个大男人竟是靠你养着,当真白费了那张漂亮的脸儿。”
喜儿不喜他,又觉得他与我这未婚女子呆在一起不好,所以很是挑剔。
我但笑不语。
这儿乡下地方,只有勤劳能干的好儿郎才入得了姑娘们的眼界,像阿邵这种……唔,像他这种干不了活的,被挑剔那也是正常的。
喜儿与我话了几句家常便走了,她走后,我捻着新买回来的绣线开始做些活计。
我素来讨厌刺绣,然,为了生计,再讨厌的,我也会忍。
自小到大,我别的本事学得不怎样,倒是那“忍”字,时时刻刻记在了心上。
晚餐时,我做了苦菜汤,配几个红薯。
不知为何,阿邵极爱这种苦菜汤。这种汤其实十分苦,即使兑许多水,仍是苦涩不堪,加之我熬汤素来不爱兑太多水,那苦味可想而知。
我从前也是不吃苦的人,在这地方落了脚后,入乡随俗,再苦也喝得面不改色。倒是阿邵,一个连猪圈都不曾见过的人,第一次喝这种汤时竟也能面不改色。
其实,我并不介意他的痴傻与不劳作,没有一个刚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会那么轻易的将一切看开。
但我也不希望他将那些记太久,他毕竟不是待宰的肥猪,养太久我怕负担不起。
很多年前,大叔将我捡回来时,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也像阿邵那般,痴傻,不懂得言语。
大叔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很少与我说话,却极爱在夜里做在小院子里独酌,我酿酒的本事便是从他那儿学的,不过他不善炒菜,遂我的菜也炒的差强人意。
从前我总说大叔劳碌命,捡回我之后,生活大不如前,再也找不回当初一个人时的那种自在。他死的那的时候还很年轻,刚过而立之年,那日他睡着后便再也没醒来,我发现之时,他脸上甚至带着笑,我认识他多年,他的笑容屈指可数。
大叔下葬时,一身干净的衣裳,一口薄棺,便入了土。
从头到尾,我不曾落泪。
村里人都当我吓傻了,被那突如其来的噩耗给折腾的忘了何为哭泣。
其实,死亡在很多时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解脱。
这种乱世,寻的不就是一个安生?
入土为安,是为安!
喜儿说我属于贤妻良母型的女子,我约莫是有那种做贤妻良母的潜质,因为这些时日以来我将阿邵伺候的极好。
后来我想,兴许我和大叔一样,天生劳碌命,觉得一个人不够自在,才会捡个人回来给自己做伴。
我又想,我应该比大叔更懂得照顾人些,昔年他可是拿我当儿子那么糙养长大的,直到我来了葵水,他才惊觉不能再那样养下去。
夜里,天上的明月将四周映照的柔和沉静,偶尔有几声蝉鸣在有意无意的提醒着我,夏日到了。
我拎了一小坛自酿的酒在阿邵身旁做下,抬头望月:“明月千里思故乡,我的故乡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想来你也是。”
“金戈铁马,白骨森森,他们都回不了故乡了。”
今夜当真是奇了,从不言语的他竟开了口,那话语之间听着凄凉,可我这人素来乐观向上,无处话凄凉。
…
之后,我与阿邵渐渐熟识。
他并未说起本名,我依然唤他阿邵。
阿邵问我:“将一个陌生男人带回家来,你到底有多大的胆子?”
我单手支颚,盯着他瞧了许久,才道:“兴许是我看上了你的美色吧!”
阿邵自然不信,他那双晶亮的眸子直勾勾的看着我,想从我脸上寻到说谎的痕迹。
我装模作样的叹息一声,道:“如今战事连连,男子大多都随军出征,留在家中的寥寥无几,像我这种老姑娘,嫁不出,也只得捡一个回来了。我算是好运的,你看村口的杨家姐姐,都等成了老姑娘了,愣是没能嫁出去。”
阿邵闻言有些呆愣,我则低头闷笑。
其实,除了捡他回来当夫婿是假的之外,其余的却是大实话。
如今处处都是硝烟战火,男丁大都征召入了伍,连我们这种偏远小村子也是,那杨家姐姐又极为挑剔,遂一直都没能嫁出去。
不论在哪儿,嫁不出去的女子都是十分悲哀的。
我想,阿邵应该是个富家子弟,那些活计在农家是十分常见的,但他却是来了我这儿之后才学会。
阿邵力气大,学的很快,渐渐的,那些重活脏活都被他揽了下来,我顿时轻松了不少。
喜儿再来我这儿时,已经对阿邵改观,时常夸赞他。她看到阿邵光着膀子在院子里劈柴时总会羞红脸,而后偷偷摸摸的瞧。
为此,我时常逗她,惹得她跳脚离去。
阿邵的身体曲线十分好看,蜜色,不黝黑,又精壮——平日精壮一词我只用来形容猪肉,而今多了阿邵,便再也不对猪用了。
他光膀子的模样我第一次见着时也和喜儿一样,脸红心跳,但瞧的次数多了,倒显得十分坦然。
立夏十分天气炎热,阿邵在院子里劈了一小会柴便大汗淋漓。我给他送毛巾时,遇到了村口的宋媒婆。
我们这小村子,村口到村尾,不过三百多米路,虽然人少,媒婆还是有的,宋媒婆便是我们村里硕果仅存的一个。
宋媒婆见了我笑眯了眼,道:“哎哟,我的好满儿,大喜啊!”
我微笑,问:“喜从何来?”
宋媒婆道:“村口的老杨托我来与你们家阿邵说媒,老杨家就你杨姐姐那么一个女儿,阿邵娶了她自是不会吃亏的。”
这倒是大实话。
老杨家是我们村里的大户,膝下无儿,独有一女,阿邵若娶了杨家的女儿,确是不吃亏的。
我想,既然娶妻的人不是我,那我回避一下也是好的。
正当我转身要走时,阿邵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将我拖了过去。我毫无犯被的撞入他怀中,撞的我鼻子发疼,眼泪差点儿决堤。
阿邵道:“满儿曾与我说,我是她捡回来当夫婿的,我当时没走,便算是应了她的提亲。杨家小姐固然好,但我有满儿便足矣。”
宋媒婆看了偎在阿邵怀中的我一眼,十分尴尬,也便走了。
她走之后,我从阿邵怀中挣脱出来,叹息道:“其实那杨家姐姐虽然年纪大了些,却也是不错的。”
阿邵听了,丢了手中的斧头,冷哼一声便进屋去了。
我站在原地摸着发红的鼻尖觉得自己甚为可怜,我说的真真是大实话。
阿邵似乎生气了,自午饭起就不再与我说话。
不说便不说,早前我一个人呆习惯了,也是不与别人说话的。
入夜之后,我点了灯,在灯下坐绣活,阿邵拿着书在我旁边看得入神,我们谁也没说话,他手上那书是大叔留给我的,我虽收的妥妥的,却一本也未曾翻过。他来了之后,我怕他无聊,便将那些书拿给他看,平日夜里我做绣活他便在我身旁看书。
书页翻动的声音很轻,我却觉得很是清脆悦耳。
少时,大叔在灯下看书时,我也是这般做绣活,阿邵来了之后,我想起大叔的时间便少了。
大抵真的是一个人寂寞的久了,我竟觉得如今这样顶好。
想了想,我终是开了口,道:“阿邵,不如我给你做件新衣裳吧!”
本以为阿邵不会理我,却不想他一口应了,还得寸进尺:“外加一个香囊。”
我想我真是自讨苦吃,他这人委实太厚脸皮了。
虽是如此,我也应了。
见我如此诚意,他这才变得和颜悦色起来。
再小的地方,鱼肉总是比青菜要贵上许多,所以我很少买那些,久了后,阿邵却不允了。他觉得我太瘦,需要补充些营养,我与他说养家糊口不易,忌浪费,他瞪了我许久,便不再提那些。
过了两日,阿邵外出归来时,带回了一只大野猪,我站在院子里看到他扛着野猪进门时,惊讶不已。
阿邵会武功我自是知道的,哪个参军的不会那么两下?但那只野猪怎么说也有百来斤,他却毫发无伤的将它给打死又扛了回来……我从惊讶中回神后,忙拧了毛巾给他擦汗。
他将野猪放下后,与我说道:“够我们吃几日了。”
他与我说这话的那一刹那,我想起了去世已久的大叔。
从前大叔在时,偶尔也会上山去猎些野味回来,而后也是那么说的。
后来,阿邵便时常上山去打猎,也会去河里捕鱼,我们的生活顿时有了极大的改善,让四周邻里羡慕不已。
我时常将阿邵带回来的东西分给他们,那之后,阿邵在他们眼中已然成了村里好男儿的代表。
他们谢我时,总夸我有福气,捡回了这么个好夫婿——其实阿邵与我之间,清清白白的,婚约什么的,不过是句玩笑话。
平日里我与阿邵相处时,都心照不宣的不提亲事。
其实阿邵有几次若有若无的提起了,却被我含糊的回避过去,之后又提了两三次,见我依旧如此,也便不再提起了。
与阿邵相处了一整年,大叔留下的那些书阿邵都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我的绣工又长进了不少,人也胖了许多,看起来倒比早前年轻了些。
阿邵虽然不多话,却极为贴心。
喜儿问我准备何时与阿邵成亲时,我竟有些动心。
人生在世,能寻一个良伴也是极好的,阿邵当真是个好对象。
那日做午饭时,我一直在琢磨着该如何委婉的与阿邵提我们的亲事,若我提了,他也无异议,我们便这么成亲,继续过现下这般平静的小日子。
我喊阿邵吃饭时,家里来了几个衣着富贵的随从,他们是来寻阿邵的。
那之前,我正想着待阿邵上了饭桌,我便与他说起我们的亲事,我没想到的是,这日之后我便再无机会与阿邵提起。
阿邵走之时,是想带上我的。
我极为平静的拒绝了他,他有些受伤,我却笑道:“你与我不同,我更适合这儿的生活。他日你若有空,也可回来这里看看。”
再后来,阿邵便走了。
村里许多人劝我不必太伤心,我都微笑着应了,只是到了夜里,我在灯下刺绣时,总会想起阿邵,想起他坐在我身侧看书的模样。
渐渐的,渐渐的,不爱看书的我偶尔也会翻翻大叔留下的那些书籍。
我又恢复了一个人的生活。
我想,这样亦是挺好的。
☆、第2章 引子二
阿邵走后的第七个月,初春。
这儿地北,初春与严冬并无多大不同,天仍下着大雪,院子中白茫茫的一片,死白死白的,唯独正月过年时贴的春联还透着一点喜气。
我一个人喝着苦菜汤,觉得涩味逼人,却仍皱着眉一口一口,终将那一碗汤喝完。
阿邵走之时,我与他说,若得了空便回来看看,转眼七个月过去,他却始终没有回来过,音讯全无。
我想,他不会再回来了。
“秦姐姐,你在吗?”
喜儿的声音自门外传来,清脆悦耳,我连忙高声应了一句。
阿邵走后不久,喜儿便出嫁了,嫁在同村,如今腹中已有了身孕,她出现在我面前时,脸上充满了喜气。
“秦姐姐,方才我在村口遇到几个人,说是来寻你的,我便将他们带过来了。”喜儿笑得欢喜,道:“有个极为年轻又贵气的公子,长得一点都不比阿邵差呢!”
我放下碗,颇为无奈。
淳朴是这村子里的人共同的优点,但喜儿委实太天真了些,遇到陌生人便往里带,若遇到了坏人又当如何是好?
我尚未来得及念叨喜儿,她便侧身让门外的几个人进了屋子。
我的视线自他们脸上一一划过后,与喜儿说道:“喜儿,我帮你腹中的娃儿做了几件小衣裳,你先将它们拿回家去吧!”
喜儿闻言欣喜,拿起我放在一旁的衣裳笑嘻嘻的看了站在前头那衣着贵气的年轻公子一眼,又朝我眨了眨眼,欢天喜地的走了。
喜儿刚走,那年轻公子身后的几名大汉便跪了下去,齐声道:“见过郡主,郡主金安!”
我边收拾碗筷边说道:“几位客人怕是认错人了吧?”
那几名大汉跪在地上不说话,瞧着那模样是坚信自己未曾认错。他们不想起来,我又怎好勉强?
我将碗筷放入水中,拿着抹布擦了桌子后,又开始低头洗碗。
待我将碗筷洗好,回头时,便见到那年轻的公子不请自坐,几名大汉仍在跪着。
我瞥了那公子一眼,与那些人说道:“我这儿地方小,你们几个这么跪着,会妨碍我做事的。”
年轻公子挑了挑眉,说道:“没听到郡主的话了吗?还不退下?”
那些人这才起了身,恭恭敬敬的退到了院子外。
木门一关,屋内便只剩下我与那年轻公子。
年轻公子伸着修长白净的手瞧着桌面,道:“郡主,你这待客之道该改改了,连杯茶都要客人讨要。”
我微微一笑,道:“不请自来何谓客?况且,我并不叫郡主。”
他盯着我瞧了许久,露出了笑,极为好看。
我并未理会他,开始扫地。
扫帚扫过他脚边时,被他摁住,他的力道比我大上许多,一时之间我竟无法挣脱。待我蹙眉看向他时,他才慢悠悠说道:“如今皇族之中独留郡主一人,您当以大局为重,否则,百年之后您又有何颜面去面对父母族人?”
我将扫帚从他手中挣脱出来,不想再搭理他。
他却不愿放过我,道:“满儿,我与你是幼时玩伴,天天腻在一起,我岂会认不出你?你敢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不认识我吗?”
我无奈至极,这才抬首,望着他那晶亮幽深的眸子一字一句,说道:“这位公子,我真的不认识你!”
他的眸光顿时变得幽暗深沉,抿着唇不再说话,静望着我片刻后,终于起身出了门。
至此,我才松了口气。
这些人,我当真惹不起,也不想惹。
我忽然想到了大叔留给我的那些书,遂去里屋将它们抱到了灶旁,统统丢进了火里。火苗顿时吧嗒吧嗒跳了起来,小火,渐渐变成大火,待火灭了,只余下一团灰烬。
外头静悄悄的,没发出任何陌生的声响,本以为那些人很识相的走了,直到我傍晚时分出了门,发现他们还在。他们缩在草棚里,燃着篝火取暖。
天上的雪悠悠飘落,比起早先,已是小了许多。
我没有理会他们,待做好晚饭后又出来看了一下,他们仍在,我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坦然的吃着晚饭,而后再也没出门去看过。
夜深之后,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成眠,脑子里乱哄哄的。
我想了许多。
想起了大叔,想起了阿邵,想起了门外那些人。
想起了我的小时候。
平日破晓十分,隔壁邻居家中的鸡棚中便会传出鸡啼,然而,今日却安安静静的,整座村子显得死气沉沉——
我陡然从梦中惊醒,慌慌张张的披上外套,也顾不得穿错脚的鞋子,跌跌撞撞跑了出去。
昨日那场雪早已停了,地上仍盖着厚厚的雪堆,双脚没入雪堆时,那种冰凉刺骨的感觉无时无刻都在刺激着我紧绷的神经。
那些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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