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绝色赌妃(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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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绝色赌妃(完结)-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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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272页。

    '44'杨树藩:《中国文官制度史》,上册“绪论”第10…11页。原文总为一段,本书引用时,代分段落以清眉目。

    '45'陈梦家:《汉简所见奉例》,《文物》1963年第5期。

    '46'参看本书第127页注'1'。

    '47'岳珂:《愧惔录》卷七《散阶勋官寄禄功臣检校试衔》,《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0842册第59页。

    '48'按,汉代大夫之官员数十人,而三署郎官少则数百,多则可达二千余人。《后汉书》卷五四《杨秉传》:“三署见郎七百余人。”同书卷六六《陈蕃传》:“三署郎吏二千余人。”大夫与郎官合计决不止“数十人”。原文的错误对《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如下文字的错误摘录:“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表》谓大夫“多至数十人”而郎官“多至千人”,岳珂则错误地节述为大夫、郎官二者合计“多至数十人”。又《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说三署郎官“多至万人”,不知何据。

    '49'杨百揆等:《西方文官系统》,第111…112页。

    '50'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汉初布衣将相之局》,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上册第36页。

    '51'参看拙作:《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有关部分。

    '52'陈苏镇:《南朝散号将军制度考辨》,《史学月刊》1989年第3期。

    '53'《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

    '54'参看《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员外郎》。

    '55'西省散官原为武职禁卫军校,但在南朝这些军校已虚衔化了。参看拙作:《仕途视角中的南朝西省》,《中国学术》2000年第1期。在北魏后期,这些西省武职与东省文职,在散官性质上已没多大区别,可以和文散官一视同仁了。详见本书第九章有关部分。

    '56'《魏书》卷七五《尔朱世隆传》。

    '57'这里有意不说“铁腕皇帝”而说“铁腕皇权”,这个细微的考虑是为了避免误解,以免有人举出软弱的汉惠帝、谨慎俭朴的汉文帝为例,说他们不是“铁腕君主”。然而我们所用“铁腕”之词,乃就皇权与臣吏的关系而言,而不是君主的个人品性。

    '58'DennisGrafflin:“TheGreatFamilyinMedievalSouthernChina”,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41:1,1981。

    '59'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347页。

    '60'参看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版,“刘裕与孙恩──门阀政治的‘掘墓人’”及“后论”两章。

    '61'《通典》卷十六《选举四》。

    '62'王德权:《唐代律令中的“散官”与“散位”──从官人的待遇谈起》,《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21期,1989年版,第45页。

    '63'《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员外郎》。

    '64'《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

    '65'池田温:《中国律令と官人机构》,《前近代アジアの法と社会──仁井田陞博士追悼论文集》,东京劲草书房,1976年版,第168页。

    '66'崔嘏:《授内诸司及供奉官叙阶制》,《全唐文》卷七二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册第7483页。

    '67'可参看张国刚:《唐代阶官与职事官的阶官化论述》,《中华文史论丛》1989年第2期,上海古籍出版社版。张国刚先生的原用语是“以职为实、以散为号”和“以使为实、以职为号”,本书改“号”为“阶”。

    '68'《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总叙”云:“唐承隋制,至天授中,始有试官之格,又有员外之置,寻为检校、试、摄、判、知之名。其初立法之意,未尝不善。盖欲以名器事功甄别能否,又使不肖者绝年劳序迁之觊觎。而世戚勋旧之家,宠之以禄,而不责以猷为。其居位任事者,不限资格,使得自竭其所长,以为治效。且黜陟进退之际,权归于上,而有司若不得预。”

    '69'参看俞宗宪:《宋代职官品阶研究》,《文史》第21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丁凌华:《宋代寄禄官制度初探》,《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4期;龚延明:《宋代官吏的管理制度》,《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6卷(宋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50页以下;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14页以下;张希清等:《宋朝典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73页以下。当然,俸禄依寄禄官、职钱依差遣只是个大致的说法,宋朝文官等级制的结构错综复杂,也有部分俸钱、衣赐是由差遣决定的。参看姜锡东:《北宋前期宰相制度的几个问题》,《中州学刊》1990年第2期;汪圣铎:《宋朝文官俸禄与差遣》,载《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70'罗文:《由现代行政学的职位分类看宋代的人事行政制度》,《华冈文科学报》1978年第11期,第145页。

    '71'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4页。

    '72'孙国栋:《宋代官制紊乱在唐制的根源》,《唐宋史论丛》,香港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97页以下。

    '73'洪迈:《容斋三笔》卷四《旧官衔冗赘》,《容斋随笔》,第368页。

    '74'爱宕元:《唐代的官荫入仕──以卫官之路为中心》,《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六朝隋唐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52页。

    '75'吴宗国:《科举制与唐代高级官吏的选拔》,《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进士科与唐朝后期的官僚世袭》,《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唐代科举制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12章。毛汉光先生也有类似看法:“士族在科举初期三百年间,利用科举制度而延长其政治地位”,“在唐代统治阶层中,士族官吏仍占绝大多数,而科第出身者,亦以士族居绝大多数。”《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黄约瑟编:《港台学者隋唐史论文精选》,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60页。

    '7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2…213及第218页。

    '77'例如尉迟敬德为刺史、都督等从二品、三品之官,致仕时“授开府仪同三司,朝朔望”,是以从一品散阶致仕。李靖为从二品尚书右仆射,致仕时“乃授检校特进,就第”,是以正二品散官致仕。分见《新唐书》卷八九《尉迟恭传》及卷九三《李靖传》。

    '78'参看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6卷(宋代卷),第689…692页;金中枢:《宋代公教人员退休制度研究》(一),《宋史研究集》第28集,台湾国立编译馆1998年版,第65页以下。又洪迈《容斋随笔》卷九《带职致仕》:“熙宁以前,待制学士致仕者,率迁官而解其职。若有疾就闲者,亦换为集贤院学士”;又《致仕之失》:“本朝尤重之,大臣告老,必宠以东宫师傅、侍从。”第92、101页。

    '79'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五《宋制禄之厚》。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下册第534页。按,一般认为“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宋代官僚的俸禄是最为优厚的”。例如龚延明:《宋代官吏的管理制度》,《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邵红霞:《宋代官僚的俸禄与国家财政》,《江海学刊》1993年第3期。但衣川强认为:宋代“官吏们如仅靠俸给生活,就无法享受充分的供应。”见其《宋代文官俸给制度》,郑梁生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98页。近年国内也出现了宋代俸禄低于实际支出的意见。例如郭东旭:《论宋代防治官吏经济犯罪》,中国宋史研究会第6届年会论文;何忠礼:《宋代官吏的俸禄》,《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张全明先生则指出:宋初官俸是较低的,元丰至宣和年间俸禄较高,“两宋时期,从整体看,其官员的俸禄水平大致处于中国历朝的中上等水平”。见其《也论宋代官员的俸禄》,《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苗书梅先生进而认为,部分宋代官员穷窘的原因,在于中下级官员守选、待阙时间过长,待阙时仅得部分俸料,造成官员实际收入下降;而在制度规定上,官员的俸禄并不算少,所以这“不足以说明宋代俸给不厚”。见其《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22页。对这些新近出现的分歧,我们仍然采取传统的说法。而且还应考虑到,赵宋皇帝豢养了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难免有时拿不出足够的钱粮供给其中的某些人;但冗官队伍的庞大,本身就是官僚特权的表现。正如当今某些贫困地区财政不敷工资,但依然官员众多,人们依然争着吃国家饭一样。

    '80'洪迈:《容斋四笔》卷四《今日官冗》,《容斋随笔》,第521页。

    '81'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下册第572页。

    '82'大庭修:《秦汉法制史研究》,中译本,林剑鸣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2页。

    '83'辽金元时代同样存在着各种阶官序列。为避免头绪过多而使问题复杂化,本书略去不谈。

    '84'沈节甫辑:《国朝纪录汇编》卷一二五《震泽长语…官制》,上海涵芬楼影印明万历刻本,王云五主编:《宋元明善本丛书十种》,台湾商务印书馆1969年版,第14册。

    '85'参看《明史》卷七二《职官志一》。

    '86'葛承雍:《中国古代等级社会》,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92页。

    '87'《明会要》卷四三《职官十五…勋阶》:“(洪武)九年四月,始定散官资阶。散官者,初授之资阶也。其有升授加授者,以历考为差。”中华书局1956年版,下册第785页。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三五《吏部二》:“凡初入仕、任内未初考而迁调改除升等者、考核平常量才降等非贬降者,皆得初授阶。初考称职、任内已及初考、迁调改除而品级仍前者,任内已升授、未及再考、迁调改除而品级仍前者,皆得升授阶。凡及两考而事迹显著者,皆得加授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册第2936页。万历朝重修本《明会典》卷六《散官》:“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白身人入仕,并杂职人等初入流者,与对品初授散官。任内历俸三年,初考称职,与升授散官。又历俸三年,再考功绩显著,方与加授散官。若考核平常者,止与初授。其任内未经初考、迁调改除者,仍照见授职事,与初授散官。已经初考,合得升授,迁调改除,仍系本等品级者,照见授职事,与升授散官。若升等者,只与对品初授。或有已得升授,未经再考,迁调改除,仍系本等品级者,照见授职事,与升授散官。已经再考,合得加授,迁调改除,仍系本等品级者,与加授散官。若升等者,止与对品初授。其有先曾历仕二品三品等职,今次降用,若系有罪及辍撞怀浦氨峤嫡撸找兰谥笆拢氤跏谏⒐佟H袅坎湃问梗幌当峤担袷谥笆拢扔朐诮档龋湓谏⒐仝倦啡跃烧撸嗾占谥笆拢攵云烦跏谏⒐佟>阌谌曛螅绽凇!敝谢榫1989年版,第34页。可见在各种情况下,散官的授予都尽量与“见授职事”相应。

    '88'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1页。

    '89'杜婉言等:《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9卷(明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45页。

    '90'楼劲、刘光华:《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甘肃人民出版社年1992年版,第532、537页。

    '91'纪昀等撰:《历代职官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下册第1302页。

    '92'光绪二十五年《钦定大清会典》卷十二《吏部…验封清吏司》,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年影印本,第1册第140…141页;《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四三《吏部…封赠》,同上,第8册第6975页。

    '93'《清通典》卷四十《职官十八》犹称之为“文武官阶”,见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231页;《清文献通考》卷九十《职官考》则称“封阶”,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册第5645页;《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一四六《职官考》亦称“封阶”,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册第9069页。而《大清会典事例》叙于“封赠”部分,参看前注。这时候的“阶”几乎全失本意,而与“封赠”合流了。

    '94'清初在京汉官一度每年俸米十二石而已。大约到了雍正三年(1725年),才落实了俸银“不论满汉,一律照品支给”原则。在外的文官另外享有柴薪银、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案衣什物银、修宅什物银等等,它们不仅超过了正俸许多,并且不是按官品,而是针对具体职位一一规定的。雍正初年又实行“耗羡归公”、向官员支发“养廉银”,其数额往往超过正俸几十倍。山西巡抚诺岷的养廉银高达31700两,为原俸的204。5倍,而河南巡抚田文镜亦达28900两,为原俸的186。5倍。正俸遂微不足道了。养廉银也是按职位一一而定的,例如同为总督,高者有22000两,低者或只13000两;同为七品知县,养廉银有400两至2000两之别。

    '95'薛端录:《清代养廉银制度简论》,《清史论丛》第5辑,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48…149页。

    '96'郭松义等:《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10卷(清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71页。

    '97'黄惠贤、陈锋主编:《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51页。从本书视角看,这种“合理成分”的意义就更加明晰了,它体现的是一种“俸禄从属于职位”的精神,从而淡化了“品位分等”的比重。

    '98'曾小华:《中国政治制度史论简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第227页。

    '99'葛承雍:《中国古代等级社会》,第192页。

    '100'楼劲、刘光华:《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第537页。

    '101'例如徐道邻先生说:“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君主专制,到了明朝,才真正恶化。……到了明朝的皇帝,才真正能‘为所欲为’、‘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明太祖与中国专制政治》,《中国法制史论集》,台湾志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338页。

    '102'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77年版,第76页。

    '103'钱穆:《国史大纲》,下册第668…669页。“鞭笞捶楚,成为朝廷士大夫寻常之辱。终明之世,廷杖史不绝书。其残酷无理,殆为有史以来所未见。”又第701页:“明室政治之支撑点,上面靠有英明能独裁的君主,下面靠有比较清廉肯负责的官僚。”

    '104'野史稗乘中关于明太祖文字狱的那些记载,是在弘治、万历朝才大量出现的,有很多难以视为信史,但它们仍然反映了“国初”的政治气氛和后人的追忆。参看陈学霖:《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明史研究论丛》第5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105'《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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