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之前我会成为县文化站二级创作员,我的老婆可能是会计,年轻的时候她也是热爱文学的。
有种你丫非礼我
年轻的时候,我眉清目秀、皮肤白皙,每次上公共汽车都是大姐、大婶们骚扰的对象,有过分的还掐我的脸:“哎哟,多可爱的小宝宝,小嘴还吧哒吧哒说话呢。”我是想说:“靠,你丫下手轻一点。”从此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埋下了对女性宿命的仇恨。
长大以后,我想终于翻身了,应该可以骚扰一下小妹妹,她们胆子比较小,不敢反抗,顶多说:不要嘛,轻一点。肯定无比地娇羞可爱。后来我把这个计划付诸实施,我和两个男生在一个胡同拦住了一个小妹妹,我恶狠狠地对她说:“刘小红,你再敢跟老师告状,看我怎么收拾你。”然后狞笑着扬长而去。第二天,刘小红带着学校的四大打女满校园追杀我,一直把我逼进了男厕所,她们在外面叫嚣:“有种你出来。”我立刻还以颜色:“有种你进来。”
关于刘小红的故事其实是真的,不同的是打小报告的不是她而是我,因为我是班长,有打小报告的义务。如果你成绩比较好、仪表堂堂、性格温顺,难免会承担这样丢人的角色,我不幸完全中标。不谦虚地说,小学一二年级我本来应该跳过去的,因为所有的知识我都学过了,每当碰见大家都回答不上来的问题,老师就会问我,你会不会?如果我说不会。老师就说,连你都不会,可见是太难了。
作为一名优秀的班干部,我还承担着“一对一,红帮红”的光荣任务,因此我的同桌是著名的刘小红,她是所有人眼里典型的坏学生,恶劣表现罄竹难书,抄作业、打架、逃课、欺负同学基本上是家常便饭。因为我离她最近,而且仪表堂堂、性格温顺,是最合适不过的靶子。比如她经常在起立的时候撤掉我的凳子,让我一屁股坐空,让我班长的尊严扫地;再比如她完全无视国际惯例,将我们划定的“三八线”视若无物,一张桌子她总要占三分之二强,偶尔我会忍无可忍奋起反抗,两个人龇牙咧嘴地挤来挤去,但是输的总是我,因为我是个要脸面的人,怕被老师误会,你们还真亲密呀。
为了报复,我经常打她的小报告,可是罚站、
留学、叫家长对她根本够不上心灵上的伤害,太习惯了。后来我想,唯一对她起作用的只能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正宗下三路的江湖手段对决。
第一回合,我利用值日的机会,把垃圾倒进了她的书桌,想想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就非常之爽。结果转天她迟到了,溜进教室放好书包,完全没有注意抽屉里的垃圾,更气人的是,过了一会儿,她还从垃圾里捡出几张纸叠飞机玩,非常兴致盎然。
第二回合,我决定让战争升级,趁她不注意我在她铅笔盒里放了几只蚕,肉虫子可是女生的致命杀手,在江湖上从来没有失过手。只是结局同样令我沮丧,当她打开铅笔盒的时候,完全是如获至宝天上掉馅饼的表情,发现我在看她,她拎起一只在我面前晃了晃,“怎么样,怎么样,眼馋吧。”Oh my god!
几次拉锯战之后,我悲伤地发现刘小红是立于不败之地的黑道高手,而我顶多算刚刚入门,就在我几乎放弃的时候,机会意外地降临了。
期中考试的数学题非常难,有一道附加应用题考的是倍数的概念,大家全不会,刘小红和我商量:“你觉得应该用乘法还是除法?”我也完全没谱:“不知道,你准备怎么办?”她想了想说:“我豁出去了,就乘法吧。”我说:“好吧,我跟你了。”结果全年级只有我们两个人得了满分。我是好学生,得满分是理所当然的,而她是坏学生,大家理所当然觉得她是抄我的。
接下来的班会变成了刘小红批斗会,大家申讨了刘小红的斑斑劣迹,并纷纷作证在考试的时候,刘小红有作弊的动机、条件和具体表现。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刘小红依然誓死顽抗、绝不低头。后来老师问我:“你说说,她有没有抄你的?”我犹犹豫豫地说:“她倒是没抄,就是跟我商量来着。”老师哈哈大笑,截断了我:“你太厚道了,商量不就是抄吗?”于是刘小红案盖棺定论。只是当我看着她倔强的表情,心里完全没有复仇的快感。
后来刘小红依然故我地抄作业、打架、逃课、欺负同学,在三年级第二学期,她退学了。
好多年以后,我看了一部电影《闻香识女人》,那个孩子和我面临同样的处境,只是他更勇敢、更勇于担当,他的行为最终得到了那个道德体系的认可。而在我们这个鼓励告密和不公平的环境中,我是一个可悲的胜利者。
我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按照江湖规矩来解决问题,竖起我的中指:刘小红,有种你丫非礼我!
草莽一条街
我的老家很偏远,和现代文明的距离基本上差五年,小时候,我们那里只有两条街,一条叫老街,一条叫新街,从头走到尾只需要二十分钟。
老街上的店铺一般都是个体的、小规模,很多都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式房子,有些残破,两层的木结构,前脸由很多块活动木板组成,营业的时候全部取下,店面就变成全开放的了。除了固定的店铺,每天清晨都有附近的农民和菜贩在街两边摆摊卖菜。
新街是后来建的,宽敞得能并排开三辆车,街两边都是国营大商店,百货店、粮店、理发店、医院、照相馆全部窗明几净,有大玻璃橱窗,新华书店是当地最高层的建筑,有五层,进城赶集的农民都说:那楼高的,看得我脖子都仰痛了。
在学校,我们以街为区域分成两派,新街的子弟因为父母大都是正式职工,因此比较有优越感,成绩也好一些,很容易得到老师的欣赏,而老街的子弟出身比较低层,行为粗野,打架很厉害。两派人经常小范围地爆发冲突,如果不幸落了单跑到对方的地盘上,很可能不明不白就被打了一顿,挨了打的还不能跌软,临走得撂句话:X你妈的,有种的到新(老)街来,看老子怎么收拾你。而我比较特殊,住在新街,但是有亲戚在老街,每次被老街的兄弟追杀的时候,我就大喊:不要打我,你们的谁谁谁是我表哥。
当时,我们班上有一个老街的老大,特别浑,三天两头逃课,欺负同学,赌技很高超,书包里长年掖着一块板砖。据传说,他最辉煌的一次战绩是单身被十几个人追杀,他一边跑一边打,一直跑到老街的地界,他突然回过头来,对着十几个追兵,大喝一声:这是我的地盘,有种的就过来。追兵集体愣了一下神,然后鬼使神差地作鸟兽散。设想一下当时的场景,肯定很像武侠电影,独身孤影,杀气冲天,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我是班长,当然时不时要硬着头皮管他一下,他基本不理我,后来有一次实在太过分了,终于发生了正面冲突,我们在教室门口大打出手,围观的人无数,居然没人敢劝架,那天我是豁出去了,奋不顾身,完全是拼命的招数,五分钟以后发生了一幕大家都意想不到的局面,老大捂着流血的鼻子嚎啕大哭,转身逃窜。我成了新一代的英雄,因为我从前有过练武的经历,就更加丰富了传说的材料,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几乎以为自己就是霍元甲了。老天知道,当时老大只需要再扛半分钟,转身逃窜的就是我了。
老大醒过神来以后感觉特没面子,好几天没来上学,到处散风要纠集老街的弟兄来报仇雪恨,几天后我意外地跟他狭路相逢,我还没从霍元甲的幻想中恢复过来呢,所以一点也没害怕,先发制人把他叫住:你怎么回事儿,逃了好几天课,老师正在找你呢。他被我弄得有点晕,气势立刻就下来了,喏喏地说,这两天我家里有事儿,明天就去上学。于是这件事儿不了了之,下学期班长改选的时候,他投了我的票,老师问他,你们不是有仇吗,怎么还投他的票?他说,公私分明嘛,我觉得他应该当班长。
我们为此成了朋友,在江湖上他罩着我,在学校里,我掩护他,所谓官匪勾结是也。他小学没毕业就退了学,给人打小工、倒买倒卖什么的。他认识我的父母,每次卖东西给他们都打折,去年回老家,听说他现在给人送煤气,给我家的煤气每罐便宜两块钱。
老街和新街都还在,只是都已经残破不堪,离他们不远处新起来一条大马路,路灯明亮,高楼林立,只是在马路上狂飙的少年,意气风发得和二十年前的我们一样。
看看你那民风纯朴的摇滚样
如果一个小男孩爱上一个大乳房的女人,肯定不是出于性或者灵魂,而是因为他妈妈的奶被他弟弟霸占了,如果非要给这种爱加上一个标题,我们叫他《月亮代表我的奶》(西班牙电影《the tits & the moon》)。我们的成长总会碰见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它们一般都欲望简单,目的明确,看起来有一点变态,在这部充满西班牙式想象力的电影里一切都变得轻松、纯朴,让人忍俊不禁。西班牙小镇的天空很蓝,像我故乡一样。
我的老家在南方,很小,不通火车,没有摇滚乐,电影院已经倒闭,偶尔会有外地的歌舞团来表演艳舞,广告语一般会有这样的字眼:著名南国霹雳摇滚红星、青春美艳摇滚舞星。在当地,南国、摇滚和艳舞一样都属于比较暧昧的词汇,我回家的时候,亲戚朋友问我干什么,我说做唱片,他们就认为我是加工盗版盘的;我说做音乐,他们就问为什么在春节晚会没看见我;我说搞摇滚,他们就认为我在外地当流氓,因为我的群众基础比较好,他们一般都不太相信,很诧异的样子:看看你那民风纯朴的摇滚样。
我老家把流氓不叫流氓,也不叫古惑仔,而叫罗汉。这个词很中性,来源于如来佛的贴身警卫十八罗汉,隐约包含了小胡闹、疯疯癫癫、一点点畏惧、和群众的亲和性等多重意思。他完全没有黑帮电影里的那种残酷和英雄主义,反倒有一点游戏的味道,是成长过程中的有点变态的小爱好。就像《月亮代表我的奶》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我13岁的时候最大的理想是当罗汉,衬衣敞着怀,骑单车双手离把,看见女孩要吹口哨,说话经常问候某人的老母。罗汉是青春饭,一般从12,3岁开始起步,20多岁就会退休,转行做良民或者黑社会,如果没有被枪毙,或者坐牢的话。
不过很惭愧,我当时离罗汉的要求很遥远,几乎从来没有被正式接纳过,最大的原因是公众对我有偏见,因为我在当地以学习成绩优秀而闻名,搁在古代就属于小秀才级别的。双手会写梅花篆字(操作方式:双手握笔管,写一个篆字,因为哆嗦,墨有点洒,若梅花状,俗称梅花篆字);两手打算盘(当打击乐、键盘、吉他或者武器使,反正从来没用它算过数)。品行更是没得说,砸别人窗户从来没被逮着过。
好学生在做坏事以前已经被原谅了,比如我不交作业、迟到、逃学,一般都没人会追究,因为我是班长,这种行为一点不像罗汉,倒象是干部搞腐败;如果和小罗汉打成一片,老师会夸你帮助后进同学;骚扰女同学会遭到更惨痛的回报,她们不但不会大声尖叫,反而会很羞涩地提出进一步要求:晚上去我家做作业吧。
我对罗汉事业的最大贡献是帮同仁们约女孩子,一约一个准,其实约出来也没什么事,因为那会儿没有KTV和迪厅,也就一起爬爬山、在野外游荡,女生在前面走,男生后面跟着,前后差距大约20米,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我一般这样约女孩子,很帅地晃过去,背朝着她,双手撑在桌上,头微微仰起:“嗨,放学以后请你听我唱歌。”
“你以为你是谁,万一&T。M。D乐队吗?”
“你可以拒绝我,但是你不能拒绝艺术。”
“把你的爪子拿开。”
这个第一个拒绝我的女孩子是我的初恋。
高中的时候我考进了当地的重点,那里是一班毫无趣味的家伙,他们从来不在后面讨论女孩子,而是说一个名叫马拉多拿的外国人。这也意味着罗汉梦想的终结,我一直以为今生不再会有出轨的机会了,直到18岁的时候碰见摇滚乐。
其实回忆童年是一件奢侈的事,他适合在
别墅后院的草坪上进行,夕阳不太刺眼,手里有一杯酒,远处的游泳池游弋着几个头脑简单的
性感尤物,透着那么民风纯朴,和摇滚无关。
而此刻,外面雪花纷飞,屋里阴冷,Tom waits的歌声像锯子一样拉着我的头皮:I gotta crazy!……big in Japan ; big in Japan……
小明小亮和小红
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发小,上小学的时候,他们一直占据了我们文学作品的男配角、反一号和女一号的位置,“今天早上,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和小明小亮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在路上,我们会遇见一些意外状况,一般是捡到小面额的货币,或者老奶奶不敢过马路,老爷子负重上坡等等,这时候,我们进行了思想斗争,小明说,应该把钱交给警察叔叔,帮助老爷爷老奶奶。小亮的意见相反,认为白捡的钱不要白不要,老爷爷老奶奶生活可以自理不用我们操心。我一般选择骑墙。经过激烈的争论和引经据典,我们克服了私欲,选择了公义,我和小亮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向小明同学好好学习。这时候,我们仿佛看见雷锋叔叔在天边冲着我们微笑(老婆,出来看上帝啊)。如果安排了小红出场,角色会稍有调换,小红坚持真理,小明小亮拖革命的后腿,我还是骑墙。广告里怎么说来着:中国人,骑墙。说的就是我。
随着年级越升越高,小明小亮和小红还干了更多神奇的事,小明冒雨送我回家,我生病请假他帮我补习功课,荣誉来的时候他主动让贤,在外面冒充雷锋做好事;小亮不爱值日我总是默默帮助他,他的成绩不好原来是家庭负担太重,他欺负同学、和老师作对、甚至发展到偷东西,最终被我们成功地教育成回头浪子;小红出现的几率比较小,老写女同学会让人耻笑,但是她一旦出现往往起到一锤定音、黑夜里的灯塔的作用,她基本上就是刘胡兰、张海迪。
当然,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往往没有什么关系,小明、小亮、小红和大家一样打嗝放屁、优点不多、缺点不少,往人堆里一放就是一普通群众,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和我在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相濡以沫、肝胆相照。
在飞扬灿烂的童年,我们的头等大事只有两件:玩和吃。当时的朋友基本是建立在吃喝玩乐基础上的,小明是我们的孩子王,精力过剩,为人大方,总分给我们零食吃,他心灵手巧,做的玩具最精致,熟练掌握各种赌的技巧,赌德很佳;而小亮是我们的跟屁虫,为人有点小气,经常自己偷偷吃零食,他的玩具是他爸花钱买的,虽然很牛比,但很少拿出来给我们玩,赌的时候输不起,经常玩猫腻耍赖皮,是小群体里的反面典型;小红是那个偷偷给我零食吃的女孩,她经常带来一些精致的点心,包括当时最顶级的大白兔奶糖、桃酥。
在轻狂的少年时代,我一直想成为一个很酷的坏人,当时的主题是混江湖,所以亲密好友大都是道上的,小明是我们的老大,天生的领袖风范,只要他振臂一呼,我们就会紧密团结在他周围,他块头比较大,讲义气,敢扛事儿,他交游广阔,高年级的风云人物都和他称兄道弟,在我们被欺负的时候,他会去斡旋谈判,替我们拔戧,他打得一手好
台球,会跳霹雳舞,被许多姑娘暗恋;小亮在我们下地偷东西的时候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