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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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爱你-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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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苦口婆心,老婆却无动于衷地说,别乱许诺好不好,到时兑现不了你不怕难看?你有多大能耐我还不清楚?别说发财,养家糊口都难。我在外面做事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做那种对不起你的事,我的心永远都在你和儿子身上! 
听了老婆的话,我的心乱极了。为了挽留她,我用尽了一切办法,先以离婚相要挟,后来又对她百般乞求,甚至跪在她面前,可老婆就是不为所动,铁了心要走。 
老婆走后,我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的脸面都丢尽了,整个人颓废到了极点。有时我想,干脆同她离了算了,但内心深处,我还是舍不得老婆。再说,和她离婚了儿子怎么办?她既然那么爱儿子,肯定不会让儿子跟我,跟她我也不放心! 
无奈,我只好自欺欺人地劝慰自己:老婆又没做对不起我的事——她即使在夜总会当舞女,也并不代表一定是干“那个”的呀,何必计较那么多? 
一晃半年过去了,老婆突然打电话回来告诉我,她现在已经离开了广州,到南京去了!我忙问她去南京干什么,老婆说,你别问那么多好不好?你要相信我,我是爱你的!你在家把儿子照顾好就行了,我会按时寄钱回来的。 
老婆从广州到了南京后,很少打电话回家,但隔一段时间便有汇款寄来。而我也渐渐死了心,不想再追问她的行踪——我已经够痛苦的了,索性对她不闻不问吧,这样也许会少点儿痛苦。 
老婆去南京的头两年,一直没有回来过,她说“工作”太忙,抽不开身。随着渐渐长大的儿子对妈妈的思念越来越强烈,对妈妈的印象也越来越模糊。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在电话里吼道:屈春,你给我听好了,你如果再不回来,儿子都不认得你了! 
我听见她在电话的那端哭了,哭得很伤心。我的心也软了下来,赶紧劝她别哭,劝着劝着我自己也哭了起来。 
春节时,老婆回来了,我们一家三口终于可以过个团圆年了。看得出来,老婆很高兴。她对我也是百依百顺,极尽柔情,对儿子更是呵护有加。   
老婆成了别人的“二奶”(2)   
那个春节,我一直没有提她在南京的“工作”,我刻意回避着这个令人尴尬的话题,尽情地享受难得的温馨和愉快。可春节过后,现实又摆在了我面前:老婆要走了! 
临走时,她对我说了实话,她在南京认识了一个有钱的男人,那个男人看上了她,包她做了“二奶”。 
面对老婆的坦白,我无言以对,经历了这几年的情感折磨,我那男人的尊严已消磨得所剩无几了,已变得麻木的我眼睁睁地看着老婆又一次离我而去。 
这几年,老婆让我和儿子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特别是儿子,上了一所很好的学校,我用老婆挣的钱给他买了一架钢琴——这是老婆的嘱咐,儿子也很争气,在一次市里举办的少儿钢琴比赛中,得了第一名。 
我们还有了一笔存款,老婆说再过两年我们有能力买房子了,她就回来,再也不离开我们。可我的心里却很不是个滋味:老婆是别人的二奶,你说我活着还有个什么劲儿? 
我想起了一个关于“好人”的故事: 
有个海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每次出海,都要半年左右才能回次家。有次他回家时没有给老婆打电话,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一开门,他就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看到老婆正和奸夫躺在床上。 
海员没有惊动他们,而是轻手轻脚地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和衣而睡。天亮后,老婆起床看到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一个人,走近一看,竟是她的老公!她吓得赶快走到卧室,对奸夫说,快跑,我老公回来了。 
奸夫吓得从床上爬起来就跑,正好在客厅碰上了海员。海员没有上去打他,甚至没有责备他,而是平静地冲他挥了挥手说:再见,欢迎以后常来啊!奸夫被感动了,不停地说:好人,真是好人哪! 
每天,当我想起老婆陪着一个胖得像猪一样的糟老头子(我不知道包我老婆的那个家伙长得什么样,但我凭经验判断,这家伙不会是个帅小伙,肯定是个糟老头子)睡觉,我就会想起这个“好人”故事,我难道不像故事中的那位“好人”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婆和别人睡觉,而又装作若无其事。   
不做“好人”   
据说,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中,中国社会的离婚率上升了3。2倍。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离婚,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的亲友离了婚。2003年,中国民政部门每颁发7张结婚证,就要发出一张离婚证。 
在这个悲哀的故事结尾,我要告诉读者的是,我已经不愿意再做那让我感到屈辱的“好人”了:今年春节,趁屈春从南京赶回南昌过春节时,我终于和她去离了婚,成了民政部门统计数据中的那“七分之一”中的一员。 
包屈春的那个老头(果然让我猜对了)已经死了,临死之前给屈春留下了一大笔财产。在屈春的坚持下,儿子由她抚养,春节过后她就带着儿子去了南京——之所以仍去南京,是因为那儿有老头留下的一处豪华别墅,她舍不得卖。还有一个原因,屈春觉得南京的教学质量比较高,各方面条件都要比南昌好,有利于儿子的发展。 
我现在很少和她联系,偶尔打次电话也是谈儿子的事。最近,她给我打来电话,说儿子已经进了南京的一所贵族学校,一年的花费要十几万。她还说将来等儿子长大后,她要把他送到美国留学。 
挂了电话,我不禁自言自语地对自己说:“有钱真好啊,不仅可以把儿子送到贵族学校,还可以把儿子变成美国人。有钱,可以改变一切,就像贫穷也可以改变一切一样!” 
“女人因为好奇而结婚”,曾经的一对文学青年——这让我突然想起了那个热火朝天的“文学年代”,想起这些,我的心不禁被什么触动了一下——夏方延和屈春,他们仅仅靠着那份对生活的单纯理解走到了一起。可是,当后来他们一次次面对严酷的生存现实时,才似乎明白,就是这个“好奇”,毁了他们的幸福。 
这一切,似乎都是贫穷惹的祸,“贫穷真是太可怕了,它可以改变一切”,在它的淫威下,那个“曾经是世界上最淳朴的女人”,成了声讯台里“卖艺不卖身”的接线小姐,成了夜总会里“等同于妓女”的舞女,直至最后,贫穷把她改变成了一个有钱的老男人的“二奶”…… 
其实,被贫穷的生活所改变的,何尝只有屈春,它不是也把夏方延改变成一个让人同情的“好人”了吗? 
这一切,真的全是贫穷惹的祸吗?似乎是,似乎不全是。那,究竟是什么呢?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思索。这思索并不仅仅局限于爱情、婚姻、家庭,似乎还可以拓展至整个社会层面。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篇文章令人深思。     
同志,世俗婚姻中不能容忍的另类   
我是同志(1)   
主人公小档案 
姓名:钱毅然 性别:男 
年龄:36岁 籍贯:河南 
职业:大学讲师 
离婚原因:妻子不能容忍我是同志 
对于同志,大多数人都有着根深蒂固的误解。人们会在谈起同志行为时,说他从来没遇见过,而事实上,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会认识一些同志。大多数同志的外表和举止,与他人并没有区别,他(她)们存在于生活的各行各业、各个种族和各种群体中。 
他们也许就在你的身边,甚至会是你非常熟悉的亲朋,只不过你没有意识到罢了,因为这些同志都能很好地隐藏着自己的性倾向。之所以隐藏,是由于强烈的社会偏见和敌视,使许多同志很难公开他(她)们的性倾向。 
我就是一名典型的同志,认识我的人虽然很多,但却很少有人知道我的“真面目”。所以,我想就我的一些特殊经历,向读者作一番叙述。 
我在念初中时,就感觉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我发现,我对男孩子的喜欢比对女孩子更多一些。仅有的一点人生经验告诉我,这是不正常的。我相信,其他的男孩子肯定和我不一样。 
夜深人静时,我会躺在床上想,我怎么会对男孩子有那么一种奇怪的感受?也许我是这个世界上惟一有这种古怪念头的人。这些思考让我痛苦不堪。 
在整个青春期,一方面,我对男孩子刻意保持距离;另一方面,我被他们吸引,对他们好奇。我想走近他们,却又心怀恐惧。这种好奇到了后期,生理的成熟使我对男孩子的肉体也产生了渴求和冲动。 
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本能的冲动。我常常问自己,这一切,究竟都是谁的错?是我自己的过错吗?如果是我自己的,世界上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人和我犯同一个错?难道是上天在捉弄我?难道是命运在和我开玩笑? 
我无法解答,只能用困惑来代替这循环往复的追问。与大多数人一样,我有父亲母亲,我有亲戚朋友。按理说,我该是个幸福的人,因为我既不缺少亲情,如果愿意,也不会缺少友情,特别是同性间的那种友情。 
可我却感到那么不幸,这种不幸是与生俱来的,不可改变的。因为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们所熟悉的那个喜欢用额前的长发遮住双眼、喜欢听忧郁悲伤的歌、喜欢穿黑白蓝三种颜色衣服的我,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同志! 
这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重,像一轮巨大无比的碾盘,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担心,只要它轻轻地转动起来,就会在瞬息之间将我碾得粉碎。我无时无刻不在观察着悬在头顶的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羸弱无助的心灵敏感得只要一根指头就可以将其击溃。 
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惧中,有一天我终于解开了这个困扰着我的谜。 
高一那年,一次在一辆公交车上,我被一个漂亮的男孩所吸引。他的个子很高,有着很结实的肩膀和修长的腿,穿着黑色的紧身衫,下面的牛仔裤也绷得紧紧的。他就坐在我的旁边。 
我见到漂亮的男孩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这次自然也不例外。我假装在欣赏车窗外的街景,其实一直在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着他,虽然他被长而乱的碎发挡住了半个脸,但我还是看到了一张精致白皙的面孔:浓浓的眉毛下,一双深邃的眼睛,睫毛像女孩一样,一眨眼可以扫到几根垂下的发丝,挺直的鼻梁下,是棱角分明的嘴唇。 
后来,他注意到我在观察他,扭头冲我微微一笑。我有些慌张,很不自然地回了他一笑,赶紧又扭过头去。但是直觉告诉我,他并未转过头去,好像一直在望着我。我的心不禁噗噗跳了起来,这时他似乎在我身边跟我说话,我只好再次扭过头去应答他的话,就这样我们一问一答聊了起来。 
他告诉我,他叫阿勇,在“美里美”美容厅做美发师。可是车开到位于市中心商业区的“美里美”美容厅时,他却一点起身的意思也没有。我提醒他该下车了,他笑着说,今天没多少事,他想陪我再坐几站地。 
他的话让我感动,看来他是喜欢和我聊天的,而我也想多和他聊一会儿。车开到郊区时,他突然对我说,他就住在这儿,让我到他那儿坐坐。我几乎没有犹豫,就跟着他下了车。 
我随他穿过一条小巷,来到了一片民房。这里原是郊区农村,随着城市的发展,当地村民转了户口,成了城市居民,却都没有工作,大多做些小生意,另外靠租房给外地人赚些钱。 
阿勇的房子也是租来的,他告诉我,他不愿住在家里。家里的房子虽然宽敞,但和父母住在一起不自由;租来的房子虽然条件不好,但人活得自由自在,这点对他来说已足够了。 
进了阿勇租的房子,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单人床,上面乱七八糟地扔着些时尚杂志和衣服,床头一个小柜子上,摆着一台旧彩电,对面立着一个简易的塑料衣橱。 
我和阿勇坐在床上聊天,他离我很近,我闻到了他身上一股成熟男子的气息。被这气息诱惑着,我忍不住扭头望了他一眼,刚好触到了他充满柔情的眼神。我们互相凝视着,忽然阿勇将我拥抱,继而拼命地亲我。我满脸通红,心跳加速,好像有一股电流直蹿头顶。 
从阿勇那儿,我知道了我们这种人,原来就是同志,由此我解开了这个困扰自己多年的谜。不过那次以后,我就与阿勇失去了联系。我曾经去美容院找过他,可他的同事说,他到南方去了,具体到了南方哪座城市,他们也不知道。至此,阿勇就像从来不曾存在似的,从我的生活中彻底地消失了。   
我是同志(2)   
考上大学后,我有机会读到了许多外国名人同志的著作及故事,如英国作家福斯特。阶级平等的思想贯穿了福斯特的所有长篇小说,在其半自传体小说《莫利斯》中,福斯特讲述了两位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青年男子冲破樊篱,同奔绿林,终于找到了爱情归宿的故事。 
还有英国现代派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她为同性情人写下了幻想体小说《奥兰多》,成为“文学史上最长最迷人的情书”。 
我还读过卡宾特写给著名诗人惠特曼的一封信:“昨天,一名年轻工匠来给我修门,他的眼中透出一股神圣的光彩……女人确实美丽非凡,但确实有某些男人对女性之美无动于衷。” 
我就是读着这些同志故事,走完我的大学生活的。每每读到他们,我就会平添一股力量。他们就像一股清泉,滋润着我那颗因世俗重压而日渐枯萎的心。我的爱情故事,就发生在这段时期。 
他是我的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叫阿伟。 
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我正躺在床上读书,无意中回头看了看窗外,当时我就怔住了。一个男生穿了件白色的大T恤,因为天热,下身只穿了件内裤。T恤很长,将他的内裤罩住,只露出两条赤裸的腿,很白,也很结实。我觉得,他的腿很性感。 
这个男生让我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心动,我深深地沉迷于他的眼神里。他没有注意到我在看他,所以我有了一个很充分、很难得的机会来欣赏他。他笔直挺拔的鼻梁,秀丽的眼睛,宽肩厚胸和大手,无不是按黄金分割比例配置的一个充满魅力的热血男儿。 
我忽然有一种渴望爱与被爱的冲动。但是我没有走近他,因为我们并不熟识,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在我不动声色的侦察中,终于从别人的口中知道了他的名字——阿伟。其实,在我注意他时,他也早就注意到了我,所以我们很快就认识了。 
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当着别人的面,他会偶尔搂搂我的肩,或者将手伸进我的被窝里与我开玩笑。可我一直都在刻意伪装,尽管我心里有一种欲望在燃烧。不久,宿舍里有了一些关于我们之间的传闻,他似乎并不在意,还公开戏称我是他的最爱。 
每次他来我们宿舍,别人就会开我们的玩笑,而他也会很温柔地从后面搂着我在宿舍里招摇。我到现在仍不清楚,他当时究竟仅仅是开玩笑还是真的有点儿喜欢我。不过,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我是爱上他了,无可救药地爱上了。 
有一次,他约我到学校后面的树林中聊天。我们坐在石头上,挨得很近,谈话中我的手无意中碰到了他的手,我的心怦怦直跳,我似乎也听到了他的心跳声。 
正在我搜索枯肠,想找一个合适的话题打破这难挨的寂静时,突然听到他附在我的耳边说了一声“我好喜欢你”。 
听了他的话,我的呼吸都停止了。我偷偷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的脸上漫过一抹潮红。我当时激动得几乎快流下泪来。 
我们终于抑制不住地相拥在一起,我嗅到了他身上的一股清香,这是他身上独有的气息,这种气息几欲将我迷醉,这一刻,世界仿佛停止了运转…… 
他躺进我的怀里,紧紧攥住我的手沉默良久。突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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