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你也不敢!”
“那可说不定,万一我是专打白骨精的孙悟空呢?”
“那我就是专门收拾孙猴子的如来佛!”凌嘉小小的叹口气,说:“路璐,我没法给你一个婚礼,会遗憾么?”
“说什么呢,这有什么好遗憾的?你没法给我婚礼,我同样也没法给你婚礼,我只要你就够了”,路璐学着凌嘉的模样也小小的叹口气,“我的同学朋友结婚,他们找的对象大都是门当户对的,你的朋友们也一定差不多都是这样的吧?我跟你在一起,有时想想,还真是一个灰姑娘找了一位白雪公主。”
“所以啊,你该感到荣幸才对”,凌嘉笑眯眯的拍拍路璐的脑袋,“门当户对这东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物质上的,一层是精神上的,我们物质上有点差距,但精神上却差不多,外在物质上的短缺很好追逐,内心精神上的缺陷可很难弥补了。俩人过日子,少不了闲聊,精神交流也就显得格外重要,如果当我说起文艺复兴三杰你却不知道三杰是谁,如果当我说起唐宋八大家你却不知道八大家都有谁,我一定不会跟你在一起,我对图有虚表的草包可没兴趣。”
“咦”,路璐装出一副为难状,“我就不知道有哪三杰有哪八大家,凌嘉,你找上我,你瞎眼啦!”
“是啊是啊,我公司的美女有的是,帅男也一堆,我要没瞎眼,就不会偏偏撞上你这样一只不知好歹的死耗子。”
路璐替凌嘉惋惜,“你一时失明导致陪了终生,真是错公穿了错婆鞋,错上加错啊!”
“可不是嘛,回头一想,死耗子孝悌忠信礼义谦都很全,就是无耻。”
路璐忿然,“这年头真是狗咬叫花子,畜牲也欺人!”
凌嘉大乐,“谁让你狗咬皮影子,没一点人味了!”
“我不跟你计较!”
“我也懒得跟你计较”,凌嘉低头拨拉一下购物车里的东西,“调料差不多了,等会去拿点菜和水果,再去楼上看看吧,家里的抽纸也快没了。”
“好,先去拿几个火龙果,你爱吃的。”
“嗯。”
晚上冲浴过后,路璐坐在床头看凌嘉买给她的英文小说,凌嘉看到路璐的吉他,一时手痒,拿下来自己弹着玩,可惜,曲不成调。
路璐放下书,笑道:“你想学吉他的话,我可以教你。”
“好啊,你来教我。”
路璐爬过去,先将凌嘉抱琴的姿势摆正,然后说:“吉他上的和弦有九千多个,这些你先不用管它,初学就先把姿势摆好,左手按弦,右手拨弦,指尖轻弹,先练指法,指法练熟后,再尝试一下C大调和G小调……”
路璐显然不适合去当老师,她讲了一堆,讲的凌嘉晕头转向,最后凌嘉打断路璐,说:“你去看书吧,我练指法。”
路璐嘿嘿一笑,又爬回床头拿起书来看,凌嘉叮叮咚咚练了不到五分钟,指尖就开始疼了,她没想到看起来这么简单的吉他,学起来竟这么麻烦,她把吉他扔到一边,坐到路璐身边,撅着嘴说:“我不学了!”
“没耐心的家伙”,路璐抓起凌嘉的手,吹一吹,“手疼了吧?”
“嗯。”
“以后你还是抱着吉他乱弹琴吧。”
“你当时是怎么学会的?”
“当时对吉他很感兴趣,想学就学会了,吉他这东西,入了门之后就容易了,万事开头难嘛。”
“好吧,我对吉他没你有耐心,我看我有空还是去学钢琴吧。”
“咦,吉他都学不会,你还去学钢琴?好吧,我当你是开玩笑。”
“小瞧人!”凌嘉把路璐的耳钉摘下来,放到桌子上,“你还记得我说我们开始交往的那天么?那晚我去找你,你竟给我弹了一曲《鬼子进村》。”
“记得,我还建议你把鬼子进村弄成手机铃声呢。”
“呵,想想时间真快,眨眼的工夫,我们交往快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我和你还在纠结,真是人生如梦啊。”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嘛”,路璐拉着凌嘉躺下,吻吻她的唇,“别感慨了,明天还要工作,今晚早点睡觉吧,晚安。”
“嗯”,凌嘉滚到路璐怀里,抱住她,“晚安。”
路璐熄了灯,待凌嘉睡熟后,又悄悄下了床。
第二天,凌嘉在会议室里跟各部门的负责人一起,听蒋建国意气风发的大喷口水,瑞风里的高层人士会聚一堂,男人个个风度翩翩,女人个个精明干练,不知羡煞了多少有志青年。若能在此占得一席之位,即便抛头颅洒热血又有何妨?
突地,有人的手机响了,铃声是《鬼子进村》,蒋建国立刻打断了自己的演讲,支起耳朵认真仔细的研究起了这不同寻常的音乐究竟传自何方。
会议这东西,多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枯燥,会议一枯燥,开会时间再一长,底下的人多半都会心不在焉。
凌嘉这会正在挂羊头卖狗肉的开小差想路璐,听到铃声,起初莫名其妙了一会,她不由暗笑,没想到还真有成年人把《鬼子进村》当铃声,但几秒钟之后,她暗笑不起来了,因为众人都把视线投放到了她身上。
糟了!路璐这混蛋!凌嘉咬着牙从手包里掏出手机,冲众人歉意的笑一笑,一路小跑着跑出了会议室。
凌嘉前脚刚出门,会议室里便爆发出了足以把天震碎的哄堂大笑,谁能想到,做事干练待人稳重的凌嘉,这次反应竟是这样迟钝,手机铃声也竟是鬼子进村?
电话是路璐打来的,她昨晚不顾休息,废寝忘食的把《鬼子进村》下载到了凌嘉的手机上,今天她迫不及待的给凌嘉打电话,乐滋滋的想给凌嘉一个“惊喜”。凌嘉对着她就是一阵骂,路璐没想到她打电话的时候凌嘉正在开会,心里多少有点愧疚,但更多的是偷着乐。
凌嘉骂完路璐,自己想想也觉得好笑,她无可奈何的摇摇头,决定以后对路璐要严加防范。
夏天一过,秋天到来,有了爱情的滋润,日子过的总是很甜又很快。
桑榆自从对吕楠说出“我爱你”之后,两人的小日子过的越来越红火了,吕楠发现,她和桑榆之间有许多共同的爱好,比如逛街购物,看时尚杂志,跳舞看书聊聊哲学等等。有些爱好,也是会传染的,比如桑榆喜欢上了做饭,闲时常为吕楠做东西吃,比如吕楠喜欢上了画画,周末常对着桑榆画一把,可惜吕楠的手头功夫实在不够强壮,常把桑榆画的像个外星人。
桑榆和吕楠有时也会去找路璐凌嘉玩一玩,四个人一起聊个天或玩点扑克游戏,有时甚至去儿童游乐园里疯一把,只是凌嘉和吕楠一样,多少的对路璐桑榆单独在一起,都有些计较,好在路璐桑榆懂得她们的心思,身边若没自己的恋人陪着,极少单独见面。
眨眼间,快到十一了,凌嘉快放假了,她和路璐商量是否去西藏游玩一番,路璐这会正忙,但她一想到西藏就心动的不得了,即使再忙她也打算挤出点时间来。
周六,凌嘉陪路璐去画画,她摆弄着路璐的画笔,说:“下周四开始放假,这次出去玩就花我哥给的那些钱吧,唉,我哥还是挺让我感到温暖的。”
“废话!”路璐歪鼻子斜嘴,“你要给我花不完的钱,我也感到温暖,我还热到爆炸呢!”
凌嘉无语,只催着路璐赶快把该画的画都画完,省得到时带着完不成的工作去旅游。
两人对未来的西藏之行畅想了好一番,无奈天不遂人愿,俗话说计划没有变化快,果真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写了一点,今天中午写了一点,先发上来吧,五一快到了,近期又要忙,更新可能又要缓下来了,呵,见谅。
第 112 章
天高云淡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庄稼丰收了,果子熟透了,孩子也生了。
九月底,慧慧经过怀胎十月的辛苦,终于在医院产下了一个大约五六斤重的小男孩,巴掌大的小娃娃干瘪瘪的,哭声倒是洪亮的很,一双大眼睛也格外澄清,很难想像,我们是如何从这么点大的小东西长大成人的,这其中又隐藏了多少母亲的血与汗?根本无法去计算。
凌嘉一家老小围着这个刚从娘胎里跑出来的小生命来回转,皆是欢天喜地,凌睿抱着自己的孩子爱不释手,他这辈子第一次有了当父亲的庄重感。
慧慧是剖腹产,凌父凌母为了照顾儿媳,暂时住到凌嘉这边,慧慧生孩子生的很不是时候,直让凌嘉打算去西藏的计划彻底泡汤,这下可好,机票不用买了,消费事业不用管了,路璐也不用再挤时间了,还是按部就班的该怎样就怎样吧。
凌嘉本想让父母住到另一套房子里,谁知凌父凌母不乐意,他们想在照顾儿媳的同时,也跟女儿多处处,年纪大了,总喜欢多跟子女呆在一起。
路璐一见凌父凌母要来了,就想先搬出去,她怕让他们看出什么门道来,但凌嘉不答应,她受不了和路璐分居两地,路璐说凌嘉不懂事,凌嘉一听,竟连饭也不吃了,耍起了小脾气。
路璐拗不过凌嘉,只能放弃搬出去的想法,又快速把家里拾掇的看不出一点蛛丝马迹,凌嘉这才好好吃饭。
凌父凌母来的比较突然,凌嘉只在电话里草草对他们说了句“有个朋友现在住我这边,你们来了可别吓着人家”,女人住在一起很正常,小辈怕长辈也很正常,凌母没把这当回事,凌父听了却很不是个味,什么叫我们去了可别吓着人家?你爹长的有那么吓人吗?
傍晚之前,凌父凌母大驾光临,初见路璐,他们倒也欢喜,两人都挺喜欢这个看起来年纪不大,长相又清秀乖巧的女孩。
路璐初见凌父凌母,有些拘谨,颇有些媳妇见公婆的味道,说话小心翼翼,做事利利索索,端茶倒水的不敢有分毫含糊,生怕给凌嘉的父母留下坏印象。
路璐见到凌父的第一眼有些想笑,凌父模样一般,除了有个高高的个头,实在说不出什么其他特点来,不管放到哪,一般人都不会认为他曾是某大型国企里的一把手。路璐是外貌协会的忠实会员,她在心里阿弥陀佛了好一会,她感谢极了凌嘉的模样没遗传她爹的。
路璐很喜欢凌母,因为凌嘉跟凌母长的很像,且凌母性格和蔼,眉梢眼角的皱纹里藏着当年的美丽风韵,路璐觉得,等凌嘉年纪大了之后,应该跟凌母一样,气度雍雅,风姿犹存,给人以距离,又让人倍感亲切。
晚上,路璐和凌嘉一起下厨做饭,路璐需要盐了,凌嘉顺手送上,凌嘉需要酱油了,路璐恰巧递过,日积月累的厨房默契在两人无声的肢体语言中展露无疑。
凌母看了高兴,她一向喜欢会做饭的女孩,她上下打量着路璐,对凌父说:“这孩子长的好,身板直直的。”
“是啊”,凌父盯着凌路二人的做饭动作点了点头,问路璐:“家是哪的啊?”
路璐报上了自己家乡的名字。
凌父听后有点小感慨,“你们那儿我年轻的时候常去,山灵地杰出人才。”
路璐笑道:“可惜留不住人才。”
“嗨,人往高处走嘛,人才也是人,都喜欢往一线大城市里跑。”
路母问路璐:“小时候学过舞吧?”
“嗯,学过。”
“嘉嘉也学过,当时就是为了让她端正身板才让她学的,她小时候呀,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不让人省心啊!”
路璐哧哧笑,凌嘉当什么也没听到,只翻着眼皮炒菜。
一起吃饭的时候,凌母问路璐:“多大了?”
路璐说:“27了。”
“呀!长的真显小”,凌母有点惊讶,“我还以为你顶多二十三四呢,有男朋友了吧?”
路璐看凌嘉一眼,吭哧着点了点头。
凌母叹道:“有男朋友好啊,嘉嘉这孩子,到现在也没个准,真操心。”
“妈,先别唠叨这了,快吃饭吧”,凌嘉快速夹了一筷子菜放到了凌母碗里。
凌母白凌嘉一眼,又跟路璐说话:“你男朋友是咱这的人吗?”
“嗯,是。”
“做什么的呀?”
路璐胡编道:“跟我一样,都是画画的。”
凌母微笑着点头,她不能不哀叹,人家的姑娘都有了对象,自家的姑娘死活不找对象,操心!
俗话说知女莫若母,但到了凌嘉这儿,则成了知女莫若父,凌父这位想当年的“腕儿”不是白当的,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早已成了他深入骨髓的习惯,他善于观察人,也善于琢磨人,更善于问个为什么,比如他现在就开始了问个为什么。
凌嘉有洁癖,不喜欢随便跟人住到一起,凌嘉的好友只有黄蔚然和吕楠两个,这些凌父一直都是知道的,凌嘉的性子随他,这点他更是明了的,他见凌嘉和路璐住到一起,做饭的时候看起来还挺默契,两人显然是住在一块有段时间了,路璐的工作跟凌嘉压根扯不到边,平时凌嘉回家也好像从没提到过路璐,凌父难免心生疑问,凌嘉何时变得如此热情了?
为了解惑,凌父便问路璐:“你和你男友现在不住一起啊?”
路璐傻了眼,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若说住在一起,那她干吗还住凌嘉这里?若说不住一起,可这年头男女朋友不住一起,说出去也太矫情了点吧?
凌嘉帮着解围:“路璐他男友去外地了,出差!”
“啊,是啊”,路璐赶快随着说:“他出差,下周才回来,我一人住着害怕,就来凌嘉这边住两天。”
没事多什么嘴?什么叫下周才回来?凌嘉想踹路璐,慧慧住院休养,自家这俩门神少说也得在自己这里呆上一个礼拜,路璐一说下周,他们俩万一下周走不了怎么办?
路璐的回答让凌父消了一点疑问,但还是有点疑问,他倒也没往别处想,只是觉得凌嘉如此热心肠怪让人纳闷,于是他又问:“你和嘉嘉认识很久了吧?”
“也算不上太久”,路璐说:“去年我在瑞风做过一阵子墙画,从那开始认识的。”
“我一直跟路璐学画画的”,凌嘉瞄瞄凌父,说:“爸,你要想学,可以让她教你,她老师可是老丁,你应该认识的。”
凌嘉这样一说,凌父的疑问彻底打消,原来凌嘉是有求于人才会让人家进屋门啊。
凌父得知路璐是央美毕业,又是老丁的学生之后,便问路璐会不会画国画,路璐说会一点,路璐这一说可了不得了,凌父第二天就去买了笔墨纸砚来,非缠着路璐教她画花鸟虫鱼不可。
路璐忙活了一天回来,吃饱饭来不及休息一下就要去教凌父画画,还不能表现出一点疲惫的样子,白天画画,晚上也画画,她觉得她快累透了,她一回到卧室就趴到了床上,凌嘉跟进来,关好卧室的门以后,体贴的为路璐捏肩揉腿。
路璐趴在凌嘉怀里,嘟囔道:“我现在脑子里除了颜色还是颜色,白天画一天,回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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