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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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北京-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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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ray,因为早上4点钟出来,你可以去对面的餐厅喝牛肉汤,巴黎24小时开的法国餐厅,而且有真的好吃的,凌晨四点的巴黎那里是第一选。”我看着她,闭着眼睛背书一样地对她说。这是我们巴黎时候的娱乐路线图。每个曾经跳舞到天亮的女生,都会知道的路线。   
她拍着手跳了起来。“对哦对啊,天哪,好开心的,为什么我以前不认识你,我很少看到华人女生的,在那里。”   
“我也是。 ”我笑笑答她。因为有着同样的回忆,去过同样的地方,吃过同样的东西,甚至,也许还给过同一个服务生小费,两个人顿时亲近起来。   
“为什么来北京?”   
“北京很好啊,全世界都在说北京,如果哪一天报纸上没有中国的新闻,那一定是不正常的。每天都听啊听啊,就想,来看看也好了。再加上在那边住蛮久的,想想换一种生活也好,于是就坐飞机来了。”她回答。   
把盘子放在一边,两个人过去拿了一杯香槟,继续站在原地,零零碎碎,聊天说笑。   
“我有个女朋友,喜欢一个男生。女生晚上做完工,半夜买了夜宵去看男生。男生却不开门。小的时候听这个故事,只觉得不可思议,觉得女生不自爱太Cheap,男生不爱她,是应该的。大了之后,才明白,原来感情两字,缠绕太多的欲念和幻觉,太多的自我控制之外的举止和情绪,旁边的人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来,我们都无权嘲笑。”她突然感悟。         

第10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0)         
“恋爱时候你做过的最发疯的事情是什么?”我问她。   
“自己太小还在念书,但是太想和男朋友在一起了,于是离家出走去找他,想要和他在一起。一年没有上学,和他在一起。”她大笑,“后来重归校园,补课补得很辛苦。”   
“你哪?”她问我。   
“我?”我低头想,“半夜跑步追汽车。”我突然想到了似的,“以前的事情,男朋友离开了,人家走的时候,我装作没事情的样子。车子启动五分钟之后,突然回光返照,鞋子也忘记穿了,跑去楼下,跑步追汽车。追了二十分钟之后,发现完全没有可能,然后站在马路中间发呆。”   
我们一起笑出声音,这个女子,我认识她的第一夜,彼此之间就感受到信任和亲切,我看着她,仿佛看到曾经的自己。   
这样的鲜活,肆无忌惮,轻佻美丽着。   
不为任何人烦恼,不为任何事情困惑牵绊,无畏的,天真的,依旧有着新鲜澎湃的热情和随时离开的勇气。饱满而纯洁的感情,还未受到任何损伤。   
夜色中此刻的她,和曾经的我一样,都是为爱而生的女子。   
爱情是女人一生的历史,而只是男人一生中的一段插曲 —史达尔   
女人之间的友谊   
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倘若没有恋爱,这个世界多么无趣。年少时候,从来都是把男人视为外星人,从心理到生理都对他们一窍不通。也曾非常骄傲地把女首相的话视为名言——我嫁的男人配不上我,和所有女人一样。   
女人从第一场恋爱开始真正感受了解男人,一路走来,修行到可以开班授课传道解惑,中间过程,不知道多少炮灰眼泪残痕。种种种种,又亲密又伤害。不可以想象这个世界没有对方,而对方却又总成为自己的心头痛喉中刺,哽在那里或者藏在角落,碰一下想一下就是无边的甜蜜辛酸眼泪。女人之间的友谊,就在于可以一起分享这些甜蜜辛酸眼泪,心头痛喉中刺。说女人的友谊,建立在谈论男人的基础上,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外企金领安妮果然开始和万森约会,空中飞人万森一个月在中国只呆五天。剩余的时间,全世界跑来跑去。   
“我确定他对我感兴趣。”她对我说。   
“我也确定。”我回答安妮。   
“但是他从来没有进一步的表示。”   
“他没有说过让你做他女朋友吗?”我问。   
“没有,我们不谈这些问题。”   
“拜托,一个月五天,也许他的女朋友全球范围分布,你不知道男人的理想之一就是一下飞机,就有一个当地情人在等待他吗?”   
“Who knows,我从来不问的。”她看着我,一点点无奈一点点骄傲,“但是他有说‘安妮,I like you’and kiss my cheek。”   
越喜欢越紧张的那个人,反而不随便约出来见面,在旁边打发时间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人。而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并不清晰表态,而是高手推拳一样玩暧昧,看谁先掉下去。是说现在聪明人都流行这样的恋爱吗?   
那个站在你家的楼下,拿一束花等你等到深夜的少年,全部统统一去不复返。   
我不知道别人,但是我的女朋友安妮绝对是其中高手。有的时候我站在旁边看他们两个短信来短信去,彼此挑逗却又刻意疏远。她纵然一直在等他的短信,也从来不马上回复,一定要等时钟转过去两个钟头,然后再发出去那早已编排好的短信。         

第11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1)         
一次万森要离开中国的前夜,她不安排任何节目,下班之后就整容待装,等待万森的约会。这等待一直持续到十二点。   
午夜时候万森的短信来了,说要不要出来喝一杯。   
她恨恨地回答:“ Too late。”   
事后她对我说,我最大的功力就是能忍。他不发给我不打给我不找我,我也不找他,我忍。忍到忍无可忍,吐血而亡,这个人就算了。   
我在旁边看得牙根都着急发痒,她安慰我:“没关系, Good things need time。好东西都需要时间。”   
“但是我也要承认,我也浪费了很多时间。这不是第一次了。之前还有很多次,都那样僵持着。大家谁也不挑明,就那样耗着,浪费了很多时间。”她转而说。   
“你可以问他啊,说,你有没有女朋友,或者,你喜不喜欢我。”我建议。   
她转过头来,睁大了眼睛笑着看着我:“你杀了我吧。打死我也不会说这种话的。”   
安妮就像一个幽雅名贵的明朝时代的瓷花瓶——当然她是个有用的花瓶——身为公司副总的她每日七点准时醒来,八点准时到公司,穿着讲究的套装,有条不紊地处理着一切工作琐事和爱情花絮。   
所有的事情都在控制范围,不会冒一点点的风险。她不会当众失态哭泣,也不会肆无忌惮地大笑。总而言之,我不能想象一个不优雅的安妮,我不能想象一个失去控制的安妮,她的感情生活,也这样含糊不清地但是绝对安全地进展着。   
熙茜是另外一个奇迹。我虽然第一次见她就大聊彼此命运、婚姻,但是我们并没有交换联络方式。   
第二次遇到她是在Inner affair。这是一个靠近德国大使馆的酒吧,里面最抢眼的是一尊大佛,这让我想起巴黎的 Buddbar,同样的摩登都市里的鬼魅奇异色彩。   
她和三个老外一起,站在靠里面的一个位置。她穿一身黑色,黑色直发。我们透过人群看到彼此,以及眼睛里面意外欢喜的光。那天她看起来分外天真甜美,后来我喜欢用一个词来形容她开心时候,就是欢喜雀跃。她是那种开心起来,整个人都会开花的那种,形容不出来的欢喜雀跃。   
这次,我想也不想和她交换了电话,并且约彼此出来碰面聊天。   
我和她第一次单独约会就让我大开眼界。我们约在嘉丽中心,见面聊些女生常聊的话题,彼此了解尝试交往。我们都并不是第一次约会就会把自己的全部告诉对方的人,但是这次却极为例外。   
我们自然地谈起之前的教育背景,现在的工作生活,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奇怪的人。她家人在北京,她则从小在外国长大,现在回来中国工作。我们两个都是刚刚回来,都在北京没有太多朋友,对方的谈吐仪态,生活看法,都觉得顺眼亲近。   
她极为繁忙,空下来就会回短信。后来,她对我说:“一会有人来,喜欢我的,你帮我看啦。”   
然后这一来,就来了四个。四个全部是外国人,有在中国做模特的美国人,开经纪公司的美国人,穿着正式的英国人,以及一个不明来路的法国人。他们一个一个报到,而且熙茜毫不避嫌地把他们约在一起,我在沙发对面,看似礼貌地和每个人打招呼,实际却笑到肚痛。   
整个晚上颇为有趣,四个人她轮换聊天,她和其中的一个聊,我和其中的一个人聊,剩下的两个男生,则自动组合为一组。然后过一阵子,九分钟约会一样的,大家换人。         

第12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2)         
“可以吗?你把他们约在一起,他们怎么想?”中间去洗手间的时候,我问。   
“I don’t care,”她直直地回答,“我只是不在乎。”   
我看着她年轻肆意的脸孔,笑笑没有言语。她身上,经常迸发出一种无畏的可爱天真,有时候会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以及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个约会,约来四个男生。她完全不在乎对方怎么去看待评价自己,还有,也并不在乎对方的感受。非常任性,然而这任性仿佛也是她对我奇异吸引力的来源之一。   
她是一个超级矛盾的组合。身上,一方面有着超乎年轻的心智和成熟,另外一面,又有着意想不到的具有极大蛊惑力的肆意天真。   
后来亦慢慢知道,最初认识她的那次,她是刚回来北京,私人出来玩而已,根本不算公开社交。后来,她逐渐用公开身份,参加各种活动。   
她背景其实不同于常人,家人是有超级背景权势的家族,她自己,也在北京的所谓上流权贵界有点名气。也开始见到她出席各种活动工作时候的状态,她自然地发光发亮,被众人簇拥,从整个人群中闪耀出来,照旧涂隆重而上翘的黑眼线,在相机菲林的闪亮中仪态镇定,从容微笑。   
我们在有些公众场合并不过分亲昵,点头看看对方,然后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平时社交语言都是英文,我们却是发中文短信,“你嘛哪?”她总是以这句话开头,然后碰面喝东西聊天。   
我们聊天,无聊的港式茶餐厅,我们两个一直从下午两点坐到晚上十点,她一直不肯去一个晚宴,两个女生留在那里,天马行空对着一杯茶水讲话。   
她不喜欢亚洲人,坐在对面一面说起最近遇到的这些外来人士,一面委屈得像个孩子,“都说我花心,其实我最专情,只是专的那个人,没人知道而已。”   
“我想念小洲。8年,我不知道我还可以那样地去爱谁。”她说,“至于剩下的人,我完全不在乎。完全不在乎。”她的语气,这样的决然寂寞。   
依旧没有Lim的任何消息。总是记得最后一次他打给我时候的声音。   
那是在巴黎机场,我离开后,他也回去新加坡。   
“我们还会回来吗?”电话里他的声音迷惘极了。   
我那时候并不知道,我们从此,会完全不再见面。   
北京的夏天,非常的炎热粗暴。我于是上午从不出门,把所有工作都安排到下午三点之后。开始大量和摄影师一起拍片子,经常去丽都的一个法国餐厅吃东西,之后会坐下来,喝杯东西。落地的玻璃窗深陷的沙发,路边卖彩色瓷器和古旧佛珠的的中年男子日日推着他的买卖路过,黄昏的空气清爽而温柔,很多鬼佬住在旁边的酒店,穿着旅游鞋,走走看看的样子。   
老板是一个香港人阿荣和一个大连人。阿荣以前在香港做公务员,后来去美国工作,之后又过来北京,开了这个法国餐厅。   
“北京还有很多机会。”他总是说。   
大连已婚男人老赵爱上一个唱歌的女孩佳佳,于是离婚来到北京,开了这个餐厅。   
东北女生佳佳短发,极其聪明,小小的脸庞小小的眼睛,眼睛随着话题转来转去,瘦小的身体也一动一动,有点男孩子的豪爽,经常会抱住某个男生的脖子,贴着身体和对方说话。   
“苏珊啊,你真的单身吗?我帮你介绍。”她跳过来拍我的后背,大姐大一样地说。         

第13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3)         
去的次数多了,开始加入他们的小团体。熙茜和安妮有时候也会过来找我,一起坐在窗边说说笑笑,喝酒聊天,日子仿佛就这样过去了。   
没有一宗友情是地久天长的,人们在你的生活里来去如流 —索菲娅·罗兰   
万圣节快乐   
这日子一天一天,像沙子漏过无辜的指缝,转眼我就在一片沙漠之后了。   
离开巴黎的时候,我是那个抢先离场的姿势骄傲的任性女子,口头禅是:我一定不后悔——即使后悔,也不会让你知道。   
上一场爱情,没有哭,没有求,遇到觉得自己难以应对的问题,一走了之。如今回看,姿态高贵下其实是一颗不负责任的心。   
我对我的朋友说,永远不要去嘲笑那些,在爱情中哭了又哭,求了又求的人。心碎是痛一下,之后就是清清楚楚的狼藉一片,当事人不堪回首不肯回首,空中反而大大的两个字拼成 “解脱”。而遗憾是关节痛,每个湿风下雨的夜,都浮现出来让你不通则痛。   
这个看似没有任何不同的周三的黄昏,门铃不可思议地响个不停,几乎从来没有访客的我,光着脚小心翼翼地从探视孔看是谁。   
三四个外国的白人小孩子,都是六七岁的光景,头上戴着黑色魔鬼的面具,手上分别拎抱着一个南瓜雕刻成的灯笼和几个大的黑色纸袋,站在门口敲门,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是万圣节。   
两千多年前,欧洲的天主教会把11月1日定为“天下圣徒之日”(All Hallows Day)。“Hallow”即圣徒之意。传说自公元前五百年,居住在爱尔兰、苏格兰等地的凯尔特人(Celts)把这节日往前移了一天,即10月31日。他们认为该日是夏天正式结束的日子,也就是新年伊始,严酷的冬季开始的一天。那时人们相信,故人的亡魂会在这一天回到故居地在活人身上找寻生灵,借此再生,而且这是人在死后能获得再生的唯一希望。而活着的人则惧怕死魂来夺生,于是人们就在这一天熄掉炉火、烛光,让死魂无法找寻活人,又把自己打扮成妖魔鬼怪把死人之魂灵吓走。之后,他们又会把火种烛光重新燃起,开始新的一年的生活。这是巫婆的扫帚、黑猫、咒语……都会出现的日子,而门口的小孩子,则是不给糖果就捣乱(西方叫 Trick or treat)的在节日里扮精灵的小孩子。   
这些小孩子应该和我住在一个社区,我打开冰箱,仿佛从鱼的嘴巴里觅食,最后从最深处找出一盒巧克力来。然后我突然想起来,这是我回来北京八个月的纪念日。   
八个月的这一天,我头也不回地走进去时空隧道,好像是穿上一双高跟鞋就可以征服世界的麦当娜,从来不会为感情和男人烦恼。八个月后的这天,在这个昏暗的没有开窗帘的朝阳公园西门的小公寓里,我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是空的。   
在这个全部扮成鬼怪避免鬼怪入侵的日子,如果有什么亡魂要来入侵一具身体,我这具,应该是最容易的吧。我嘲讽地对自己讲,然后把唯一的一盒巧克力递到那个带头的棕色长发小女孩的手上。   
她却垫起脚尖亲我的右脸颊。“Happy Halloween Day。 thank you。”声音异常的清脆甜美。   
过去的这几个月,Lim仿佛就地蒸发,我拿着放大镜也丝毫找不到任何有关这个男子的痕迹,房子已经卖掉,法国、新加坡的电话不是被注销就是查无此人,我看着蓝色记事本上我记下来的一行行号码,看到眼睛发痛,这些数字全部变成蚂蚁。         

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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