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交接手续。
整个编辑部集体原地解散。
我走进去,微笑,看着他。
被解职的编辑在外面议论纷纷,说,人终究最爱的是自
己。他把所有的人都牺牲,以重新组建整个团队的理由,来延长自己在中国的任期。
他稍微有点不安和忐忑。要对我说些什么,却半天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了。”我独自完成这个没有开始的对白。然后就从他手里,拿过写着我名字的信封。
过去的两三个礼拜他开始和我日渐疏远,原来多少也是为了准备这个时刻。
我并非是一个被打了左脸,右脸也会凑过去的充满爱心的信徒,但是这一刹那,我居然一点都不怪他。一点都不。
虽然内心深处隐约明白整件事情的缘由,但对面的这个男人,在这热闹精彩的北京,他总是一个我很亲近的人,我们曾经为同样的事情微笑或者苦恼,这旅途中的相依相偎的伴随,我总是要感谢。
至于分开的姿势,人和人总是要分开的,有什么关系?
而我,希望他万事顺利,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把所有的书籍和资料放入一个纸箱中,耳机送给另外一个部门经常借去听的同事。我的各种维生素药瓶,擦手霜隔离霜以及放在抽屉的牙刷,加班时候穿的家用棉拖鞋……什么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我的第二个家?
新鲜的大束的白色百合仍留在桌上,阿姨自会清理,花瓶却要带走。打包,打包。然后叫快递公司来,一个大大的箱子快递回家。
走出去的时候,深深深呼吸,并不觉得伤心,或者有任何难过沮丧的感受。
第62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5)
不打算回家,直接转去楼下的女装部,买这个周末时候出去穿的裙子——我对转身离开这个姿势,从来都是驾轻就熟。
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到公司,以及加班后深夜离开公司。
每天如此,完全想不起来多久,没有在看见阳光的时候,下班回家。
每次在21层的分成一格一格的高楼呆了整日出来,看见的就是楼下夜巡的保安和外面排队的出租车,以及,扑面而来拥抱我疲惫身体的黑黑夜色。
很久,没有在下午时分看到过外面的世界,只是觉得外面光线充足。下午一点钟,这个世界亮得惊人。
时间突然多了起来。而我,刚回来北京第二天写简历,第三天就马不停蹄地上班,如今又刚刚从一份我提升标榜到生活理想和人生意义的工作中离职,我想不到接下来工作的理由以及下一站的坐标。
常去的是丽萨的酒吧。她已经俨然社交界的一颗新星,到处出现在各种活动,晚宴上,当然,最后一站,永远是她的酒吧。
居然常常会再看见那个曾经约会我,却被前女友找来的香港人肯尼,他身边的女生依旧换个不停。一日我目光看去,正与他四目相对。奇怪极了,音乐交接,我们居然一笑释前嫌,成了朋友。
我当日不再与他交谈,一方面是恼怒他撒谎骗人,一方面也为对他的女朋友表明态度。但是日子久了,转念想想,谁不骗人哪?男人骗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也会这样骗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最核心的是,我们都没有被骗——这个谎言戳穿得太快,快得我和他说爱说恨,都谈不上。
跟这些刚刚认识的陌生男女相比,我们两个,反而有点知根知底的照顾和亲近。
他的那个女朋友,倒是彻底分开了。后来见过几次,她好像在和一个音乐人约会。我们偶尔也会碰到,见面也会微笑谈话,但是却默契地从来没有再谈过他。
有时候会和肯尼他们一帮人一起玩。我们彼此作伴,我不觉得他拿我当女人,有时候去夜总会,也会拖了我一起去。照样叫小姐坐在他旁边,然后问这里有没有“少爷”可以陪我喝酒聊天。有的时候真的是有的,于是我们各自忙各自的。
玩乐中间,有时也和他说几句真心话。我们知道对方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我们两个也单独吃饭。一顿饭吃得极为安静,一直到了吃完头盘,也不到十句话。等菜的中间他有时候会看报纸,不再和我说,最初认识我的时候,如今天天对旁边女生说的那些俏皮话。
有一次去三里屯吃意大利菜,他突然放下报纸,说:“我们好像不是认识了半年,好像已经结婚五年的一样。”
“谁和你结婚,你的女朋友怎么办?”我纹丝不动地吃我的五分熟的牛排。
“哪一个女朋友?”他马上问。
“对啊,哪一个?”我们这次倒真的是笑了。
从来都不是属于白天的女子。从来都是怕光的。十一二岁的时候,脸上长青春期特有的小雀斑。时尚界有一阵子颇为流行小雀斑,很多模特甚至上台时候,非要化妆师添上几点以示纯洁的性感。但小时候的我,对着镜子却郁郁寡欢。专门去看医生,医生开处方给我,要求尽量避免日晒,因为说日晒会晒出更多的斑点和加重之前的小斑。于是从小就喜欢下雨的阴天和没有强烈日照的冬天。看到金光闪闪的阳光,一方面感叹说,太阳真好,一方面快快地走到郁阴处怕这金色的箭射到我脸上。
第63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6)
不爱吃饭,家人宠爱,经常用给零花钱来换我吃饭。多少钱吃一个菜,多少钱吃主食半碗。依旧极为纤瘦。不擅长任何体育运动,体育课上八百米跑永远是倒数三名之内。到了最后索性自暴自弃,远离任何体育项目。定位越来越清楚,我不是一个,在阳光下,跑步健身滑雪冲浪的运动健美型女生。
最怕的节目之一,是夏天的时候,男生约我去郊区爬山野营。到了山顶只看见每个人满脸通红,看得清楚的毛孔变大出油,尤其是外国男生的黑鼻头和扑鼻而来腋下的味道,甚为恐怖。真是奇怪他们能想出这样的约会节目。
念书到了最后,都是自己选课,我全部选下午三点之后的课。
Buddbar做前半场不错,但是后半场要跳舞那里还是有点闷,之后有很多选择,但是最好去Man Ray,因为早上4点钟出来,你可以去对面的餐厅喝牛肉汤。巴黎24小时开的法国餐厅,而且有真的好吃的,凌晨四点的巴黎那里是第一选。这是巴黎时候的娱乐路线图。跳舞到早上,脚实在太痛了,于是拎着鞋子走路回家。
但是喝得再过分,也还会知道回家的路。怎么样疯,也都是选在周末,否则平常每天Hangover去上课,老师不说你旁边的同学从你眼神里看到,也会笑话你做了酒鬼。
而这次公然不用上学不用做工,终于毕业成人,不用再担心同学老师的眼光,也不用担心次日的晨会,另外连续的超负荷工作,我暂时也没有力气心情投入到新的。于是沉下心来,用黑黑的窗帘把日间时分隔在外面。同时每天晚上,把“公主今夜无眠”改成主题曲,全部外出消遣。
典型的夜游神,下午三点起床,洗漱之后叫点外卖来吃,看电话,回复昨天没有看到或者不想应答的电话以及短信。五六点钟开始约会晚间的节目,如果有什么大型的活动或者晚宴可能直接去参加,如果没有就和朋友吃饭先,十点钟之后到达今天晚上定的场子。十二点钟的时候,人员纷纷到位。两三点渐入佳境。至于节目持续多长时间,就要看今日到场人员的精彩好玩水平了。如果不好玩三点就收场下班,遇到好玩的人,一直持续到早晨六点,再去早点,也是平常。
周围的人,似乎都不用工作。常常是早晨吃完东西分手,十个小时之后邀约的短信又来了。这个城市,怎么会有这么多无所事事玩得穷凶极恶的夜间人士,出手却都不小气,一晚上开数瓶酒,认不认识的人都来,流水席见者有份。
见的人太多,常常前几天在一起玩疯了的人,过了一阵子,就想不起对方的名字。也不是每一个人如同我一般的是在
假期消遣中,完全不工作。很多也各有各的事业前程,有一些在自己的领域居然相当有名,一日我在一本世界有名的财富杂志上见到一张熟脸,表情严肃地和一些外籍人士的照片摆在一起,做当日的头条新闻。和夜间他嬉笑怒骂的模样,全然不同。
夜间遇到的这些女子,漂亮时髦来路不明,很少遇到和我同脾胃的,也没有交到什么新朋友。新鲜的事情倒是不少。
肯尼永远是娱乐世界的良师益友。经常去很多地方,都会遇到他。他和别的人在一起,我和别的人在一起,两个人隔得远远地,心照不宣地微笑。
他变成一个知道我的人。我也变成一个,知道他的人。
热闹是热闹,这热闹都是人家的。身边纵然人流穿梭,总有散场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的这个人,也就热闹半个晚上。真的肯用真心的人,如同我们的讲真心话的频率一样,越来越少。
第64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7)
当众抱怨他:“一回来就认识你,真是倒霉。”
他知道我说什么,“是啊,一回来就认识我,真是的。”
但是,他笑,“也好,不会被别人骗了。只有你出去骗人了。”
身边看到的这些男子,认识最初他们还做个纯洁的姿势。
见的次数多了,开始拿我当自己人。喝了两杯之后就开始短信电话找一帮美女过来,次日翻新。今天晚上牵着这个人的手,隆重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可是明天又是另外一双纤纤玉手。我开始见惯不惯。
不觉得我会和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交往,于是只是玩筛子喝酒。别的话,一定不讲的。
很多酒掺在一起喝,洋酒香槟啤酒,以及中国特产——著名的红酒兑雪碧,我虽然看得两眼发直,但是人家很多女生在喝,我也就不要显得太特殊。尝一次味道居然还过得去。甜的。
我一边在这样的场合进进出出,一边更加清楚地知道,这就是为什么Lim,在我的记忆里,日夜逝去,他的痕迹反而深刻。
回来中国半年,已经变了很多。以前喝酒是品酒,现在喝酒是喝醉。
遇到Lim之后,自己以前所标榜得意的准则和开心技巧,在他简单透明的心面前,全部变成垃圾。我进入他的世界,另外一个自己奇迹般地在身体里成活。这个新的个体,相信爱情相信承诺相信并且追求维护世界上所有好的美的东西。他背弃离开,这刚刚成型,新生的信仰又开始在这个精彩的北京,左右飘摇。
如果说Lim重新教会我什么是信仰,什么是爱情,重新给了我纯洁的血液。那么现在每天看到的,每天遇到的,从最初的惊讶差异到如今的习以为常,见惯不惯。觉得一点点地在掉下去,至于掉到哪里去,我亦不知道。
我又回去做了那个懂得娱乐世界精髓的女生。每次出来之前,精心打扮,一定要全部人看见我。要漂亮要开心。出来是找开心的。不开心的事情,一句话也不会提。喝喝酒,跳跳舞,评论一下遇到的奇异人士,找个稍微顺眼的人,说些大众娱乐的话题,一直在笑,笑到没有力气,就躺在沙发上晕倒吧。
女生醉酒之后千姿万态,有人是抱住电话仿佛性命一样狂打,有人哭泣发牢骚讲述某个不爱她的男人,有人跑去桌子上跳舞,有人倒头睡觉。
“你平时还算斯文,喝多了之后,就看见你满场子飞,和这个过去说两句,和那个过去笑笑,看上去这里最开心的就是你。到最后累得跑不动了,你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等我们快走的时候,你又醒来。醒来之后就不说话了,拿了东西就走。很奇怪的你。”肯尼对我说。
肯尼偶尔评价我酒醉之后,用很恐怖的形容词。“Pissed, moody,happy”,烂醉的,情绪化的,开心的。然后他和我描绘。
我听到哈哈大笑,然后问他:“真的吗?”
还好,至少我从来没有喝醉后乱吐心事,拉住谁的手哭一晚上。
有一些晚上我喝得极醉,明明约了他一起出去,却整夜地和陌生男子一起,娱乐调笑,玩得疯极了。他并不和我说话,只是发短信给我:“苏珊,你很特别,但是,没有人知道你要什么。”
对啊,我到底要什么。次日醒来我回短信给他:“因为,我什么都不想要。”
这是真的,就是我,什么也不要。
自然开始看到一些他的优点。除去贪玩之外,他是体谅的,能够明白的,大方的。无论我做出多么过分的事情,他从来没有和我计较过。一个礼拜之后看到我,从来都是一笑释前嫌。我们不是男女朋友,却有一种旁人不知觉的亲密。有些女生当我的面说他不好,我笑了,我对他,因为从没有期望和苛求,所有总能找到别人看不到的优点。
爱有时候会变成的贪婪而挑剔,不爱原来也有不爱的好处。
第65节:第四章 圣诞快乐(1)
第四章 圣诞快乐
第四章
圈。当然,这个城市里,真的有专门为社交而活着的人。
☆☆
圣诞快乐
所谓社交,社交圈子,社交朋友。社交朋友只活在社交
☆☆
从10月开始到圣诞节后是永远繁忙的派对旺季。城中弥漫着一年到头及时行乐的气氛。大家都在讨论圣诞节要去瑞士滑雪还是去永远是阳光的夏威夷晒太阳。有朋友更是想出点子,集体去了一个南美洲的私人小岛,三天三夜狂欢,也不知道会玩出什么鬼把戏来。
☆☆所谓社交,社交圈子,社交朋友。社交朋友只
活在社交圈。当然,这个城市里,真的有专门为社交而活着的人。
☆☆从10月开始到圣诞节后是永远繁忙的派对旺季。城中弥漫着一年到头及时行乐的气氛。大家都在讨论圣诞节要去瑞士滑雪还是去永远是阳光的夏威夷晒太阳。
有朋友更是想出点子,集体去了一个南美洲的私人小岛,三天三夜狂欢,也不知道会玩出什么鬼把戏来。
有时候,有些事就像你脸颊上的一根头发你看不见它,摸不到它你不断地把它拂开——因为它在那里会让你痒痒的
—玛丽安·安德森
娱乐之王
和菲利熟起来,最初自然是因为好玩,没有压力,以及潜意识里的,完全不用负责。
在酒吧里做公关的男生,每天晚上要看见多少客人,要和多少或美或丑高矮肥瘦的女人嬉笑怒骂,你只不过是这其中的微小不足道的一个。所以,大可放心和他调笑玩乐。
此时的我,完全没有和任何人建立固定深入关系的打算。
与其和别的男生见面约会,落个到处留情四处玩乐的帽子,不如在这里,和公关经理喝杯酒聊天取乐,对他来说是工作,对我来说是没有任何压力的消遣。
他和别的女生玩得极疯,允许对方把手伸进他的上衣摸他的胸肌,或者跳非常贴身色情的热舞,也有把整个女生举起来听她在空中尖叫,或者,整杯整杯地和对方拼酒。这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香港男生,颇受这些出来玩的女生欢迎。他是礼貌的,热情的,也会讲些色情笑话,但是因为拿捏得当,没有显得低俗,反而刚好和这暧昧的夜相映成趣。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周末,去常去的地方,照旧是那些人,笑笑打个招呼,突然看楼梯上,有两个男人跳舞,因为动作极其专业惹火,我以为是店里请来的舞蹈演出。在这个闷闷的地方,好容易出现一两个新鲜漂亮的人。出来玩自然是找乐子第一,马上就问主管安鑫,这些跳舞的男生从哪里来的?
一曲结束,安鑫把他从楼梯上叫下来,介绍给我。才知道他是这个酒吧新来的公关经理。当夜我旁边有别的男生陪伴,他和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