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怕的合唱惊走了兽,吓死了飞鸟,骇得鱼被淹死,六人自己倒是快活之极!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仅这两句,足以代表了六人的心情。
哈哈,快活!
作者有话要说:
大花轿这着歌俺也喜欢,每次与众友人喝酒喝高了以后必定是我的保留曲目,不吼得第二天失声无法说话就绝不松麦,一直霸着它狂吼一夜。所以凡是与我交好的朋友在点歌时绝对不会点这首歌,因为点了它之后俺就会摆身一变为麦霸,且还是霸着就不撒手那种。除非他们都唱腻了才会给我点这个,让我自己一个人吼去。
有好友用手机抓拍留念:
俺摆着一个老子天下第一的无敌气势,嗯,整个动作有些像半蹲马步。一只脚穿着个人字拖鞋踏地,另一只脚光着脚丫踏在茶几上……大脚趾背上的一撮黑毛被拍得好他妈清晰……胳膊上的袖子撸得山高,脸上涨红得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嘴巴裂开始形状如同血盆,尺度宽似东非大裂谷……看那无比具有张力的张嘴无声咆哮的表情,足能让人想起鲁迅大大的一篇课文的名字:呐喊!
然后,俺每次看到别人秀这张照片,立即就会抓狂!
尼玛!身边这伙子朋友都是些啥人……
74、史前野餐 03 。。。
六个人说说唱唱,声嘶力竭的狂吼乱叫,效果简直是人神走避,歪歌所到之处摧枯拉朽的破坏力就如果核暴扩散出去的冲击波!拉倒吧,就这德性,猎物也不必打了——差不多全跑光光,纯粹只是玩吧。
那五人学了有趣的新曲子,倒是一路唱得来劲。孙志新吼了一阵就不行了,谁让他直着脖子吼得最大声?
又不是专业人士,经不过这样的大吼大喊,海豚声可不是人人都是玩的。孙志新嗓子已经充血变得沙哑,再吼下去怕失身……呃,失声。赶紧闭嘴不敢再吼,老老实实的装孙子。然后他就郁闷的发现自己跟史前野人果然是不能比,他吼了多久别人就吼了多久。结果他已经阵亡了,其它五个还在吼。果然是交通靠走,通讯靠吼,娱乐靠手的年代,忒地太强大了!
就这么慢悠悠的向前走着,突地,孙志新感觉到了不对。仔细去看地清澈的河水,他明悟哪里不对了。原来他一直猜想河水的冲积会把上流的粘土物质冲到下流来沉积。可一路走下去,全是一河底的鹅卵石,连泥沙都沉积得少,又哪来的粘土?包括河边,也全是大小不等的鹅卵石,看来还是自己经验不足,只是纯在瞎想而然略了一些其它的表象。
得,这次出来是白走了,粘土没找着。
嗯……其实也不算白走,至少大家都很快活。这点最重要!
又隐隐走了一阵,孙地新猛在发现前方出现了一个两河交汇的交汇口。就见河岸的林子后面又出现了一条小河,比现在这条还要略宽一些,河水昏黄而平静,缓缓的流过来和眼前这条河汇集到一处,形成一条更宽的河流,继续往下游流动。两河呈Y字形流到一处,刚汇合时是一清一黄泾渭分明,左边是黄色,右边是清流,瞧上去当真有趣。待流得一长段距离后浑水终究是污染了清水,浑成一条黄不黄白不白的河。
孙志新将哥本揪过来,问道:“哥本,那条河是什么?”
哥本使劲的挠头,道:“我不知道,是河就该有名字吗?”
孙志新很无语,放开了哥本。哥本又道:“不知道我知道那条河的源头,它从一个地洞里的涌出来的,绕着我们营地河对面林子尽头的一处山山脚下流过,然后在这里汇合。它出口那里水质好,但流了一段就不行了。源头又远,所以大家才选的更清的这条河边安营,没有想过选它。”
被哥本这条河那条河的绕得有点晕,不过孙地新还是听明白了,昏黄的那条河原本是条地下河,而然翻流到地面成了地上河,又由于上流有着太多的泥沙,使得河水流下来的时候夹杂了太多的杂质,不宜饮用,猎人部族才选了更加清澈的一条河河边安营扎寨。都说水源是养育生命的源泉,这句话半点也没有说错。
为了好区别,孙志新干脆给眼下这条河取了个名字叫清河。又觉得哥本的脚程快,对那条昏不拉叽的浑水河了解得最多,就叫他给那条河起个名字。
哥本得了这个殊荣很是兴奋,张嘴就来:“黄河!”
孙志新一听,差点没被雷得晕过去。中国的两条母亲河流之一的黄河之名就被他这么剽窃了。
“不行!”孙志新坚决反对,叫啥都行,就是不允许叫黄河或是长江,简直是侮辱这两条母亲河流在他心目中的神圣地位。
“那叫什么?”哥本呆呆的问。
孙志新眼珠一通乱转,即然有清水河,那么这条像孪生兄弟一样河流就叫浑水河。正好到后头又殊途同归合并到了一处,就如兄弟俩亲密的拥抱在一起那样。
“就叫浑水河。”孙志新道,又把如何想出名字来的理由一说。
哥本楞楞的道:“那为什么不叫弟亲河?都流到一起了,抱得很紧啊。弟亲比兄弟还亲,就像你和纳鲁一样。”
靠!哪壶不开他偏拎哪壶。想像着自己和纳鲁在春光灿烂的鲜花与微风中飘逸,以电影经典的慢动呈Y字形从两边奔跑到一起,然后汇成一条河,拥抱、翻滚、激出许多浪花,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互相溶为一体这么流下去……我他妈先吐一个先!雷死人,酸死人,恶人死人!唯有一代湿人骚客及下流才子才能想像出来的东西,哥本居然也想得出来雷人?!孙志新面容扭曲,脸色青白的看着哥本,直接就扑上去想打人。
大约是孙志新面目太过狰狞,哥本妥协了,低声不满的嘟咙:“浑水河就浑水河,干嘛那么凶?”
阿尔法在一边笑得抽气,一边幸灾乐祸的看向哥本。从出去一趟到回来后,他就喜欢看哥本吃瘪。
找粘土是无望了,剩下来的事就是野餐。嗯,貌似折回去做晚餐的时候也不够,那……纳鲁和泰格,还有别扭娃奥格三人就自求多福吧。
将熊皮展开,找个特大号的石头铺上,无视熊皮的可怕模样,将油炸竹虫、煮芋头、油炸芋头条,还有布库猎回来的蒸青眉鸟肉摆上去,最后一人一筒河水镇过的酸甜剌梨汁。嘿,还挺丰富的!
一行人过来坐下,开始大吃大喝。
油炸竹虫十分美味,三个小鬼倒是吃过,不过阿尔法和哥本没有吃过,一吃之下不由得大赞,学着孙志新的样子削了尖木棍戳着吃。
三个小鬼见两人喜欢吃竹虫,倒也知道谦让……嗯,真实的情形是孙志新当真把油炸芋头条做出了肯德基的味道,把它炸好过后拿盐沫拌一拌就成了一道独特的吃食——它表面酥软微脆,中间绵软可口,虽然没有土豆条的粉质感,却有芋头独特的沾滑柔韧,配着表着的细盐沫和油炸香味,确实很可口。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小鬼头们好像都特别喜欢这种口味,一尝过之后就放弃了美味的竹虫,改为攻击芋头条。
阿尔法多带得有糖汁,孙志新向他要过来用那玩意儿蘸着煮芋头吃。煮芋头加糖汁,甜甜软软的很糯,又芋香十足,满嘴顺滑的同时还有一种微微黏牙的舒服劲儿,不仅小鬼们喜欢吃,阿尔法也喜欢吃。像这么吃它,风味很像甜点,非常不错。
“好吃!”哥本道:“难怪族里现在都传说你的手艺好得不得了,果然是真的!”
阿尔法点头,微微眯起独眼,吃芋头蘸糖吃得很开心。竹虫他也喜欢吃,正拿哥本给他削好的尖木棍对着竹虫挨个的扎过去,直到捅了一串才慢慢的挨个嚼。在此处野餐的气氛实在太好,无论大人小孩都露出了平时不容易被人看到的另一面。
孙志新啃了一个芋头,那家伙的个头特别的大,布库特意挑出来给他的。又吃了些竹虫,喝了几口剌梨汁后就已经饱了。芋头淀粉含量重,很容易吃饱,吃得太多就不易消化容易有胀气感。当即把芋头留给喜欢吃的小鬼慢慢啃,自己撕着青眉鸟当零食吃。
鲁高因和布库一边在哄抢芋头条吃,一边在小声说话:“布库,你吉玛做的东西真好吃。好像什么都难不倒他,要不我让我帕帕也来跟他学做饭好不好?”
“不好!”布库一口回绝:“吉玛要做五个人的饭,你想累死他?要不你帮我把泰格族长从我家赶走,我就答应你。”
孙志新喷笑,泰格又干什么了?惹得布库这么烦他。
伯纳来劲了,对着芋头狠狠咬了一口,道:“我帮你!然后送我妈来跟你吉玛学做饭!”
这还了得?三个小鬼头挤在一起尽出馊主意,孙志新连忙喝止:“你们三个,不许背后使坏。泰格族长跟纳鲁族长天天出去打猎为大家寻找食物,已经很累了,你们三个有事没事的别去折腾他。”
那三个小鬼挤眉弄眼的,显然没把孙志新的话放进心里去,然后一哄而散追追打打的跑远了。都说越淘气的男孩越聪明……孙志新也拿这仨无可奈何,总不能全按在地上打屁屁吧?
哥本和阿尔法倒不在意这些,哥本笑道:“小孩子嘛,让他人折腾去。我注意到过,泰格的战技很高强,折腾不坏,三个小鬼落到他手里讨不了好,就当是指点他们战技。族里的孩子都经得折腾,不会出事。”
听他这么说,孙志新就懒得理了。无意间看见哥本正在剥一个芋头的皮,剥好了以后蘸上糖汁,递给阿尔法,叮嘱道:“你少吃些竹虫,孙志新说过,你吃太多肉对身体不好。这个东西应该和桄榔冻差不多,你吃这个吧。”那动作随手之极,像是很平能就这么做了一般。
阿尔法接过来,小口的啃,又抬起脸对哥本一笑。那被毁容的脸其实很可怕,但哥本的脸却温和下来,也是温柔的回以一笑。一张丑脸和一张黑瘦的脸对视一笑,竟是说不出的和谐,有股子水乳交融的味道,真的很好看。
孙志新心中一动,莫非这两人……
哇啊啊啊!果然被纳鲁带着腐了,看到两人的互动就会往那个上面想……
赶紧把眼光和注意力转开,不敢再看。
过一会儿忍不住又看回来,当真发现那两人散发着一场排外的气场,就像是一对正在笨拙的互相接近的雄兽……完了,这种粉红色调自己都能看出来,或是会生出这种不正常的感觉,可不是弯了咋地?
纳鲁!老子和你没完!
正在那里恨不得立即就冲回营地去把纳鲁按在地上奸上一百遍的时候,三个小鬼跑回来了,一人手里抱着一团泥,嚷道:“吉玛!快来看,这个是不是粘土?”
孙志新一惊,霍然跳起来细看——嗯,像!再从鲁高因手里抠了一小团来细搓,那种细腻无颗粒颗,还有极富粘着的性质,以及保水性,正跟PDA的资料上说的一样,可不正是粘土是什么?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三个小家伙听他说过一遍,跑至对面浑水河的河滩上去玩了一圈,当真把它挖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当初是谁说把阿尔法和塔里木凑一块的。其实就连哥本与阿尔法的JQ俺都没有想过。
但又朋友提出来了,说哥本和阿尔法之间的JQ味道很深。这也能看出来?你们太强大了……
俺就想,既然已经掰弯三个了,再掰两个没问题吧。啊?
至于塔里木,坚决不掰弯!他的CP是猎人部族强大的女战士,超级女赛亚人夏尔女士!
噗!
75、饿坏的男人脾气大
回到营地的时候猎人果然早已经回来了,但在自己在帐蓬里却没有看到那三人。这仨会上哪去?想了想,反正营地也不大大,干脆沿着帐蓬挨个挨个的找。在康的帐蓬里时终于看到了纳鲁、泰格和奥格,三人的脸色都非常难看,恶狠狠的瞪着孙志新。康和他的老婆也在,脸色更难看,简直是凶恶的在瞪着孙志新。
孙志新涎着脸笑,上去问了问才知道这三人饿着肚子回来吃不到孙志新的做的晚饭,正在那里撒气。试想,吃惯了孙志新手里精烹细调出来的美味,再去吃别的烹调手法不过关的食物,就有了一种折磨,哪能不让人吃得一肚子的火气?所谓由简入奢易,由奢归简难,说的就是这仨。
至于康与他老婆,人家做的饭原本只有三人的量,再杀过来三个吃货一通狂吃狂喝不说,还要一边吃一边挑剌,说这里做得不好,那里做得不对,是大活人的都会发飙。
纳鲁和泰格还算厚道,只是拉长着脸埋头吃不吭声,仅是一脸的嫌弃而已。奥格和康的儿子里肯是铁哥儿,说话就肆无忌惮的大肆批判。更可恶的是这厮就是一个别扭娃,那张嘴巴不说话就不说话,一说话就刻薄阴损得很。比如这句:里肯,你确定你妈妈是在用手煮东西吗?我怎么感觉比我吉玛用脚煮的还不如?还有这句:这是什么味道?你妈妈往锅里放的究竟是盐还是毒药?
听了这话,不仅是康和他老婆,就是里肯都想抽死他!
别以为里肯的妈妈听了就会一脸凄惨的蹲帐蓬边画圈圈,史前的女人战斗力是很可怕的,若不是康拉住她,里肯的妈妈绝对会像一只凶狠的母豹一样冲过来,将这厮就地人道毁灭!
撕又撕不到人,比嘴巴又毒不过他,所以孙志新一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脸怨妇表情的老康家媳妇儿,那脸,啧啧,就跟午夜凶铃里井里爬出来的午夜凶灵似的。还有那三位爷,不,加上康,一共四位爷,所散发出来的怨气,简直是生人走避,宛如四个活着的低气压暴风眼。
纳鲁道:“孙志新,你狠!”
咬牙切齿,犬瞳如狼。
泰格道:“孙志新,你今天过得很好嘛!”
皮笑肉不笑,豹瞳如刀。
奥格道:“哼!布库,你手里拿的什么?拿过来给哥哥吃!”
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瞅孙志新一眼。
康则怒吼:“孙志新,把你家的鲁玛,还有其它的混蛋领走!”
呃……这位已经彻底暴走了。
他姥姥的,喊自己名字时一个个的可不可以发音不要那么标准?一个个都像领导在训话。
孙志新就怂了,赔笑看着康和他怒发冲冠的媳妇儿,有那么一刹那他觉得自己正在从狂怒的幼儿园阿姨手里接回家里的三个闯了祝的娃。
赶紧将三位大神从康那里接手,还好今天野餐时准备的食物实在够多,全都没有吃完让布库带着。这会儿赶紧双手奉上,三位爷的脸上才算有了人气。
“干嘛去了?”纳鲁问道。
听到纳鲁说话,泰格转头用控述的眼神看了孙志新一眼,然后用芋头蘸了糖汁尝了一口,不喜,改换吃竹虫。咦?这个味道好!逐递给纳鲁一只,纳鲁看了一眼,被恶心到了。怎么又是这个?
家长发话,奥格也转头看了孙志新一眼,眼神如刀,好一阵刀光剑影。
尼玛!怎么感觉这么像三堂会审?
孙志新老老实实的道:“野餐去了。”
布库非常不合时机的插了一句:“吉玛今天有教我们唱歌,很好听!要不要我唱给你们听?我和伯纳还找到了粘土,吉玛说有大用哦~”
孙志新脸孔一黑,我的小爷,你要讨赏也换个时候好不好……
果然,泰格还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你们玩得很高兴嘛,中午一过我就开始饿。可手里没吃的,饿还能怎么样?当然只能忍着,再饿也得打猎获取食物。纳鲁,我下午猎野牛的时候是不是手滑过一次?这次的失误差点让牛角划破我的肚皮。”
“嗯。”纳鲁点头。“确实很危险。要不是我反应快用吹箭射瞎牛眼,你就得躺着回营地。”
泰格的眼光又闪了过来:“那是饿的,手里没力气。”
妈的!这厮真腹黑,听着这话想不内疚都不行。
孙志新认命的道:“我去做晚饭……”
奥格迅速从芋头上抬头:“我要吃鱼!”然后继续啃芋头。
“知道了……”——
做了一顿迟来的香喷喷晚饭伺候好了这三位,终于雨过天晴。大大小小四位爷依旧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