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在陶锅里,用一把木勺使劲的敲陶锅。
咣咣的声响是一个信号,片刻过后纳鲁用嘴掀开门帘进来,小心翼翼的迈着四足像在刀尖上跳舞一样穿过帐蓬门,免得自己变大了的身体推倒东西制造什么意外,然后才一脸委屈的蹲在那里吃早餐。他的头简直比陶锅还要大,嘴巴塞进去以后整个陶锅都让他堵上了,严丝严缝的没有多余的地方。
看到这样的一幕,孙志新直是想笑。泰格敲陶锅那动作简直是无师自通,就跟前世养了宠物的主人喂猪或是喂狗一样,极富戏剧性。
以现在的纳鲁的食量,一锅肯定不够,泰格又煮了一次,纳鲁吃掉一些,剩下的拿去给迪塞尔。那货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笨蛋,根本不会煮东西,只会吃现成的。
最近几天暴风雪又起,不适合捕猎,一群人根本没啥事干,又不能像女人那般继续纺线织衣,就只好在吃过早饭以后集体呆在泰格的帐蓬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后哈里斯过来了,看到狼纳鲁顿时眼睛一亮,毫不犹豫的倚坐到纳鲁身边把他当沙发一样靠着。迪塞尔顿时本能的不悦,将那英俊的傻子拖过来,把他金毛绒绒的脑袋强行按到自己肩头上倚着。
孙志新挺支持迪塞尔这个行为,纳鲁狼是自己的专利,凭啥让哈里斯占便宜?要是迪塞尔不动手,他打算一脚将哈里斯踹开,自己靠上去。现在迪塞尔将哈里斯拖开,孙志新盯着哈里斯的金毛脑袋一边妒忌他的阳光英俊,一边恶毒的想,若是哈里斯会变身的话,铁定是一只金毛犬!
接下来的时间里,帐蓬里中四个男人加一头人狼大眼瞪小眼,实在闲在蛋疼。孙小鲁吭哧吭哧的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浑身滚得全是灰尘,背后银星一直在追着它咬。一大狼一小狼前前后后追逐着跑进帐蓬,孙小鲁直接跳射到孙志新身上,银星追过来叼住它的背颈毛皮往后拖,把位置腾出来,自己眉开眼笑的趴到了孙志新身边。
孙志新无语得很,扯着银星趴到自己的右侧,把孙小鲁抓过来清理它身上的灰尘。小狼太淘气了些,很像个淘气的小男孩,总是干干净净净出去,再一身脏乱的回来,让孙志新这个当爹的头大不已。
帐蓬里就又多了一只大狼一只小狼。
这还不算完,又过得一阵,布库和奥格也一前一后的钻进了帐蓬,泰格那帐蓬顿时被挤得人满为患。
孙志新看了看泰格的脸色,又是想笑。那家伙脸色铁青得可怕,只怕心里一百万分想拿着大刀将这帮子人与狼全部撵出去。
可脸再铁青又能怎么地?这帮子人不是亲人便是好友,哪个都狠不起心肠撵走。泰格气怒之下,钻出帐蓬,一会儿再回来时提着一个皮囊回来。
看着这个没有见到过的皮囊,孙志新忍不住问道:“哪里来的?”
泰格扯开皮囊在里面翻翻捡捡,头也不抬的应道:“是乌兰哈特的东西,哥本和阿尔法在清理她的营地的时候发现了它。反正着今天闲着没有事情可以干,我拿过来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孙志新看着泰格伸手在里面一阵乱掏,他英挺的眉皱了起来。
“咋啦?”孙志新问。
泰格皱眉道:“好些东西都不认识,不知道乌兰哈特从哪里抢来的。”
纳鲁偏头往皮囊里瞧,又伸鼻过去嗅嗅,打了个喷嚏以后摇摇头也表示不认得。至于迪塞尔和哈里斯,根本就不必去问,一个虽然现在看上去人模人样,但明显的像狼多过于像人,现在才开始真正过上人类的生活,另一个则是个只会憨笑的二货,问了也是白问。
布库正在敲两块石头,那是孙志新给他找来的燧石,小鬼头把这东西当玩具玩,正很来劲的使劲往外敲火花。听得泰格的话,布库停下动作,道:“为什么不给吉玛看看?他认得的东西最多。”
泰格不以为然的撇嘴:“她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除了那柄石锤,别的我还看不上眼。”
孙志新呵呵乐了两声:“拿过来。我还是看看吧,万一发现有用的,也不算和她白打了一场。”
奥格冷言冷语的讥道:“怎么不是白打?整个梭矛族穷得我什么都看不上眼!”
孙志新心道:你这个傲娇货,能入你眼的东西只怕数不出几样来……
奥格还在道:“我跟塔里木,齐格力一起带人去清理梭矛族的营地,只找到一些没吃完的食物。数量很少,我看那样子还很像当时吉玛跑回来时扔下的那些,被他们给捡到了。哼!”没好气的瞟了孙志新一眼,奥格又道:“要是以前吉玛不下令扔下那些食物,那帮混蛋没得东西可以捡,一个个的早饿死了,还用打?”
当初要是能把它们保下来,谁会扔掉食物轻身逃命啊?被那要命的气旋追着,谁都大恨爹娘只生了两条腿,还顾得上食物?搞笑了不是……孙志新于是猛向奥格射眼刀,觉得这死孩子才乖了几天,现在又很不可爱了,那嘴巴刁钻毒辣阴损缺德得真真欠抽!
奥格不知怎地就喜欢跟孙志新抬扛,把孙志新的眼刀只作没看见,又道:“我们翻遍了营地,没找到什么有用的。就拾回了搭帐蓬的皮革,一些陶锅陶具,嗯,木柴找到不少,让整个营地的人都很高兴。乌兰哈特那柄石锤也让里肯拾到了,先前康大叔想要,后来被塔里木抢了去,说用不到吉玛的刀和剑,这东西使着也行。”
泰格正在将手里的皮囊递给孙志新,嘴里道:“找到了陶具也不错,多余的可以拿去和其它部族交换,也算得一笔财富。”
孙志新深以为然,只是估计乌兰哈特带领的游荡部族这样的易碎品肯定带得不多,所以这笔财富当然多不了。而且总是听人说起可以交换物品的其它部族,却总是没有亲眼见到过,因此所谓的财富目前只能是不动产,变成不了其它更有用的东西。
至于眼前这个皮囊,孙志新的想法跟泰格差不多,并不认为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话说史前时代的游荡掠夺民族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金子,还是宝石?有个屁用啊!一来社会的发展不见得就发展出了它们的硬通货用货,二来这样的东西在目前情况下又不能拿来当饭吃,孙志新真的对皮囊里的东西没啥期待。
但手一伸进去,孙志新就有些微楞。
作者有话要说:
乌兰哈特的遗物,就像是摸奖,猜猜会摸到啥?
PS:
评留言,昨天有位书友砸到手指了,还缝了针,好像很惨很惨,大家为他祈福吧。可怜的娃……这几天那手先别用,就用脚吃饭吧。要对自己有自信,猴子就可以这样,我们都是猴子变的,再倒回去用脚,应该能行……噗!
说笑的。我知道砸到手指有多疼,会给生活上带来多大的不方便。十指连心,受伤了最是疼痛,夜里怕是连觉都不好睡。记得不要沾水,免得感染。现在天气寒冷,包扎上也没事,一但折掉包扎后会好得比较快。另外忍忍痛,尽量不要吃止痛药,那玩意吃多了没好处。可以试试跟朋友聊天,或是看小说什么的分散注意力,痛感会变得轻些。以前有个同事开刀住院,我就提一副麻将去看望它,美其名曰:止疼药!那厮只要一搓开麻将就哪里都不痛了……所谓麻将治百病,便是说的这个。
184、乌兰哈特的遗物 02
触感柔软,孙志新本能就猜想它们大约是女人的物品——乌兰哈特就算再彪悍,也还是一个女人,性格习惯里还是有着许多女性与男性不同的喜欢细致生活并且很讲究的特点。
光从那只皮囊的外形看,它就显得比一般的皮囊精致,在缝制上还显得很别具匠心。从侧面就说明乌兰哈特虽然凶悍狠辣,某些地方依然很女人。
再次仔细去看皮囊,它的口径大约有现在的马桶包的一倍半大,形状也跟那差不多,深度约有一米一、二左右,上部的端口本是用皮绳系紧,现在已经被泰格解开扔到一边。整个皮囊的大小由此显得不小,装的东西也多,看上去让一个女人背负好像不太合适。不过想想乌兰哈特那一身和她形像完全不相符合的怪力,她就是一个怪力女土匪头子,孙志新心里倒也释然。
皮囊摸上去手感柔软,像是用上等的鹿皮制做成,从手感上来说甚至比部族原来未曾学会硝皮技能时制做的皮革制品还要好一些。而且由于主人的长时间使用,它显得有些陈旧,好些地方的毛绒已经被磨损得露出下面更紧实的皮质。
它一入手的时候孙志新倒没注意到这些,待得手指接触到里面的物品,感觉到它们不同于一般的存放方式而再一次仔细去观察它时,他才突然注意到这些细节。
种种细节都表明这个皮囊在乌兰哈特生前极受重视,那个就算是孙志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胆寒不已的狠绝女子究竟会在自己的皮囊里装进了什么东西,才会这样重视它,以至于常常拿出来抚摸观看?
隐约的,孙志新现在倒真对里面的东西有些期待了起来。
撑开皮囊,探入手指,竟然发现里面的东西并不散乱,里面的东西被人重新拿更加轻薄的皮革重新包扎过,分作一包包的装在里面。
如此一来孙志新便更加好奇,里面的会是什么?按乌兰哈特这个重视之极的包好存放的态度,就跟放瑞士银行也差不多。
布库见孙志新表情奇怪,长时间手伸进皮囊里都没有吱声,不禁心里大奇。里面是什么东西,竟连神通广大的吉玛都不认识?
连忙把手里正在玩着的燧石装进自己的小包包里,挤到孙志新身前来问道:“吉玛,里面是什么,连你都不认识么?”
孙志新摇头道:“不是。我还没打开,我只是觉得……”
纳鲁抬起自己的狼头颅看向孙志新,孙志新冲他笑笑道:“里面的包装得……嗯,包裹得很不一般,就算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也是乌兰哈特很看重的东西。依我猜,只怕里面的东西不是那么简单。”
“咦?”泰格来了兴趣,道:“那快打开来看看那个凶恶的女人藏了什么东西。”
对于史前人类来说,这类东西历来都是战利品,乌兰哈特已死,那些东西就全收归已有。泰格本打算扔掉这个皮囊,临时因为帐蓬里被恶人占据才气怒之下拿来瞧瞧。
孙志新点点头,将皮囊里的东西全掏出来,挨个摆地上。
皮囊里的小包裹有大有小,大的有小西瓜那么大,小的仅有拳头大小,全都用细绳捆得妥妥当当,看上去干净整齐得很。
本着最珍贵的东西往往不大的原则,孙志新从最小的那个包裹开始拆。
解开系着最小的包裹的皮绳,孙志新一看里面的东西,不禁微微有些失望。却见里面有一小块天然的黄铜矿,已经被人打磨得极平滑,隐隐能照出昏黄的人像来。另外有一只多齿的骨制东西,外加一根木制的精致小树枝杈。
“是什么?”布库问道。在场之人谁也没认出哪是啥来。
孙志新起初也有些迷惑,随后就明白了。将铜矿举起照向布库,笑问:“能不能从里面看到自己的样子?”
布库瞅了几下,点点头:“能看到。不过还没有河水照着清楚。”
孙志新道:“河水可不能像这个东西一样随身带着,想照就能照。这个东西,我管它叫做镜子,用来照着自己观看用。”
又举起多齿骨器在头发上梳了两下,道:“这个叫梳子,嗯,骨梳,可以用来梳理头发,护理它们,是女人喜欢的东西。我就说乌兰哈特的头发为什么那么好,当时能把我和她一起吊住,最后被泰格抓住扯了我们两个上来,敢情它们一直被打理得很仔细呢……最后这个,我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一枚木簪。”
“木簪?”布库还是不懂。
孙志新笑笑,伸手将布库的头发胡乱挽起来,将那枚疑似木簪的东西插过去,头发便被固定住了。现在的布库看上去像个机灵的小道童,模样很有趣,也有些搞笑。
孙志新看着这个模样的布库笑了两声,道:“没想到乌兰哈特这个凶悍可怕的女人其实也有着小女儿心思,也爱美爱打扮,才把这些东西重之又重的收藏起来。瞧见了没?簪子就是拿来做为这个用途用的。小布库,你可以学着这个木簪的样子自己试着做几根哦~将来拿来送自己喜欢的女人,她肯定会很高兴。”
说到这里,不由得心中一动,又看回了那面用作铜镜的铜矿。铜矿!还是纯铜矿!能捡到这个东西的地方必然有着铜矿石——如果能找到它并利用起来,整个部族想不壮大都难!从石器到铜器,完全就是一个质的飞跃!乌兰哈特这个女人也真聪明,竟然知道打磨纯铜来当镜子使。她到底是抢到的这个东西,还是捡到它自己磨的?只可惜她已经死了,却是问不到她在哪里找到的这块铜矿。
脑里想着这个,心里只觉大是可惜,漫无目的说着:“镜子、梳子、簪子,全是女人用品。可以用来打扮自己,把自己变得更美。”
“是吗?”布库很怀疑。他可没觉出来,只觉得吉玛把自己头发挽起来后又插了根怪东西在脑袋上,让人着实别扭得很。当下心里不喜,将木簪从头上拨下来递还给孙志新。
孙志新随手又将木簪递给奥格,道:“你怕是有喜欢的女人了吧?拿这个去送她。”
奥格手都不伸,冷脸道:“没兴趣。”
“咦?”孙志新大奇,照道理说奥格这样的年纪正是春情骚动的岁数,怎么会不想女人?
泰格倒是有些懂心高气傲的奥格的择偶眼光,冲奥格不太厚道的笑道:“可惜,你生得晚了赶不上,毕达拉察阿苏可不是哪里都有。你想找个跟你吉玛这样的人啊?我看难!”
奥格顿时不自在了,有些羞怒的道:“他那样的?哼!也不怎么样!”
尼玛!我这样的很差吗?孙志新大是不爽,老子有本事忽悠走两个族长,小子,你行吗?臭小子,我是你爹,敢这样轻视我,我用眼刀砍死你!
见孙志新像小孩一样跟奥格斗气,纳鲁止不住闷笑,伸出尾巴去扫孙志新的手,提醒他继续打开包裹。做完这个动作才觉得坏了——越来越没个人样……那尾巴就僵在半空中,活像受惊的松鼠。
孙志新又打开第二个包裹,赫然发现里面是十颗黑珍珠!虽然没有当时泰格送自己那些大而圆润,不过观其品质,也是没有斑暇的品质非常优秀的家伙。
黑珍珠虽然确实稀少而珍贵,但目前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多半是乌兰哈特的女性收藏之一。看哈里斯好像很喜欢这些个事物,孙志新递了两颗过去让他拿着玩,其余的让泰格收着,也许以后有机会时可以拿来与那个啥啥咐目前只听过传闻的部族交换。
将珍珠递给泰格的时候倒是让孙志新想起了上一次泰格送黑珍珠给自己时的情景,心里头不由得大暖,也许那个时候他便对泰格动了心。当即忍不住转头去他,发现泰格竟也在转头看着自己,显然是想到了同一件事。两人不禁相视一笑,顿时好一阵奸情四射。
纳鲁大是吃味,啊呜一口咬在孙志新腿上泄忿。他下嘴很有轻重,在孙志新腿上磨了半天牙,连牙印也没留下。
这便吃醋了?孙志新大乐,讨好似的挠挠纳鲁的下巴,这才继续拆包裹。
接连的几个都没的拆出什么好东西来,都是一些男人家看着没用处,女人们喜欢的小玩意儿。像其中一包就是连孙志新也不认得的干花品种,虽然已经干瘪得脱了水,都没有了往日艳丽的颜色,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