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家(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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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家(种田)-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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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中秋节,萧大成决定趁着现在天旱路好走,将收上来的高粱运进县城里卖了,换成银子踏踏实实的揣在兜里。萧惠欢想着过一段时间便要入族学,得去买些笔墨之类的东西,正好趁此机会,见识一下这个时候的县城是何等模样,于是便提出想和父亲一起进城的想法。
萧大成自然是满口答应,于是,八月十八这天一大早。萧大成借了族里的两辆牛车,带着萧惠生和萧惠欢,将今年地里收上来的六十多石高粱籽装上车,又装了两石稻子,一起运进县城准备卖掉。那两石稻子不是卖的,而是作为公粮上缴给县府……
萧家庄地处洪泽县的南边,离洪泽县城约莫五十多里。从萧家庄的庄子门口出去再走个二三里地,便是从洪泽县城通往其他州府的管道。牛车上了官道之后便好走了很多,萧惠欢不用赶车,便俏生生的坐在装高粱的麻袋上,和大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不时的问这问那。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两年了,可她还是头一次进县城呢,当然要了解一下……
好在她这副本尊以前也没进过县城,倒是丝毫不担心露陷,于是开始慢慢的打听消息:
“大哥,咱们这些高粱,运进城里卖给谁呢?这高粱又不好吃……”萧惠欢的灵魂刚占据这副身体的时候,曾经吃过两次高粱面,味道实在是不怎么样,粗糙不说,还带着一股子重重的碱味,所以她有此一问。
萧惠生虽然年纪也不大,可他已经跟着父亲来了好多次县城,听见妹妹这样问,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妹子你没进过县城,也难怪你不知道,那大哥就跟你说说。咱们洪泽县的所有高粱,都是卖给沈家的。不过沈家买这个高粱,可不是拿来吃的,而是用来酿酒。沈家的高粱酒,不但在咱们洪泽县,便是在整个清明王朝,也是鼎鼎有名的……”
萧惠欢注意到,自己这位大哥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竟然有一股子自豪的意味,这让萧惠欢直犯迷糊:沈家的高粱酒有名,跟萧家庄的萧惠生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样想着,萧惠欢便问道:“大哥,这沈家的高粱酒举国闻名,你为何如此开心的模样?”
萧惠生正待回答,在前面赶着另一辆牛车的萧大成却笑呵呵的转过头来说道:
“欢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就因为沈家的高粱酒举国闻名,甚至讨得了皇室中人的喜欢,所以咱们洪泽县才可以种高粱。其他的县府,旱地里都很少有人种高粱的,大多数都是种小麦,玉米之类的。这些东西的产量不高不说,也卖不到高粱这样的好价钱。所以呀,咱们洪泽县的父老们,都是托了沈家的福。正因为沈家的高粱酒有名,所以咱们才能一直种高粱,卖高粱,每年才能比其他县府的庄户人家,多赚那几两银子呢……”
萧惠欢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无非就是一个酿酒的产业链,沈家的高粱酒打出了名气,连带着便让整个洪泽县的农民跟着赚了银子:
“这么说来,这个沈家倒是我们洪泽县的恩人了,对吧爹?”
萧大成呵呵笑着连连点头:“可以这么说,你可不知道,连县太爷见到沈家的家主大人,都是客客气气的呢……”
那是当然,这个沈家能为洪泽县带来丰厚的钱财,当官儿的自然要客客气气的,财神爷嘛……萧惠欢心中如此想着。
五十多里路,牛车走了大概四个小时。临近中午的时候,萧惠欢父女三人,终于驾着牛车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沈府!
从一进入县城大门的时候起,萧惠欢便在仔细的打量着这个时空的县城。和以前自己在电视上看到的没什么区别:青砖铸就的城墙,城楼上有持刀拿枪的兵丁警戒;进入城门之后,便是一条笔直的青石大街,街道宽约五丈,也就是十五六米的样子。街道的两旁是鳞次栉比的楼面,高的五六层,低的两三层。临街的门面上面,都挂着各种各样的牌子或是幡布,那是各个商家招徕顾客的招牌。不过和电视上稍稍有点不同的是,街道上的人流稀稀拉拉,并没有那种人流如织,挥袖如云,洒汗成雨的壮观场面。后来一问才知道:今日不逢集……
马车在沈府门口停下来,父亲和大哥到门房去做登记。留下萧惠欢在门口看着牛车,趁此机会,萧惠欢细细的打量起这栋豪华的宅子来。
大宅门原来就是这副景致啊!这是萧惠欢的第一个感叹,高达一丈有余的青砖围墙,向两边延伸出去至少一里地。大门口摆放着一对白色石狮,两尊石狮的中间,夹着一条七阶的阶梯。从阶梯上去,便是沈府的大门。
这已经不能称之为大门了,简直应该叫做……牌坊,对,就是牌坊。两根长宽起码两米的大理石柱子笔直向上,托起一个小小的阁楼。在阁楼的正中间,“沈府”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一看就是出自名家手笔。两根大理石柱子上面,用同样的笔迹,雕刻着一副对联,萧惠欢轻轻的将其读了出来:
“惠通邻里,门迎春夏秋冬福;诚待世贤,户纳东南西北财……”
“咦?没想到庄户人家的女子,竟然也识字?”萧惠欢的话音刚落,便听见身后传来一声略带着惊讶的声音。心中暗叫一声糟糕,连忙转过身来一看:
只见一个年约十四五岁的半大男子,身上穿着一身略显老旧的绸衫,手上拿着一把描金折扇,正不断的摇摇晃晃。这男子的脸上还带着方才的那种惊讶,漆黑发亮的双眸当中更多的却是探究,还有那么一丝丝耐人寻味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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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翩然而至 第十四章 沈家庶子
被这样一个半大的男子好奇的盯着看,萧惠欢的面皮隐隐有些发烧,心中亦有些薄怒:哪儿有这样的登徒子?盯着人家一个姑娘家如此直勾勾的看着。她似乎忘记了,如今她的这幅身体,还仅仅是个十一岁的女娃而已,远远不像她的灵魂和思想那般成熟……
“姑娘,你是萧家庄的人吧?是谁教你读书识字的?”这个男子似乎对萧惠欢薄怒的神色视而不见,盯着她瞧了一会儿之后,轻飘飘的开口问道,语气当中自有一分居高临下的气势。
这一次萧惠欢才听仔细了,这男子的声音倒是好听,虽然还稍显稚嫩,可那种嘶哑中带着磁性的嗓音,配合着他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气势,倒是没那么令人反感。再细细的一打量此人,虽说这人身上穿着的绸衫略显老旧,可却浆洗得异常干净。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用一根檀木簪子束在脑后,一部分披在肩上,有些清爽,又有些潇洒的意味。剑眉星目,面如冠玉;特别是那鼻子,既挺且直,如同刀削斧刻一般,给人一种非常坚毅的感觉……
这半大男子见面前的女孩儿非但没有回答他的话,反倒大眼瞪小眼的和他对视起来,嘴角不由咧了起来,回头对跟在他身后一只不曾开口的一个老者笑道:
“柴叔,这个女娃倒是有意思,既识字,却又不似那些读过几日书的闺房小姐那般酸腐,被人一瞧就斥人为登徒子。而且瞧这模样,应该是萧家庄那边过来卖粮食的。这个萧家庄真是有趣,连一个小女娃都如此……特别,哈哈……”
萧惠欢见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得真诚,而且听他这些话,倒也不像是有什么恶意,心中那点薄怒也就渐渐消失了。而且很奇怪的是,这个半大男子的笑声似乎有一种穿透性的魔力,竟然让她原本因为初次来到这种豪门大宅而微微有些紧张的心情,也跟着放轻松下来……
那名被称作柴叔的老者,看见这男子笑得如此爽朗,布满皱纹的脸上也努力挤出一副笑容,让他脸上的皱纹显得更加深邃。陪着笑了两声,他脸上的笑容又慢慢的淡化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担忧的愁容:
“九少爷,咱们还是快回去吧。若是被老爷和府上其他几位少爷看见,您在府门口和陌生的女子调笑,又该狠狠的斥责您了……”
果然,那位九少爷闻言,脸上的笑容慢慢的变得僵硬,随后一张英俊的面孔一下子黑了下来。轻轻的哼了一声,双目狠狠的看了看写着“沈府”两个字的牌匾,然后愤恨的一挥衣袖,长叹一声道:
“好吧,咱们这就回去。柴叔,这整个沈府上下,也就只有您对我好了……”说着再次看了看萧惠欢,闷闷不乐的当先跨进了沈府的大门。他身后的柴叔轻轻对萧惠欢点了点头,然后也佝偻着腰跟了上去。
至此,萧惠欢才明白过来,感情这半大男子,是沈府的九少爷啊,难怪身上有那么一股子气势。不过,听方才那个柴叔的话语,似乎这位九少爷,在沈家似乎并不怎么受待见啊……
不过这种高门大阀宅内的生活,萧惠欢也并没有多少八卦的兴致。这样那样的规矩一箩筐,稍有不慎就犯了这样那样的忌讳,她才没兴趣去研究。便在这个时候,去门房登记的父亲和大哥回来了,跟着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管事模样,年约四十多岁的男子。穿着一身对襟长衫,脚蹬黑面白底的千层底布鞋,倒是显得颇为干练。
看见萧惠欢在门口看着马车,那管事模样的男子微微有些惊讶,随即就反应过来:“哟,老萧,这是你女儿吧?今儿个你怎么把你女儿也带来了?瞧这模样,啧啧,倒是个美人胚子……”说着顿了顿,然后脸上挂着一丝神秘兮兮的笑容凑近萧大成:
“怎么?是不是想让你女儿在沈府谋个什么差事?”
萧大成闻言一愣,半晌才反映过来,轻轻的陪了个笑脸:“李管事您说哪里话?小女才多大年纪,今儿个小人不过是顺道带她来城里逛逛。这闺女,从小到大,还没进过县城呢……”
萧惠欢在一旁听得明白,心中不由微微有些好笑:没进过县城?开什么国际玩笑?上辈子的时候,别说县城,就是省城和首都都不知道去过多少次,漂洋过海对咱来说都不是什么大事儿。想到这个,顿时又想到了自己的最后一次漂洋过海。该死的,就是那最后一次,老妈寻死觅活的一定要让自己回家相亲,说什么女人过了三十岁生宝宝都会有危险。结果飞机在太平洋上空不知道遇到什么千年难遇的怪事,一阵扭曲之后,自己就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世界……
一旁的两个大男人自然不知道萧惠欢此时心中竟然在想着这样的事情,那位李管事贼兮兮的笑道:
“你还跟我装?你这闺女长了一副惹人怜的好面孔,若是能进入沈府,过个两三年,等长大些了,倒是十有八九会被某个少爷看重。到时候收进房里做个通房丫头,若是再能生下个一男半女,就是扶起来做妾都是有可能的。能做沈家少爷的老丈人,老萧你不动心?说出去谁信?哈哈哈……”
萧大成听他越说越不像话,赶紧拿话头将他的嘴堵住:“李管事,这事儿还是过几年再说吧,咱们先把粮食称了斤两是正经。小人今日带着闺女来,就等着卖了这些粮食,为我闺女买些笔墨纸砚啥的呢……”
那李管事闻言,似乎听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夸张的大叫着:“买笔墨纸砚?给你闺女?”
萧大成嘿嘿的憨笑着点点头:“正是,县太爷不是奖给咱们庄子上两个先生么?其中有一个是女学的先生,族长让我家闺女也跟着去读书识字呢……”这些话说出来,萧惠欢能看到自己父亲脸上浓浓的自豪……
没想到这种自豪却并没有引起李管事的共鸣,只见他摇摇头叹道:
“读书识字有什么好?就像咱们沈府沈老爷的第九个儿子,本来就是个庶子,不想着为家族打理一下生意,却整日里想着掉那些酸文。弄得阖府上上下下都对他不待见,百无一用是书生,连男子都是这样,何况一个女子家。唉……可惜了你女儿这样一个美人胚子。来吧,把车拉着跟我走……”
一旁的萧惠欢听见这李管事的大嘴巴不断的八卦,心中恍然大悟,原来刚才那个什么九少爷,是沈家的庶子,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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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翩然而至 第十五章 恼人的李管事
跟随着李管事,将牛车赶到沈家的工坊里,过秤之后,萧惠欢她们此次送过来的高粱共计六十五石。虽说这一批高粱的成色不太好,可李管事却依然给出了六钱银子一石的价格。所以,萧家的这两车高粱籽,合计折银三十九两。
拿着李管事开具的入库凭证,萧大成又跑到沈府的帐房。签字画押之后,从沈府帐房手里接过了三十五两白花花的雪花银,还有四颗银裸子,加起来正好三十九两银子。
拿着银子回来,萧大成将那三十五两银子,用一块红布包好,然后珍而重之的将其放进贴身的地方,外面再用一块汗巾紧紧裹住,防止被外面的扒手扒掉。做完这一切,萧大成才从那四颗银裸子当中,取出一块大约一两重的,毕恭毕敬的递给沈府的那位李管事,脸上堆笑的说道:
“又有劳李管事费心了,这是小人的一点小小心意,还望李管事不要嫌少,请您笑纳。过几日,小人还会再次来县城,到时候再给李管事捎两只老母鸡过来,给尊夫人补补身子,呵呵……”
那李管事乐呵呵的笑着,从萧大成手里接过银裸子,动作极为熟练的将其放进自己的袖子当中,满意的点头笑道:
“老萧啊,还是你会做人。你们庄子上那些榆木疙瘩,无论我老李如何照顾他们,他们却都总是扣扣擞搜的,每次来卖粮,至多不过拿出个五六钱银子意思意思,和你可没得比。不过,我老李也和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今年你这高粱的成色着实差了些,若是换成你庄子上的那些人,我老李最多给他们五钱五分银子一石……”
萧惠欢看见自己老实巴交的父亲连连点头,然后又听他带着笑容说道:
“多谢李管事高抬贵手,对了,小人下次进城的时候,那两只老母鸡,是直接送到沈府交给您,还是送到您府上,直接交给尊夫人呢?”看样子,父亲和这位李管事倒是非常熟悉,连他家在什么地方都知道……
只见那李管事咂了咂嘴,犹豫了好半晌之后,才大咧咧的挥了挥手:“还是直接送到我府……寒舍吧,若是送到这里,被其他人看见,又该到老夫人那里去嚼舌根了,没来由的给自己找些麻烦。我说老萧哇,你能不能不要总是逗我开心,就我那破宅子,也能称之为‘府’么……?”话虽这样说,可萧惠欢却分明看见,他那一双老鼠眼中闪烁这一阵阵渴望的光芒。
这次还没等萧大成开口,一旁的萧惠生便接口说道:“能啊,当然能,为何不能?和咱们萧家庄的宅子比起来,李管事的那栋宅子,可不就是豪华的府宅么?咱们庄户人家,便是辛辛苦苦不吃不喝几辈子,怕是也建不起李管事府上那样一栋高大气派的宅子……”
那位李管事听得哈哈大笑,一边走过去轻轻拍着萧惠生的肩膀,一边扭头对萧大成说道:“老萧哇,你这儿子会做人,会说话,有前途,哈哈,等你个老不死的动不了了,你儿子接你的班,你萧家定然不会比现如今差……”
萧大成闻言,脸上跟着陪着笑脸,先谦逊了几句,然后便提出了告辞。车上还堆着两石水稻呢,那个是需要运到不远处的县府衙门入仓的,算作这一年萧家的税赋。那位李管事收了银子,又得了萧大成的承诺,也不想再耽搁太久,于是便挥挥手让萧大成自去忙碌,临分别前,眼睛又瞟了瞟萧惠欢,再次神神秘秘的凑近萧大成问道:
“我说老萧,咱们俩也算老关系了,我想劝劝你,还是考虑一下我先前的话吧。你这闺女若是能有机会进了沈府,凭着我老李在沈府的关系地位,把他安排到几位少爷的院子里当差定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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