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
叶欢的头突然大了一圈,已经有一个大麻烦了, 现在又多了一个小麻烦!
“论起对长安的熟悉,没有人能超过我。带我去长安,你们行事会方便许多。”
“长安非常危险,你……”
“我不怕,叶欢, 其实,我早就准备前往长安, 只是因为蜀地很多事情没有了解,而蓉蓉需要我的帮助。”
明玉的眸子望著叶欢,里面有著和蓉蓉一样的坚决。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但她只是女子,她不能等他们死了,再在他们坟前烧纸。
“可是……”
“你想复仇, 那就离不开我。这是你最後的机会,周天宗不会再等了。”
周天宗虽然没有告诉叶欢他们自己为什麽到长安, 但大家都不是笨蛋。
一个人的武功再高强, 也难以抗衡一个国家, 周天宗想要打败周治, 最好的办法是让周治自乱阵脚。
能让周治一败涂地的,只有他的欲 望,想要活下去的欲 望。
梦入浮屠大 法能颠倒生死,周治过不了那一关,但他也不会让周天宗活著离开京城,而就算是周天宗赢了,他也会选择破碎虚空那条路。
“叶欢,这是我们最後的机会。”
秋高气爽,宜出行。
解青丝静静的吹著洞箫, 周围寂静一片。
箫声呜咽,述说著她的故事,却没有人能听懂。
不远处, 叶欢、蓉蓉还有明玉三人,坐在了碧眼金雕上。
长安她不去了,她要留在这里,万一有变, 她就是蜀地的定海神针。
没有人知道她的心思, 包括叶欢。
那天拒绝了叶欢之後,虽然这两天,大家有时也见面,但却没有交谈。而王鸥蔓发现娘违背了诺言,也不见叶欢。
她的心思很简单,叶欢和娘如果不成, 那她也宁可不要幸福。
“你为什麽要这样做?”
姐姐明玉问过她, 但她却只是摇头。
其实, 他也知道。
苗疆之行,他已然改变,但这种改变对他来说,真的是好事情吗?
他需要人的提醒,而不是千依百顺。
当周围的人都围著他而改变的时候, 她宁可他保持自己!
如果从苗疆回来的他依旧是原来的他,那麽她会主动投身於他的怀中。但现在,她却选择了退缩。
正是因为爱你,所以才暂时的离开你。让你明白, 让你清醒。
这世上,还有人会有坚持, 她宁可放弃与你, 也不想你变成别的人。
你现在很成功,苗疆之行得到了最大的收获,武功突飞猛进, 而身边丽人无数。
但叶子呀,你是否明白,这样下去,你总有一天,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人不怕犯错,但怕的是不认错!
妻子拔下了丈夫心中的刺,但她宁可化成一根刺扎在了他的心中。
叶欢,你是否明白, 我爱你,所以希望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鸥蔓将苗疆发生的一切都说与听,女儿高兴与叶欢的温柔, 但解青丝却看到了叶欢的变化。
一种让人心凉,让人恐惧的变化。
成都城中,她把床铺的松软,每日里打扮美容, 等著他的归来,她已经做好了接纳他的准备,但现在, 她宁可不要!
再见了,亲爱的人,我是如此的爱你。
你会明白我的爱意,我会永远的等著你。
碧眼金雕腾空而起,蓉蓉紧紧的抱住了叶欢。
这三天里,蓉蓉分别接见了几名重臣, 并向他们讲出了自己离开的打算。
当然, 她没有说真实的理由,只是伪造了一份天子周治的诏书,并言自己此去长安,只是为了和周治商谈一些事宜──假诏书伪造的天衣无缝,明玉手中有很多盖了章的空白诏书。
明玉一方,仓促的离开长安, 不少士兵和官员的亲眷都落在了长安。虽然周治放了一部分人, 但还有不少被扣在长安。
火枪还有拜月教之事,压下了大臣们别的心思,而蓉蓉此去长安,更有充分的理由。
就像是元慎,他的父母都在长安, 而几位大臣的子侄也是一样。
那份伪造的诏书中,天子周治表示愿和明玉谈判, 允许明玉割据蜀地,并放出诸位大臣的亲眷。明玉要做之事,就是让安息都护府的展青霜退位,并出兵攻击诸王。
群臣当然拼死反对,但蓉蓉却成了很好的演员。
她泪水涟涟,衣襟湿透,言长安一败,自己责任极大,连累那些忠心於她的人。
如今有机会报答与他们, 自然要去做。
最终,蓉蓉勉强的说服力群臣, 前往长安。或者说,她不顾群臣的劝说,强行的离开。
碧眼金雕上只有三个人, 叶欢、蓉蓉还有明玉。
地面上的景物越来越小,而蓉蓉和叶欢的距离却越来越近。
她突然唱起了歌来,那是小时候从爸爸那里学来的。
“在一万英尺的天边, 在有港口的房间,在讨价还价的商店,在凌晨喧闹的三四点,可是亲爱的你怎麽不在我身边, 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
她的声音如同天空中的阳光一样的响亮甜美,其中浓浓的深情让叶欢为之心颤。
“亲爱的,你怎麽不在我身边?”
解青丝放下了手中的洞箫, 凝视著天空中的碧眼金雕。
是呀,亲爱的,你为什麽不在我身边?
她的箫声并不是说自己的故事,而是问, 问亲爱的那个人, 为什麽不在她的身边,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时间来浪费?
“在下叶欢叶子才,妾身谢梦落, 今结成夫妻,愿白头偕老, 今生今世,永不分开。”
一艘大船,沿著长江缓缓向东而下,解青丝凝视著江水,却想起了他。
外面的人,都说他是个木头, 但只有几个亲近的人, 才知道他有著浪漫的一面。他称她为亲爱的,会变著花样来取悦自己。
烛光晚餐,花朵相送,有时候她都觉得肉麻,但更多的是感动。
往日的点点滴滴涌上了心头,都是那样的甜蜜。
可是亲爱的,你为什麽不在我的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有一次,她回到了家中, 发现他正系著围裙,挥舞著锅铲为蓉蓉准备午餐。那时候, 他在嘴里,哼著这首歌。
那句话像雷电一样的击中了她,使得她靠在了门上,久久不能动弹。
在一万里的海外, 在午夜梦回的寂寞中, 时时刻刻,她都想念著他。
但亲爱的,为什麽你不在我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章渝【天剑歌】 > > 第十集 生死相随
第八章 相伴君旁…2
一万尺的高空上,阳光灿烂的云端,这里是两个人的世界。
“蓉蓉,别抱这样紧,你都是大人了……好了,你就像是树袋熊一样,真让人丢脸呀。”
碧眼金雕上,叶欢笑了笑, 手指刮了刮蓉蓉的鼻子,表示无可奈何。
明玉被忽略了,此时,他心中只有蓉蓉。
亲爱的,我很高兴,你能在我的身边。
他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芥蒂。从牙牙学语的小人儿, 到牛皮糖一样的花骨朵,从骄傲腹黑的小姑娘, 到权倾天下的天後,她依旧是她。
他不会因为她的疾病、苦难和落魄而嫌弃与她,也不会因为她的成就、权力和武功而献媚与她。他和她已经携手走过了十年岁月, 没有什麽能将两人的关系分开。
她坚持去长安,虽然让自己很烦恼和不满, 但心中怎麽会没有高兴?
为什麽她会跟自己一起去,因为她爱自己,她不想和爸爸分开!
就算是成了天後,也是这样。
身边的妙人儿大声的唱著歌曲,就像百灵一样的婉转,如同画眉般的动听,就像是所有爱唱歌的, 所有快乐的人一样,为亲爱的而唱,为美好的未来而唱。
什麽是快乐?
人活著,就是为了快乐而活著!
她紧紧地搂住了爸爸的脖子, 一刻也不愿意松手。
“亲爱的,我要你在我的身边!”
什麽人,能让她毫无戒心, 什麽人,可以让她甘受委屈, 还有什麽人, 能让她称呼为亲爱的?
小狐狸霓裳来到了洛阳的时候,蓉蓉当时很生气。
为什麽这个坏狐狸,敢这样的说?
亲爱的,我爱你,这句话是那样的直接,是那样的快乐,是那样的代表了天下间所有爱著的人的心声!
这句话,应该属於她,应该她先对爸爸说。
搂住他脖子的时候,骑在了他身上的时候,当她生病陪伴在身边的时候, 当她犯错被训斥的时候。
亲爱的,我爱你。
这句话就是这样简单,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白天黑夜,亲爱的,你要在我身边!
前往长安城的官道上,一队马车正在缓缓行进。队伍中的第三辆马车中, 一位丽人凝视著远处的城市。
“不要入京, 你可以好自为之。”
那个人将她留下,然後飘然而去。
为周天宗服务十二年,蓝采妮有了自己的班底,而武功也一日千里,只差一步就为宗师。
她只需要静下心来,安心习武, 三年後就能跻身宗师, 开宗立派,成为一方势力。
周天宗放她走,对她来说是一个解脱。她并不欠周天宗什麽,十四年前,她被周天宗所救,然後为他做事。
十二年, 期间出生入死,好几次差点命丧黄泉当年约定好十年,结果她为周天宗服务了十二年。
离开了剑阁之後,蓝采妮在洛阳等了周天宗一个月。
但却没有他的消息, 而好几次发消息到长安,却如同石沈大海。直到前天, 有消息传来, 周天宗让她到长安。
“不知道王爷在长安过的如何?”
离开周天宗的日子里,她才发现,自己变成了笼中鸟, 就算是门虽然开了,也不愿意飞出去。
马车在官路上缓缓的行驶著,然後突然停了下来。
“华山派陈新平,请蓝夫人下车一晤。”
知道她入京消息的人不超过五个,而了解路线的更少,心中有著不祥的感觉,蓝采妮行动没有任何的拖延。
一掌击破马车壁,身体向著路边的树林中冲去。
不管什麽情况下,不打无把握之仗,先避开,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
身形刚掠出一半, 突然有一种极为危险的感觉。
一道凄厉无匹的剑气直扑而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刺向她。
身体向後退去,蓝采妮手中的长鞭挥舞而出。一道道的圆弧展开,她就像是盘旋其中的仙子。
蓝采妮的鞭法脱胎於天蚕九变, 能在天下鞭法排名前三位,她凭此可以越级挑战宗师高手,就算是不敌, 也能全身而退。
但这次,蓝采妮的脸色却变了。
天蚕九变,但对方却来来回回只有一剑。
简单、快捷,没有人任何的花巧,甚至每一剑的手法、劲道和角度都是一样,但却破开了蓝采妮的防卫。
她连抽繁复无比的九九八十一鞭,但对方却只用了九剑。
至简至平剑法, 却在她衣衫上留有两处剑痕。
对方的剑法太狠太准太快,虽然未曾伤到皮肉,但她已经落在了下风。
这种感觉,只有和周天宗切磋的时候才有,对方的武功,远远的超过与她!
“华山陈川?”
这时, 她才看清楚面前之人。
面容冷峻, 眉心一点红痣,双手修长,而左脸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
华山陈川,十岁就击败门中一流高手,十四岁时,自创鹰扬天下十六剑,声名响彻天下。三十岁时, 华山紫霞神功修 炼到第九重。四十五岁时,剑罡大成,游剑江湖,未曾一败。
其後,与长生帮主徐长生人称南北双剑,徐长生为仙剑,而他名为神剑!
当他五十岁时,接掌华山掌门,并欲与少林武当争锋。
而此时, 周天宗异军突起,他先败徐长生,然後向陈川发出挑战。
决战之前,陈川之子连同六十八位江湖高手,伏击周天宗, 却被周天宗斩杀与华山脚下。
儿子是尸骨未寒,与周天宗决战之时又败得一塌糊涂。
周天宗废了他的武功,而脸上的这道疤痕就是当时留下的痕迹。
“是我。”
长剑一弹,一引,剑气如同点点星雨,击打在蓝采妮的身上。
长安城东南角,有一处普通的宅院。
这里的主人是名户部的官吏, 这是他在京城中的第三处产业,平日里他很少来这里居住,只有两名仆妇帮忙打扫。
宅院很大,也很冷清,沿著曲折回廊著里面走上数十米,就会发现後院还有一座幽静的小楼。
薄雾般的青纱挂满了房间,风吹过, 仿佛有无数的浪涛涌起。
两名绝色的女子靠在软榻上, 相互间交流著什麽,她们是蓉蓉和明玉,而叶欢正在调息打坐。
一缕白色的烟气在他的鼻端游动,而头顶上三股不同颜色的真气盘旋成花的形状。
两天前, 叶欢、蓉蓉以及明玉,潜入了长安城。
虽然说周治掌控了长安, 但明玉十几年的经营,又岂是如此轻易的被连根拔起。
明玉找到了这里,让三人歇息下,同时了解长安城中的情景。
等叶欢打坐完毕的时候,蓉蓉和明玉已经将今日的情报汇总。她们接收了长安城中红袖盟的力量,并统筹安排。
而叶欢, 这三天中等著两女的安排。
他在计谋和策略上比不上她们, 把自己放到了打手的位置上。
不过,让他郁闷的是,他才到长安,周天宗却出了长安。
“不过,这是我们的机会,不是吗?”
蓉蓉笑著,对叶欢说道,“我们最大的敌人为周天宗和周治,周天宗不在,那我们先收拾周治!”
一天前。
凝视著面前的匣子, 周天宗面容上却一丝的波动。
那里面,是一只白玉般的手。
寒冰将其封在其中,手掌的掌缘处,有著两颗黑痣, 而这只手上的纹路, 周天宗很熟悉。
以妾白玉手,助君以霸业,蓝采妮这些年跟在他的身边,这只手就是她的!
她不是在洛阳,怎麽会落在别人的手中?
对方将这只手送入府内,为的是什麽?
“启禀王爷, 洛阳有变。”
手下走进门,禀报著洛阳城中发生的一切。。
八百里秦川,成就帝王之业。
楚王项羽击败刘邦成就霸业之後, 重新定都长安。千年的风雨,洗不尽长安的风流。宏伟的长安城,可容纳百万人。
论繁华,自然是寸土寸金的朝阳大街, 但朱雀街则是达官显贵的住所。
太子府就位於朱雀街上, 每日里门前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太子周宏坤为人豪爽好客,温厚贤良,见过他的官员无不交口称赞。
但实际上呢?
“殿下,陛下只是考验与你,千万不要这时候, 露出焦躁甚至是不臣之心呀!”
美丽的太子妃轻声的劝说著,她是清河世家之女,修容温和,这些年帮了周宏坤不少的忙。
“我知道,但有些不对劲。父王今日居然将禁卫军一部交予周可解,这如何解释?。”
周宏坤就像是笼子里的困兽一样,不停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周天宗入京之後, 天子周治的所为就变得很奇怪。询问了父王几次,但天子周治却没有给出答案。
如今周可解的势力,已经隐隐能与周宏坤,这是为什麽?
“我不明白父王是怎麽想的,他为何要如此厚待周可解?
就算是我继承了皇位後, 还需要花大力气铲除周可解的力量──这个人天生与我不和, 没有拉拢的可能。
而如今天下大乱,这种内耗甚至能让诸王翻盘。”
权力就如同自己的老婆一样,那是不容玷污的圣地。外人也许没有感觉到什麽,但周宏坤却发觉到父王的变化。
“倩如,你说,父王会不会有废储之意?”
犹豫了很久,他将这两个字说出来。
“不可能,废储之意, 如果在往日还好说,但现在怎麽可能?”
太子妃笑著,充满了自信。
废储当然不可能,天子周治只有不到两个月的寿命,他怎麽会冒这种危险?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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