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团?”假宝玉不禁呆了一呆,一只手拼命的搔头。虽然,他明白其中的意思,不过老是感觉这三个字怪怪的。
“那——采访员如何?”莫绯衣苦笑,也许,采访员,容易让人理解一些吧。
事情,就这么订下来了,这件也不急,大可等到明天开春,再张榜公告招人,半天时间的短期培训就OK。
采访员嘛,其实也就是收集各种八卦消息的情报人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奸细,只不过,小姐的这些情报人员,都不做坏事而已。
如今,所有的事情,都提前布置妥当,似乎,没啥可做了。
半个月过去,莫绯衣的脚早就好了,只是仍装着没有全愈,让唐木服侍而已。
其实,唐木也知道她在装,他虽然不明白,撒娇,是女人的天性之一,反正,能陪着绯衣,他很开心,而且,绯衣羞嗔的神态,很动人,至少,把他的魂儿勾走了。
通房丫环
随着感情的加深,情侣之间,难免有一些情不自禁的亲昵举动,在莫绯衣认为,这本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在现代,试婚、未婚同居就象喝白开水一样的正常。
而在古代,这些情不自禁的亲昵小行为,已经逾越了道德、世俗的界线,视为伤风败俗,红杏出墙,奸夫淫妇。
莫绯衣才不管这么多,只要情动,难以自禁,自然会有一些亲昵的举动,而大半还是她主动的,不是唐木不想,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更加强烈,只是在拼命的压抑而已。
当然,在二人亲昵,情难自禁,几乎无法把持的要命时刻,莫绯衣依然保持着几分理智,极力压抑那汹涌澎湃的欲念,死死的护住最后的一道防线,不允许唐木再逾越。
不是她保守,而是她认为,婚姻,是爱的升华,只有在神圣的婚床上,把自已的初夜,奉献给爱人,才是最神圣最纯洁的。
那些旧世俗旧偏见,都见鬼去吧,反正,二人发乎情理的亲昵举动,除了小玉,没有外人知道,当然,她也不会傻到在这个封建制的旧社会里,去明目张胆的挑战旧的世俗理念。
发觉小玉近来变得有些怪怪的,莫绯衣不禁好笑,难道小妮子也春心萌动了?
这一日,莫绯衣与唐木手牵手,在自家的小花园内漫步。
此时已是秋天,木叶萧萧,落叶随风飘舞,铺满小道。
二人静静的偎依在凉亭里,看着着随风飘舞的落叶,聆听着彼此的心跳声,感受着彼此的体温与气息,享受着无限的温馨。
“嘻嘻,小玉,你看你,面颊桃红,眉目含春,八成是春心动唉。”不远处,突然传来多多打趣的低笑声。
莫绯衣听得不禁掩嘴偷笑,小玉,确如多多说的那般,看来真的是春心萌动了。
她瞟了唐木一眼,不禁紧紧依入他的怀里,唐木心头一跳,呼吸一滞,搂着她的手臂不禁紧了一紧。
能清晰的听到他心头剧烈跳动的声音,莫绯衣再是情动,也不敢有亲昵的举动,这死人,满腔欲念正汹涌澎湃着呢,你再跟他亲热,又要把持不住了。
“多多姐……”小玉羞赧的声音传来。
“唉,小玉,你真有福,将来,小姐嫁给唐公子,你便是陪嫁过去的通房丫环了……”多多的叹息声隐含着些许的羡慕与无奈。
莫绯衣不禁一呆:什么通房丫环?
通房丫环(2)
“什么是通房丫环?”莫绯衣低声询问,丫环,通常的理解便是侍婢下人,怎么还有个通房丫环?难不成,丫环里头,还分有级别?
唐木呐嚅道:“还不是侍候你的丫头?”
他以前的生活,几乎是与世隔绝的苦行僧生活,除了练功还是练功,要么就是奉命刺杀目标,很多事,唐木并不知道,他只是简单的理解成普通的侍婢。
莫绯衣点头,复又摇头,表面上,似乎是这么理解,可是,多多的语气里,隐隐带着些许的羡慕,她现在是管帐的帐房先生,待遇,岂是丫环可比,而且,身份更是天差地别,有什么好羡慕小玉的?
小玉与多多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再也听不清,仅是从语气中听得出,一个羡慕,一个羞羞答答的,隐含欢喜。
莫绯衣想不通多多为什么会羡慕小玉?心中,对所谓的通房丫环存了一份好奇。
中午,吃过午餐,本是午休的时间,唐木回自已的房间午休去了,莫绯衣躺在床上,脑子里却在想着通房丫环这事儿,一时睡不着,干脆起身,自个到院子里走走。
这事,问凤茹,她应该知道,莫绯衣想到了凤茹,便朝何天雄夫妇居住的厢房行去。
凤茹与阿当姐轮流监管美容面膜的最后一道工序,这会儿,正好是凤茹休息的时间,她正在自家的院子里晒衣服,看到莫绯衣进来,连忙放下手中的活儿福礼,“小姐。”
莫绯衣微微一笑,询问凤茹,通房丫环是怎么一回事。
凤茹笑道:“就是服侍老爷夫人的丫头呗。”
“嫂子,能不能……再说得细一点?”莫绯衣觉得,表面上是这么理解,可是,心里头又隐隐感觉没这么简单。
凤茹笑着解释,“通房丫环,就是极得主母宠信的侍婢,在房里服侍主母主子的起居什么的,也等于是主子的人,将来要是生个一儿半女的……”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莫绯衣摆了摆手,什么都清楚了,无须再听下面的解释了。
通房丫环,在古代,其实也就是妾……
只爱你一个
男尊女卑的社会,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哪怕你是万金之躯的公主殿下,也一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皇帝,所谓的真龙天子,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一天临幸一个,一年都轮不完……
总之,有钱人家,三妻六妾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妻妾争宠,闹得不可开交,甚至酿出悲剧,最终,受害的还不是女人?
莫绯衣来自高科技时代的女性,就算不敢挑战这个封建社会的旧世俗旧理念,但也没有大度到容忍自已心爱的男人纳小妾,分享自已的爱,爱本来就是自私的嘛。
“小姐,你没事吧?”凤茹见她神情异样,情绪似乎有些低落,不禁担忧起来。
“我没事,你忙了一整天,该歇息了。”莫绯衣笑了笑,走出宅院,心中却在想着如何跟小玉说清楚,不管小玉高兴还是伤心,反正,这种事,绝对不允许,霸道就霸道,凭什么男人有三妻六妾,却要求女人忠贞?而女人不能要求男人也只对一个女人忠诚?
她呆坐小花园内的凉亭里,胡思乱想了大半天,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用回头,只听那有力、熟悉的步伐声知道是唐木来了。
走到她身后,唐木柔声道:“天有些凉,你穿这么单薄,小心着凉了。”
莫绯衣听得心中暖呼呼的,往后仰靠在他身上,懒洋洋问道:“木小强,你觉得小玉怎样?”
“很好啊,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唐木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这么一问,只是本能的回答。
莫绯衣的背脊有些僵硬,吸了口气,“你,爱他么?”
在古代,喜欢就是爱,所以,她要区分清楚,好让唐木明白她的意思。
“为什么这么问?”唐木皱起了眉头,一把拥紧她,柔声道:“我只喜欢你一个!”
莫绯衣只觉全身暖呼呼的,半玩笑半警告的口吻道:“这可是你说的,反正,你只能爱我一个人!”
这话说出口,她只觉俏面一阵滚烫如火,心头突突狂跳,多少感觉有些……有些……羞赧与霸道。
唐木正色道:“绯衣,我今生今世,只爱你一个!”
生生世世
见莫绯衣皱眉,唐木不禁急了,唰的撕开胸襟,露出宽厚结实的胸膛,“你不信?要不要我挖出心头给你看?”
汗,这么紧张?莫绯衣白了他一眼,嗔道:“挖出你的心头,那我岂不是要守寡了?笨蛋一个!”
唐木面颊一红,手指指天,郑重其事道:“我唐木……”
哎,木头还真是木头,莫绯衣嗔道:“就今生今世啊?那来生呢?是不是找别的,比我温柔漂亮的女人呀?”
唐木面颊更红,搔着头,呵呵憨笑道:“我错了,应该是生生世世,呵呵。”
莫绯衣羞笑道:“这还差不多,人家本来想奖励你的,不过你只是勉强及格,所以呢……”
她秀眸微闭,略倾着身子,侧着脸,唐木咧着大嘴呵呵直笑,眼睛飞快的瞄了一下四周,嘴巴刚凑上去,突听一声轻咳传来,惊得他直跳起来,脸庞胀成猪肝色。
莫绯衣也是吓了一跳,连忙缩回身,张目望去,却是阿当姐站在远处,背对着他俩,“今天的天气真好,我啥也没有看到,嘻嘻。”
唐木大窘,逃命一般从小花园的另一个侧门溜了,莫绯衣的面颊满是羞赧红云,跺着脚儿,嗔道:“阿当姐……”
阿当姐笑嘻嘻走过来,“妹妹打算几时准备嫁妆呀?”
莫绯衣捶了她一下,笑道:“笑我?那你呢?你又几时?听说某个人都等不急了哎。”
阿当姐的面颊腾的飞红起来,神态忸怩,低着头轻弄裙带。
她与侯小宝的关系,已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侯小宝确实等不急了,几次想偷吃禁果,不过阿当姐上过一次当,人也变得成熟理智,最后一道防线,一直没有逾越。
莫绯衣笑了笑,打趣道:“是该把先生与娘接来长安了,要不然,某人眼巴巴的,不知道要傻等到什么时候呢?”
陈廉已是她名义的爹,不过叫惯了先生,她还是觉得叫先生更顺口一些,陈廉也没有异议,反正他也明白莫绯衣的心思。
“说不过你,不跟你说了……”俏面绯红的阿当姐也逃命一般跑出小花园,惹得莫绯衣掩嘴娇笑不已。
(昨天晚上有亲戚过逝,跑了一趟乡村,没能赶回来,连个假也没能跟大家请,真抱歉)
商界神话
对于小玉,莫绯衣一时之间,还真是不知如何开口才好,若她能拉下一副主子的面孔与狠心肠来,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偏偏,在她心中,穷人也罢,有钱人也罢,当官的也罢,从没有贵贱之分,是人,都有做人的尊严,至少,她从没有把小玉当成是下人看待,而是当好朋友一般的看待。
话不知道如何说出口,她只能留个心眼儿,同时提醒唐木,好在唐木以前都是苦行僧般的隐居生活,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已动手,不喜欢让人服侍,对于小玉的有意讨好与亲近,他都装傻宛拒。
小玉倒没感觉出什么异样,唐木本来就是这么的木纳与迟钝,不解风情,你若不跟他明说,打死他都没理解你的暗示与心意。
莫绯衣本想现在让人回雷洲,把先生与老妈接来长安,但冬天将近,这一去一回,在下大雪之前,绝对是赶不回来了,她不可想先生与老妈在大雪天赶路,想想,这事,还是压到开春之后再说吧。
在老妈的来信中,雷洲的美容生意,那个好得没法说,总之,天天火爆,日进斗金。换是别人,关闭雷洲的生意,一定心痛得要命,莫绯衣却感觉没什么可惜的,她如今所赚的钱,全家人一辈子都花不完,若不是与王筠玉订下五年的赌约,她才不想想方设法的赚钱呢。
在外头,都已经风传她的家底,已经快接近王家了,而在商界,那些极有名气的商界大鳄、世族大家,都已一致认为,年青时的王老爷子,都未必有这种魄力与才能,接连创造商界的神话。
换种说法,就是说,传说中商界神话一般的王老爷,都比不上莫绯衣,总之,莫绯衣的名气,人们已经把她跟王老爷子相提并论。
对于这种谣传,莫绯衣只是一笑置之,王老爷子也是一笑置之,而王筠玉听了却很不舒服,至少,在她心眼中,爹才是神话一般的存在,绝不容许任何人超越。
说实话,莫绯衣至今都不知道自已有多少家财,而柳新月与司徒明远曾跟她说过,她的那几样生意,照着现在所赚的,五年想超越王家,有点危险,但也不会差不多,如果是七年,绝对稳超。
柳新月与司徒明远都是她可共生死共患难的好朋友,他们的话,莫绯衣绝对相信。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会输给王筠玉,只等来年开春,报纸发行,绝对稳压王家。
把她的男人都干掉
虽然,莫绯衣感觉王筠玉很可恶,想象着她被自已超越时的那副表情,有时候想着真的很开心,充满报复后的快感,可是想想,也不禁苦笑叹气。
五年的赌约,只是一时的意气之争,其实,王筠玉的心性也不坏,只是有些刁蛮任性好强,长安方圆百里,她的声誉也挺不错的,至少,没听说她干过什么坏事儿,偶尔还帮助过穷人,当然,前提是她心情好。
要是是十赦不恶的大恶人,莫绯衣绝对不手软,往死里整,所以,一直以来,她一直行事低调,不想去招惹王筠玉,当然,对于王筠玉的种种挑衅,她会不甘示弱的反击,五年的赌约,她依然看重,因为她不想输给王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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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南城外,十里官道,安禄山端坐高头大马上,眺望着巍峨的长安城,意气风发中隐隐流露一丝的失望。
在长安城内混迹了近一年,他大送银子拉关系,总算没有让他白费心思,认了杨贵妃作干娘,得到唐玄宗的宠信,连连升官,如今,他可是身兼三镇的节度使大人,封地大得让人眼红。
总的来说,他收获极丰,让他唯一感觉有些许遗憾的是,没能把大唐最有钱的女人弄上手。
上一回利用侍妾向莫绯衣讨教美容的机会,他暗中下药,眼看就要得手,不想李瑾楠突然闯进来,害得他前功尽弃,还得演一出苦肉戏掩饰。
他对李瑾楠恨之入骨又无奈,李林甫深得皇上宠信,权倾朝野,在朝中,他唯一害怕的人只是李林甫一人而已。
(历料记载,李林甫虽为一代奸相,但对各蕃镇拥兵自重的节度使,他都能有效控制住,他死后,换昏庸无能,贪财如命的杨国忠接掌相位,没多久就逼反了安禄山史思明。)
一次失手,他无时无刻不想着算计,千方百计的想把莫绯衣弄上手,偏偏莫绯衣行事低调,极少出门,一直让他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他是不达目的不罢手的人,自然不会放过莫绯衣,只是,离开封地太久,老呆在长安城里,就算唐玄宗没有怪罪,文武百官也有微言,所以,他不得不回他的封地。
走之前,他把心腹总管叫到书房叮嘱了一通,监视长安所有动向的同时,派人盯着莫府,严密监视莫绯衣的一举一动,只要发觉哪个男人与她走得近,杀!
安禄山心中有他的盘算,只要莫绯衣不嫁人,他就有办法连人带钱都弄上手,所以,他不能让莫绯衣嫁人,凡是莫绯衣看上的男人,就不择手段的把那个男人干掉。
烧烤
转眼间,又是北风呼号,雪花飘舞,天地一片银白。
这冰天雪地的,也不知司徒明远哪来的兴趣,叫上了柳新月与莫绯衣去他家烧烤,而莫绯衣见李瑾楠一副闷闷不乐的表情,便顺手带上他。
司徒明远的府第,莫绯衣去过好几次,自然熟路,她与李瑾楠、小玉、唐木进去时,司徒府第的门子连忙领着众人到后院的花园。
司徒明远的后花园,可比自家的花园大了几倍,司徒本来就是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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