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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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刑警-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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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卿看到后视镜里失神的千木愁眉紧锁,误以为他爱花语嫣那个女人,握住方向盘的手紧握了两下,用力踩下油门,车子呼啸着向前奔驰。
没有任何安全保护的千木一头重重的撞上车门,他很不痛快的骂道:“妈的,你是不是觉得耍着我玩很开心?”
嬴卿没有理他,脸上的表情很冷,仪表盘上的数字还在增加。
“你他妈的倒是说话呀,别当自己是死透的蟑螂,憋不出一个屁。”他越来越不爽。
车子突然剧烈的颠簸了一下,千木的头又重重撞上车顶的扶手,这一次撞的比上次更重。他是真的火了,“你他妈的抽疯啦,想死别拉着老子给你垫背。”
一声刺耳的急刹车,车停了下来。
“下车。”嬴卿冷冷地说。
“下下下,下车?”千木愣了。
“下车,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千木愣愣的眨了几下眼,明白了嬴卿是在撵人。他扫了一圈车外,到处都是茂密的树木,在这种地方被扔下,还不喂了老虎毒蛇了。
“不下,死也不下,别想扔下我。”他抱紧椅背,打死也不肯下车。
嬴卿打开车门下车,二话不说就把他往车下拽,一点也不心疼昂贵的真皮座椅会被某只赖兔子抓破。
千木争不过嬴卿的力气,最后还是被拖下了车,呆呆的坐在地上,盯着车子在自己的眼前绝尘而去。他真的傻眼了,那个家伙真的扔下他走了。
天色越来越暗,西沉的红日只剩下小半边脸,山顶白色建筑的屋顶笼罩在稀薄的金光里。森林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在没有任何装备的情况下,晚上独自一个人留在森林里等于是在挑战生命的极限。
千木决定放弃上山的大路,穿林上山,他必须在天黑之前到达山顶的别墅。
一个小时后他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悔了。他拼命的向山顶爬,衣服破了,脚上的鞋也跑丢了一只,如果他知道会遇到熊,绝对不会选择穿林上山。一个不留神,他的脚下滑了一下,身体失去了平衡的支点,他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完了,完了,这次死定了。千木捂住眼睛,不敢看身边庞大的野兽,只等要命的熊掌一巴掌拍下来,他就可以去西天报道了。
等了半天也没见熊掌拍下来,动物呼出来的气体喷在他的脸上热乎乎的。他奇怪恶熊怎么还不动手?小心翼翼的张开一条指缝,觑眼从指缝里向外看,比铜铃大的兽眼正好奇的盯着他。他一个激灵滚到一边,惊心动魄的坐起来,定下心神仔细一瞧,站在前面的哪里是刚才追自己的恶熊,明明就是一只八角梅花鹿。他四下看了几遍,那头追了自己半个小时的熊一点踪迹也没有,再看站在前面的梅花鹿——他雾水了,熊怎么变成鹿了?


    41、第四十一章 鬼麒麟2

山顶别墅外;嬴卿靠在车上抽着烟;他的脸上不见情绪;眸色迷离的深邃不可探知。风吹断了他夹在指间的香烟燃烧过的灰烬。就在这个时候,半空中出现无数的绿色光点;一条绿色的巨蛇出现在他的面前;它浮在半空;额头上有一个火色的魔纹。
嬴卿抽了一口烟,说道:“辛苦了;腾蛇。”
巨蛇幻化成绿发青袍的英俊青年,他行了一个礼便消失不见了。腾蛇刚刚消失;乱蓬蓬的一头乱发出现在嬴卿的视野里。他笑了笑,慢慢地吐着香烟;等待乱发的主人出现。
拄着一根棍子的千木气喘吁吁的爬上山顶,见到站在前面的嬴卿,恨恨地咬牙切齿。
乱蓬蓬的头上顶着两片树叶,外套上破了一个很大的口子,袖子耷拉在衣服上,里面的白色T恤又破又脏,裤子少了半条腿,一只脚上还少了一只鞋,脸上黑的多白的少,只露出一双晶亮的眼睛。
嬴卿打量着和乞丐没什么区别的千木,紧抿成一条线的嘴唇动了动,忍俊不禁,忍不住还是笑了出来。
“笑笑笑,笑什么笑?笑个屁,笑死你。”千木的脸红的比煮熟的虾子还好看。
嬴卿的笑容更深,他凝视着面前的青年。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恼火。
红日已经不见了金盘,连绵的山脊上只留下一条淡淡的金带。灰蓝色的天空下,两个看似不会有交集的男人,看起来又是那么意外的和谐。
“我拒绝和他一个房间。”千木气吼吼的抗议。
“很抱歉,这次赴约的人数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所以没有准备足够的房间,还请您委屈两天。”
别墅的管家东方华伊,看起来是一个只有三十几岁的英俊男人,而实际上他的真实年龄已经是45岁的大叔。
“这么大的房子难道就没有多余的房间吗?”
“房间是有,不过打扫起来要花很长时间,其余的客人也是两个人一间,只有一位小姐是独自一间房。”
“我要求换房间,和谁一个房间都行,就是不能和他一个房间。”千木凶巴巴的横瞪嬴卿。
“对不起,我这位朋友在来的路上和我闹了点小别扭,等一会气消就没事了。”嬴卿很礼貌的笑道。
“谁和你闹别扭了,我要……”
“够了。”嬴卿拉过千木,用手堵住他的嘴,“你也不是小孩子了,别给你小妈丢人。”
“唔唔唔……”他哪里丢人了?
“两位的感情真好,那我就不打扰了,晚餐需要穿的衣服就放在床上,两位换好衣服就请到一楼的饭厅,没有别的事我就先下去了,希望两位在这里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
管家彬彬有礼的离开,他完美的几乎无可挑剔。
晚餐在六点钟开始,时间还没有到,应邀来到别墅的人就几乎全都到达了饭厅。每个人都穿着中世纪的礼服,按照管家排出的顺序,各怀心思的坐在长方形的餐桌两边。这次受邀请而来的一共有十个人,坐在千木和嬴卿对面的人还没有来。
千木趁还没有开饭,打量在座的人。从坐在他对面的第一个男人起,三十岁左右,外表看起来很稳重,有点面熟,他又认真的打量男人的脸。
男人注意到有人在打量自己,他朝千木礼貌的点头笑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继续慢慢地抿着红酒。
看到男人礼貌的笑,他想起这个男人是谁了。
他叫沈景明,有个做副市长的老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他能当上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全靠他那个当市长的老爹。不过不得不承认沈景明是有能力的企业家,他虽然是靠沈家长跻身商场,但是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全凭他自己的能力。只能说他比普通人幸运,幸运的有个高起点。
坐在沈景明旁边的轻佻青年和大咪咪的金发洋妞,他完全不认识,瞧两个人如胶似漆的样子,就知道他们不是情侣就是情人,夫妻?不像,他还没有见过像他们这么开放的夫妻。男人的手早就伸到女人的裙子低下去了,他是怎么知道的呢?因为他在拾掉在地上的餐巾时,不小心看到了。话说回来,洋妞的腿还真的够直,够漂亮。想到这里,他偷偷瞥了一眼嬴卿的腿。可惜没有瘟神的漂亮。
挨坐在他身边的是一个粗壮的中年男人,皮肤很黑,看的出来他一定常年在烈日下工作;他的手很粗糙,手心长有老茧,是个做粗活的;典雅的礼服穿在他的身上,有种张冠李戴的感觉。让人不敢小瞧这个男人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目光如炬,似乎随时可以喷出火焰,又目光凛冽,锋利的像一把利刃。
男人豪放的拍拍身边文质彬彬的白面青年,“好好表现,别给你爸我丢脸。”
千木高挑起直眉,要不是他亲耳听到,绝对不会想到他们会是父子。
坐在最后的是一个邋遢的男人,满脸的青胡渣估计有几天没有剃过了,衣服上只扣了三颗纽扣,还扣错了一颗。胸口挂着一条半个指头粗的金链子,不细看还以为是真的,仔细一看立刻就分辨出是假货,大街上十块钱一条,铂金、黄金、白金、彩金随意挑。
男人张开大嘴打了一个哈欠,满口的黄牙,他用一只手搓着下巴,醉醺醺的觑着眼。男人吧唧了两下嘴巴,发现有人在看自己,凶恶的瞪起眼珠,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
千木瘪瘪嘴,心道司徒家怎么什么人都请?
饭厅里的大钟敲响了六下,终于到开饭的时间了,可坐在对面的人还是没有来。人没有到齐就不能开饭。他已经饿的是前胸贴后背了,再没有东西下肚,他就要烈士了。
“你别抓我,你看看都破了,放手。”门外响起男人不耐烦的吼叫。
他觉得男人的声音很耳熟,好像是……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这次到别墅来的人都受到了司徒家的邀请,小妈说这次的聚会是六个家族为了取回文革闹破四旧时,寄放在司徒家的东西。这么多年过去,六个家族的人早就把当年的事都忘了,没有老辈人的提醒他们这六个家族的后代谁也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档事。
四十多年前文革搞破四旧,红卫兵高喊着“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砸烂一切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口号,到处抓人、揪斗、抄家,不知道毁了多少有价值的历史文物,全国上下总共约有一千万户的人家被抄。
当年六个家族为了保护祖宗传下来的宝贝,六家的当家决定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交给憨厚老实的长工司徒保管,约定二十年后再取回。风云变幻莫测,六个家族没有逃过被抄家的命运,知道秘密的六个人在批斗中去见了马克思,只有吴家的当家在咽下最后一口时,悄悄把六家的秘密告诉了年仅7岁的小儿子。后来司徒家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发迹,很快成为了上流社会的名流,六个家族的后人也不知去向。
随时间的流逝,吴家的小儿子渐渐忘记了父亲交代的事情,直到他临终一刻才恍然想起父亲交代的事。这个时候,吴家已经成为国内餐饮业的巨头,对于祖辈留下的东西也就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于是,这个秘密渐渐的被吴家人淡忘了。
“你不给我,我就不放。”
又是另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千木的耳朵,他直勾勾的盯着门,默默地想:“难道真的是他们?”
门砰地一声被踢开,黑脸的高大男人神情恶劣的站在外面。
赵云!再看像只树袋熊一样手脚缠在赵云身上的小个子,只看后脑勺他就认出是小李。
“千木?”显然赵云见到千木也很意外,直勾勾的杵在门口。
“赵先生、张先生请到座位上坐好,我们马上就开饭。”管家东方华伊恭敬的请赵云到餐桌前落座。
“呃?好!”赵云显得有些不自在,连小李挂在身上也不在意了,走到座位坐下,不忘体贴的帮小李调整舒服的体位。
“千木?你怎么也在这里?”开口的是小李,明显他慢了很大一拍,坐下才注意到身边的人是自己认识的人。
“我是替小妈来的,你们怎么也来了?”
“你问他呀!”小李不高兴的努努小嘴,勾紧赵云的脖子冷冷地说道:“快给我,不然你就别想我放开你。”
在座的人都奇怪的打量缠在一起的两个人,洋妞一脸暧昧的趴在轻佻青年的耳边嘀咕了一阵。青年嘿嘿的笑了两声,朝赵云吹了声口哨。
赵云的脸更黑,沉声对小李说道:“下去,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况,东西我扔了。”
“我不信,我看到你把它塞进屁股后面了。”
“那么大的东西我能塞进去吗?”
“可我看到了。”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越说越不清不楚,连一向沉稳的沈景明也忍不住笑出声。
赵云的黑脸红成了紫脸,暗骂自己怎么认识了这么一个猪脑袋的笨蛋。
“你先下,等回房间我再给你。”
“不许耍赖。”
“不耍赖。”
小李得到保证,这才从赵云的身上爬下去,在他的身边坐好。


    42、第四十二章 鬼麒麟3

司徒为客人准备的晚宴十分丰盛;色香味如此;标准的西式宫廷大餐,与今晚众人的礼服相得益彰。丰盛的晚餐令人眼花缭乱;古怪的是别墅的主人并没有出现。
千木觉得自己仿佛真的到了中世纪的宫廷,他不知道其他人在如此丰盛的晚餐前;是否和自已有一样的想法,他可是兴奋的胃口大开。两个月的工作餐;淡到嘴巴出鸟,难得美味在前叫他不动心也难。速度解决掉盘子里的牛排;几口醇香的极品红酒入口,金黄鲜香的烤鸡,让他的胃自动长大了几倍。
他瞥了眼坐在身边的嬴卿;发现嬴卿面前盘子里的牛排根本没有动;放在手边的银制餐具雪亮;整整齐齐的摆在那里,就连正餐前的汤也没有动过,唯一动过的只有他拿在手里的红酒。
修长的手指优雅的托起宛如红宝石般的液体,尊贵的祖母绿安静的装点其中。白色的荷叶叠花,黑色绣金的长袖,健硕的长臂,刚毅的下颏,红色的液体缓缓流进微启的淡红色的薄唇。
他下意思的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不知道那双唇摸起来是不是和看起来一样柔软……
“你做什么?”这只笨兔子竟然在这种场合摸他的唇。他是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变态吗?如果这种事是发生在房间里,他不仅不介意让他摸个够,还会附赠增值服务。他的目光落在千木惊讶微启的双唇,深幽的瞳孔不悦的缩敛。该死的笨兔子,总有一天他会忍不住欲望的疯狂,直接把他扔上床。
千木惊讶的忘记了呼吸,他当机了,嘴巴张张合合,举在半空的手尴尬的不知道该往哪里放。“那……那个……我我我,那个……”他看到嬴卿盘子里的牛排,脑袋瞬间灵光,双手按住盘子,一脸讨好的笑嘻嘻地说:“这牛排挺好吃的,你要是不吃,别浪费了,趁还热乎就给我吧,我喜欢吃牛排,呵,呵呵……”神呀!请把您宽大的胸膛借给您虔诚的子民吧!自己到底是哪根筋不对?怎么总是对这个瘟神不由自主的动手动脚?真的很龌龊。
“喜欢就拿去吧。”
“呵,呵呵,那就不客气了。”呼——好在自己脑筋转的快。
嬴卿目光慵懒的看着杯子里晃动的液体,他忽然说道:“我不介意把胸膛借给你流几滴眼泪。”
千木蓦地定格,他一口咬掉餐叉上的肉块,一边吃牛排一边不屑的说道:“你当我是女人吗?流几滴眼泪,哼!少爷就算真的要流几滴眼泪,也不会找你这个瘟神,要找也找个大美女,猪才会喜欢一个臭烘烘的男人,倒尽胃口,还不把吃的都吐出来?你别恶心我了。”
嬴卿笑了笑,浅浅的啜着红酒。他想如果这番话是在两千年前听到,自己会不会立刻拔剑杀了这只笨兔子?谗言冒犯君王,可诛九族。
千木偷偷瞟了眼淡笑的嬴卿,收回视线,魂不守舍的嚼肉块,眼睛不由自主的频瞄嬴卿。怎么觉得这家伙今天有点不对劲呢?
“你好,你是吴家的人吧?”
“啊?啊!是。”千木疑惑的看着身边和自己搭腔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想了想,一脸疑惑的说道:“刚刚我听对面的那位先生叫你千木,怎么也没和吴连在一起。”
“其实我是替我小……我是替我继母来的,她没时间,就让我来了。”还以为什么事呢!吓他一跳。
男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么重要的事情会让你来,吴董事长一定很看重你吧?” 
千木有些无趣的割着牛排,态度冷淡的说:“是挺看重我的。”像这种问题不知道回答过多少次,在豪门只有被看重的人,才有机会被重用,继承家业,这似乎早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能巴结就要巴结。
小妈是吴家嫡系的唯一血脉,十八岁的时候和另一个家族联姻,她为了家族的责任嫁给对方。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利益。小妈唯一的亲人外公去世后,她毅然决然的和丈夫离了婚,转身追求自己的爱情。小妈没有孩子,他这个继子自然就成了最有可能继承吴家的人,想和吴家扯上关系的人能不巴结他吗?
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双手把名片奉上。“你好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洪盛林,这是我儿子洪霖,还是大学生,在大学学金融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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