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这坑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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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这坑爹的世界-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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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然是摇头的。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我都不会和司徒静联手,何况我到现在还是无法理解她的想法。
    “姑娘言重了。”我摇了摇头,浅笑,“花满楼本就是花满楼,而花满楼也只是花满楼。花满楼并不愿意参与这样莫名的事情。”
    “可是陆小凤的事情你不是都参与了么?”司徒静竟然真的有些不解。
    一瞬间,我有点哭笑不得:“陆小凤是我朋友,而这世上,也只有一个陆小凤。”
    司徒静拍了下手:“也是,终究是只有一个陆小凤的。花满楼的朋友也只是陆小凤而已。”
    她的声音轻快了下:“船到桥头自然直,花满楼,我总会有办法的。”
    她转身了,似乎要走,却在刚抬脚的时候又放下了,回过身来:“花满楼,最后提醒你一下。楚留香是个和陆小凤差不多麻烦的家伙,不要掺和到这些事情上,何况他现在也不一定会怎么看你。对了,有机会的话,我介绍个朋友给你,如果可以的话,开导开导他。最后……我叫司徒静,司徒——静。记住啦~”
    声音逐渐远去。
    我不由皱起了眉。
    司徒静的武功竟然还不错。我们对司徒静的遭遇几乎一无所知。毕竟要尊重人,所以穿越司里一向不会对穿越者和员工进行监控,所以……司徒静的变化才会产生这样的影响。不过好在这个家伙虽然思想有些奇怪,但人还没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现在只能一步步来了,横竖我和两个师父都不能伤害她一分一毫。
    想到这里,我便将这些抛在了脑后,慢慢向小楼的方向走去。而在半路,似是说不清的缘分使然,我又遇上了那匹神骏的马。
    隔着些距离的时候我便发觉了,而我走近,那匹马竟然还记得我,嘶鸣了几声蹭上了我的手掌。我顺了会儿毛,笑着看向来人:“姑娘。”
    “……黑珍珠。”那个声音低沉的姑娘说了自己的名字,“好巧。”
    “我叫花满楼。”我也交换了名字,“是很巧。要不要去我家坐坐?这个时节倒是有些花开得正好。”
    于是我便带着黑珍珠到了小楼。
    黑珍珠有些沉默,晚饭的时候问了我:“杀父之仇我报了,但是我不开心。”
    扮演中原一点红的人已经死在了黑珍珠的手里,那个人是司徒静安排的,却为之付出了性命。
    “心中被仇恨所累方才会累。令尊想必还是希望你开心的。”我试着开导她。
    黑珍珠是个很通透的姑娘,何况从小被当做男孩子养大的她更多了飒爽。尽管因为札木合的事情有些茫然,但在小楼呆了几天便也放松多了,想来也是逐渐看开的了。
    而在辞行的时候,她认真地开口问我:“花满楼,要不要去看看大漠的风光?”

☆、第〇章 。随雨番外

原随雨从小就知道,他的一切都被那个小自己一个月的弟弟夺去了。
    ——这是姨娘告诉他的。
    而姨娘,明明是自己的亲娘。只是因为原随云的母亲,他连称呼自己娘的机会都没有。哪怕后来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只要原随云在,母亲也不能被扶正,哪怕父亲宠爱她。
    永远不要小看一个孩子,因为孩子被灰暗影响的时候会让人感到浑身胆寒。
    原随雨的母亲跟原随雨讲过很多事情,最初的目的也不是让儿子做什么,她自己都不清楚原随雨究竟知道多少。但在她抱着原随雨的时候,讲过曾经和他父亲的相遇,讲过他们之间的爱情与经历,也讲过他的父亲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不得不娶了原随云的母亲,而不是她;最后自己进门也只是一个妾的身份。
    而他的母亲,尽管这样嫉恨着那一对母子,尤其是在女人死后更加嫉恨那个孩子,却会一边对着原随云笑,对他好,然后对自己严肃;之后却又在原随云不在的时候,抱着自己说些什么,说对不起,说你等等。
    原随雨天生早慧,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心性未定的时候,已经渐渐开始的扭曲。
    明明父亲母亲在意的都是自己,明明原随云什么都没有,凭什么他还要占着那个位置,凭什么因为他自己永远是庶子,永远站在他的后面!明明那不过是个体弱的孽种!
    ——这时候的他,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他知道的东西很多,也因为稚嫩的黑暗而不会再拥有健全的三观。
    就算无争山庄是江湖上有名的地方,无数人尊敬。但在家大业大的同时,这里更像是个世家,在意身份在意嫡庶。而原随雨,哪怕他的父母的确那样爱着他,但那些不经意的时候已经让这个孩子变得偏激起来。
    所以,那时候三岁的他,不知到底是怎样想的,在原随云趴在小湖边上看着水里的鱼的时候,趁着周围没有人在,伸出了手……
    这件事情,没有人知道。
    毕竟是在无争山庄里,没那么多戒备什么的。原随雨一边暗恨为什么那个孽种还没有死,一边还装作懵懂的模样,让所有人都以为是少爷自己调皮掉进了院子里的人工湖里。
    再之后,他的母亲抱着他,哭得歇斯底里。她说,孩子,我们终于熬出头了。
    ——原东园哪怕再不在意这个孩子,原随云也是他的儿子,而且是明媒正娶的正妻嫡子。她想做什么,却不能在他的眼下做得过分。而这次原随云落水,带来了绝佳的机会。
    一个并不是很被在意的嫡子,一旦眼睛瞎了,那还剩下什么?
    当原随雨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简直要笑了。他当然知道瞎子是什么意思,他还暗暗庆幸欢呼。一个废人了,那他也不用再去理会了。
    他似乎遗忘了这件事情一样,在原随云失明养身子的时候,他们一家三个人在原东院的院子里过得非常开心,仿若本来就是这样的一家三口,不存在其他的人。
    只是原随雨从来没有想到过之后会是这样的结果。
    明明不过是睡了一觉,再起来,自己却成为了自己之前幸灾乐祸的模样。
    ——他也瞎了,看不见了,再也看不见了。就算原随云失踪而且应该是已经死了,也改变不了原随雨瞎了的这一事实。
    那一瞬间,原随雨都不知道自己想到了什么。他再也无法看见,尽管他的听力敏锐了。他听得见母亲的哭号,父亲叹气的声音,还有进进出出的大夫仆从的声音……可他还是看不见。那一瞬间他近乎绝望,可绝望感却没有下一刻来的多。
    因为父亲对他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原随云。
    原随雨张了张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睁着无神的双眼“看”向父亲的方向,听到的却是父亲离去的脚步声;“看”向母亲,也没有任何结果。
    原随雨只觉得讽刺,觉得好笑。曾经尚存一息的天真稚嫩终于再也没了。
    随着消息的发放,原随雨也更加沉默。
    他知道,原随雨已经死了,只剩下原随云。他原随雨穷其一生也无法逃离原随云的阴影了。
    因为从现在起,他,就是原随云。
    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注意到,那双小小稚嫩的拳头攥得有多紧,修剪得圆润的指甲在稚嫩的掌心上留下了多深的痕迹。
    ***
    原随雨终于接受了成为原随云的现实。
    他开始一点点成长,学会了很多健全的人都无法掌握的事情。而心中的黑暗,却没有随着成长逐渐消散,而是在他人那一句句“可惜是个瞎子”“不过是个瞎子”的话语中更加深邃扭曲。
    他保持着外在的温文尔雅的同时,心中却冷笑不断。
    呵呵,瞎子?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体会一下什么是黑暗。
    只是,现在不行。……现在,还要忍耐。
    ***
    原随云是无争山庄人人赞颂的少主,哪怕他有着目盲的瑕疵,可与常人无不同的地方,而且温文尔雅容颜俊美武艺高强。
    这是原随雨对外塑造的形象。
    事实上他却开始逐渐经营了些许势力,用来揽钱,用来找寻情报,用来报复。无争山庄是有钱,但是也不是取之不尽,何况他还不是庄主,他也需要为自己留条退路。他现在的主要目的是揽钱,就比如他和一个非常好控制的富豪合作,密谋各种财富,甚至想了个主意做起了无本的生意,非常不错。
    而就在这些个生意开办不久的时候,他在外出回庄的路上捡到了个一身伤痕的少女。
    按照他自己的性子他是不必理会的,不过因为有外人在,他还是救起了少女,还托人好生照顾,甚至因为少女未康复,带到了无争山庄里。
    后来,那个少女醒了。在知道这里是无争山庄的时候便要求独自见原随云。
    他应了。
    无人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不过之后那个少女有了原随雨暗中势力的不小权利,然后离开了无争山庄。
    那一天,原随雨站在院子门口,遥望着大门的方向,浅浅笑了起来,背在身后的拳头却被修剪得当的指甲戳得血流不止。
    “蝙蝠公子……么……”

☆、第三十一章 。迷途大沙漠

沙漠,我没有去过。
    所以在黑珍珠邀请了之后,我笑了笑,应了。
    一来本就没什么事情;二来,不得不承认,我还是有些在意司徒静说的事的。
    黑珍珠给了我信物便骑着那匹神骏的马离开了。我打理了下,给两个师父送了消息,便出发去往大沙漠。
    ***
    十月末的天气,在苏州的时候已经是冷了的,但到了马连河畔这座小镇的时候,我已经换上了较为轻薄的衣服。毕竟还是有内力的,就算温差有些大但是冷总是比热要好抗一点的。何况厚重的衣服早就备好,等着入夜再穿上。
    这里已经是沙漠边缘的小镇了,而且哪怕条件让我觉得有些艰苦得接受不了,这里也是周围唯一有水源的地方,这样的情形已经算是繁华。
    我第一次来沙漠,虽然知道沙漠是个很危险神秘的地方,但毕竟是第一次。和人打听过后,我先到了这里。从这里进沙漠算是不错的选择了。何况从这里走去黑珍珠说的地方还要近一些。
    物资我有补充过,甚至也买了两匹骆驼。这时候我就有些后悔当初说要来沙漠而且之后还没有和黑珍珠一起过来。怎么说黑珍珠都是沙漠长大的姑娘,有她在总是比我自己瞎窜要好太多。不过既然来了,我也没那么多抱怨的。不过这几天过来都没有吃上热食,就算知道这里没什么好吃的东西,但好歹热乎些,我便去了那有些破旧的小店。
    店里几乎没有客人,唯一有的,躺在一张有些破旧的长椅上,发出绵长的鼾声。
    摇了摇头,我和那老板娘说了几句,便等着了。
    去大漠,打听过,一定要带的,是烧刀子酒。这里的温差太大,夜里的寒风更是要人命一样,这烧刀子的就比较烈,一口喝下去让人一下子就暖了起来。
    我倒不是爱喝酒,也不是现在冷了,只是这酒我还未曾尝试过,怕不适应,准备在这里试试。而在我打开酒囊的塞子的瞬间,离我两张桌子正在酣睡的那个人,猛地蹦了起来,然后窜了过来:“兄弟!好酒啊!”
    这样自来熟的性格其实是最难招架的。不过倒是不招人厌烦。他这话一说我就知道他是想干什么了,估计是个酒鬼。我这烧刀子虽然算不得顶尖,但也是相当不错的了,在这里更是尤为珍贵。不过我也不吝啬这些,笑了笑,递上了酒囊:“相逢即是有缘,这位兄台这般欣赏我这酒,便亲自来尝尝吧。”
    他也不推辞,接了就开始灌,我完全听得见他大口吞咽的声音,然后便是他满足的喟叹声:“小兄弟,你这酒可真不错。”
    我笑,然后对着端着粗饼热汤上来的老板娘笑了笑送上块碎银:“多谢老板娘了。”
    “咳咳,”那人咳嗽几声,“你这酒……还有盈余么?”
    我当即就笑出了声:“虽然不多,但送兄台些许还是没问题的。”
    对方哈哈笑着,竟然毫不推辞地就接受了。
    不过萍水相逢,我们也没说太多,送了酒,将就吃了这顿饭后我便去找向导了。在这镇子里以此为生的人就有不少。只是,在我本想和一个较为健壮敦实的男人说话的时候,被另一个人接过了话茬:“这位小哥儿,你是要进大漠么?”
    我浅笑回答:“自然是的。”
    “那我怎样?只要半两银子就够了,食物小哥儿能保证就一定能送小哥到目的地!”这个人的声音有些油滑,但说的却是不错。
    而在我还没有回答的时候,刚才我看好的那个人就已经离开了。这里是个镇子,低头把不见抬头见,有些约定俗成的事情让有人接话之后拉不下脸子去抢客。
    想了想,我也不愿再添麻烦,应了下来:“便是多谢了。”
    刚才吃过午饭不久,时间也算早。我并不想在这里停留太久,而那个向导也提了一句,所以收拾了下我们便出发了。
    离开这小镇的同时,我就感受到了一丝不妥,似乎有什么不对,那些人看我的眼神也不是很正常。不过因为着实有些厌倦这样的地方,我就没去在意。
    只不过我是完全没有料到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这个所谓的向导,其实是个强盗。
    我看不见,但听得见沙漠狂躁的风吹动在他手中的刀子上发出的声响。
    我坐在骆驼上,安抚了下骆驼有些不安的情绪,敛了笑容:“阁下,这是在打劫么?”
    “少废话!”对方撕碎了油滑的面具,变得强横狰狞起来,“把钱财和物资都留下,老子留你一条贱命!”
    这个人的话也好笑,已经临近傍晚,在这已经深入沙漠的地方,就算是留下一条命,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不还是送死?!
    我总是厌烦这样子的人的。
    我也懒得再废话太多,如果不是遇上的是我,这个人单凭现在的模样就一定是之前谋害过不少人的,就连那镇子里都有不少人知晓:“阁下,这般还是先走吧。”
    “你这是不要命了?”他威胁般地挥了挥手中的刀。
    我轻声道:“这般,你就来吧。”
    他倒是真的挥刀砍了过来,而我伸出两根手指便解决了攻击,顺便加着力道,让那个人不由将刀子脱手,然后摔下了骆驼。
    “可要离开?”我微微眯眼,笑容淡淡。
    这样的生意也是刀尖子舔血,判断时务也是必修的科目。小露一手,对方便知道我不是他能惹的,便爬起来就跑走了,不过还没有忘记他的刀子和放在那匹骆驼上的一袋子物资。
    我也不愿理会,没有去追,而是下了骆驼将东西整理了一下,然后在一个沙丘后面背风的地方准备休息。
    东西还有一些,也足够支撑一段日子,可我却是真的在犯愁。
    ——这茫茫大漠里,失了向导,我既找不到目的地又找不出回去的路,现在这情形简直就是正常人一下子变成了瞎子么!尽管我本来就看不见。

☆、第三十二章 。绿洲龟兹地

我现在真的很佩服沙漠的人民。
    他们到底是怎么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存下来的呢?我又累又渴的时候不由想这些来转移话题。
    沙漠真的很残酷,我在这沙漠里也迷了半个月左右的路了,出不去也找不到什么别的人。带着的食物和水也逐渐消耗一空,骆驼在我将物资消耗得差不多的时候便已经放生了,现在我给自己最后两天的机会,如果不能出去就只能呼唤司长帮我开金手指指路了。
    不过上天也许还是眷顾我的,在又走了半天之后,我远远地便感受到了一丝水汽。
    真的是直觉一样,而这一丝水汽让我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不知哪里来的气力,我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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