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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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情记-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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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沙滩”,喝过了tequila成分浓厚的“冲撞”……迷离中看见对面的英俊男子,长得像我几年前正常恋爱时期的某男友,我走过去,他当仁不让地跟我喝了个交杯酒,然后问我的号码,然后离开。

这是个谜语般的游戏开端,我不喜欢摆谱的男人,又因他的不轻易成全产生好感。过了几天,收到他的短信,盘问我的职业和收入状况,又问我想不想跳槽?“你是猎头吗?”我没好气地反问。后来的约会出乎我意料,他不是一个猎头,他是一个奇怪的“逛街”爱好者。

在我的蓝色房间,开着浅浅的“海豚”台灯,和浅浅的音乐,预设着一夜情氛围。但我们衣衫完好地促膝而谈,话题从大学生活开始。“那时,我还没开始恋爱,我好像是个天生的爱情怀疑主义者,但和舞蹈队里的一个男生关系很好,他的身体很柔软,有一种女人气质,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无所不谈。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舞会上跳舞,他慢慢搂近我,越搂越近,我的脸上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说不清的诱惑,他忽然吻了一下我的唇,我顿时像触了电,很兴奋。我不知如何让心情平静,几天后,我约了一个喜欢我的女生去跳舞,强吻了她,然后就恋爱了。”说这段转折性经历时,他流露出似花非花的忧郁,青春期时忽如其来的性取向问题让他慌乱,那个触电般的吻无法拂去。我问他是否想过同性恋,他说不排斥男人,只是他的尊严无法接受男人的“插入”。至今,他仍与当年的女生维持着恋爱关系,但两个人并不同居。“呆在她身边时,我心里特别宁静,这是其他女人都无法给我的。但她不在时,我总有遏止不住的逛街念头,半个月就会爆发一次,每次我从杨箕村出发,沿着车流灯火,走进一间又一间发廊,看看里面的小姐,又离开,有的小姐的确很诱人,但我控制着自己不停下来,我会一直逛,逛到天河北,或者更远,走到两腿发软,走到很渴,走到想哭,走到走不动,最后栽进某个发廊,随便挑个小姐洗头、按摩,我并不与她们性交,我只喜欢让她们用手指插入我的身体,……完了,失落地打车回家,心情低沉好几天,但没多久又想去逛街。很少数时候,我逛得精疲力尽但终究什么都没做地回家,心里就有种成就感。”

感受着一个“逛街”强迫症者的内心挣扎,我的欲念全消。我的常识不足以“医疗”他,虽然我也有过“逛街”经历,去年出差深圳时与情人走进一家又一家酒店打听钟点房,在路上走到累,走到终于可以成全的钟点房时,我们忽然决定放弃,也很有成就感。但这与他的“逛街”完全不同。哪怕是李师江的小说《比爱情更假》,写到艺术型嫖客与功利型嫖客的区别,写到“我”与一个妓女从宾馆聊天散步到海珠广场,又与另一个妓女从海珠广场散步回来——都不能解释他的“逛街”。他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在我郑重思考时,他起身说:“我走了。”我点头。几分钟后,他在街上打我电话:“今晚很怪啊。”“你应该快乐,又一次什么也没做。”

过些天,喝醉的他又打来电话:“回不了家了,去你那。”“不好。”我凑巧看着电影《逛街》,比利与祖尔的惟一“娱乐”是“逛街”——骑着偷来的车穿过一个又一个商店,然后在警察到来前将商店洗劫一空。但比利冲进大型购物中心时,只拿走几包烟和一只90美元的水壶。我不是大型购物中心,也不喜欢插别人的身体。







做不到才电爱
刚冲完一个热水澡,手机响了。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你在干什么?”“准备穿内裤。”本来只是谈情说爱的电话因为这样的开场白突然色情了。

我看着摆在面前六七条不同颜色不同质地的内裤,决定诱导下去。“你说,我该穿丝绸印花的蓝色内裤,还是薄纱透视的?”他笑了一下,我能感觉到他脸红了一下。他说:“透视的吧。”

天太冷了,我钻进被窝。真巧,他也正在被窝里。气氛越发不对了。甜蜜的声音经被窝一捂变得暧昧。从我17岁夏天时窗外一片落叶,谈到他忧郁的乱发,性感的嘴唇,健康的皮肤……(此处省略300字)呼吸完全变了,毫无经验的我们不知如何到达高潮,手忙脚乱之际,声音断了,上帝开玩笑,我的手机没电了,而房间里没装电话。不知那瞬间,千里之外的他,什么表情。

像刚发育的学生好奇生理卫生课,尴尬之后,我决定“发奋图强”,恶补一番“电话性爱”知识。专家说:“闭上眼睛去想像你在抚慰他;而当你抚慰自己时就想像是他在抚摸你。相互的交谈并轮流给予对方回应,偶尔描述一下你的感受,或者告诉你的伴侣你正想像他正为你做什么,或者你在为他做什么。最后,用这种方式去想像彼此正在做爱,或许,你们可以借助一点润滑液。你们可以一起自慰,然后达到高潮。”哦,我和他操作无序,但有创意多了!专家还说:“记住,不要在计时或者是可以插拔的电话中进行,它们会干扰你的电话性爱,毕竟,这是你们之间最隐秘的时刻。”专家怎么不提醒手机用户一定要充满了电啊!

那么,芸芸大众的“电爱”生活如何呢?一家门户网站“你有没有尝试过电话性爱的经历?”的调查结果表明:“有,感觉非常具有挑逗性; 
(3059/8776票)34%”,原来,我的“电爱”处女时代比1/3的人要漫长,后知后觉到不懂电话那样冷冰冰的东西也能成为性工具,不过电讯时代的聊以慰藉是否有点悲哀呢?不久,在网上邂逅了一名男子,他有过记不清的“电爱”经历,他就那样波澜不惊有问必答地对付了我2小时。然而经验传授完毕后,他说了句肺腑之言:“只有做不到才电爱,还是真实的好。”

呵呵,每个躁动的夜有多少“做不到”的人电话响起,每个断了的电话还在发出那么性感的:DO,DO,DO……




宝贝,不许动
一个热水澡或冷水澡后,我们互相抚摸,他温柔的手指开始用力,他的身体也蓄满了电般地冲动,然后他的脸出现在上方,额前几缕长发垂下来,他进入我的身体,表情在几秒钟内变得紧张,我刚感到一阵充实和抽动,一切就伴随着那声:“啊,不行了。”结束。然后我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背:“没事的,没事的。”

我们断断续续交往了一年多,这样的场景反复地出现。按照某些医学文献的看法:“按阴茎进入女方阴道,随即开始性交磨擦动作直至射精,完成这样一个生理过程时间,正常标准为2…6分钟。”他经常是达不到这个基本时限的。但按照一种比较具有社会文化倾向的早泄定义:“由于在性活动中经常地或持续地缺乏对射精和高潮的合理的随意的控制,射精总是在个人所希望的时间之前发生。”他又是可以争议的,因为他有个观点:“简单就是快乐,男人的快乐是很瞬间的,越快完成越好。”那么,如果他希望的时间是1分钟,他恰如所愿。

他自尊而固执。我试图让他用过某个品牌防早泄的持久超凡型安全套,他也是速战速决,还嘲讽道:“有用吗?”我也曾把闹钟摆在床上,让他做到规定时间为止,他就面无表情地盯着闹钟,像做俯卧撑那样,缓慢而机械地起伏身体,10分钟一到就准时“释放”,然后问我:“这样好玩吗?”

我无从知道他是否有过什么不愉快的性经历,在脑海中留下所谓“痕迹反射”的信号。他有着处女座男人的敏感和冷漠。我一度放弃这种不和谐的性和感情。但分开几个月我们又见面了,又继续做爱,偶尔他有些歉疚,在不可避免的高潮后,还善解人意地耸动几下,以慰藉我的性欲。我忍不住对他说:“知道吗?有时我宁愿你不做,你被激情折磨时更美。”潜台词是,他的可观性远大于可用性。

我是个喜欢淋漓尽致的女人,喜欢很耗的做爱方式,而不是节能电池。为了让他适应我的系统程序要求,我查找过各种克服早泄的方法,但不管是席曼斯(Semans)博士于1956年发明,经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倡导的提高男子射精的刺激阈的“挤压法”,还是1995年美国一位泌尿学家将临床上常用的延长射精时间的技巧改进所得的“开始…停止法”,不管是“耐受训练”还是“脱敏训练”,都人工痕迹太明显,并且对女方“克制性欲”的要求甚高。而我希望在不失浪漫的状态下卓有成效地为之。

事情没有预谋地发生了。某个夜晚,他喝了一点酒(酒精正好能缓解紧张感),来到我家,照例进浴室冲凉,天气热,他开了冷水(冷水正好能让血流减慢),我出其不意地走进浴室,嬉戏地抚摸起来,他立即亢奋,但冷水不停在我们身上跳荡(冷热自然调节),缠绵到一定时候,我双腿跨上他的腰间,他托住我,顺利地进入,他激动但又不能运动自如,当他又要不可避免地剧烈时,我紧抱住他,反复地说:“不许动,不许动。”像命令又像温柔的申请,感受着他在我体内微颤的充实,而他也逐渐适应,我们接着吻过渡,再进入新阶段,到关键时刻,我又在他耳边说:“不许动,不许动。”直到同时达到顶点,我不再控制,他也尽情释放。

“太厉害了。”他由衷感叹。成功的案例,使他“简单就是快乐”的观点有所改变。虽然他听到“不许动”的指令时,一边抱怨累一边微笑。这个夜晚,我们又以常规方式再做了一次爱,前所未有地坚持了26分钟。思考着早泄是种真相还是假相,我安安静静睡去。






你穿丝袜给我看好吗?
“你喜欢穿丝袜吗?”“不太喜欢,夏天穿丝袜很热啊。”“你有丝袜吗?”“有吧。很久不穿,忘了放在哪了。”“你穿丝袜给我看好吗?”……以上对白发生在我与一个男人激情纠缠的时刻,他一遍又一遍请求我穿上丝袜。

“好吧。”我跳下床,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杂物包里找出了3双3年前买的连裤丝袜。“有肉色的,有灰色的,要哪双?”我朝他扬扬了手中的丝袜。“我更喜欢肉色的,透明的,接近皮肤的颜色。”他比我还着急地让我穿上肉色丝袜,并阻止我关灯,“我要好好看着。”他抓住我的脚,从脚趾到脚弓拜物式狂吻起来。我好奇着他的举动:“为什么丝袜让你这么激动?”“它带给我联想。”“联想到什么?”“女人。”……之后的做爱过程中,他始终在视觉或触觉上保持着与我的丝袜的联系,一副充满赞美的表情。

当他走进浴室,我又锲而不舍地追问丝袜问题。他不承认自己是恋物癖,“我从不收藏女人的丝袜,只是做爱时女人穿上丝袜会让我觉得更刺激,丝袜让女人的腿显得光滑,线条也更优美。”“还有呢?”“一种朦胧美,就像女人披着层纱比什么都不穿更性感。”第一个穿丝袜跟他做爱的女人是他的女朋友,但她并不喜欢,“她说我变态,穿了几次就不穿了,因为她觉得我爱的是丝袜,不是她。”“穿与不穿还是有区别的吧。”“她不穿我也可以做得疯狂,她感觉不出这种差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很快又进入第二场爱。我刻意披上蓝纱披肩,穿上灰色连裤丝袜,巫女般看他的反应,蓝纱的“朦胧美”并没有增进多少他的性欲,他吻着灰色丝袜时也没有上一场激动。我说热啊,脱掉丝袜正常地做爱吧。他答应了,但做着做着,他又忍不住拿过丝袜套在我脚上,一只肉色,一只灰色,然后,他握着肉色丝袜脚,又狂吻起来,我侧在一旁,看他近乎神经质地两眼发亮,而我的脚像只道具被捏着,无比荒唐。

他走时,问要不要帮我洗丝袜,我说不用了。他其实是个长相漂亮,除了见到丝袜会失控,基本上温柔体贴的男人。之后几天,我不敢看自己的丝袜,怕传染上他的“联想”症状,甚至变成同性恋。但我在网上发现了许多爱袜者的部落,比如“丝袜城市”,男人与女人寻找着志同道合的“袜友”,在他们眼中,这跟音乐或电影发烧友一样正常,属于“恋物倾向”。对于恋袜成因有性学专家分析:“在成长的过程中,某位穿女式的长统袜和连裤袜的女性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问题主要是偶然地将手淫(性兴奋、性满足)与女性的丝袜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不良条件反射。”那么,喜欢女人做爱时穿丝袜的男人到底变不变态?现代的性社会学家已不再绝对把脱离生殖活动的性生活模式认为是变态行为,而称之为“性偏离”,或者如英国著名性学家蔼理士说的“爱欲象征作用”行为。“譬如一个恋足癖者,他仅仅对女性的脚感到迷恋。当看到女性的足,他就情不自禁地产生性冲动,如果这时有机会抚摸和嗅她的脚的气味的话,可能就立即出现性欲高潮。”所以,丝袜是具有爱欲价值或使恋足者的“爱欲象征”更完美的东西。但爱上你的丝袜,还是爱上你,真是个问题。






以车为床 我的理想
我有一个“帅气老太太”的理想,就是50岁的时候嫁给卡车司机,终日在公路上奔波,旅行,在大卡车上做爱……心中充满《燕尾蝶》的青春图景和Tom 
Waits的在路上情怀,就像回光返照那样,在经历了沧桑而毁损的人生后,开始单纯的流浪,白头到老。

我向10个人说起我的理想,结果均被宣判为“白日梦”。其中一个的理由最充分:“中国哪有那么多卡车啊,就算有,到了你50岁,也未必有合适的卡车司机啊。”唉,本来只是很小女子的想法,只是对40%的女人的理想的小小发挥——有个很八卦的网站做过一个很八卦的调查,说如果不睡床,女人们最喜欢睡在哪里?答案五花八门都有,什么浴缸、阳台、草地、客厅地板甚至是别人房间的沙发上,但没想到有40%的女人认为是大卡车上,结论是女人比男人更希望成为“车床族”。

的确,大卡车是最雄性的交通工具,粗犷度可与火车相比,但拥有私人火车的可能性为零,加上火车循轨而行,比较乏味,不是我的那杯茶。而在既没卡车又没火车的情况下,我在一辆吉普车上完成了“车床”初体验

那是一次冒险有余,浪漫不足的经历。一圈人在犹如沉睡森林的酒吧喝到醺然时,我瘫软着滑进身旁的中年画家的怀抱,“喜欢吗?”“喜欢。”“走吗?”“走。”简短确认后,他像扛一棵桃花树那样把我扛在肩上,大义凛然地穿过酒吧,走到泊在门外5米的吉普车前,扔进去。“去我家还是你家?”“就在车上,不好吗?”“哈,我还没试过。”他犹豫着在马路上绕了一圈,居然又绕回酒吧门口,搞艺术的都是疯子!在我凌乱的挎包里找安全套时,他一一关掉车灯,发动机停止了喘息。迫不及待地钻到后座,手忙脚乱地扒衣服,但在比沙发还小的座位上难以施展,我的脖子被车窗抵得酸痛。“等等。”他把后座椅背都拉了下来,这时,空间宽裕了,车真正变成床了。手机不合时宜地3次响起也只能置之不理,但酒意渐渐醒了,车窗外的树影渐渐清晰了。我们是如此地无遮无拦。当有人影在车外晃了几下,并传来手拍车窗的声音时,我们马上停止了动作,像黑猫潜伏半晌。然后,放弃了继续,开始清醒地检讨:怎么没把车开到白云山上去呢,酒吧里的熟人都还没走吧。对啊。车窗应该贴上隔热纸或遮阳板,外面的人就什么也看不见的。对啊。怎么能放肆地叫呢?对啊……

所以,我“车床”初体验,就像初夜男女的性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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