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闹,可是权昕一直不露面,眼前只有七十七,我可不可以跟他闹?应该是不可以的。
向外望成了我最爱做的功课,天天在窗边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但不怎么会哭了,嗓子经常发痒,但哭不出来,钱姨跟我说了很多话,我当时似乎是听进去了,也明白了,但过后拼了命地去想,却是一片空白。
对于这种结果,我不想埋怨谁。如果当年被扔在马路上时,死了就好,又或者,在美国受伤里,死了也好。是我想活着的,活着,你曾笑过,那么也就要痛着,一切除了接受,无从怨恨。
这中间警察来了几次,问了些情况,然后这座房子就再没人来了。我总觉得自己像是死了,埋了,在地里被沤烂了,再没一点人气。
……
权昕过了好几天才来,那时我正靠着窗户晒太阳,他给我带来了很多爱吃的东西,尤其是巧克力果糖。
他的眼里布满了血丝,看到我时尽量地扬起嘴角来笑着,看似亲切温暖。我静静地问他,最近一段是不是很辛苦?
他点头说,是的。
我低下头摆弄着我衣襟,权昕,不管怎么样,孩子是无辜的。
权昕愣在那儿,过了半天才对我说,你的身体不行,怀孕生子是要有风险的。
“可我想试试啊。那可是他……,唯一留给我的一点东西了。”
权昕在我眼前跪倒了:“小篆,主意是我拿的,你要是恨我……就打我骂我吧……”
我摇头,不给权昕逮到我眼睛的机会,说,算了。很多事就让他过去吧。方苏……埋在哪儿了?
“托人带回美国了。”
“是吗?”
“是。”
“可我没送他。”
权昕握着我的手,眼睛里闪着泪光,他说,猪,无论怎样,哥哥我对不起你。
我说,不是你对不起我。是我对不起他吧。权昕……,哥,你别难过了,我们不说了。我们……,脱离了方苏,应该庆幸,我们……,以后好好生活。我会把一切都忘掉的,从今天起,做一个……快乐的,方小篆。
他望着我眼泪居然掉下来,头却点个不停,他说,对的,你能这么想是对的。猪,你会幸福的。
我没答他的话,却撒着娇的让他剥糖给我吃,他很乐意为我效劳。我们就像小时候一样,坐在窗台前吃着美味的糖果,他剥一颗,我吃一颗,嘴里唱着喜欢的歌,风儿吹过,小脸笑着,仿佛一切都没改变过。
那天他陪我吃了晚饭才走。他走后,我关上卧室的房门,在屋里咬着牙齿打着滚,我的心很痛,痛的如果不打滚,我就不能活下去。我知道方苏应该是已经火化了。我没能见他最后一面。我不知道权昕让我见他残忍,还是不见更残忍,我只能以这种方式痛快淋漓不出声音地哭。没有声音,只有痛楚。除了忍耐,再没有人可以让和我一起分担些什么,共享些什么了。从今天起,我又要回归一个人的孤单的。那些让我害怕的孤单。
过了半个月,因为表现良好,权昕恩准我外出,只是在门口晒晒太阳,又过了半个月,权昕批准我可以和钱姨一起出门买菜。
我和七十七跟在钱姨身后,一路吵吵闹闹地进了超市,在钱姨分神挑辣椒的时候,我拉着七十七溜了,我顺手牵走了钱姨的钱包,里面有三百多元。我打的去了火车站,直接跳上了去大蓝山的火车。
站在火车上,虽然没有送别的人,我依然向站台挥着手,我走了,但愿真的能做到挥一挥手,从此云淡风轻。
……
31
第二十六章
一恍就是五年,我成了一个地道的赤朵人,我学会了他们土话,也学会了如何种好一垄庄稼。
这五年来,我黑了很多,人也壮实了。知道我在干什么吗?告诉你,我现在是一名青年志愿者了,不过是编外的。张明老师曾帮我向中国志愿者青年协会申请过,但因为要到末江开证明复印档案什么的,我又不想回去,这件事最终没能办成,但张明和热情地村民们还是容纳了我,我教孩子们音乐美术和语文。乡亲们回赠给我吃不完的白面大豆,四时果蔬。
张明老师三年前回上海了,又来了一位老师,叫高晓,他不爱说话,全力以赴地要考托福。他有伟大的人生计划,他认为如果有志愿者背景,反而容易被外国人接受。所以,教课的任务大部分落在了我的头上,我吗,还算是幸不侮命吧。
我住在方苏留下的房子里,门口他亲手种下的三茬蒜苗很茁壮的活着,我很精心地照料着它们,外面围上了一层篱笆,刮大风降暴雨时,还为它们撑上大棚。
我时常会到吕祖庙里去,那里有方苏刻下的字,方苏到此一游,手指慢慢在那些字迹上划过,感触到石头的冰凉。那些字已经被我摸的发黑,从新痕变成了旧伤。
有时候我也喜欢往山上跑,那里新立了一个猫头塔,是移动公司的。我跑到猫头塔下,拿出手机拨权昕的号,然后对着电话叽叽呱呱地说上一阵,我现在很好啦,昨天晚上吃撑了,你怎么样啊,应该有小孩子了吧?是男是女啊?哈哈。
说完了就心情愉快地往山下走。碰到村里人,他们都会问我,小方老师,又去打电话啊?我说,是啊。他们就不懂了,追着我问,小方老师,那手机是个玩具,你到底拿着个玩具手机打个啥?
我说,秘密,不能告诉你。
我也常会背着包包去爬山,我有个目标,一定要去看看方苏爬上过的赤朵峰。可我心脏还真是不争气,每次都被汹涌的头痛胸闷逼回来。于是我改变策略了,每回往前前进一段距离,我相信,这样不停地前进下去,终有一天我会爬到峰顶,然后高喊,赤朵啊,我来了。
我从没向村民打听过我生母的事,在潜意识里,我是恨她的,恨她当年狠心抛弃我,才造成了许多人的痛苦。我常想,那不是我妈,我妈就像我爸说的那样,是末江人,大学生,跟爸离了婚,然后出国去了。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心理,我就是不愿接受生母就埋在屋后的土地里的事实。
至于七十七,他也很好,而且在他身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当我带着七十七回到村子的时候,村民们都围着七十七打转,说像,太像了。后来就有一位大妈被人从隔壁的村子里接了过来,她看到七十七眼圈就红了,扑上去扒开他的领口看,在看到七十七胸前的一颗红痣后,她坐到地上哭了起来,一边哭还一边喊,本旺啊,你可算回来了,你妈啊,我的那个姐姐哟,可想死你哟,她可死的好惨……
屋里的村民好多都开始抹眼泪,我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还是单嫂一边用袖子展眼泪一边告诉了我,我们现在住的这所房子,就是七十七他们家的。他原名叫曾本旺,他妈叫苗水秀,苗家的人长得都很漂亮,只可惜都是命薄,从祖上起就得疯病。苗水秀本来已经嫁了,后来又被夫家撵了回来,只是因为那一年苗水秀的小弟发了疯,人家怕苗水秀也有个什么意外,拖累人。
可怜苗水秀那时已经怀了本旺了,生下来夫家也没要。说是迟早要疯的,要来干什么。后来苗水秀的小弟疯死了,苗水秀却一直好好的,她说想去城里打工,没几年回来时,肚子已经大了,没过几天就生了一个小女孩。
生完孩子几个月,她又说要走,就带着本旺和小奶娃走了。再回来时,只有她一个人,而且已经疯了。两个孩子都不见了,而七十七呢,村民都觉得像当年的本旺,所以才让人去其他村里请个能说句明白话的人。地上坐着哭的这个,是苗水秀的远房亲戚,本旺得叫她姑,水秀生本旺的时候,她就在旁边守着来着,她说是,那就一定是了。
听单嫂这么说来,我登时恍然大悟,怪不得在清炎山里,七十七要抱着那根往生柱,这里的吕祖庙也有一根一样的柱子嘛,七十七小时候一定在柱子周围玩耍,对那根柱子印象深刻,所以在清炎寺又见到一模一样的柱子后,就以为回到了家乡。
没想到他在世上漂泊了这么久,终于由我带了回来。也算是我的功德一件啊。南无阿弥驮佛。
那天被一屋子人闹得头晕脑涨,等夜深人静,月照冷窗时,我才意识到,如果七十七是这家的儿子,我跟七十七岂不是兄妹?
我披衣坐起,打开门到七十七的房间去看他,他睡得很香,裸着肩膀,我替他盖好被子,在床边坐了一会儿,忍不住笑了,在反反复复地拥有和失去后,我又再一次地拥有了,我又有了亲人和牵挂,能有个亲人人让我负担,这是多么幸福的感觉。
黎明时分,我悄悄地打开门去了后面的墓地。
坟上的小草在晨风里轻摇,上面沾着几颗晶莹的露珠。我伸手拔下一棵,在手里细细捻着,感觉到手指有冰凉的汁液如星泪般流动。
无声无息地坐了一会儿,想到既然坐到这里了,总该说些什么,于是张开嘴,很艰涩地吐出那些字:“阿……姨,原谅我叫你阿姨,那个最亲的称呼,我没法叫出口,是我的怪毛病吧。您的儿子他回来了,是您指引我领他回来的吧?我……,您也是因为想看我,才把我招唤至些的吧?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您的儿子,……和我自己。我以前听人说过,神经病是遗传的,如果家族有遗传病史……,我……也难逃这种命运吧……”
脸上一阵冰凉,惊觉,居然掉眼睛了呢,唉了一声,自己擦了擦又笑了,四野无人的,小水包子,你哭给谁看呀?
努力笑着,跟地下的亲人说着话:“阿姨,你不知道我以前常会做一些冲动的事,很出格的哟,我还爱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幻觉,我还以为是自己有灵骨秀根,现在想想,原来我的大脑本就不正常。”
“阿姨,有一天我也会这么死掉吧?傻傻地,疯疯地死掉。阿姨,我不想这么死。我啊,这几年来走的挺艰辛,真的,我只跟您说喔,我很累的。但我不想死。虽然很多人离我而去了,但我还是想好好活着,努力让自己快乐,我喜欢看蓝天白云,喜欢自由自在地奔跑叫喊,每次难过的不行,我都对自己说,要坚强,那些爱我的人,都在鼓励我活下去呢。他们是不希望我死的,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关卡,只要过了这一关就会好的,一切都会重来。可是,如果我是这个家里的人,如果我是您的骨血,那就好像没办法活下去了呢。”
“不,阿姨,我不想放弃,阿姨,你帮帮我,让我活下去。我……,我想偷偷地看着权昕变老,哪怕不能跟他在一起,但只要能偶尔看见他就好。我想在有生之年去给方苏的坟上上柱香,哪怕再艰难,我也要拼命存钱,然后到美国去……”
小草在我的手里被捏出暗绿色的血,而我的生活在命运的手里被揉捏的早已没有了形状。
还是偷偷地哭了,在日出之前。我看到那些泪水化成了晶莹的气泡。
对着镜子梳妆时,又开始微笑。
生活,哪怕多活一天都是好的。有些东西逃也是逃不脱的。既然如此,就让我微笑着迎接最后的人生。
……
这样就是五年,弹指一挥,时光就这么去了。我站在过往的洪流里,有时被它淹没,有时却又沿着记忆的楼梯盘旋而上,看到了很多以前曾经历过的欢乐。
我站在这边向那边望着,泪光里一切正在走远,可笑容里一切依然馨香如故。
……
我的日子在直到五年后才有了一点变化,在一个小院花香四溢的午后,七十七被一只山猫吓到了,他彻底地疯了。他不再认得出我,除了呼号和狂笑,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叫不出一个名字。我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可是却没钱支付昂贵的医疗费,村民们为我凑了点,但无疑是杯水车薪。
那天我坐在堂屋中间的小桌上,来来回回地数着那些皱巴巴的零钞,它们堆在一起是很大的一堆,但数来数去,我发现那个数字少的可怕,我想到了父亲给我的存款,想着打印面打出的数字后那些诱人的零,我想,我再也不能失去什么了。再也不能。
为了七十七,这个我相依为命的最后一个人,我跳上了回末江的火车。
……
走进末江突然有了赶集的感觉。这个城市有了大都会的味道,让我这个从深山僻壤里来的人几乎认来了。
一片繁华遮望眼的,与我身上的寒酸不再有什么共通之处。
因为父亲公司就在火车站旁,我就先去那儿看了看,楼的旁边又耸立起了好几座大厦,原来的市政府也不见了,而是变成了花园广场。听出租汽车司机说,末江正在全力开发南区,政府机构全搬南区去了。现在南区可漂亮了,你一定要去看看。司机不无骄傲地口气让我笑了,连忙答应,好的。
我找了家旅馆住了下来,离原来住的地方不远,晚上我散步回了小红桥的家,小楼似乎旧了,前壁上居然能看到依稀的裂痕。而且门口的草坪也被人拔了,换种了野菜。我围着屋子走了一圈,里面像是很久没人住的样子,我看到玻璃上厚厚的灰尘。
后来我又搭车去了老区,在方苏跳楼的那条马路上,如今支起了烧烤摊。我挑了一张桌子坐下,要了羊肉串,却一口也没吃下去。我眼前全是斑驳的红影,都五年了,居然还会痛。
我干脆起身,拎着叫来的啤酒进了那幢老楼,上到四楼后,却遗憾地发现天窗已被焊死了。我在底下站了一会儿,默默地把酒倒在了楼板上,就像方苏五年前在父亲墓前做的那样,矗立了一会儿,就静悄悄地下楼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叫了辆出租去了父亲的蓦地,五年了,我想父亲对我早就望眼欲穿了。
公墓里依旧是没人。那些柏树没有因为时间过去了五年而长大,它们还和五年一样,只有一人多高。
我抱着一束鲜花,很慢地往里走,我看到了父亲的安灵之所,墓碑上的金漆已经显得斑驳。原来,墓碑也随岁月老啊。
当我跪倒在父亲墓前时,我看到碑上贴着一张字条,因为有碑沿挡着,字条上的字还算清楚,是权昕的字,虽然很工整,他写的是,小篆,看到字条请回家。
我的手在那些字上抚了抚,眼睛就已经湿了。权昕,这个世界,只有你还念着我。
我用衣袋里带来的面巾纸把父亲的墓碑擦拭干净,又把鲜花恭敬放好,然后跪在地上给父亲磕了三个头。请您原谅啊,爸爸,现在才来看您,我很不孝顺是不是?我不是个好女儿,您地上有知,原谅我吧。
我在墓前坐下,跟父亲交待了一下这几年做的事。罗罗嗦嗦地,唯恐说得不详细,当然是只告诉他些高兴的事啦,不要让老人家担心嘛。这一说就是几个小时,看看时间已近中午,于是跟父亲道了别,因为还有事要办,我要准备下山了。
我起身的时候视线随意在墓地扫了圈,居然奇怪地发现远处的树上有一个红红的东西,很像一朵花。可是柏树又怎么会开花呢?而且还那样鲜艳,我的的好奇心又来了,朝着树走过去,经过一条弯弯的小路,又经过一个花坛,我走近了开花柏树,却在看到的同时忍不住哑然失笑,居然是一个火腿肠的皮,它被窝成一团挂在那儿,离远看,就像是一朵盛开的鲜花。
就在我转身的瞬间,我看到树下墓碑上的字……
我愣住了,伏下身子,一个字一个字地细读起来,方苏,生于一九七八年,卒于二零零三年。
妹,方小……篆,方小薇,谨立。
妹?
我险些栽倒。还有,方小薇是谁?
我看着方苏的坟茔,眼前突然就出现了他喝着啤酒在父亲墓前读书的模样,他在阳光下自言自语地说着话,一切仿佛就在眼前。我在墓前跪下,手在他的名字上细细划过,方……苏……,一笔一划的,那些字在阳光的照耀下一味地清冷着,像是在埋怨我呢。于是伸出手去,把那块碑搂入怀中,方苏,当年没有给你一个怀抱,今天终于得偿所愿了,五年了,这么多个日月交替里,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