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商离(参商永离,伊怀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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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商离(参商永离,伊怀永伤)-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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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以为无人通晓此通。我本与他人一样如此认为,可有一次祝融……”此处一顿,笑意僵了僵,才道:“祝融上神他喝得多了,道出了真相。但凡是历经过洪荒时候黄帝蚩尤一战的人皆晓得,上古十大魔神之一的魔星、后土娘娘的亲弟弟后卿,乃是世上唯一通晓他心通的人。想必这亦是他被女娲娘娘、四御之三与地藏王联手封入魔渊的一个缘由罢。”他停下来歉意一笑:“唔……说得多了。”
我纠结之余不禁十分佩服,由衷赞叹:“神君委实铄古切今,五车腹笥。”
“不敢当。”他的脸上仍是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却毫不留情地、一针见血地总结道:“无论如何,你和那位殿下都不可能在一起。并非仅仅碍于身份,且……”顿了一顿,脸上失了笑容:“他是你杀父仇人的儿子。”
一句话有如晴天霹雳,我的世界,又一次崩塌了。
坐在地上的广瑶陡然低声道:“不仅如此,魔祖亦逼死了你娘亲……”
我大概晓得些什么了。呆呆地坐在地上,忽然想大醉一场。
可我没有酒。
孟章神君递过来一样东西,我恍惚地接了,凑到眼前一看,居然是个酒葫芦。遂笑了,涩涩地道:“君上还说自己不通晓他心通……”
他摇了摇头:“非也。我熟识一个姑娘,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总爱喝一杯,可她酒量又浅,一杯便是极限了。”神色颇为甜蜜。
灌了一口酒,咂咂嘴道:“这酒不错,但这姑娘的酒量也忒不济了。我喝酒从来都这样直接灌。”被他眉目间的笑意感染,亦笑了笑:“君上熟识的那位姑娘,定是君上的心爱之人吧。”
他倒也诚实,道:“是。”
我感慨道:“那个姑娘真是幸运。”又喝了口酒,抬起头认真地问道:“敢问君上,那个姑娘,是个什么身份?”
他愣了愣,似没反应过来我为何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待触及到我明亮的目光便明了了,又不愿欺瞒,良久才答道:“她是北海的公主,青儿。”
唔,青儿。想必孟章的意中人,便是与祝融上神有过一段孽缘的那位。罢,这等八卦与我相去较远,里头的主人公我也不认得,所以委实不感兴趣。也不戳破,了然地笑了笑:“果不其然,如此,便是一段天假因缘。”
“其实……”
摆了摆手打断他道:“你不必同我解释,这本就不是你的错。我与缙川纵使不是这样的身份,亦是命中注定无那缘业,此事强求不得。从前我小,不懂事,亦不懂情爱,甚至十分看不上这个玩意儿。又倔得很,一心想着寻母,荒了数十年与他一道的日子。眼下我倒是懂了情是个甚么东西爱又是个甚么东西,可也晚了。这几日我同他过得很好,能这么近地拥有他,我亦知足了。”笑了笑,晃着手中的酒葫芦,声音轻轻的:“爱情,不过是愿意为了他,而放弃他而已。君上,烟萝可否求您一件事?”
孟章神君的眸子燥涩,艰难道:“你且说来。”
“将我身上的阿娘的那一魄取出来。”
诚然,这是一个陈述句,而并非疑问句。
见他瞧着天际不语,我嫣然一笑:“君上尽快动手吧,否则一会儿魔界大军到了,我可就不好跟他们酣畅淋漓地干一仗了。”
他接过酒葫芦,喟然长叹道:“你娘亲是我座下的神女,性子沉静,与世无争,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照拂她。你是她的女儿,故而我于你,亦有一份责任。”他低下头看着我,神色不忍:“这灭尽定世界为你娘亲的心脏所化,你能凭意念操控它,也属寻常。只是……你果真已下定了决心?”
“果真。”我笃定地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君上,我求求你,不要——”我听见广瑶的凄啭在空洞地回响。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早在我下定决心前,我便放弃了一切。放弃了我爱的人,放弃了爱我的人,放弃了我自己。
睁开眼,孟章神君正将一团碧色的神魄收入怀中,神色不定。
施施然站起身来,真心实意地冲他拜了一拜:“多谢君上相助,烟萝无以为报。若君上真心挂心烟萝的话,现下,便请君上带广瑶尽快离开此处罢。”
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看了看呆坐于地上的广瑶,道:“好罢。既然你已决定,我只不过是做了本该做的而已,你不必谢我。若是遇了变,只管召唤我与广瑶。”
委实感谢他的理解,我笑着再拜一拜。
他扶起涕泗交颐、狼狈不堪的广瑶,回首与我道:“其实你黑眼睛的时候更好看些,现在总让我觉得像在同一只兔子精讲话。”
“君上,”我心下一动,叫住他:“烟萝有一个问题想问您。”
孟章神君脚下一停,转过身来:“你且说来。”
“我阿娘她,为什么这么喜欢绿色?”
他思虑一番,道:“不过是各有所喜罢了,固然也有些旁的缘故,说来算是特别。她十分喜欢一位凡人和尚的诗,甚至跑到人间四处搜罗他的诗集。这和尚并不大出名,写绿写的极多。奈何待她下了凡,才发现这名和尚早已涅槃多年,连他所处的那个朝代都覆灭了不知多久。她回到九重天后怅然了好些时日,我难得见她对什么东西这样上心,便遣了广安下界找来了一本,预备给她。甚是好奇究竟什么样的诗才能讨得颂秦的欢心,便先翻了翻,谁知竟发觉尽是些胡闹言语,什么‘无量劫来,七颠八倒’、‘楼阁门开,从这里入’。唯有一句‘幽鸟绵蛮,烟萝锁翠’,还算不错。不想她却道,这才说明了这名和尚过得自在潇洒。我看这释家和尚写绿写得这样多,不过是找不着旁的什么词罢了。”
我发觉这孟章神君来了兴致的时候可谓是十分兴致。
“幽鸟绵蛮,烟萝锁翠……”眸色暗了暗,低低重复道:“如此,我的名字盖是出自那里的吧。”
“这倒不是。”他摇了摇头,忆道:“关于这个,我记得倒颇为清楚。你的这个名字,亦取自一位凡人的词。她向来喜欢简单随意的日子,故而读类似的诗词读得最多。她还未认识你爹时,有一次读到这位诗人的一首《南楼令》,喜欢得不得了,嚷嚷着日后有了闺女,定为她取名‘烟萝’。”
魔界大军自灭尽定世界那刻意被我开了一道口子的地方呼啸而入,熊罴百万,把面前孟章神君的声音衬得不大真切:
“重整旧渔蓑。江湖风雨多。好襟怀、近日消磨。流水桃花随处有,终不似、隐烟萝。南浦又渔歌。桃云泛远波。想孤山、山下经过。见说梅花都老尽,恁为问、是如何。”
终不似、隐烟萝。
恁为问、是如何。
“君上!”最后一次,我叫住他,血红的眸子在星光的映衬下,愈发妖讹:“其实,没了颂秦那一魄的烟萝,便是那通晓五神通中‘他心通’的人。”
我清楚地在他眼中读到不可置信,同时,亦读出了他心中所想的那句“无怪乎六界皆想将你杀尽。”
“那便让他们来杀我呀。”我轻轻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怎么出名的一首词,我很喜欢。
南楼令 张炎
重整旧渔蓑。江湖风雨多。好襟怀、近日消磨。流水桃花随处有,终不似、隐烟萝。南浦又渔歌。桃云泛远波。想孤山、山下经过。见说梅花都老尽,恁为问、是如何。
下辈子让我做一个小渔村中的渔夫吧!只怕下辈子连小渔村都没有了。

☆、第十二章·大众不能脱(1)

“好久不见。”面对来人,我自知该怎样开始这个开场白。
“好久不见。”
不夜侯颔了颔首,身后是黑烟滚滚的魔界大军。
望着这阵势,我掩着口羞赧一笑:“没曾想,魔界这回居然这般重视我,派了这么多魔兵来。上次仅派了一个三魔王就妄想捉我回去,到头来还不是被我重伤?”我将一绺黑发绕于指尖,反复缱绻着,缓缓拾眸,眼波似看非看,若有若无:“有人还自毁了那把绝特不已的涤烦剑呢……是不是呀,某人?”
他也不恼,沉沉道:“小萝卜头,几日不见,蛊媚了不少。尤其是你这双眼睛,很美。某人今天带了数十万魔兵,你看可否合衬你的心意?””
神与魔的审美果然相去甚远,我回之一笑:“三魔王过奖了。”复又垂了头捏着衣角,漫不经心道:“只是这数十万的魔兵么……还可以罢。”
他故作讶异地“哦?”了一声:“数十万魔兵都难符心意,敢问烟萝姑娘,大抵多少魔兵才能满姑娘的意?小王好前去准备。”末了,还不忘装模作样地作个揖。
“好说。”我伸出食指,在他面前比了比。
“一百万?”
我摇了摇头。
“一千万?”
又摇了摇头。
不夜侯咬咬牙,终是沉不住气了:“小萝卜头,你究竟想怎样?”
啧啧,这家伙的未免也太沉不住气了。遂轻嗤一声,道:“堂堂三魔王,就这点肚量?我要的也不多,你且叫你那百万千万的魔兵下去候着吧。”复又向前比了比食指:“我要的,是一个。”
“一个?”
眼前陡然横出一把长剑,剑芒划破黑夜,锋不可当。只是若与那把曾被他握了万来年的涤烦剑相比,差的可就不止那么一星半点儿了。执剑的人微抬了下巴,神色飞扬,似沾了那么一点儿小孩子般的得意:“我可否将这‘一个’的意思理解为,你要我?”
手指同头一起坚定地摇了摇。我从前一直觉得尹百濯便是世上最自恋的了,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遇见一个更为奇葩的,着实难得。
那柄长剑毫不留情地直指我的眸子,剑的主人恨恨地道:“那你要谁?”
我神色不动,懒懒地瞧着他:“我要你们魔祖——爨下余。”
他冷哼一声,反手旋回长剑:“就凭你?也配?”
自然地点了点头,甚是无辜道:“什么叫配,什么叫不配?三魔王,我听不大懂,可否请您给我解释一下?还有……你这把剑不错,可若想与那涤烦剑相提并论的话,可就是布鼓雷门咯。所以我觉得吧,它与你,也不是很配。”
不夜侯被我噎得不轻。
“叫你们魔祖来见我,若你们魔祖不来跟我打,那我也不跟你们打。”我轻飘飘地捡了处干净地方斯文地坐了,留下一众魔兵面面相觑。
边用木梳梳着头发边洋洋得意地想,红眼睛的我,还是十分擅长吊人胃口的。
我很满意。
不夜侯自然已急得抓心挠肝了,他堂堂一界魔王,又不好先对一个小姑娘动手,说出去简直能丢死人。偏生这个姑娘又是个软硬皆不吃的主。他望望天,又望望地,绝望地想,自己真是栽在这女人手里了。
我不过是觉得不夜侯吃瘪很好玩,心血来潮便想继续探探他心里正想着什么。阿娘的那一魄自我身体里剥除后,我才晓得我通晓他心通这个事。适才无意间读孟章神君的心算是初试身手,不想竟顺溜得很。左右这个东西用起来既不花银子也不费法力,又十分好玩,方且找个人再试一试罢。
于是乎,我便读到了不夜侯的这个想法。
心里一虚,更不巧的是,抬眸便正对上了那双鹰一样的细长眸子,只是这双眸子失了往日的阴狠,显得有些颓然。
君子坦荡荡,小人怕对视——我底气十足地迎着那目光,甚不屑,甚狂妄,甚挑衅。我就不信,不能把这厮瞪到找魔祖来撑腰。
数十万魔雾滚滚的魔兵亦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俩。
我的眼睛多好使?既能不耽误瞪视不夜侯,又能用余光捉着黑压压一片魔兵中颇为好笑的一幕。
一个长着三只鸟头的魔兵输了划拳,被一众魔兵推搡出了列,面如死灰。磨磨蹭蹭地挪到不夜侯身后,反复咽了十几口吐沫,回身瞧见一众魔兵皆在用眼神与小动作为他加油打气,才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地通报:“……报、报、报君上,缙川殿下到。”
“滚!”不夜侯炸了毛,一手扶开那个魔兵,继续苦大仇深地瞪着我。
我好整以暇地抱了胳膊看他,心中默默地数着数。
一,二……
果不其然,不出三个数,他便瞪圆了一双鹰一样的眼睛,毫无形象地抓了近身的一个魔兵吼道:“把刚刚传令的那个给我拎过来!”
于是,无辜的鸟头君又被拎了过来。
不夜侯尴尬地咳了咳:“你方才说什么来着?我忽然忘了,你再说一遍。”
鸟头君哭丧着脸答道:“回,回君上的话,小的,小的方才……”
不夜侯炸毛炸的比那三只头的鸟还频:“说重点!”
鸟头君苦不堪言:“是,是……小的方才说,缙川、缙川殿下,同、同……”
不夜侯顿了一下,低声道:“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我垂头盯着脚尖,亦没有说话。
他们说他来了,是从哪里来?
回应我的,是面前的滚滚黑烟。
魔界大军可谓旌旗蔽月,从正中央向两侧有序分开,自动让出一条笔直的道路。有一人,从队伍的末尾出,拾步而来。
缙川一袭白衣,风华绝代,天地间的无尽墨色皆成了他的背景。他将全部的黑发拢至头顶,梳成一个简单的髻,以一根玉簪固着,甚是简素赡雅。他脚下行得不紧不慢,但随着距离的愈来愈近,终使他的天人般的眉目渐渐清朗了起来,当中最夺目的,定是嘴角那挥散不去的笑意了。只是他从始至终一直含这抹温和的笑,瞧着瞧着,却微妙地徒添了凉薄。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人。
连痕王妃娉娉褭褭,着一件火红火红的裙子,几欲晃瞎了我一双火红火红的眼睛。
那红裙穿在她身上,竟合衬得如同天生便长在她身上一般。那是最纯最烈的大红色,红得堪比后山上红艳艳的枫树,堪比今日晼晚时天边的一抹鱼尾霞——唔,几个时辰前伴我赏那抹成绮余霞时的人,此刻正站在他名副其实的妻子身旁。内心唏嘘一番,瞧瞧人家正室趾高气扬的模样。
我见过连痕的次数不多,若不算这回,才将将两回。平日里我不晓得,但这两回中,我只见过她穿两种颜色。一种是她嫁至魔界那天的大红嫁衣,另一种便是她将我的身世告知我那晚的象牙黑羽袍。不得不说,这两种颜色穿在她身上,都惊艳合宜得很。盖是她的脸蛋同身材皆好得不成体统,才会让人有这等感想罢。
我望着夜色中的唯一一点红,忽然觉得那红裙红得既非堪比后山上的枫树,亦非堪比傍晚时的火烧云。
那条红裙,红得堪比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大众不能脱(2)

夜凉如水,眸光似酒。
缙川并没表现出过多惊讶的神色,只沉沉地望着我。若非他身后站着一位艳冠天下的连痕王妃,我定会以为他是多么的深爱我。
嗤笑一声,不经意地捏紧了手中的木梳。
连痕忽而低低一笑,我顺势错过缙川的目光看向她。她微笑着与面无表情的我对视,眼神清明,仿佛我们之间半丝间隙都不曾有过。半晌,她笑意盈盈地开口道:“仅是数月未见,烟萝姑娘居然出落得比以往更加动人,一双明眸更是出彩,连痕自愧不如。”
将梳理直顺的发丝拢至背后,闻言淡淡道:“王妃谬赞,烟萝愧不敢当。只是……”这才抬起头来,眼风拂过她精心伪装的笑颜,扬了扬嘴角,迎视着她妩媚的眸子,缓缓道:“只是王妃嘴上虽夸赞着烟萝,心里却咒骂着‘狐狸精’‘不要脸’之类的污言秽语,这,可就不大仁义了。”
她笑僵在了脸上。
我满不在乎地笑了笑,站起身来,将她的怨毒想法一字不错地读出:“将我捉回魔界,受九九八十一道天雷,九九八十一道业火,继而投入魔渊,永世不得超生?嚯,原来连痕王妃竟恨我入骨,烟萝受此殊荣,委实荣幸。”
她的脸色刷地惨白,怯怯地伸手去抓缙川的袖子。见他兀自瞧我并未躲开,似乎是来了底气,死死地盯着我,另一只手笔直地指向我的鼻尖,将以往端庄大方的仪态抛了个彻底,咬牙切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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