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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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1-8-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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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就够了。”
这些日子和叶欢相处,解青丝发现,每一次和他亲热,那种无与伦比的快乐,都能让她彷佛在天上飞一样。
怪不得谢梦落脸上会有那麽幸福的表情,连她自己都有些沉迷於其中。
“他到底怎麽样呢?”吴月娘突然有些好奇。
她的臀部柔滑细腻,尾脊处有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解青丝微笑着把手向下探去,用力一揪,雪白柔细的毛发蓬松无比,还在微微的摇动。
“别摸我的尾巴……”
吴月娘急了,可是却无法抗拒解青丝的手,她的呼吸开始逐渐混浊急促,偶尔还发出几声呻吟。
尾巴是狐狸最敏感的地方,平时根本不允许旁人碰的。
“不要问,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
这个时代,很少有女子会主动追求男女之间的感官刺激。
但是,人生短短数十载,能纵情的不过二十多年,既然两个人在一起,为什麽不好好的享受呢?
“说起来,叶子真的很不错呀……”吴月娘轻轻的叹息,有些吃醋的说道:“为人正直,多才多艺,多情不滥……”
虽然很多人认为叶欢很傻很笨,但是却有更多人欣赏他。
不同於那些耀眼夺目的人,他像是一颗小小的,青幽幽的石头,默默的专注着自己的事情。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叶欢会让人情不自禁爱上他的才华,爱上他的坚持。现在,狐族派美人到叶欢哪里,其实更多的是想试验他而已。
“你这个闷骚的家伙呀……”
看到了被挑动起来的吴月娘,解青丝收了手。
吴月娘曾经订过婚,狐族中最大的两个家族结为儿女亲家,可是当时轰动一时的消息,可是她的丈夫在十四岁的时候,因为饮酒过度,意外溺水而亡。
按照狐族的风俗,吴月娘其实可以另嫁他人,但是她却发誓终身不嫁。於是,数年后,在两家人的支援下,她成了狐族的族长。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时光一天天的流逝,吴月娘掌握了狐族的大权,得偿了心愿的同时,狐族族长的身分,也开始成为了一种束缚。
她本来就是一只色狐狸,看到漂亮的男子经常多看两眼。解青丝知道,吴月娘一直在找机会将自己嫁出去,可惜没有机会。
“其实,叶欢很不错,拉来入赘真的很好。”吴月娘笑着揪住了解青丝的耳朵:“你不知道,当时我替叶欢和梦落主持婚礼的时候,心中有多麽的舍不得。”
凭着天姥瀛海图,叶欢其实可以从狐族那里得到任何想要的赏赐,吴月娘原本打算对外还说是为了狐族而牺牲,趁机将自己嫁出去的。
“可惜梦落脑子死活不开窍,我用妹妹试了她几次,就是不松口。”
当年,七仙女的老四替牛郎和织女主持了婚礼,不得不怏怏的返回天庭。而现在,三仙女来到了人间,完成了老四未了的心愿。
她们这些表面上高不可攀,自负才貌双绝的女子,暗地顾影自怜,满脑子浪漫情结,一旦被挑动了情火,那就如同雪见到了火一般,霎时消融。
“我会努力补偿他的。”解青丝漫声道。
“别摆显,小心我勾引他!”
吴月娘轻轻的抚摸着面前的那本《一千零一夜之聊斋志异》。
谁的心中没有童话?
美丽的一千零一夜,能够打动任何人。
这本书打动了解青丝,当然也打动了她。可惜,迟了一步。
风从屋外吹过,就像是情人的手。
身体伏在房檐上,屋子下面的一切都瞒不过叶欢的耳朵。
昨天,有人用飞刀传信,让他今天到这里听墙角。
地藏心法本来就适合潜行隐踪,就算是屋子里的人修为高过他,也无法发现他的气息。於是,屋里的对话便一字不漏的传到了叶欢的耳中。
他听到了两个女子的悄悄话,包括解青丝的自述,以及后面的谈话内容。
他的嘴角处露出了一抹苦笑,此刻,也只能苦笑了。
七月的天气,让红袖书院里的大狼狗热得不停伸舌头。
现在是午睡时间,小女孩们都在宿舍中睡大觉。
这是叶欢规定的作息表,他认为午睡是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
两名新来的教师手中拿着书本,沿着林荫小道向前走去。
“解校长好。”
抬起了头,她们看到了解青丝正站在三层小楼上,向外观望。
她的脸颊很红,窗帘垂在了她身上,瀑布一样的长发倾泻在空中,美得像女神。
解青丝笑着,看着下面的同事:“你们好。”
“青丝姐姐真漂亮呀……”
“是呀,如果有一天,我能像她那样就好了……”
“听说王鸿波让人送来了休书,表示和校长一刀两断……”
“听说是因为叶欢老师和校长……所以……”
“我才不信,这些日子里,他和校长之间见面也只是冷淡的说几句话而已,怎麽能……”
“啪!”
叶欢重重地一掌打在解青丝的雪臀上,在上面留下了红色的掌印。
他正站在解青丝的后面,紧紧的贴着她。
虽然美人儿校长上身衣冠整洁,但下身却是完全赤裸的。
叶欢从背后搂住了她,两个人正在激烈的交合。
“你这个荡妇!为什麽今天对我冷冰冰的?”
那天偷听完解青丝和吴月娘对话以后,叶欢晚上摸进了解青丝的房子。
他并不感到伤心和难过,更没有因此而瞧不起解青丝。
相反的,他很欣赏解青丝不受束缚的个性,喜欢上一个人,施展一些手段无可厚非。
那天晚上,他和她都很快乐,原来,她早在等着他。
从此以后,被丈夫休了的解校长变得冷若冰霜,公众面前更是很少和叶欢交谈。
学校的学生们一直想要调和两个人的矛盾,却没有人知道,无人之时,她和他却是那样的开放。
她答应叶欢的任何要求,和他尝试着各种各样的花样。
有时候,她会让叶欢说一些粗俗的话来刺激她,甚至和叶欢玩一些很刺激的游戏。
“羞辱我,让我忘记那些东西。”
既然她都敢了,叶欢还有什麽好顾虑的?人生苦短,行乐当及时,只要没有妨碍或是影响到别人,做什麽都可以。
“青丝,既然王鸿波不要你了,那麽,你嫁给我,和梦落一起为平妻,好不好?”
叶欢的动作很用力,声音却很轻。这是他的真心话,但他并没有把握,因为知道解青丝是一名特立独行的女子。
“不,我拒绝。”
她坚决的说着,但是双颊红如火一样,两条雪白的手臂,饱满腴白的双乳,紧紧的贴在了叶欢的身上。
“这样不是很好吗,我的情人?”解青丝拉上了窗帘,搂住了叶欢:“能这样在一起,那就够了。”
那天,是解青丝让叶欢去听墙角的。
虽然委身於他,但还是想让他知道事情发生的原因,知道她最初的心意。
因为受过一次伤,所以解青丝希望藉此观察他,看看他是不是一个顶天立地,不会将自己的过错放到别人身上的人。
叶欢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那几天,虽然知道了这些消息,但是他却依旧平稳的完成着工作。
就算她冷若冰霜,就算是她热情如火,叶欢却依旧是那样子,并没有因为她的小手段而鄙视她。
既然这样,那麽她也报以真心。
这才是她心中男子该有的模样──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两颗心无比的贴近,他和她志趣相投,他是她最好的选择。
至於吴狐狸,对不起了,好姐妹是用来出卖的,不是吗?
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此时的解青丝,只想让时光永远的停留在这一刻。
望着身下的她,叶欢的心中更多的是爱意。有一件事情,他一直没有告诉解青丝。
那天,他接到了两次飞镖传书,两张纸条都叫他去听墙角。
虽然不清楚到底是谁陷害谁,或者两个大姐姐都是诚实的好孩子,不过……
解青丝总不可能扔两次字条吧?他脑子虽然笨,但是却知道两位仙女都做了偷腥的猫。
他搂住了解青丝,微微的叹息。
叶欢终於明白了,原来谢梦落想要给他介绍的女子,就是吴月娘。可惜解青丝早了一步,或者,解青丝知道了吴月娘的行动,於是提前下手。
事情一挑明,很多东西因此豁然开朗。
他想起了谢梦落不在的日子里,吴月娘的殷勤拜访,也想起了每次她离开时,淡淡的忧伤和不甘。
四仙女来得比三仙女还要早,她看上了憨厚诚实的牛郎,可惜,有缘无分。
不过,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红楼书香,美人如玉。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天剑歌外传之 杀狗训女记
天已中午,大雪初晴,蓉蓉穿着一件棉袄在遛狗。
“多多!到这里来!”
蓉蓉大声的叫唤着,远处一条白色的影子飞快的跑来。
牠是蓉蓉捡回来的一条土狗,黑白相间的毛发,很丑,但是蓉蓉却很喜欢。
多多胆子很小,但是有一次,蓉蓉在外面遇到了一只狼,牠虽然被吓得浑身发抖,但还是挡在蓉蓉的面前,大声吼叫着想要保护主人。
牠无比信任自己的主人,蓉蓉也因此很疼多多。
站在路口,蓉蓉等着玲玲和宁可娇到来。
玲玲是蓉蓉的好朋友,她的妈妈是长生帮的帮主宁可娇。两个小家伙在一次意外中认识,很快好得像蜜里调油,每隔上几个月,她就会带着礼物,来找蓉蓉玩。
叶欢正在家中准备食物,他的手艺还是不错的,烘培出来的甜食和点心,大家都很喜欢吃。
叶欢曾经告诉过蓉蓉,他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家面包店,然后就那样度过一生。他只希望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从来不奢望当什麽主角。
“斯特林有间面包店,店主人叫做卡丹。”
那是一个叫“紫川”的故事,叶欢把它当成童话讲给了蓉蓉。可是,小家伙始终认为,爸爸还是做鼻涕虫阿秀比较好。
“蓉蓉!”
玲玲很远就看到了蓉蓉,飞快的跑到了跟前,身后跟着宁可娇和两名护卫。
一下子看到了这麽多人,多多躲到了蓉蓉的身后。
宁可娇很喜欢蓉蓉,每一次来的时候,都带着不少的礼物,比如青气蒙蒙的玉钗、浑圆透亮的珍珠项链、美丽的蓝宝石,甚至还有几张银票--这东西里面,蓉蓉最喜欢银票,因为可以买很多东西。叶欢很抠门,连压岁钱都只给蓉蓉一百个铜板。
上一次,玲玲将自己的一只手镯送给蓉蓉,那只镯子非常漂亮,血玉雕琢的凤凰,就像是活的一样。
可惜,蓉蓉头上簪着的是木钗,箱子里面都是些简陋玩具,实在拿不出什麽东西回送给玲玲。
“蓉蓉,拜我妈妈为师吧,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做朋友了。”
可是,蓉蓉还是喜欢自己的爸爸,舍不得离开他。
於是,在爸爸的指点下,蓉蓉花了半年工夫,做了一艘木头帆船,准备送给玲玲。
玲玲将最喜欢的东西送给了她,所以她也不吝啬。
一行人来到了叶欢的居处,但是却看到叶欢一身泥水。
“真是不好意思……”看着宁可娇她们,叶欢双手一摊:“要不,你们等一等,我到城里买一些吃的,或者……”
厨房被大雪压塌,准备的食物无一幸免,只剩下一只铁锅,几个馒头,和一些调料。
怎麽办呢?
“原来这个地方这样烂。”低声说话的是宁可娇带来的一名仆妇,她不屑的神情,没有逃过蓉蓉的眼睛:“早知道,我们就在城里面吃了,又何必到这里来挨饿?”
那些话,如同刀子一样割着蓉蓉的心。
为了招待这些人,蓉蓉将院子打扫了三遍,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漏过,每个房间中都摆放着新摘下的花,还浆洗了所有的床单。
可是,家中还是那样的穷酸……
咕噜咕噜,玲玲的肚子响了起来,她饿了。
“这样吧,大家先将就一下,吃些咸菜和馒头怎麽样?”
叶欢的话,让蓉蓉更加无地自容,她的头低到了胸口。
爸爸说,贫穷不是罪,但她却觉得好丢脸。
“汪汪!”
看到陌生人向着房里走去,多多叫唤了两声。其中一名仆妇眼睛一亮,对着叶欢说道:“这里不是有一只狗吗?夫人最喜欢吃狗肉了,把这只狗杀了做火锅吧?”
“别动我的多多!”
蓉蓉不假思索的将多多抱在怀中,用力摇了摇头。
玲玲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她有些眼馋的看着多多。
宁可娇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摇了摇头:“小孩子嘛,舍不得就舍不得了,别为难人家。”
“看不出蓉蓉这样小气!”玲玲也这样说:“不就是一条狗吗?亏我还把自己最喜欢的玉钗送给她。”
那只玉钗价值数千两银子,一只土狗,十枚铜板就能买到。
“是呀,算了,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小气,亏小主人之前还送给她这麽多的东西……”
两名多嘴的仆妇开始议论起来,那些人的话,一句句刺入了蓉蓉的心。
多多在一边舔着蓉蓉的手,清澈的眼睛里面,充满了对主人的信任。
“好吧,大不了饿上一阵子,晚上再到城里吃饭……”
“小主人还要在这里待上五天,没想到那个蓉蓉如此吝啬……”
默默的抱着多多,蓉蓉咬紧了下嘴唇,觉得没有人能理解她。
虽然叶欢一直教导她用平常心看世界,告诉她人和人是平等的,但是,她才十一岁,她只知道用别人的眼光来定义自己。
低下头,一滴眼泪落在了多多脸上。
她只是一个乡下姑娘,虽然爸爸是大侠,但是每一次上馆子吃饭,他们都是吃最普通的东西,大部分时间,还是爸爸亲手给她做饭。
玲玲、鸥蔓,很多朋友都过得比她好,有漂亮的衣服、精美的首饰、前呼后拥的奴仆,还有美丽的妈妈。
现在,没有人瞧得起她,那些人正在嘲笑她。
她的爸爸,虽然人称叶大侠,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尊重他?就像那些人见到琅邪王那样的尊重?
叶欢帮过不少人,但蓉蓉知道,有些人一转身就笑爸爸是笨蛋,她能看到那些人眼角的不屑,他们总喜欢用无耻的口号让别人去送死。
“怎麽了?”
叶欢从里面走出来,身上的粗布衣服加上几点尘土,看起来是那样的土气。
“倒没有什麽大事,只是宁夫人喜欢狗肉,这条狗不错,但是蓉蓉好像……”
“你们呀,和小孩子计较作什麽?蓉蓉最喜欢多多了,你们不要强人所难。”
宁可娇笑了,但是这句话,却成了压倒了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是的,就因为她是小孩子,所以那些人没一个瞧得起她……
“她们不是要吃狗肉吗?爸爸把多多拿去吧。”
双手托起了多多,蓉蓉将狗狗送到了叶欢面前。
她倔强的看着那些人,忍着眼中的泪水。
她绝不能让人瞧不起,绝不能!
彷佛感觉到了什麽,多多在叶欢手中拼命的挣扎着,如同人一样黑黝黝的眼珠流着流水,大声的对主人哀鸣。
“多多,乖乖听话,好不好?”
“多多,这是我省下的晚饭,给你吃。”
“多多,我们是好朋友,是不是?”
叶欢牵着多多向着厨房走去,只剩下一个悲伤的小女孩站在原地。
多多依旧在哀鸣着,爪子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蓉蓉,算了,反正我也不怎麽想吃狗肉的。”玲玲看着自己的朋友,低声的说。
“没关系的。”
厨房中,传来了多多最后的哀鸣。
半个时辰后,香喷喷的狗肉火锅被端了上来。
那些人夸奖着火锅的美味,但是蓉蓉却一口都吃不下。
“蓉蓉,吃一口吧?狗肉滚三滚,神仙也难当!”
叶欢将一块肉夹到了蓉蓉面前。
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多多就等在门外,等着蓉蓉带牠散步。
蓉蓉紮马步的时候,多多会静静的趴在一旁。
每一次蓉蓉给多多吃肉的时候,多多就会高兴的在地上打滚……
这些回忆是那样的清晰,但就在刚才,她将自己最爱的朋友送给了别人,做成了一盘菜。
蓉蓉再也忍不住,大滴大滴的眼泪流下。
多多,她最喜欢的狗狗,却被她送给了别人,杀了,吃了。
她无比的后悔。
“蓉蓉,不过是一条狗而已,没有什麽大不了的。”叶欢摸着蓉蓉的头,安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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