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行的酒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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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的酒徒-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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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黎天爱只希望过两个人死在她面前,一个是她的生父,那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另一个就是王靖远,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他是陈淑苑的儿子。当冬天的最后一场雪扫遍整个慵懒的北京城,人们都在这似是而非的季节中寻找春天的气息,明明在马路两旁的花圃中已经看到了若隐若现的绿色,可是一场雪又把它们隐藏的不见痕迹,可在黎天爱的心中,春天早就已经来了,在心里,在心里。
此时的黎天爱已经不再去想从前发生的事情,她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可是她不知道,在她不知道的某个阴暗处理,王清兰和童政却又悄悄地走到一起。
“我哥死了!”王清兰手里拿着一杯红酒,轻轻的晃动着。
“我知道。”童政座的离王清兰隔了一个人的距离。不看王清兰,也不拿酒。黑边眼镜框下是一双猜不透的心。
“你知道罪魁祸首是谁吗?”王清兰斜着眼睛,挑起细眉,带着一种抓住把柄一样的得意调调。
“毒品。”
“错,是黎天爱!都是那个贱人一手搞的阴谋!”王清兰把酒杯狠狠地放在茶几上,眼神中露出凶光。酒在杯子晃了两晃,洒到桌面上。
“怎么?”童政听了王慧兰的话,露出一脸轻蔑地笑。“这个贱人为了报复,她害了我和我哥!我也服了,你们这些男人自认为自己很有眼光,怎么样,现在也栽在这个贱人的手里了吧!哼,自作自受!”王清兰拿起酒杯,晃了晃杯子里的冰块,眼睛盯着茶几上还闪着火星的烟蒂,恶狠狠地说道。“据我所知,好像是王靖远自作自受吧!他从小就是一个不服管教的小野种,长大更是目无法纪……”童政警惕的盯着王清兰,他不希望自己一世英名都毁在这个没有前途的女人身上。“怎么,到现在还为那个贱人说话?”这回换作王清兰轻蔑的笑着说。现在的王清兰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单纯的不问世事的小姑娘了,她变得丑陋而不知廉耻,她穿着袒胸露背的衣服,希望能招揽一些有权有钱的好色之徒。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一个对法律专业十分着迷的学生,她也忘记了那片散漫了金色阳光的草地上,为了能在童政面前显示自己对艺术地了解,而向黎天爱不止一次的请教,她更忘记了因为她在校联欢晚上穿的衣服坏了,黎天爱特已跑遍了整幢学生公寓,挨门借衣服。
王清兰彻底因为某些原本可以和平解决的事情搞丢了记忆。
为了童政,她放弃了自己最爱的法律专业;也是为了童政,她和黎天爱反目成仇;为了她所谓的不幸,她决定让黎天爱付出血的代价。“当然不是,她那么对我,我就算再怎么没脸没皮,我也不会再死皮赖脸的贴着人家了,我只是公平的说罢了!”童政也轻蔑的笑着说,两个人的关系向美中关系一样微妙。
说起童政对王清兰的厌恶也是有记载的。在大学时代,王清兰在一次模拟法庭课上认识了颇具绅士风度的童政,她对黎天爱说,那小子挺帅的,是她喜欢的那种人。
可黎天爱有些不以为然,她说那小子一般,没什么特点,反过来还给人一种很做作的感觉,好像在演戏给人看一样。王清兰就说,你的朋友好啊?一个一个流里流气,不像好人。黎天爱笑着说,那叫艺术气质,人很好的,时间长你就知道了。王清兰就说,那你怎么知道他就不是呢!黎天爱就无话可说了,她说那好。
于是,王清兰就去追童政了,童政说好,两人就好上了,就这样,很平淡,平淡得让人没有任何遐想,好像一场口水戏剧一样无聊。可毕竟两个人在一起了,起初的时候童政和王清兰有很多专业上的东西可以交流,可时间长了,他就发现王清兰很烦,烦到他发现手机上显示的是王清兰的号码时,他就把手机狠狠地摔在床上,说不上因为什么,就是王清兰不能给他那种追求的感觉,王清兰总是一味的顺从,什么事都无所谓,太没有想法,太没有见地了,太让人失望了!可是她的表姐黎天爱却不,她天资聪慧,对艺术有自己的一番见解,总能说些很好玩的事情,穿漂亮的衣服,可能还有些什么事情是好的,总之黎天爱很吸引童政,他开始表达自己对黎天爱的爱慕之情,他开始不断的逢迎黎天爱,可是这世上谁都不知道黎天爱的心里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后来,事情越发不可收拾,王清兰面对自己失败的初恋痛不欲生,她整天以泪洗面,她越希望童政感受到自己的悲伤而回到自己身边,童政就越嫌弃她的懦弱。最后护女心切的沈绣纹出动了,她跑到学校,像疯了一样不容分说的撕扯童政,这样一向在同学面前以翩翩君子形象示人的童政很气恼,又没办法施展,于是他把这件事化成了对王清兰最大的仇恨。“算了,我们俩就不要在斗了,这还没怎么着呢,就先窝里斗起来了。我们俩之所以今天还能走到一起,也算是缘分。”说着王清兰举起一杯酒要敬童政,认识童政也有很长时间了,她最懂得童政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可她现在已经顾及不到那些连她都觉得的装腔作势的派头了,她举起酒杯的时候想到童政不喜欢喝酒,可仍然没改口,她想自己已经没必要再挽回什么了,况且现在的她根本也挽回不了什么。“不必了,缘分说不上!我不太喜欢沾酒这种东西,它让我神志不清。”童政丝毫都没给王清兰面子,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为什么还会同意这次约会,还会和她来这种让自己觉得肮脏的不入流的地方。“怎么?还因为当初我妈挠你那事恨我?还是怕我会称你神志不清的时候把你吃了!”说这话的时候,王清兰露出最近一阵她养成的那种让人厌恶的下贱表情,她斜瞟了一眼童政,手不老实地摩挲着童政的腿。“哼!我怎么会跟你们这种人一般见识。”童政躲开王清兰的抚摸,正眼都不看王清兰一眼。虽然不能得到黎天爱,但是童政还不至于会堕落到喜欢王清兰这样的女人。其实话说回来,童政在本质上并没比王清兰强哪去,只不过他更有背景,更有办法使自己还不至于这么早就原形毕露而已。
“姓童的,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今天找你来,不是来听你冷嘲热讽的,你最好给我放聪明点,看清楚谁和你才是一伙的!”王清兰显然已经被童政激怒了。虽然对童政她也有恨,但相比起来,她更恨黎天爱,她一意孤行的认为所有这一切都是黎天爱造成的,她没有经受住她妈的蛊惑,变成了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姓王的,我也告诉你,我根本就不屑和你这种人苟合,你也不擦亮眼睛看看,休想拖我淌你的浑水。”童政也声色俱厉起来。
“既然这样,我只好另找高明了,只可惜两个法学系的高材生,不能……”
“不能执法犯法!”童政打断王清兰的话,“话不投机半句多,恕我失陪了!”说完,童政转身就走了,留下王清兰一个人拿着酒杯,眼神中散发着愤怒的光。
“我操,王八蛋,装什么装……迟早还不是要回到老娘手里!”王清兰又倒了一瓶酒,咕咚咕咚喝了干净。
王清兰不知道,酒吧间里实在太吵了,不适合谈这些令人压抑的勾当。她也不知道童政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可却道貌岸然。
太直接的暴露自己这么卑劣的行径,实在不是他的风格。
从酒吧间里出来的童政厌恶的抖抖自己身上混浊的烟酒味道,我这方向盘的手显得有气无力。心不在焉又若有所思。
不知不觉间车子开到黎天爱的楼下,他忽然一个急刹车,稳了稳神儿,又揉了揉眼睛,发现不是自己家,心情沉重地又拧了拧钥匙。
郑诺正端着被咖啡站在窗台向外张望,黎天爱还没回来,让她不免有些担心。一眼看到童政的车,心卡在嗓子不上不下,直觉一口气憋在嗓子口,快要背过气去。
郑诺连忙把屋子里的灯关掉,拉上窗帘大气都不敢出的躲在窗帘后面看外面的情况,她在心里默默祈祷……管她妈的祈祷什么,反正不要让郑诺晕倒就行。
车里的人还不知道楼上已经有一双眼睛把他牢牢盯死,有些懊恼得坐在车里不知道在犹豫什么,终于还是鼓足了全身力气打开车门。
抬头向楼上那个熟悉的窗口望了望,郑诺本能的向窗帘深处挪了挪,喘了口气断定下面的人看不见她才又探出头来。
一个人?一个人!
咖啡在郑诺手中不断变凉,郑诺的心仿佛被释放一样放松,郑诺极有耐心的躲在窗帘后。既不喝咖啡也不放下。
楼下的人看到漆黑的窗口,有些黯淡的低下头,靠在车身上,慢慢点了一根烟。除非工作应酬,童政几乎是不抽烟的,但明显现在的他很疲惫。
虽然已经过了严冬,但北京的早春还是很萧条,楼下的路灯早就被不知道哪家的孩子打坏了,一个孤单的身影和一个落寞的红点成了郑诺当天看到的最难过的画面。郑诺好像想起什么一样跑到屋子里,拿起电话想都没想就拨童政的号码,望着窗下的人,手机在耳边响着不停,童政似乎并不想接电话,他知道黎天爱是不会给他打电话的,可是除了黎天爱的电话,他谁都不想理。
郑诺很有耐心的再次拨童政的电话,想了十分钟后,童政打开车门把电话拿出来,看了看上面的号码:郑诺。犹豫的站在那里,又抬头看看楼上。
终究童政没有接电话,郑诺的脸上霎时划过一滴泪,又一滴。
郑诺软弱无力的回到房间,行将就木一般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泪落在枕巾上,止不住地流。
黎天爱一夜未归,没有一通电话,也没有一个留言。
望着这个有着青灰色天空的城市,郑诺踱过窗台,太阳一如既往的苍白。
不经意的一瞥,人已经不在了,可却留下一地的烟头。
从来没见童政这么狠的抽过烟,留下满地的烟头然后迈着沉重的步子离开,每一脚都踩在郑诺一碰即碎的心上。
眼看夏天要到了,北京的空气已经开始明显的让人有难以呼吸的温度。树上的叶子变的浓郁起来,小孩子们会担心上面掉下来肥大的肉虫子;洒水车开始奔忙在马路上;各种各样漂亮的防晒伞遍地开花;卖冰激凌的大叔脸上又有了笑容;天安门广场上,冒险卖冷饮的小贩们依然我行我素,只要没抓住,就将“非法买卖”进行到底。走过春天,人们才开始怀念起它的美好。起初柳絮飞起来的时候,诗情画意的人们说它是夏天里的雪花,可时间长了,人们不厌其烦起来,说它的果实像虫子一样恶心,把整洁的城市弄得很狼狈。后来,人们说春天多好啊,不像夏天这样炎热,热得人们喘不过气来,很小心的活动都会中暑,可太阳还在不停的向街道上喷火,无论走到哪里都有块被灼化的不安,这时候人们开始怀念起春天那美丽的、总让人们有希望的季节,尽管北京的春天从来都是多灾多患的。五月份的丁香花落了一地,飘起来的时候像日本的樱花雨,尽管没有那么美,那么浪漫,但多少能给喧嚣的、尘土飞扬的城市带来一些童话般的幻觉,让人们相信自己还是这古老国度里最幸福的后代。青年人一如既往的喜欢这盛夏的季节,因为这时的他们就可以肆意妄为的穿各种奇装异服到处招摇,以一种中年人早已丧失的热情和老年人不能理解的激情穿梭于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毕竟谁也猜不到会在哪个街角的转弯处,会在那个地铁站的站口,又或是哪个游乐场的旋转木马场,甚至是漆黑一片的老电影院的最后一排,一个伟大的爱情油然而生,轰轰烈烈、缠缠绵绵,说不清道不尽的少年般的为赋新辞强说愁的忧伤,所有的种种都在这个炎热的季节发生着,大家都说,幸福的身边总有很多围观者。
黎天爱家对面的那个对什么都觉得幼稚的男孩子在这个夏天毅然决绝的放弃了在这个世上“唯一能带给他美好前途”的高考。
他背上了那个他曾多次向黎天爱显示过的破旅行包,他那每天都在吵架的爸爸妈妈谁都没有阻止他,他们明显已经对这个“一念之差就生出来的”孩子厌恶到底了。如果他自己不提出来走,迟早有一天他们也会找一个机会和他挑明:你已经很大了,可以自己闯荡了。可能到那个时候,那个有着梁朝伟一般忧郁眼神的男孩子会眼泪决堤。
他走的时候到黎天爱的家里坐了一会。
“你决定了?”黎天爱叼着根烟,因为没找到打火机,也没来得及点燃,算了,就这么叼着吧!过过嘴隐。
“不然又能怎样,这个家我实在待不下去了,他们恨不得我立刻死掉。”男孩子说话时脸上腾起一种无药可就的悲伤。
“大人说的都是气话……”黎天爱又开始找打火机,但她没忘记信口安慰旁边的小伙子,又递给小伙子一根,小伙子没要她的女士香烟,从自己兜里抽个根中南海。“那你爸爸呢,还不是真地把你们抛弃了。”那男孩子说话的时候一脸的愤世嫉俗,他怀着自己对生活的所有愤怒和对人生所有的不解,伸手递给黎天爱一个打火机。
“你打算去哪里?”黎天爱看了小伙子一眼,迟疑了一下接过打火机,点上烟,又问道。
“不知道,看情况吧,也许去西边,政府说西边需要人才。”男孩子抬起头看了一眼黎天爱,眼神中的羞涩又一次出卖了他。
“你算哪个专业的人才?”黎天爱把空调升高了一度,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热得天,她忽然觉得有些冷。
“不知道,广告吧,和你一样!”男孩子笑了笑,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摁了摁,看最后的火星都消失了,“反正欺骗大众就是了!”
“拿我开涮!”黎天爱给男孩子倒了一杯茶,噗哧一声笑出来。
“你的茶味道有点不一样!什么茶叶?”男孩子很专业的问道。
“你喝得出来?”一听男孩子的话,黎天爱来了兴致,这是杨大川夫妇春天时去英国带回来的茶叶,她给很多人喝过,可是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与众不同。
“是啊,和我从前喝得茶不一样,有一种雪山的感觉,像……,”男孩子看了一眼黎天爱,有点脸红,低着头说,“像一个插花的少女!”
“那是什么感觉!不过你说对了一半,这是从英国带回来的,经过特殊栽培和加工的,你知道这是什么植物吗?”“是什么?很像伯爵茶的味道,虽然不知道纯正红茶的味道,但是想象一下,觉得早晨的红茶热乎乎的,比咖啡好,呵呵,真得很舒服。不知道我的杯子里是不是也会跳出一个阿萨姆王子呢?”男孩子的脸干净得像早晨的鲜露,折射着温暖的阳光。从没遇上过这样的孩子,安静地时候,让人不忍心打扰,就这样听他说自己的梦想都觉得和平和幸福。
“pinkleaf,这种植物长粉色的叶子,传说爱情出现的时候,盛开绿色的花!”黎天爱满脸洋溢着幸福的色彩。
“骗人的,这世上没有爱情!”男孩子的表情忽然甚是严肃,目光直刺黎天爱的心脏,“那就盛开不了花了,怎么茶叶的颜色不是粉色!”“好吧,你的推断很有逻辑性,可是你太……,太过理智了,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不需要那么较真,相信一些不可能的事情,你会觉得生活很幸福!”黎天爱站起身来,却不知道自己站起身来要干什么事,奇怪,刚才明明想着要做什么事的,怎么一站起来就忘了!
黎天爱忽然觉得刚才那个温情的男孩子只是一个幻影,甚至是自己的幻觉,那么明亮又干净的笑容怎么会转瞬即逝。
是因为我们都被抛弃了吗?为什么我会这么认真的看你。黎天爱不露声色的猜想孩子的未来。
“可那是自欺欺人!”男孩子又喝了一口茶,“我猜爱情是和情歌一样,最高境界是余音袅袅。最凄美的不是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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