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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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非-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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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过什么,就总是问你的事,问你家里的事,问你现在的事,连你以前跟谁拍过拖都问。对了,还有,有一段时间她老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可是那晚你打电话告诉我下星期回来后,我再对她说,她反而没什么感觉了。嗯,还有,她现在戴着你的链子。还有……”
我打断他道:“她戴着我的链子?”“对啊,有一个晚上,那个想泡她的小白脸说她不适合戴这种男人戴的链子,她还差点把酒泼到了小白脸脸上,哈,老子想起就爽。”
我暂时抛开这些,继续问道:“那肖肖呢?肖肖有没有找过你?”“肖肖?你不是跟她散了4年了么?你小子玩旧情复炽啊?你别打,别打,我说,我根本没见过肖肖,要不是你提起,我连她的样子都快忘了。”
“那,有没有人在网上用肖肖这个网名跟你聊过天,问过你什么?”
“没!我这段时间日理万机,忙着泡妞,还没怎么上过网!哎,你问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咦,等等,肖肖倒是没有见过,不过的确有人向我打听过肖肖的事。”
我心中一紧,一把抓起他的衣领:“谁!”
第三十二章 插曲,鸟人
    女
从被窝里爬起,我用手挡住略微有点刺眼的阳光,呵出一口气,凉刺刺的。看着空荡荡的地面,我心血来潮,忽然很想出去走走,到河边走走,到街上走走。
好久没遇过这么惬意的天气了,清凉又温润,让我的独行仿佛也诗情画意起来。独行的好处,就是能将路的委婉、水的宁静、山的无声及雾来雾去时所带来的景色变幻,一丝一毫地收入眼中。那份喜悦,尽情独拥、独享。
最重要的是,我可以暂时抛开所有烦人的、恼人的片断,给大脑换来短暂的空灵,给身体换来短暂的轻松。在这个等人的季节里,什么也不用想,是多么的奢侈。
来到了河边,水的气息凉凉的,悠悠的,苦苦的。轻轻的水流,像柔柔的暮纱,折折绉绉,清清寒寒,流进我空空的心怀。
沿着河边一直走。偶然,看到一颗老树,周身已被凉风吹得枯干龟裂,孤零零的,却始终不渝地把一腔深情藏入沃土,努力伸展那失去了叶的干瘦的臂膊。
在如今这个充斥着钢筋水泥的城市里,还可以看见这么一棵上了年纪的大树实在难得。它是在守护着什么,还是在留念着什么?以至于迟迟不肯归入黄土。我看着树上跃动着的小鸟,轻声问道:“是为了你们么?”
也是这样一棵大树,立在童年的那幢小楼前,树下总闪动着父亲的影子。
自从父亲走了之后我总感觉自己的存在是不真实的,事实上我也早就明白到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如果它流动,它就流走;如果它存在,它就干涸;如果它生长,它就慢慢凋零。
这是一种规定?抑或一种规则?
远远看见一个女孩牵着一只毛茸茸的卷毛狗走了过来,女孩子仿佛有点心不在焉,怔怔地望着我头顶的那颗大树,她的狗狗倒是兴高采烈,眨着一双对任何事情都还充满好奇的眼睛,东瞟西瞅。
女孩来到我的身边停了下来,她松开了手中的牵绳,本想让小狗自己去玩耍,那小狗却硬是缠着自己的主人,不停地围着她打转。女孩爱怜地拍打着小狗的头,不住微笑。
我看得羡慕死了,可是也就羡慕而已,我是不会养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的,不为别的,只为害怕。是的,是害怕。
女孩子松开了搂抱着小狗的手,从包包里取出一个装满了浅黄色谷粒的保鲜袋,然后撒在了树的周围。树上的鸟儿大概是跟她很熟了,扑腾着落了下来,发出嘤嘤的愉悦的声音,啄食起来。
不自觉地,我的嘴边勾起一丝微笑,忽然觉得这个充满爱心的女孩子笑得仿佛天使一般。我蹲下身去,伸手捡起几颗谷粒,然后平伸着让鸟儿走上了我的手,这个孱弱的小生命身子还是湿漉漉的,连羽毛似乎都是刚长出来的,它是如此不设防地信任着我,在我的手心里抖动着娇小的身躯。
那个女孩子朝我笑笑,眼神清澈,友好,善良。
我也朝她笑笑,眼神或许有点复杂,疑惑,落寞。
脑海中开始浮现出这么一幅幅画面:
很久之前,有一位善良的人,在一个早春寒冷的日子救起了一只受伤的麻雀。从此,这只麻雀就成为了他形影不离的最亲密的伙伴,每天陪着他读书,写报告,散步,睡觉。他有好几篇日记都是为这只小鸟而写的,因为他发现小鸟最喜欢藏在他握笔的空拳内,随着他簌簌抖动的笔杆在拳窝里眯觉,他为此常常乐得写作终夜。
如此这般几年过去,世情由乱而治,房子由小变大,女儿也由婴变幼。就在他换了新房、买了新冰箱的当口,因为冰箱启动的电流声惊了小鸟,那麻雀哧溜一下就蹿出窗户,飞跑了,消失了,从此无影无踪了!
那几天,他茶饭不思,失了魂似的天天站在阳台上,伸手仰天呱叫,呼唤那只连名字都没有的麻雀归来,甚至连女儿撒娇也视而不见。女儿觉得父亲不爱她了,一个劲的哭,可一个劲的哭他也不理。朋友们都以为他疯了。
结果,皇天不负,憨人有福,一个月后的一个傍晚,他还是那样茫然地伸手向空中呼唤着,那小鸟忽然自天而降,在他脑门上点了一下,翩然降落在他的拳掌里。——弦动钟鸣,一家人欢天喜地,除了他的小女儿。而从此门窗严闭,小鸟更成了掌上明珠似的娇宠着、呵护着。朋友们从此叫他“鸟人”。
他却因之平添了一桩心事,逢人就叹息:鸟寿短于人寿,设若鸟儿死在自己前面,怎么办?然而,乐极生悲的故事,总是适逢其至的。
没多久后,新冰箱出了什么需要修理的毛病。惦记着上次的教训,他先把小鸟安顿在这边屋里,赶紧掩上门,准备开始劳作——万万想不到,小麻雀根本不乐意自己待在屋里,要紧随他而去,他刚转身,小鸟就飞蹿而来,就是这么一个“赶紧掩门”,天哪,他自己竟然就把飞临到门框边的小鸟,活活用门轧死了!
看见麻雀滴血坠地那一刹那间,他通彻心扉,几乎要在鸟尸面前晕厥过去!
一天,在为女儿讲《水浒传》故事的时候,他竟嗷嗷放声大哭起来,“鸟人!大家都开玩笑把我叫作鸟人!可是如今,我真的成为了《水浒传》里骂的那个‘鸟人’啊!呜呜呜呜……”
他完全没有想到,他的女儿将这件事永远的记了下来,从此,他的女儿,绝不敢碰这种类似宠物的东西。不为什么,只为害怕……
女儿八岁的那年,他患上了癌症,从此一病不起。
……
八岁的时候,我从福尔马林中取出一个比拇指头略大的小小身影。将它放在父亲身旁,看着他们一起火化归葬,人鸟一同羽化升天……
鸟人,鸟人,谁将会是我的鸟人?我又将会是谁的鸟人?
胖子,承你贵言,他真的就是那个鸟人么?
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忽然发现那个喂鸟的女孩蹲在了我的旁边,正定定地看着我,我顺着她的目光低头望去,赫然发现她看的是我脖子上戴的那条银链子。
我朝她射去一束疑惑的目光,她低下头,神情一霎那间变幻万千,脸上也升起一坨病态的晕红,渗在那张惨白惨白的脸上,仿佛一张白纸上滴下的一大滴鲜血。我也开始留意到,这个女孩子很白,白得吓人,是那种病态的白,全身几乎没有一点血色。
女孩收回了自己的目光,对我露出歉意的笑容,她开口说道:“不好意思呢,因为你戴的这条链子有点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戴的,所以……给你造成困扰了,请原谅。”
我理解地点点头,说道:“没事,呵,你的狗狗好可爱!对了,你经常来这里喂鸟吗?”“没”,她笑笑,笑得十分清恬:“算上今天,我只喂了两次。我是刚来到这个城市的。”
“噢?”我露出疑惑的表情,指了指一旁的小狗:“那它呢?”
“小欢啊?小欢是我昨天才买的,呵,我看见它挺可爱的,所以就买了下来。”
“噢,原来这样。”我托起手中的小鸟继续问道:“你以前也挺喜欢小鸟的吗,才刚到这里就出来喂这些小东西了?”
“其实呢,我算是故意找到这里来喂这些小鸟的。嗯,确切来说,应该是来祈福的。”
“祈福?”
“嗯啊,我听说,如果一个人的亲人病了,只要来到他这几年居住的那个城市,在河边最老的一棵树下,给树上住着的小鸟喂食喂一个礼拜,那亲人的病就会痊愈的。”她说完,露出一脸满足的笑容。
我忍不住挽了挽她的手,说道:“放心吧,你的亲人会没事的。”
“不,不。”她冲着我笑道:“不是我的亲人呢,就算是我的亲人病了,我也不应该来这里祈福呀,我这几年又不是住在这里。是我的一个朋友。”
“你是特意来这里为他祈福的?他是你的谁啊?对他那么好!”
“也不算特意的呀!只是回家的时候顺道经过,所以在这里停一个礼拜而已。”
“嗯,那你对他也挺好的了,他是你的那位吗?”
她忽然露出一种怀缅的神情,轻声说道:“对他好吗?呵,其实我也只是想在离开这个世界前多做一点事情而已。”
我被这话惊得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心中空空荡荡,有很多事情常让我怀疑上帝的居心。
她却仿佛不以为意地对我笑笑:“对不起,吓着你了。”
我慌乱地挥手:“不,没有,别。”口不择言。
她再笑笑,举起自己右手,轻轻地抚摸着:“越来越白了呢,手术好像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呀……嗯,对了,能冒昧问你一个问题么?”
“可以的,请问吧。”我低声说道。
“像你这么纤细的女孩子,嗯,似乎,似乎不应该戴这么粗的颈链吧,是男朋友送的吗?”
我低头撩起一截还留有他的味道的链子,笑了笑,不置可否。
“可以借我看看吗?真的很像我的朋友那一条呢。”
我双手伸到脑后解开了链子,递了给她,心想这个女孩子大概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一个人了,刚刚我还没来得及道歉,她反而先道歉了,难道,上天就真的那么舍得伤害一个如此善良的人?
她接过链子把玩了半晌后递了给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仿佛在她眼中看到了一丝解脱。
她对着我微笑,站了起来说道:“我得走了,医生说我现在不可以在外面停留太久的。”
我实在说不出什么,最后却拉起了她的手,用自己也听不太清的声音说道:“你,会没事的。你看,这里还有很多鸟儿等着你来喂呢。”
她笑着,然而这笑容却刺痛了我的眼睛:“呵呵,我会继续来这里喂它们的。鸟儿啊,其实都很记恩,昨天才喂过,今天它们就变成了你的朋友。嗯,对了,如果,如果,以后我不能再来这里喂它们了,可以麻烦你以后抽空来看下它们么?”
我郑重的点点头,却不敢看她的脸和她的眼睛。
这个女孩,是我第一次看见她,也是最后一次看见她。
此后的很多晚上,我都没有去酒吧上班,我情愿倒在床上看看书。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变得很不习惯酒吧里的那种喧嚣与放纵。有好几次脑中都会闪过那个白得像冰人一样的女孩和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交给你了哦。”
我知道她指的是鸟儿。
可是,真的只是指鸟儿吗?
我不知道,我总觉得她的话里好像还有点别的涵义,好像还有点别的所指,不过,我怕是这一辈子也猜不到的了。
而我,也逐渐选择将她忘记。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而这,也不过是一个片断而已。我的人生依然继续,我几乎完全忘掉这个插曲。
……
这晚,我又没去酒吧,却来到了网吧。坐在24寸的液晶大屏幕前,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感叹道:男人啊,用一个QQ号加满各种不同的女人,女人哪,却用不同的QQ号加上同一个男人。
我这么说,你们明白了么?
(没劲,都没人催我更新的!我严重考虑是不是不更新了>;。<;,当然,说说而已。。。。。。)
第三十三章 费奥尔迪南多的心
    男
我总觉得,中国文字就像中国文人的情感一样,博大却也缥缈。
所以有些事情我会觉得自己根本没法用文字确切地表达出当时的那一种感受,我认为,也承认是自己的笔力不够。
类似的事情很多,譬如当我看见她出现在我面前时心里腾起的那一股惊诧,便根本没办法述说。而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时我居然还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嗯,就好像是以前老公被老婆捉奸,当场抓获的那种心虚。
只是,我怎么会冒出这种感觉?我实在是说不清楚……
从机场回到了两人的狗窝,我累得趴在床上不成人形,想到重逢游游的可能性,有点不能自已,心里仿佛深渊的逃生者,经历千辛万苦爬出深渊刚看到一丝光亮,整个太阳就被人掐灭了,眼前的世界重新跌回一片混沌和黑暗当中。那一刹那的光亮,反见得自欺欺人。
Simpleplan在我电脑里不断独白“meagainsttheworld”,我自嘲了几句“Ofcourse”然后扯过被子来蒙住头,伸个懒腰,舒服得直叹气。
种马涛走过来对我嚷道:“狂野夏洛特出了新专辑,里面的‘TheRiver’太正了,走!陪老子逛逛音响店去,扫扫货。”我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自己去,或者叫你马子陪你,老子上网看电影。”
“上个屁,在床上看电影不如看电影时上床,爬起来,说不定在店里还可以邂逅下绝色美女什么的。”
我一想也是,等下看见美女了泡她回来看电影保证神不知鬼不觉的。
特意穿上Jordan11装成阳光青年一个,觉得自己真是恶心,一转眼看见种马在我旁边拼命往自己身上喷男士香水,我又觉得自己太小羊羔了。后来实在受不了他我就告诉他,香水只需要喷少许在耳朵后面就好了,他一听,干脆把香水当护肤霜在耳朵上擦了起来。
直擦得耳朵通红才停下来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地问我:“你说,我是不是太有杀伤力了?”然后对我甩头一笑,我心里那叫一个毛骨悚然。
到了“华纳”门口,胖子说:“老规矩,各走各的。”然后率先一脚跨了进去,几步之后就见不到人影了,我有点好笑地望望周围,也走了进去。
店里正放着韩国歌星RAIN的歌曲,我不是很喜欢但是也并不反感,老实说,我更喜欢把RAIN这个单词反过来的那个人。翻出林肯公园的一首“Numb”我带上店里的耳塞,自顾自听了起来。
冷不防突然有人在后面搭上了我的肩膀,我扭头看看,只见一个第一眼看上去就很漂亮的女人正对着我似笑非笑,她开口说道:“先生,能帮我拿一下最上面的那张专辑么?”
我没敢细看,嗯了一声,取了给她,继续埋头于自己的世界,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这女人,这,这……我再扭头看过去,只见她还是那么优雅地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那笑容,那眼神,那红唇,还是那么的忽远忽近,我一时懵了,呆瞪着她口中发出无意义的音节:“你,你,你……”
她是典型的媚颜绰态,我喜欢的是她的粉妆玉啄和梨涡浅笑,她第一次冲着我笑的时候,我就差点迷失在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里了。然而,我最喜欢的不是那双洁若水晶般的眼睛,不是那副纯若新生般的面孔,而是她那红缎子似的嘴唇和她怯巧信任的眼神。
这女人皱了皱眉,故意用一种惊奇的语气说道:“哎呀,亲爱的,你看你,才几天没见,就不认得我了么?说话结结巴巴的是不是发烧了?”说完手探上我的额头,装模作样地试了下体温,再装模作样地叹息道:“可怜的孩子。”
我还没说话,她把手放到了我的脸上轻轻抚摸着,低声说道:“猪,你痩了呢。”我心头一颤,脸上却淡淡地笑笑:“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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