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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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森林-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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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带着深秋的凉意,他有些冷,双手插在牛仔裤袋里,低着头走。不远处是座超高层玻璃幕墙钢骨结构办公楼,伫立在灯光通明的闹市区,却宛如一个巨大的墓石,与周围格格不入。
他停下来仰头看,这楼少说也有50层高,黑黢黢的如一团巨大的影子。他静静地打量着它,突然涌出一股要走进去的冲动。
一楼大厅空荡荡的,节能灯管在天花板上发着微弱的白惨惨的光。他停住脚步仔细用耳朵捕捉四周的声响,寂无声息,但似乎又有一种歌声,如泣如诉地从某个角落传来,是《夜之色》,这歌声仿佛无处不在,在整栋大楼里回荡,不,不对,他摇摇头,周围是一片死寂。他开始体会到一种生命的律动,宛如从怪兽体内发出的鼾声,在有节奏地起伏,这种律动与巨石酒吧密道中的节奏是一致的。
他缓步走向用高级石材装饰成的电梯间,脚下Timberland登山鞋的锯齿底与光洁的地砖不时摩擦,发出“吱,吱”的尖锐声响,经过空气折射,被放大成吓人的声波,回荡在无人的空旷之中。一座无人的巨大建筑,没有保安没有管理员,甚至连老鼠也没有,一切生命的迹象在这里都不存在,只有冰冷的钢结构和带花纹的大理石以及他这么一个人。
六座电梯分立走廊两侧,他走向其中一座,脚步声产生的恐怖的回音,听来像是某部希区柯克式的电影里的音效。他仿佛置身于达利的梦境里,如梦游者般在现实与非现实的边缘之地游走。
按下按钮,电梯门无声地打开,走进去,门又无声地合上。他瞄了眼楼层数字板,在最上端标有50的按钮上按了下去。电梯开始提升,粗大的钢缆不住收卷,把他和这铁皮箱子一起吊了上去。
他坐在电梯的地上,抬眼望着头顶漫射出来的冷光,白惨惨的没有丝毫生气。连光都如此消沉,置身在这惨淡的灯光下,背靠着冰冷的铁壁,他也像这些没生命的东西一样呆滞、苍白了。
突然,铁皮箱子轻轻震了一下,门无声地打开,50楼到了。眼前是迷宫似的建筑内部结构,空调管、水管纵横交错,宛如巨大的筋络血脉,这座冰冷无人的大楼就像盘踞城市一隅的巨大怪兽,他在这钢骨怪兽的腹腔内逶迤前行,宛如被神抛弃的约拿,孤零零地被遗忘在大鱼的体内。空气中散发着窒息的霉味,黑暗里隐约有《夜之色》的歌声飘来,许久之后,他找到了楼梯出口,顺着粗糙的水泥台阶抬级而上,终于来到了屋顶平台。
这平台非常之大,不认真看会以为是明斯克号航母的弹射甲板,静静停泊在城市灯海中。月亮洒下银白的光,他缓缓朝护栏走去,看到自己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幽灵一般与他同行。到了栏杆边,眼前霍地开朗起来,整座城市尽收眼底。密如繁星的灯光,映得湛蓝的夜空一片紫红,好一座辉煌的城,月色下流光溢彩的迷惘的城。
高楼的风划破夜空,把他的发吹向脑后,他站在风口,开始听见风的低吟。风在说话,这声音穿越时空,似乎在对他倾诉什么,但,他完全无法解读,就像茫然站立在金字塔秘室中面对破解宇宙奥秘的古老咒语般不知所措。他呆立在星月之下,面对这灿烂的城市森林,星云般的灯海以及身后空无一人的巨大平台,脑海里一片空白。这座建筑非比寻常,它不属于现实世界,只属于灵魂的边缘地带。
他摸出口琴,琴身的金属反射着月光,宛如一泓清泉。他吹了首《丹尼男孩》,这是他最喜欢的歌,曲子忧伤得就像17岁的清晨,,苹果树开花的季节,雾气在林间弥漫。那个他记忆中的迷路男孩和他心爱的单车并排躺在草地上,仰望从叶片背后透出的光,林间也许有鹿,也许有灰熊,也许还有搬运松果的松鼠。远远的,他又听到一种很美的琴声,悠扬得如同林间小溪,正配合着他的旋律奔流着,直到把这首曲子吹完,他静静的倾听,远远的琴声还在弹奏,是《桑塔露琪亚》,古老的意大利情歌,在月光下如泣如诉的从某人的指尖下流淌开来,他遥望天边的那颗亮星,许多的记忆,又不期地纷至沓来。
他循着琴声走去,在大约30米外,有个人正两脚悬空的坐在栏杆外面,怀里抱着把形状类似琵琶的琴,那是把曼陀铃,诗意的音乐就是从那琴体里发出的,就像月下的山泉。
那人并不理会他的到来,依旧故我的弹奏着《如歌的行板》,好像欧洲中世纪的游吟诗人。他的指法非常娴熟,音符如珠般圆润,功底了得。 
'一只悬挂着白帆的小船 '
一曲终了,大可轻轻的鼓了鼓掌。
那人没有回头,点着烟斗,说:“这曲子不是为你弹的。”
“抱歉,不小心听到了。”
 
“景色不赖。”
“哦。”
“站在上帝的角度看世界,的确有意思。”那人说着站起来,拉开裤子,对着下面尿了泡尿,“别介意,下面的人会以为哪里的空调漏水呢,要不要也来一下?”
“暂时不想,谢谢。”大可婉言谢绝。
“人各有志。”那人拉好拉链,跳了进来。
月光下,他看清那人的相貌。中等个儿,黑皮夹克深色高领毛衣,罗马时代渥大维式的短发,一部修剪得很整齐的络腮胡子和淡淡的古龙香水,的确相貌不凡。
“一直等你来着。”那人注视他道。
一瞬间,大可忽然知道了什么。那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如一颗沉甸甸的铅球破空而来,将他击中。他愣在那里有10秒或更长的时间,然后说:“我,认识你。”
“的确是我。”那人坐上栏杆,背对着灯海:“我们的确认识,但握手就不必了,刚上完厕所,你知道的。”
大可笑:“知道我要来?”
“嗯。”
“你到底是谁?”
“打个比方,就像不小心知道故事结尾的人。”
“什么故事?”
“侦探故事。”
“你是侦探?”大可有些想笑。
“不不不,只是比方,可懂?”
“当然,比喻嘛——你的秀发就像秋天的荒草,你的肌肤就像前天吃剩的橘子皮,你的眼睛就像雨后的积水洼,我对你的爱情就像…。。”大可想了想,“就像饿汉看见了烤全羊。这就是比喻。”
“看不出来还是一诗人。”
“哪里哪里。”大可指了指月亮,“权且称之为《月下情诗》,有个姑娘对我说月亮旁边的那颗星是她。”
“那她一定不希望你忘了她。”
“又有个女孩也说那颗星是她。”
“那她一定很爱你。”
“没想到我这么受欢迎。”
“我也颇感意外。”
“你就是酒吧老板吧?说说你从哪里来?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还有那把莫名其妙的钥匙以及那间莫名其妙的酒吧里发生的所有莫名其妙的事情。”
那人转过身去,面对着眼前的灯海,道:“我从哪里来?这问题说不好,一个浪人,没有名字,没有家。”
大可没有说话,默默地抽着烟,他知道谜团正在自行解开,所有的零散结构开始链接,一如《终结者2》里的液体机器人一般缓缓合体,呼之欲出。不知名的力量驱使他来到这座空旷建筑的顶端,只为了与此人见上一面。
“酒吧是事情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结束,我把它留给你,只是希望你能从中找到点什么。无意中来到这座城市,仿佛在冥冥中被牵引般开了它,在装修的过程中发现了那条秘道,它驱使我走了进去,我发现那是条通往别人心灵深处的秘道。”那人转头看着大可说。
“我的?”
“你的。”那人道,“那里是你的心。”
“狼,也是从那里来的?”
“狼是潜意识的化身,它以具象的符号形式存在,是个暗示。”
“那长发人呢?”
那人一愣:“长发人?我没见过。”
“他也是从秘道里来的,你真没见过?”
那人摇摇头:“所以你怀疑他跟我是同一个人。”
“看来错了。”
那人又道:“还记得石室里的那台电视?”
“嗯。”
“我无意中来到那个房间,从电视里发现了你生命中的一个秘密,也就是说,电视像知道了我要来似的,特意播放了一部关于你的记录片,内容详实,从已经发生的到还未发生的事情。”
“一部纪录片?你在说什么?谁会帮我拍纪录片。”
“你自己。必须记住,在那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因为它是由潜意识组成的,一如梦境。我无意中走到你的心里,你的潜意识告诉我,在你生命里将有潜意识本身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希望我能加以阻止。”
“这就是你指的——时间不多了?”
那人点点头。
“为什么我的潜意识不直接告诉我什么,反而却假手于你呢?”
“因为它无法与你沟通,门被锁住了。”
“所以你要我找的那把钥匙实际上并不存在,一切都是潜意识作怪。包括狼,长发人等等。”
“钥匙的确存在,也许在你心里的某个角落,找到它,阻止那潜意识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
“荒谬。”
“的确有些荒谬。世界看似奇妙,其实平淡无奇,不过是原素间的组合罢了,当你将其解构,荒谬便在其中。一如生命的本质不存在生死,生与死不过是元素间的不同组合产生出的不同外在形式,就像一滴水滴,结冰了,蒸发了,表象不同但它还是水,本质没有改变。石头房子是你的心,它以这种形式存在,一直存在着,以自主的意志存在着。那里堆积着你想画却从未画出来的作品,爱看的书,以及所有潜藏在你心底却未曾被感知的秘密。我在那里静坐,阅读着你的心——混乱而封闭。那部红色电话连接着你与那个世界,无需拨号便是相连的,我觉得必须告诉你些什么。但却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一如无法阻止侦探小说里的凶手行凶一般,只能说些模棱两可的话提醒你,至于结局我无能为力,这一切只有靠你自身的力量去挽回。”
“挽回什么?”
“悲剧。”
大可无奈地笑了笑:“悲剧已经发生。岳言死了,Tina死了,苏文死了,至尊宝死了,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就像我的右手小指一般消失,就像露珠一样消逝。面对这灿烂如同圣诞舞会的夜之城,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和世界从未在真正意义上发生联系;我来,我去,地球依然在转动,舞会还在没完没了的进行着,所有的人都在踩着鼓点,一曲接一曲的跳下去。而我,”他耸耸肩,“没有位置。”
“不要说那些无病呻吟的话。”那人“霍”的转过头来,目光锐利的如同冰锥,“你很年轻,不要像一名失败者,在战场上,若你我对决,我不会杀你,知道吗,你的眼里已没有斗志,这很可悲。狼,不应该这么活着,就算被放逐到世界的最尽头,它依然会和毫无理由捉弄它的命运抗争,在午夜里嘶吼,像个战士,孤独而悲壮。听过那狼的叫声吗?”
大可点点头。
“回答我!”
“听过。”
“大声点!”
“听~过~!”
“叫一声,对这眼前这一片不怀好意的繁华灯海,叫一声!”
大可转头注视着他,许久后道:“你是个疯子。” 
'象狼一样活着'
那人突然哈哈大笑,叼着烟斗拍手道:“答对了!角子机上出现了3个7,彩灯不停的闪,出币口不停地掉钱下来,叮叮当当。没错,我是疯子。的确不太正常,非一般意义上的正常人,你呢?正常吗?”
“不想回答你的问题。”
 
“你是个不敢面对自己的胆小鬼。”
“凭什么对我说三道四,天晓得你从哪个角落冒出来,警告你,别老是在一旁冷言冷语的讽刺我,我今天看谁都不顺眼!”
“很好嘛,会发脾气了,趁还有火气,来,打我一拳!e on!”
大可看了看他,挥拳砸去,那人一闪,扭住他的拳头,把他推倒在地:“现在上搏击课程第一课,如何让你的拳头打中对手!再来!来呀!胆小鬼。”
大可站了起来,又是一个冲拳,那人闪到一边,顺势将他的手腕一拉,右脚一绊,再度将他摔倒在地。大可踉踉跄跄的回过身来,还没站稳,对方又将他掀翻在地。
五个回合过后,他累得双手撑着膝盖直喘气。
“还来吗?”
摇摇头:“有酒吗?给我来一口。”
那人从怀里摸出个银酒壶,抿了一口,递给他:“苏格兰威士忌,我的至爱。”
大可趁他靠近的时候,猛的挥拳,又被接住。那人的臂力惊人,五指勒得他的手腕如同上了手铐一般。
“别打了,你不是对手。”
“你到底是谁?”
“刚才已经回答过了。”
“你到底想干吗?”
“和你交个朋友,你我有缘,知道吗?!我在这里等了你三天,就为了告诉你这些事情,然后离开,去另一个地方。说实话我很喜欢你,你我很像。”
大可喝了口酒,道:“你赢了,所以说这些鸟话!”
那人笑了笑:“我在热带雨林打过三年仗,也当过雇佣军,当过战俘,当过水手,去过包括南极的很多地方,当过战地记者,自由撰稿人,最近的一份职业就是酒吧老板。”那人转过头来,“赢你是不是分分秒秒的事情?你那点屁大遭遇,值得这样吗?”
“我最好的朋友死了!你知道吗?他才28岁,我没办法想象,他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曾经在索马里,亲眼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被地雷炸得体无完肤,胳膊就落在离我不到一米的地方,手里还死死的抓着那台莱卡相机。我能找到的最完整的部位,就是她的头,闭着眼睛,很安详,作为战地记者,这是她的结局,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见证人类之间的屠杀,纪录最残酷的现实——死亡。”那人摇摇头,似乎想从回忆中脱离出来,他搔搔眉角,“如果你杀过人,也被人追杀过﹔;见过种族之间的矛盾,几十万人被处决,尸体在热带丛林里堆得几层楼高,发着恶臭。当你在臭水沟里忍受着老鼠,毒蛇和蚊子的问候达10天之久,只为逃出集中营,逃出被你素不相识的人砍头的厄运时,你才知道,活着有多幸福。这流光溢彩的世界就像一座折射着七彩霓虹的玻璃城市,不堪一击。我们存在于其中,宛如展示橱窗里的蜡人,虚有其表。”那人喝了口酒,突然背了一段话:
他甚至看到了一只悬挂了白帆的小船,乘风破浪,航行在闪闪发亮的大海上。但是他再也走不完这最后的四英里了。对此他非常清楚,而且非常平静。他明白他连半英里也爬不动了。然而,仍要活下去!历尽了千难万险之后死于途中,那是愚蠢的。命运对于这个可怜的人太残酷无情了。哪怕到了弥留之际,他也决不向死神屈服,这是发疯吗!不,就是死神的魔力抓住了他,也仍要跟他搏斗到底。
“知道这是哪篇文章?”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大可说完,不由得想起江薇,她曾经为他读过这篇文章。
那人点点头:“人的一生都在自我放逐,都在和冥冥不可知的命运抗争。没有了对立面,连上帝也觉得索然无味。到了这个时代,世界的门已经关闭,我们无处可逃,只有回到你的内心,那里才是天堂。”
“当岳言用枪把自己解决的时候,我很想知道死是什么样的,就是飞起来的感觉吗?”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面对爱你和你爱的人,却无法为他们做些什么。”
“有爱人吗?曾经?”
笑笑:“很久以前的事,记不得了。”那人转头看他,“命运让你我相遇,那是缘分,酒吧留给你,找到那把钥匙,看看自己心里到底还存留了些什么。”那人喝干壶里的酒,道。
“钥匙钥匙,根本就不存在。”
“知道我为什么会来?会找到你?”那人问。
“缘分?”
“因为我也一直在寻找那把属于我心灵的钥匙,但我知道它已彻底消失了,我心里的那扇门,在她死的那个瞬间就已经彻底的封闭了起来,永远也打不开了。”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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