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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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森林-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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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
“那人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也许装作什么都不清楚,也许他有他的想法,很多也许,说不清……”
大可默默地呷了口酒,低头不语,心无端地抽搐了一下,太阳穴开始隐隐作痛。
[蓝血狼人]
“看到那只狼了。”沉默中Tina突然道。
“什么?〃 
“一只白色的狼,披着一身高贵的皮毛,就是你见过的那只。”
 
“在哪里?什么时候?〃 
“现在。天台上,月光下,20米开外,水泥栏杆上。”
果然,狼就站在那里,20米开外,水泥栏杆上,仰望着圆月,一身雪白的毛,在夜风中,像漫天飞雪。
大可站了起来,呆呆地愣在那里,狼如此靠近的出现,还是第一次。它仰望着圆月,发出了一声长吼—;—;呜! 
“觉得这是幻觉吗?”Tina的声音诡异而冰冷,冷静得像一座千年不化的冰山。
“现在看来,已不是幻觉了。”
狼如此孤傲地站立着,守望着明月,它是夜的精灵。
“怕吗?”Tina问。
大可摇头:“你呢?〃 
Tina低低地道:“关于狼的传说,由来已久,在欧洲,最著名的就是狼人了。他们身上流着宝石般蓝色的血,出没于月圆之夜。最早的狼人来自黑暗时代,是一位贵族骑士,为教廷而战,远征波斯。有一次他被俘虏了,与部队失去联系,在远方等待他的未婚妻听信了传言,误以为他已战死沙场,伤心之余,就在一个月圆之夜从悬崖上跳了下去,香消玉殒。7年后,骑士逃了回来,同样在一个月圆之夜,听到了这个消息,肝肠寸断。原本支撑他活下去的力量,早在7年前的同一个夜晚就已经消失了,他的世界开始崩溃,而明月依然若无其事浑然不觉。就在那夜,在未婚妻纵身而下的悬崖上,他蜕变为一只狼,夜夜对着明月怒吼,诅咒鲜血,而他的血脉里,从此流动的不再是红色而是蓝色的血,也从那夜开始,月亮开始流血,所以每当月升、月落,都会看到一轮红月亮。岁月在变迁,沧海桑田,狼人的后裔,也都以蓝血为记。”
Tina顿了顿,灌了口酒:“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关于狼人的传说,伤感而至情,伴随它出现的总是月,孤独与冷冷的月。”
大可捻碎烟蒂,缓缓地道:“看来狼人也是伤心人。”
白狼依然望月,神情充满了忧伤,绿眼睛里似乎闪动着泪液。大可一生都不会忘记这眼神,那孤独自亘古而来,已经成为一个烙印,成为夜的注释。狼默立了许久,与二人对峙着,然后仰颈发出一声令人心碎的长啸,渐渐化成一股烟,消散于空气之中。
“actoplasm。”Tina低低地念着这个单词。
“什么意思?〃 
“神秘学中所谓由灵媒释放出的一种物质,像烟,消逝于形。”
“狼就此消逝?〃 
“不,它是不死的,依附明月而生,夜夜守望。”
“守望。”大可重复着,久久地望月。
江薇来电话的时候,他又在梦中的森林里游走,找不到路,Enigema音乐空气中飘荡,他看到了长发人,无脸,一身黑色的教士长袍。“路在哪里?〃他问。“在脚下。”长发人回答。“没有出口?〃他又问。“门被堵住了……”长发人回答,然后是江薇在阳光下的声音:“醒了没,懒虫。”
“懒虫醒了。”他坐起身,窗外是一个典型的亚热带海洋城市的夏季的早晨,白墙红瓦,碧海蓝天。
“明天去上海。”江薇说。
“去干吗?〃纳闷。
“不是答应帮我出创意?〃 
“你说的,我没表过态。”
“行,那就订机票了,明天上午10点,我去接你。”说完把电话挂了。
“喂,喂……”
听筒里一阵忙音,不由他决定什么。
就这样,他去了上海。
一万米的高空中,菲菲同志是机上年龄最小也最酷的乘客。她总是望着舷窗外巨大翻滚的白云出神,怀里死死抱着她的玩具狗,她管那狗叫二世,因为一世的体积比其大五倍,不便远行,只好呆在家里看家。
她基本上不主动说话,空姐逗她,她便假假地笑,然后还是看云,坐累就把脚跷在小桌板上,自始至终,她只说了一句话:“现在离妈妈越来越远了。”大可把她抱过来放在膝上,江薇道:“我们也离我们的妈妈越来越远了,可是妈妈会想我们的。”
菲菲沉默,把头靠在大可怀时,许久后道:“不,我没妈妈,我是孤儿。”波音飞机穿掠过云层,朝着它的终点城市飞行,它也未尝不是这空中的孤儿,无可挽回地照着指令行进。
大可闭上眼睛,想象着香港的妈妈……
第十二章 繁华的后缀
    [香瓜田的味道]
如果说香港是一出奢华的化妆舞会,那么上海便是散会后独坐会场的忧伤。新上海对大可而言是没有感觉的,任凭楼再高马路再宽,但它已失去了原本的面貌,或者说,它已不再是张爱玲笔下那冷艳的贵族,最后的贵族死了,现在的上海是贵族的私生子,虽然流动着一样的血脉,但更多的是溢于言表的躁动与绝对的虚荣。
天气很热,地面温度高达42℃,热浪如火,在这拥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巨型城市里肆虐
  。订的酒店在外滩附近,开了两间房,用餐后江薇上楼哄菲菲睡午觉,大可则独坐一楼咖啡厅。环视四周,五洲四海什么样的人都有,显示着国际都市的包容性,一如高级妓女的阴道,不论衣着如何昂贵华丽,终其根源便是包容不同尺码的阳具。垂落20米的水晶吊灯,小气可笑的假山瀑布、亮如镜面的花岗岩地板和点头哈腰脾气好得如同见到洋人的满清政府的服务生,无不在为包容性这一概念服务。而他也包容其中。
江薇非要他来上海,理由似乎是天美广告现有的创意人员所做的方案她并不满意,但他也无法确定自己的风格是否能让客户喜欢。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客户,揣摩客户的意思,根据对方的喜欢再加入自己的东西,再把产品巧妙地溶为一体,再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弱点将其吸引,最后将产品卖掉。
江薇叹口气说:“没办法,这是商业行为,你逃不掉的。”
“菲菲睡了?”
江薇点点头:“很难保证她长大后不会变成个离经叛道的人。”
“离经叛道不可怕,”大可捏了捏眉心,“就怕生活在谎言中却浑然不觉,沾沾自喜。”
江薇笑了笑,把腮看他:“你很喜欢她,不是吗?因为她让你看到了自己的童年。”
大可摸了摸下巴,撇了撇嘴。
“跟葡萄酒公司联系过了,让咱们明天过去,方案来得及吗?”
“多少有些眉目,应该没问题,只是不敢保证能否通过。”大可呷了口水,把冰块含在嘴里道。
“很简单,对付上海的客户,方案必须时髦、洋派、画面讲究又似乎带点子艺术气,如此这般,这个那个的,一般能搞定。”江薇似乎自信满满,手势相当漂亮。
大可沉默了半晌,道:“这是最后一次了,再也不想做什么广告当什么广告人,烦透了。”
江薇愣了一下:“以后以后再说。”
“知道你的心意。”
“呃?”
“希望我能重返社会,做些所谓有意义的事情,充满理想的活着,所以才拉我来这里,不是吗?”
江薇不语,下意识地燃烟。
“喂。”
仍是沉默。
“答应我,别管我了,让我自生自灭?”他握住她放在桌上的手,感觉她的手指冰凉,抽动了几下。
深夜,泳池边,波光摇曳,一瓶红葡萄酒,一台手提电脑。蓝色屏幕上传来OICQ微弱而急促的呼叫声,男子从水中探出头来,按下鼠标,出现字幕:
你在吗?青蛙。
我在,恐龙。
咱们认识多久了?
一年零7个月又3天。
想见面吗? 
当然。
就现在,今天我生日。
告诉我你在哪里? 
画面切换。男子飞奔,买玫瑰买红葡萄酒,特写品牌。拦车,车窗外灯光明灭,男子抱着酒瓶在后车座上,光影不停掠过酒标,变幻色彩。
场景再换。大门推开,出现热闹非凡的生日PARTY。“生日快乐。”众人齐呼,女主人公如众星拱月,明艳动人,不失优雅一番地吹灭蜡烛,又引起凑热闹人等一阵起哄。一名同样举止不失优雅的男子上前与女主人公相拥,二人深情相对。
特写。
兴冲冲的男主角愣在当场,随即为自己的自作多情苦笑一番,遂悄悄收起花与酒(特写,随时突显品牌—;—;商业嘛),挤过人群,走向宽大得如同足球场的天台,倚栏眺望万千灯海。其时月正当中,男主人欲将玫瑰扯碎,来个天花乱飞,却听暗处有人说:是给我的? 
回头发现有人从天台暗处走来,风姿绰约,长发飞扬,却是与切蛋糕女子相貌一样。
“你是?”
“恐龙呀。”
“那是?”
“我姐姐,我们是挛生。”
男子转忧为喜:生日快乐。递上鲜花,开启红酒(螺丝起子与酒不知怎的就在手边。镜头拉远,二人在月下长谈、虚焦,推出包装,广告语。
画完最后一格分镜头脚本,来回看了数遍,绝对符合江薇的要求,把时下最时髦的玩意儿都安在一块儿,互联网、手提电脑、红葡萄酒、生日派对等等,最最要命的居然还是段网络爱情故事,男主人相貌清秀,女主人美丽动人,矫情得不行。该死的广告,令人生厌的商业行为,但直觉告诉他,客户会喜欢这个调调。
伸个懒腰,开冰柜拿啤酒,掀掉拉环,狂呷一口,沁人心脾。江薇在沙发上睡着了,《安娜·;卡列琳娜》扣在胸口。他悄悄坐在对面,端详她的睡容,呼吸匀称,鼻梁挺直,睫毛长而微翘,如含羞草叶般轻轻闭合,偶尔扇动两下,此时若有露珠悬挂其上,想必定别有韵致。
他静坐了有20秒,江薇动了一下。
“看够了没有?”眼睛仍未张开。
摇头不答。
“案子好了?”
“嗯哼。”
“你别一个劲瞧个没完,去帮我开罐啤酒。”
“收到。”
江薇边看方案边笑:“我没意见,挺好。有没想过拍成像MTV、穿插首主题歌,再让个歌星来演?”
“随便,反正是最后一个广告,都听你的。”
江薇双手合什,看了他一眼。
“觉得有时我太强势,蛮不讲理?”
不置可否。
“明知道你不想来,可还是把你拉来。”
“反正也是闲着,别太介意。”
江薇望着窗外,黄浦江上光影绰绰。
“去外滩走走?”
“嗯。”
江水日复一日流淌,夜上海隐在灯红酒绿与幢幢之高楼之中,唯其如此,才称得上上海。它是繁华的后缀,或者说,便是繁华本身。沿江前行,新地标东方明珠塔与金贸大厦在黑夜里充当着陆地灯塔的作用,天空一片绛紫,上海之夜透着舞会散场后的凄凉。
江薇望着江水驻足下来,久久不语。风起凉意,将她的发吹起在脑后飞扬,大可递给她一支烟,二人抽着,缄默无语。
“我承认我想改变你。”许久后江薇说,转过脸来凝视大可,“想让你走出黑夜,站在光里。但我做不到,你有你的生活轨迹,不会因我而改变。一如两颗平行划过天宇的流星。”
大可缄默,用食指将烟蒂弹向江水,烟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微弱而短暂的弧形,“刺”的一声灭了,随波而去。
“失踪那几天真的为你担心,费尽千辛万苦却发现你居然在掏大粪,我看了你很久,心里突然涌出想要保护你的念头,不想再令你受到伤害……如果你答应我好好活着,我再也不管你了,好吗?”
仍是沉默。
“这段时间,总梦到我也在那片林子里迷了路,吓得大叫,却发不出声音,只有那狼在雾中踽踽独行,它是夜的精灵,唯有在深夜里才被释放出来,在梦境中游走。”
大可看她的侧面,被月色映得如玉般白皙晰,风,似在微微颤抖。他伸出手,轻轻握住她的肩,她缓缓地把头靠在他的颈窝,他又被那香瓜田的香水气充满。
“大可。”
“嗯?”
“有时候觉得很累。”
“知道。”
“那梦是个诅咒。”
“也许。”
“我们都被禁锢其中,出不去了。” 
[美丽温柔的长颈鹿阿姨]
他躺在床上,枕着后脑,右手夹烟,也不吸,任其自行燃烧下去。“那梦是个诅咒,我们被禁锢其中,出不去了。”江薇的话是什么意思,她与梦境间究竟有什么联系?神秘人到底是谁?周遭的世界越来越模糊,自己越发退缩回封闭的空间里,无法走出。在这片混乱中,唯有江薇在夜色中所散发的香水气仍然能清晰的闻见。他嗅了嗅衣襟,似乎还残留着她的味道,歪过头,望着窗外。上海的夜色越来越深,越来越浓,如铅一般无法穿透。睡意突然而至,眼皮如银行卷门般重重砸下,意识在这重力下被压成一片薄薄的铝盖,晃晃悠悠地自行
  滚动,滑向梦境深处……
那是间没有窗的石室,不知位于何处。他是怎么进来的,也全然忘记。似乎经过了一条长长的通道,又似乎不是。石室中有一张桌子,桌角夹着盏曲臂工作灯,喷着血一般的红漆,刺眼异常。25瓦的灯泡发着淡黄的光,照亮了房中一角。桌上摊着许多稿纸,积了几毫米,拭去露出泛黄的页面。
是草图,勾勒着无人的城市,月落,无脸人,森林以及狼。狼是张头部的钢笔素描,睁着空洞的眼,獠牙如剑。草图的线描功底甚是了得,笔触与构图令他觉得熟悉,似乎此人曾与他交往甚密,却死活也想不起是谁来,记忆力越来越差,脑波中的档案底稿似有自我销毁功能,一如沙化的绿洲,一夜之间便荡然无存,只落得个一望无际的空洞。
画画的人已离去很久了,总之不在屋内,不知所踪。灯忘了关,兀自没完没了的亮着,他想看清灯光之外的黑暗,怎奈如锅底一般,梦的意识只允许他感知有光的部分,此外都上了锁,漆黑一片。他挨着桌子坐下,俨然是银河系中唯一还幸存的生物,独守枯灯,存活于约拿大鱼巨大的腹腔之中,永远与外界隔绝。
不,没有隔绝,桌角右中方有一部古老的按键式电话在,结实耐摔,没有重拨键。他望着它约有30秒,然后拿起听筒,里面是一个片沉寂,就像一座空屋,干净得一尘不染,如同坟墓。他把听筒扣回原位,因为电话根本没有接线,如同被外科医生硬生生切去的浸泡在盐水中的生殖器,已全然失去了应有的功能。他悻悻地低下头,体会着被隔绝的滋味,无意中瞥了眼手表,指针巍然不动,宛如存留至今的三叶虫化石,沉闷得令人窒息。时间在这里是停顿的,既不前进,也不倒流,只是凝固。
他一直望着电话,时间流逝了7到7000秒,具体不详,不过是一直是望着它来着,仿佛一对情深意浓的情侣,这时,情侣开口了:
铃铃……铃铃铃……
声音尖锐,刺耳,如同从血液深处传来的疯响,一声,两声……到第12声时,他接起来。
“你找到这屋子了?”是神秘人。
“是的,我来了。”
“找到钥匙后,再来这里,门就隐藏在屋内的某个地方,打开它,秘密将被揭示。”
说完又挂了,仿佛有某种指令强行将连线掐断,可这部电话却根本没接线。天啊,一切都荒谬至极。他小心地放下听筒,再度环视包围他的黑暗,包围圈开始收缩,只剩有光的这一小块地方,随时有被吞噬的可能。他清楚地意识到,一旦连台灯也熄灭,他将永远都走不出去,陷入毕达哥拉斯的黑暗轮回之中。汗一直沁出头皮,肾上腺分泌紊乱,他开始听到血液如溪水般在血管中流动……他用尽全身的气力,抬起僵硬的手,一点一点的伸向听筒,那中间横亘着有如亿万光年,电话铃又开始响了起来,铃铃,铃铃,不要停,千万不要停……
“喂,大可?”
“是,是,是的。”
“起床吧,到点出发了。”
“几点了。”
“上午9点。”
他转向窗子,户外是上海炎热的早晨。
提出方案的程序似乎不值得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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