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佩服妇联主任虽然是女孩子,那肚子就是大得能装得下翻江倒海,只见她走上前来一声大妈叫得那个甜的哟,气死笼中的画眉。她说丹其实是个很听话但不会说话,很乖但不会卖乖的孩子,你就看我的金面佛面薄面总共三面放她一马。妈这回是孔明挥泪斩马谡,铁包公大义灭亲不折不饶了,她说你们都别护着她,这丫头比野小子还野,象这样玩下去她将来会玩死人都不犯法。妈决不放虎归山,否则后患无穷,继续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妇联主任见和平条约不能达成协议就对我爸使了个眼色,说大叔你来求求圣上石子下留人吧,于是我爸总算挺了挺脊梁骨,说:“她妈,那孩子才跪没两天,膝盖上的伤还没好完呢,这回就改跪搓衣板吧?”妈狠狠地瞪了爸一眼 我温柔地看了爸一眼,爸就僵在了屋子中间。还是妇联主任机灵连忙拿过被用得滑溜溜的洗衣板放到我面前,特恩赐特伟大地帮我地卷起了裤脚,于是我就慢慢弯下我少女修长的双腿,轻轻地跪了下去,心里在想:爸真是个好男人。
爱情大逃亡————红色的幽默
似乎是怕惊扰了我的平静,电话在那个午休的时候轻轻地响起,拿起话筒,一个久远而又熟悉的声音振动着耳膜的时候,脑电波一下子紊乱了起来:“我的钱包被偷了,现在车站发呆,没钱打的,你可以来接我吗?”那一刻我也呆住了:“佳诺!”
这个时候还能说什么呢?人家正在危难之时,在这个大都市里没有了钱可是寸步难得,就是有千万个理由不用理睬这个曾经让我狼狈不堪又死里逃生,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的男人。此时唯一的举动是迅速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拿上车钥匙急匆匆地下楼直向车站而去,在红灯路口等待绿灯放行的那一瞬,才来得及对着头顶上方的小镜子整理一下有些零乱的头发。十分钟就到了车站,十分钟的思绪一片混乱,十分钟只想着一件事: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南方?十分钟只想着一句话:那么精明的一个人怎么会被小偷摸去钱包?
车停下来并未见他的身影,下车向车站出口走去,一边打着电话:“你在哪里?我现在往车站出口方向走。”“傻瓜,那么久我还在出口那里傻傻地发呆呀。你别走,我已看到你了。”于是我回头走向停车处,突然眼睛从后面被一只手蒙住了:“别动!”还是从前那熟悉的动作,习惯就那样被轻轻地蒙住眼睛,感受那只手掌的热度和力度,还有一股淡淡的香烟味,另一只手就扶在我的肩头上,就象扶住风雨中摇摇欲坠的小树弱草。“干嘛呀你,抢劫呀。”“别说话!”这回嘴巴被另一只手捂住了。
就那样被双手环住,许久许久,不用挣脱也挣脱不开,因为手是有力的,心是脆弱的。
这个生命中的男人却永远不属于我的男人,注定今生只能从后面用心和目光扶住我的男人,他爱的方式那样独特而讳莫。他说第一眼看到我就明白什么叫错过,因为那时候他刚新婚一个月。他说就从那个时候他就开始恨我,恨我的方式与众不同,使我心惊胆颤。常在深夜从手术台上下来,来不及脱掉手套和帽子时那倦意象蛇一般地袭来,此刻唯一的念头是躺下来美美地睡上一觉。当沉重的手伸向过道的电灯开关抓住拉蝇的时候,抓到手的却是一团血肉模糊的小动物的肢体,条件反射的是一声惊叫,随即后退后倒,所有的睡意倦意全在此刻跑光。虽然一个外科医生并不惧怕刀光血影,而在猝不及防的时候,女人的那点本性来不及装饰就暴露无遗。而这个时候佳诺偏偏那么适时地出现在我的身后,而不曾设防的我也就不偏不倚地倒在他的怀里。他反倒一脸的愤然,一副英雄救美的镜头很是自然老到:“谁这么缺德开这样的玩笑?也太损了吧!”还一边直安慰着:“别怕,不就是一只甲鱼头嘛,你也太胆小了吧,可能是院子里的小孩子闹着玩的。”一看他那殷勤得过了份的怪样子,并不是很笨的我就知道是这个混蛋干的。
于是我也不甘示弱,搞恶作剧什么的我也不比谁差,花点小钱从小朋友手上买过几条蚯蚓也并不是很难,然后用薄得透明的纸把它们包起来,随后塞进他那从不叠起来的被窝里,又若无其事地走出来边走边说:“你的房子真乱。”想象着他一掀被子就压得满床血肉横飞的惨景对一个内科医生来说,这幽默也太艳红了点,够他一呛的。
就这样我们象小孩子一样地幽默着这甜蜜而又朦胧的红色情感,直到有一天,佳诺丢了一封信在我的台灯下,他说了对不起,他说了他不应该欺负我,他说了其实他早就喜欢我,喜欢得不知如何是好,喜欢得他找不到自己,他还说了他现在陷得很深,他说他已经不可救药……其实他哪里知道,陷得更深的是我,频临溺亡的是我,只是我比他善于掩盖脆弱。于是我决定离开那家医院,也就是离开佳诺。
偷偷地打上请调报告是瞒着佳诺,估计调令下来至少也得三到五个月。因此我决定在这段时间内收佳诺为徒,把我外科的那一点招数虽然不是很了不起,但可以治病救人的本事全都传授给他,那样他就不敢在我面前胡思乱想以至胡到乱七八糟的地步。有功底有悟性的佳诺学得很快,以后的两个月内几乎全是他主刀,我当他的助手,让忙碌充实自己的每一寸空间,不让佳诺的影子溜进来。下班的时候板起脸叮嘱他:“术后的病人需要全天看护,你不可以走开,还得完成这些病历。”指着那一大撂医生见了就头疼的尚未写完的病历,嘴上也模仿着佳诺的那一抹幽默的笑。他知道我在报复他,虽然不服也拿我没办法,于是我就适时地丢过一句话:“真乖,看来孺子可教也。”佳诺没辙了,除了苦笑还能怎样,他答应过我不再欺负我的,我可没有许诺不欺他一把。
看着他在病人床前认真地查询,看着他在写着那些头痛心烦的病历,我迈着碎碎的步子下班了。下班后的我特想佳诺,特想佳诺的时候我就去了他的家,一个城市郊外的一所雅雅的小院落。佳诺的夫人是一个叫兰的灰姑娘:并不美丽但可爱至极的女人。她会用细细的厚厚的声音问我:想吃些什么,我为你去做?我说什么都不要,我只想看着你做事,于是看着她轻盈的脚步由院子到屋子进进出出,看着她喂那些可爱的小猪猪,小鸭子和一只特漂亮的小花猫。看累了我就躺在他们的新房里,在他们结婚的那张床上静静地躺着。看着英俊帅气的佳诺和他小巧玲珑的妻子的结婚照,挂满房间也挂满我的心房,那些照片散发出淡淡的香味使我薰薰欲醉,听着兰的脚步轻轻和幸福地喘息声,我睡得很香很甜也很安静。那几个月下班的时间几乎大部份全在兰的那个小院落里度过。……
终于调令下来了,我被调回了老家,我默默地收拾东西,准备起程。一夜之间佳诺似乎老了许多,满脸的胡子全没有了平时的英气。我们的心都在碎着,却毫无选择。那一晚送走最后一批同事在回身的时候,他从后面蒙住我的眼睛,让我猜猜他是谁,我说不用猜你是我的徒儿佳诺,接着是沉默,沉默得我听见后面有秋天的雨声在男人的脸上流淌,于是我也不小心就淋湿了那只蒙着眼睛的手心和手背。当那双手正准备换个姿势的时候,我的声音严厉地响起:“佳诺你听着,你只能保持这种姿势,我已经很容忍的了。知道这些时候我去了哪里吗?我一直在你的新房里度过,看着你的新娘子给我做饭给我掖被子。你喜不喜欢她不关我的事,可是我喜欢她,我是不会伤害我喜欢的人。这是我们唯一能保持的姿势,我们珍惜吧。”
许久的沉默后:“好,我答应你,只是因为我真的很尊重你,但是如果若干年以后,你还是你的话,那就由不得你了。”
“嗯,这才叫乖,若干年以后我就会忘记你,不,明天我就不记得你!”
转身的时候两个人的眼眸里全是秋天的景色。
南方的夜玫瑰在百媚千娇地绽开着,这是它的使命:爱情的召唤随时都会呼之欲出。在一片花香花醉的诱惑中,我们都同时被一枝满含香馥而温馨的花瓣吸引着,那是一朵勿忘我。
记得那晚有红红的葡萄酒,记得那晚有浓浓的苦咖啡,记得那晚他说他的钱包根本没被人偷,而是想给我来一个红色的幽默,于是我们那一晚说了很多很多,我们是那种极富情感极其脆弱又极要面子的一对混蛋,他现在是主任医师,行内有句话形容一个医师的杰出:做一个会拿刀子的内科医生。佳诺做到了,他成功了,这次是应邀来南方一所大医院做外科主任。面对这样权威级的男人,我幽默不出。
还记得那晚他理所当然地进出我的房间卧室,因为心照不宣地大家都记得那个许诺:“如果若干年后你还是你,那可由不得你。”恨自己这般地不争气,若干年后这一副狼狈的样子让他逮个正着。
于是他说他要好好洗一下,冲掉旅途中的疲劳,看着他走进浴室,我迅速拨通了助手的电话:“欧阳,放你两天假,我现在过来值夜班,听到欧阳的欢叫声。留下一张字条:
“佳诺,你这个混蛋,迟不来早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我今晚有急诊手术,记住晚上留好门,我随时都会回来。”
轻轻关上门,我想起了佳诺的小院落不知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想起了兰的脸不知是否已开始有些象我一样地沧桑。还想起了那间新房……
第二天早晨佳诺打来电话:“真后悔没把你抓进洗手间,让你耍了我一猴,又让你幽了我一默,那么再警告你,如果若干年后……”我立马接过话来:“那可由不得你!”听到狠狠的关门声,想象着佳诺下楼梯时那嘴角上浮起的一抹幽默的苦笑。
于是我对着只有茫音的手机喊着:“佳诺,你这个混蛋,你欠我一个拥抱,欠我一长吻,欠我很多很多,如果若干年后,你还是你的话,那可真的由不得你。”……
带血的玫瑰
序言):因为职业的原因,接触人物的层面广泛,所以也就感触颇多,见识得多也就看得亦透。喜欢用心去阅读这个眼花撩乱的世界,发生在身边的所见所闻,脑海里的心灵快照摄下太多人生悲喜剧的片段。所以常常是故事尚未开头,便已明了那最终的结局。有时候想给自己来个评价,到底算哪类基因的变种,却发现自己竟然是克隆族的姑奶奶——一个身置其中而心在其外,既是欣然参与又是旁观漠视的变形组合者。
人们常说难得糊涂,喜欢琢磨着这意思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是说聪明的人难得去糊涂还是这世上糊涂的人很难得呢?看来我是真的糊涂了。其实两者太过:太糊涂与太不糊涂,都是不可取的。介于两者之间大概才是智者聪明的选择吧。
人人都想作智者,于是人人都在探索智者的真谛。我也一样。与人不同的是把网络带到现实中来,又把现实带到网络中去。虽然很不合时宜,但也自得其乐。既陷入其中忘掉自己也在一旁隔岸观火,常调侃自己:慢一步又何妨。看到前面掉下去的壮观,暗自庆幸:幸亏没有糊涂。
剧情:
算是知交的朋友叫淡云。
淡云真的是一朵淡如菊花洁如飘雪的白云。天生丽质才貌双全用在她身上一点不为过,是那种心地善良女人味特浓的尤物。认识云的时候我们还是刚刚在文字上蹒跚学步的痴迷者。因为相同的爱好又是相同的处境,使得我们之间几乎无话不谈。
一天她很神秘也很甜蜜地找到我,说有重要的话要跟我说,那神情很激动的样子。于是晚上我们见面了,是在一个咖啡小屋里,蓝色的灯光下,云的脸很美,大眼睛小嘴巴无一不恰到好处的温柔。还有那身段那高挺的双峰,我相信其粘合力绝对比502还502。
或许被爱情滋润的女人最迷人吧,那晚她美丽极了,一阵沉默过后,她叫了我一声:
“丹,有个男人在追我。”
“谁呀,这么大胆敢追我的冷美人。”
“丹,你应该想得到的,还能有谁会让我这颗冷了的心激活起来。”
“哎呀,我的国色天香啊,你快讲嘛,我哪猜得出来。”
“是岚!”似乎怕我没听清楚,她靠近我的耳边象唱歌一样:
“是那位名振珠江三角州的大富商大智商大情商的岚泰扬啊!”
那一刻我惊呆了,感觉整个地球在崩塌,而我也整个的人变得轻飘飘的,然后又如灌了铅似的重重的一个劲地下沉,四周是无边无尽的黑暗……
世界如此大又如此小,命运竟然会戏剧性的在我们中间上演。一年来岚一直在爱着我,爱得深沉爱得执着,我相信那绝不是在演戏。虽然我没有正式地表示接受那对于我来说是木已成舟的爱情,而他的才干他的优秀杰出把一个男人的魅力展现无遗。更叫人迷恋的是那男子汉一种大侠的风采,是那样深深地吸引着我,曾经无数次地在心里发誓,今生今世爱他无悔,曾经无数次在告诉自己,明天一定要向他表明心迹。啊!明天,明天的明天就这样永远从我指间滑过,难道真的要成为永远的明天么?
一时间云里雾里,如同打翻了人生的调味瓶,五味俱全。看着云在那里幸福得一塌糊涂,我这里痛得品不出是咖啡的苦还是泪水的涩。很吃惊我竟然还笑得出来,就象云那脸上盛开的桃花。
不!是玫瑰。于是她的美丽我的血,染得咖啡厅里的玫瑰鲜红欲滴。那一刻我明白了:爱情原是要情人的血来浇注,就象那朵摆在桌上带血的玫,今夜是这般的美丽。
看着陶醉如痴的云,突然我问了一句:“你觉得他会爱你一生一世吗?”不等我说完云的声音急不可奈地响起来:“会的会的,丹,你不知道他有多爱我呢,他说过会爱我地老天荒的,你没看到每当他拥我入怀的时候,那一刻的温柔幸福得我快要死去,真的丹,我不骗你。”
我知道云是个极重情感的女子,极富才华又倾国倾城,还有一颗菩萨的善良心地,几乎使她完美得快要成了上帝的绝品。
我希望这一切是真的,上帝把这么杰出的男人配给了这么完美的女人,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至少在文人的笔下会是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奇章。如果上帝再犯错,我是绝对饶不了他,仅管他是神,是不可抗拒的神,他胆敢破坏这份圣洁的美,我会让人间所有的玫瑰变成黑色的血液。让爱情连同上帝一起去见鬼吧。
那晚我和云坐了很久,直到天边出现了幽幽的蓝色,那晚她幸福了多久,我就痛了多久,而杯中的咖啡也陪着我们苦了多久。然而我相信,置身其中的时候我在心空外的糊涂与聪明间徘徊了许久,不得不承认,这回却没有智者的风度。
时间在难得糊涂中半梦半醒地一天天过去,心灵的创伤也在理智中慢慢地恢复。而云在甜蜜的日子里快乐地小女人地幸福着,我也在伤逝过后的隐痛中幸福着云的幸福,因为她是我的挚友,因为她是那样的完美,反而觉得云真的很了不起,她很忠贞于自己的感情,至少她是全身心地投入人生。而我只是个卑鄙的隔岸观火者,身在其中尚能心在其外,我不是人,至少我不是个女人。
好久不见云的消息,没有象从前一样和她在没有男人的时候去谈论男人。让空间给云更多的时光去和岚享受男人和女人的世界吧。于是几次拿起话筒又轻轻地放下。
那天的心情格外的好,好的时候唱歌是我的惯例,于是象往常一样拿起话筒告诉云我想唱歌给她听,只一支,唱完我就挂机。因为今天的心情,又找不到听众,只有委屈她的耳朵了。
也就是那次满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