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冷冰若霜的小女人,也有豪气干云的巾帼大女人。
飘雪虚无缥缈,在天涯间,没人能抓得住飘雪。
剑光在血雨中一闪而逝,就和他的寂寞一样。
那是独孤飘雪的美。
宇文子乔硬着头皮道:“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们能找到独孤飘雪?”
项恒也硬着头皮道:“不能换个条件么?”他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了。
任海莉的目光落在项恒脸上,道:“因为你们一个是独孤飘雪唯一的朋友,另一个又是世上最聪明的人,我相信你们绝对有本事找到他。”
宇文子乔道:“你确定?”
任海莉道:“我确定,十日之内你们将这个姓独孤的剑客带来便是,到时候我会给你们免费治好的。”
项恒急了,他指着墙壁上“悬壶济世,治病救人”八个大字,大声道:“这八个字是胡说八道的?”他又指着一旁的忆柔和宇文涛,大声道:“现在有病人就快病死了!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找姓独孤的!难道你们这里不是治病救人,是杀人害人的吗!”
任海莉又像男人一样爽朗的笑了起来,对着项恒道:“宇文先生已经服下了续命草,保他四十天内不死。至于这位沈姑娘,我也在她脸上敷了些药物,可以保证她的伤口慢些愈合,做好将来长新肉的治疗。十日后你们带着独孤飘雪过来见我,我就解了宇文先生的毒,治好沈姑娘的脸。”
项恒道:“那要是找不到呢?”
任海莉看了病怏怏的两人,道:“那么一个变丑,一个变死。”
宇文子乔苦笑:“看来他们死定了。”
项恒这次不苦笑了,而是冷笑。宇文涛起身道:“在十天内找个人对老朽来说,并不是很难。”
任海莉又笑了:“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项恒道:“叔父有什么办法?”
宇文涛道:“有银子,就等于有眼线,有眼线,就能找人。”
项恒道:“那确定能在十日内找到么?”
宇文涛沉默了很久,然后叹了口气:“最多只有三成的把握。”
宇文子乔今天真的很懦弱,果真像一个文弱书生那样懦弱。他笑嘻嘻的站起来:“任大小姐,有劳了,十日内,我们定有办法找到独孤飘雪。”项恒还在回忆今天的太阳是否是圆的,月亮是否是银色的,宇文子乔是否有毛病的,就被宇文子乔拉走了。
虽然他知道这个娘娘腔的书生一定有办法,可项恒在出门之前还是不甘的盯了任海莉一眼,任海莉就站在仙鼎宫的门口用豪爽的微笑送别。
一行人走在归途中,没有人的表情的愉快的,项恒更是黑着脸的。宇文子乔的表情不是愉快,而是非常愉快,项恒问他:“你有办法找到独孤飘雪么?”
宇文子乔笑道:“没有。”
项恒急了:“那你刚才走那么快干什么?”
宇文子乔道:“那是因为走的快比呆在那里好。”
项恒道:“这么说,我们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宇文子乔道:“有。”
项恒道:“什么事?”
宇文子乔道:“吃饭,我饿了。”
项恒道:“仅仅是吃饭?”
宇文子乔道:“还有睡觉。”
宇文涛有些恼了:“儿子!你难道不想让老子活了?”
宇文子乔道:“父亲,就算咱们呆在仙鼎宫,他们不把药卖给我们,我们也别无他法。”
项恒板着脸,握紧腰间的无羁刀,道:“至少还有一种办法!”
宇文子乔道:“武力的确是一种办法,可在有比武力解决更好的办法时,小生绝不用武力。”
项恒道:“什么办法?”
宇文子乔道:“你回去,回客栈,吃饭睡觉,然后好好安慰沈姑娘。”
项恒道:“然后看着她的脸越来越差?”
宇文子乔道:“不会的,相信小生。”
项恒一行人后面有一对鬼鬼祟祟的人影,一男一女,男的修长,女的苗条。男的腰间挂着一只判官笔,女的身背一双鸳鸯钺。林百路道:“热闹看完了,我们得走了吧?”
苏冰道:“我不走。”
“不走?”
“确切的说,现在不走。”
“那何时走?”
“至少要十天后。”
“为什么要十天后?”
“因为十天内项恒可能会把独孤飘雪找来这里。”
“在仙鼎山这个鸟地方呆十天,只为见见独孤飘雪?”
“不可以么?”
林百路眼里写满了痛苦和嫉妒的恨,用一种世上最鄙夷和讥讽的口气说:“你真想看独孤飘雪,我也拦不住。”
苏冰笑着说:“你会陪我吧?”
林百路道:“我不能不陪你。”
“哦?”
“因为我怕山林里的狐狸精嫉妒你的美貌,把你吃了。”
苏冰冰冷的眸子里有了笑意,道:“我真的这么美吗?”
林百路叹道:“的确很美。”天下第五美女可不是白叫的。
第二十三回:仙鼎山(第三章)
“那玄韵给关在哪里?”
“炼丹房附近的马槽里。”
“你去偷还是我去偷?”
“我去,还有,这不叫偷,这叫牵回自己的牛。”
“得手后呢?”
“到时候任阔雄还被你拖着,我从原路绕回,从后山回到这客栈,然后你再找借口离开。”
“这行动算不上复杂,但也不简单,只有我们两个人么?没其他的帮手?”
“绝对没有第三人。”
“我们两个人够么?”
“干这种事,人越多越麻烦。”
项恒露出胜利的笑容,道:“很好,只要得手,你立刻离开。”
宇文子乔也露出了同样的笑容:“我一离开,你也马上找借口离开。”
项恒看了看天色,道:“现在离子时差不多还有一个多时辰,我们吃饱肚子,然后动身。”
宇文子乔道:“嗯,这最好不过了。”
两人填饱肚子,轻手轻脚的离开龙门客栈,出了百草镇的牌坊,直径往仙鼎山的后山走去。
在路上,项恒问宇文子乔:“叔父知道不知道我们现在的行动?”
宇文子乔道:“他不知道。”
“为什么不告诉他?”
“因为就算他知道了,对这计划也无任何帮助,只不过多了个担心的人。”
“很好。。。。我们到了,这就是仙鼎宫的后山了吧,嗯,你瞧,前面那两个黑影,就是守山的人吧?”项恒身手指着十八丈外的两个黑影说道。
两条漆黑的影子身材很壮,每人手持漆黑的宝剑,漆黑的眸子盯着漆黑的角落,站在漆黑的夜里动也不动,仿佛连漆黑的死神都被两人给恫吓住了。
光看这气魄,项恒就能想象到仙鼎宫厉害的地方绝对不仅仅是治病救人。
“嘘,轻点,这是仙鼎宫后山唯一的入口,不能绕道,我们必须要把那两人干掉才能上去。”宇文子乔拉着项恒蹲在草丛里。
“干掉的意思是杀了?”
“打晕就够了。”
项恒道:“你先试着发两颗骰子,看能不能把他们打晕了。”
“小生现在没带骰子。”
“铁骰书生会不带骰子?而且为了今晚的行动,你没有不带骰子的理由啊?”
“有不带骰子的理由。”
“什么理由?”
“今晚我若用骰子伤人,那明日他们便知道是我宇文子乔干的了。”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做?”
“掩盖宇文子乔的身份,然后打倒这两人。”
“你怎么掩盖?”
宇文子乔从身后的羊皮袋里掏出一条木头雕刻成的手臂,递给项恒,道:“帮我把左边的空袖子整理一下,然后把这条假右臂放进去。”
项恒把假手臂放进他衣袖,用绳子系住,宇文子乔微笑着说:“这样就完全看不出小生是一个独臂人了,明天他们发现今晚有贼人入侵时,他们也绝想不到是铁骰书生干的。”
项恒叹了口气,道:“看来有时候断臂也是有好处的。”
宇文子乔用黑布蒙住了整张脸,只露出眼睛来,道:“仙鼎宫的人,剑法本就不差,我们上,小心些。”
虽说宇文子乔一身鬼祟的夜行衣,但他却是光明正大,大大咧咧的向两人走去,一点也不像偷偷摸摸的刺客。
难道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要保持君子风度?若真是如此,那他为何要穿上夜行衣?
就连项恒也觉得他这么光明正大的走过去有些奇怪,可他现在不能问宇文子乔,因为他们已经走近两个侍卫。
走近才发现,这两个后山的守卫近看比远看更加魁梧,身高至少在八尺以上,虬髯和头发横生竖长的极其粗鲁,就连手里的剑看起来也十分不友善。更可怕的是他们的眼睛,在黑漆漆的夜里看起来黯黑无比,黑洞洞的就好像死神的双眼。
两人手里的剑上,嵌满了珍珠宝石,和他们一身的黑色成了强烈的对比。
而这两双眼睛现在正盯在宇文子乔的小脑袋看,然后目光又落在项恒的脑袋上,警惕的说道:“这么晚了,你什么人?在这里鬼鬼祟祟的?”
前几天仙鼎宫刚被安凤光临过,这些侍卫不免都更加小心。
宇文子乔黑布蒙面,却还在笑:“这不是因为天气冷么,在下给两位爷驱驱寒。”
一人道:“阁下怎么个驱寒法?”
宇文子乔笑道:“让你们流点血,热血过肤,自然驱寒。”
两人一怔,紧握宝剑,道:“好,你看上去很有闯仙鼎宫的胆色,叫什么?”
宇文子乔打量一下自己:“你们真不认识在下?”
“不认得。”
他一身夜行衣,脸蒙黑布,能认出他是铁骰书生才怪。
宇文子乔爽朗一笑:“在下薛鹰,外号夜老鹰,两位真没听说过?”
“没有。”不是两人没听说过,而是江湖上根本没这号人物。一旁项恒暗自偷笑,宇文子乔可真狡猾,今晚的行动结束后,罪名就会都推到“夜老鹰”“薛鹰”的头上了。
一人把目光投向项恒,道:“那你又叫什么?”
项恒哈哈一笑,道:“我叫徐平,人们常常提起的虎头刀,就是我。”
“也没听过。”这两个侍卫觉得废话说的未免有点多,已经拔出了长剑。
宇文子乔和项恒也觉得话说够了,自己两人的罪名已经推的一干二净,所以在两人拔剑的一瞬间,就一起扑了过去。
仙鼎宫的侍卫,每一个都至少练了十几年的剑,满宫的侍卫交织成的网,足以防御天下任何刺客。
但这一切,在项恒和宇文子乔两手的情况下,都化成了天边的黑云。
很快的,几乎就在一瞬间,没有一点的声响,“夜老鹰”切出一掌,“虎头刀”飞起一拳,眼前的两个侍卫就晕了过去。
项恒心里忽然有很安稳的感觉,宇文子乔的能力并没有因为断臂而减弱,他笑嘻嘻的说道:“你手脚比我想象的快。”宇文子乔微笑不答。项恒道:“那我们走吧。”
宇文子乔道:“等一下,我们还有件事情没做。”
“什么事?”
宇文子乔从身后的羊皮口袋里掏出几张皱皱巴巴的银票,项恒问道:“干什么?”宇文子乔把几张银票扔到以躺倒在地的两个侍卫旁:“这是给他们疗伤用的。”
项恒苦笑着道:“你果然是个君子。”宇文子乔看了看手中的地形图,又看了看四周。“往北,走五十丈就能看见任阔雄了。”宇文子乔道:“然后再往北七十丈,就是炼丹房了。”
“那你躲在我身后,我看见任阔雄时,你先躲在暗处,等我把二十四个护卫都引过来时,你再动身去炼丹房,这样有助你行动的自由。”
“我们最好定个暗号。”
“边走边想吧。”说完这几个字,两人就猫着腰往前走去。
项恒忽然想起什么,问宇文子乔:“我一直忘了问,子时的时候,任海莉这个女人又在哪里?”
“她在自己的房间里,坐在梳妆台前。”
“她是在化妆?”
“主要是对着镜子照自己的脸。”
项恒苦笑着说:“我可不管她坐在梳妆台前干什么,我只想知道她会不会一坐就直到天亮。”
宇文子乔道:“一夜不敢说,半夜是有的。”
“这种自恋的女人真他妈麻烦。”
“可这种自恋的女人竟然也喜欢安静,她的阁楼离炼丹房很远,是整座仙鼎山最安静的地方,应该不会惊动她。”
明月当头,月下有人喝酒,旁边还有优雅的笛声,子时的月,子时的乐,子时的酒和人。
在如此诗意的月下,边赏月边喝酒的人却不是项恒,这个人没有项恒一半的优雅。这个闻笛声、赏乐、喝酒,从他的兴趣爱好上,大家一定认为他是个很有品位,很懂得享受的文人雅士。
可惜错了,姑且不管这个人的爱好如何,至少这个人的外表已经低俗的不能再低俗。
为什么?因为这个人叫任阔雄。
任阔雄,多么粗豪的名字,他的人和他的名字一样粗豪。甚至比他女儿更粗豪。除了身高以外,他的体重、食量和酒量,都比她女儿高出一倍。
他的脸也比他女儿大一倍,只不过他的脸比任海莉的脸要和气很多,看起来没有一点奸诈狡猾,甚至就像弥勒佛的脸。
他的块头的确要比他女儿大出很多,由于肚子过大,他甚至看不见自己的脚尖,坐的石椅就是证明,能让任阔雄坐的下的石椅,世上唯独这一张,他的床也是石头做的。因为他的床和椅子若用竹子或木头做,根本就承受不了他的重量。甚至他的石椅和石床也开始有裂缝了。
据说他曾经因为太过迟钝,走路时摔倒了,结果压死了三个身强体壮的护卫,护卫的骨头碎了,尸体下面的石砖也碎了。
很难相信像他这样的人却有着妙手回春的艺术和炼丹术,也很难相信这种人会懂得享受。
难道越胖的人就越懂得享受?
不可否认,他有钱,虽然没有宇文涛的一半多,但那些钱财已足够他花上一十八辈子了。华丽的衣服,奢侈的配饰,他的拇指比宇文涛的拇指大一倍,所以拇指上的扳指也比宇文涛的大一倍,粗脖子上挂着根粗金链子,大手腕上还带着个大金镯。
他的人巨大,剑却是一般的长短,剑上嵌满了钻石金银,是整个仙鼎宫里最奢华的剑,像他这么有钱的人,剑当然是被随从拿着的。
他现在身边就有四个人,一个吹笛子的乐师,一个专门负责抱剑的随从,还有两个身高七尺五寸虎背熊腰的护卫。
任阔雄现在简直享受极了,蛇胆酒虽然有点苦,但是一边赏月一边闻笛声,那种感觉却是甜滋滋的,甜的他嘴角露出了微笑。
有个人比他更想笑。
项恒看见这尊坐在石椅上的弥勒佛时,就觉得特别好笑,很想放开嗓门痛痛快快的笑一场,他最后还是忍住了。
“嗯!?”任阔雄不微笑了,皱起眉头,转过头去看一侧的草丛,乐师、抱剑的随从和两个护卫也把目光投去,或许是任阔雄的耳朵大,听力特别好:“什么人?”
任阔雄说了这三个字后,两个护卫就握紧了腰间长剑的剑柄,乐师也移开了唇边的笛子。
笛声停下,天地间一片寂静。
然后任阔雄和他的四个随从就看见一个黑衣人从草丛里走了出来,全身和夜色一样黑,脸上蒙着黑布,只有双眼露在外面,手里还提着一件被黑布包着,像棍子一样长的东西。
黑衣人缓缓向前走来,任阔雄忽然喝道:“你是谁!?”他说完这三个字时,就听到“呛!呛!”两响,他身后的两个护卫已拔剑在手。
项恒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