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芳嘴角抽搐了两下,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小狐狸,因为怕你坚持不住我陪你吃了这种饭,你说要怎么补偿我。”尽芳将手臂随意跨在白灵肩膀上问道。
白灵抚了抚尽芳手臂的汗毛,声音压得柔柔的,笑里藏刀“您说该怎么补偿,你身上散发的烤鸭的味道,您当我瞎吗。”
话音未落尽芳的手臂汗毛便感受到了主人的惶恐列兵一般站立。
幸运的是尽芳制定的减肥计划还是有效果的,半个月的魔鬼训练白灵终于是回到了原来的身材,甚至比原来还要苗条,否则的话每年的今天白灵就该为尽芳扫墓了。
普遍早熟的年代14岁许配人家的并不少,但毕竟年龄摆在那儿,虽然苗条了许多但胸部还是一马平川,好在白灵现在并不在乎。加上尽芳的时尚帮助,白灵的品味骤升为专业,和刚刚下山时不可同日而语。
玲珑的曲线,呈现出少女独特的没,宛如一朵含苞的花蕾幽香绽放,青丝被随意地束着,映合着粉红色的衣裙,宛如美丽的小仙子。
钟天地之灵气而生。
看着镜中的自己,白灵早就忘记了吃苦受难时对尽芳的诅咒,在镜子前面大摆POSE,不过只是欣赏,她不像尽芳那般爱美胜过爱命。
尽芳在一旁背着手像看自己的作品一般欣赏着白灵,时不时点头赞许“真不错,小狐狸我们要不要开个减肥的店,专门为你们这种肥女服务。”
“你说谁是肥女!”随手撩起一个枕头扔向尽芳,却被一手抓住。
经过此番的历练,白灵是身材一直都没有再变过样,虽然还是毫无忌惮地吃肉,但她养成了晨跑的习惯也算将它中和掉了。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已经出门,因为竞争力小,邂逅美好事物的概论便会增加不小的比率。
也就是晨跑的习惯,让她遇到他。
鸡打鸣之后白灵已经穿戴好衣服,在离他们豪宅不远处有一条幽静的小路,少有世俗的痕迹,空旷如斯,一目可及数里。
从小在蓬莱山长大的白灵,将初涉尘世的新鲜感在完全感受了一番之后便没了当初进大观园时的兴奋感,反而愈加怀念那份习惯了的宁静。
白灵今天穿着翠绿色的小衣裙,一头顺滑青丝被短短的绿巾随意束着,她昨天就已经和福满楼的老板说好,在她跑完步之前将镇店大菜香辣鸭做好。
那是白灵的最爱。
伴着清晨的清新空气和鸡鸣鸟叫,白灵肆意地挥汗如雨,欢乐地与往来耕种的农民以及老黄牛打着招呼。
白灵跑的这条路两旁几乎都是农作物和蔬菜,只有最前方的树林旁有不足一个房间的空地,每次跑完之后她都会在那里休息一会儿,说是休息,不过是锤锤腿,尽芳说跑完步不捶腿容易变成肌肉。
道理上知道是公家的地方,但一旦烙上自己习惯的烙印,潜意识以为那就是独属于自己的。
今天从老远就看到原本自认为是白灵专属的地方有缕缕白烟升起。
谁敢抢我的地方,还烧火?!现在是野炊的时候吗?这是白灵刚看到白烟时的心里对白。
我怎么没想到!明天早上我也拉着芳儿过来烧烤!这是又跑了几步白灵的心里对白。
好好看。。。。。。这是看到引起白烟的人的真容时白灵的心里对白。
清晨第一抹晨旭从天际散落,透过斑驳的树影照射在他身上,世上竟有如此男子。
男子一头乌发,未绾未系披散在身后,一袭墨绿缎子衣袍,腰间上系着一块翠绿的好玉,他坐在原本属于白灵的位子上,身前的一堆篝火已经快要燃尽,男子将手中刚刚烤好的山鸡放到鼻子前嗅了嗅,一笑,好似很满意。
即使是坐着也可以看出他拥有挺拔修长的身材,完美的侧脸挺拔的鼻梁,真正吸引住白灵的还是他浑身散发的气质。
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和语言,却能给人一种高贵清华的感觉。
白灵停了下来,呆呆地看着他,这种男子对于女孩子有非一般的吸引力。
少女白灵不知道这是不是情窦初开时的一见钟情,但就是觉得,这个人我想和他建立一丝联系,这个人对于自己的感觉好似与别人不同。
长期在蓬莱山成长的白灵没有养成山下世人女子的忸怩之气。
喜欢尽芳的东西他会跟尽芳说,强取豪夺也罢,以物易物也罢,她都会争取,她从来没有过默默喜欢这事。
只是对于他,她好似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豪放。她想如果被尽芳看到必定又会被嘲笑半年。
白灵深深吸了鼻子,装作很随意地样子走了过去。
“我也饿了,能不能给我点吃”白灵指指男子手中的烤山鸡嘿嘿一笑说道。
男子微微一怔,见到她一身运动的打扮和脖间的汗珠好似明白了什么,扯下一个大鸡腿递给白灵。
白灵拿过鸡腿一笑“哎你叫什么名字,大清早为何会有如此闲情逸致在这里烤鸡吃?”
男子抬头看看白灵,也许是自己坐着让姑娘站着不太绅士,又也许是他不想仰视,他和白灵交换了下位置,白灵就这样又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不过这次她忘记了捶腿。
“莫黎。”声音如醇酒那般醉人,极有吸引力,这样近看他白灵才终于仔细看了看他的样子,脸如雕刻般棱角分明,剑眉之下一双眼睛漆黑如瞳,仿若有王者的霸气,但长长的睫毛挺拔温厚的鼻梁却将他勾勒出了温文尔雅的风雅公子的样子。
总的来说是个有致命吸引力的男人。
☆、萌动
作者有话要说:白灵指着脑中的星星:唔,好晕。。。
作者君:我也是。。。
白灵无力地转向作者:你又没坐车
作者君:我与你们同在
尽芳幽幽道:那你为什么不让我们坐飞机
“为什么来到这里么”莫黎淡淡地开口,像是在回忆什么,许久才道“被人追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这里。”
在乱世,死人是经常的事情,但是被人追杀,那这个人一定不是平常人,用生命赌博,杀手出价一般都是不菲,而能够让有钱或者有势的人追杀,要么有极大的威胁要么就是恨之极深,无论哪个原因,与他们有关的都不会是普通人。
白灵本来还在为自己精彩的推论暗自鼓掌,但一看到莫黎的样子便马上打消了,这样气质的男子让乞丐看也知道不是常人。
“今日见到姑娘也是缘分,还要请问姑娘这里是哪国?”醇酒般醉人的声音响起,莫黎抬起眼眸望着白灵,说不尽的摄人心魄。
“啊,我,我叫白灵。”话一说出口白灵就恨不得甩自己两巴掌,好在脸皮厚,否则早就羞得通红。
但其实耳朵早就红了,不过被头发挡着别人看不到罢了。尽芳因为这常说白灵认不清自己的身份,明明是狐狸,偏偏像兔子学习让耳朵招摇。
莫黎轻笑“白灵姑娘,请问这里是哪国?”
“叫我白灵就好,姑娘姑娘的多见外。”耳朵热的可以吃了,白灵咒骂自己的说话不经大脑。
快速给自己上了一堂思想教育课之后白灵轻咳了两声保持镇定“这里是陈国国都。”
“陈国么。。。。。。”声音低低的,仿佛是说给自己听“这一跑竟到了陈国。”
白灵想要要请莫黎去家中小住几天休息一下,但是莫黎说还有要事要做,短暂地交谈了几句吃完早饭便将篝火全部埋灭离开,带着放在地上镶着绿宝石的宝剑。
短暂的邂逅,寥寥几句的交谈,这个叫做莫黎的男子便深刻地印在了白灵的记忆之中,久久不能忘怀。
也是缘分吧,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你。
莫黎的身影早就消失在了白灵目所不及的地方,白灵一个人坐在原来的地方,痴痴地将手中他给的鸡腿吃完,感觉世上再也没有比这还要美味的东西了。
那一年,莫黎20岁,白灵14岁。
看到白灵打包回来的福满楼的香辣鸭,尽芳满脸惊疑地深深咽了口口水“这里面,没下毒吧?”
白灵终究没有把邂逅莫黎的事情告诉尽芳,还不知道此生能不能相见,这段美好的初恋就让它悄悄地在心中发芽吧。
尽芳说白灵着了魔,每日痴痴地笑,看到个长得不错的背影便要追过去查看个究竟。
尽管莫黎风一样地出现了她面前,又风一样地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白灵却始终都没有忘记他,这就是初恋的魅力吧。
稍微时间长一点她也会恍惚间以为那会不会是一场梦,但即便是一场梦,莫黎这两个字也早已将它刻在了心间。
生活又像从前一般愉快地进行,尽芳采购衣服,品味却又提升了不少,豪宅里尽芳的衣服就有满满两间房。白灵享受美食,早已脱离了贫困时代,白灵也不是有肉就扑,小口品尝,宛如一个大家闺秀,当然也只是宛如。
乱世之中想要摆脱的人不计其数,而作为只此一家有可以让他们脱离苦海的尽芳和白灵,即便佣金昂贵,愿意前来的还是不少。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饿死战死的人再多,富豪也是永不缺少的存在。又或者是因为乱世才造就了这些富豪,乱世出英雄可以,乱世出富豪又有何不可。
尽芳和白灵,不也是因为乱世才成为富豪的吗。
虽说来的人不少,但是像江月一般被虚幻之境认可的人却一直没有等到。
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白灵是这样评价他们的工作的。
不缺吃喝并且锦衣玉食,住豪宅,还养了条名犬,但时间长了这般乏味也会感到无聊。
陈国的衣服已经激不起尽芳的兴致,陈国的美食白灵也都享受殆尽。
尽芳和白灵聊赖地在他们家的大花园里坐着大眼瞪小眼。
白灵将手中的橘子扔到茶杯里,将溅出的水珠子挨个儿数。
“芳儿,你出去贴广告吧,再没有生意我就要无聊死了。”
“广告早就被雇的人发的满大街都是了,哪里需要我们自己去贴。”尽芳将手中的一把鱼食一撒丢进池塘,引来争相争抢的鱼儿,每日在有限的水中游走一生,尽芳无法理解它们怎么还能做到因为一如既往地因为无味的鱼食争先恐后,这也算可贵的心态了吧。
“啊~~~~”声音悠扬,百转千回,响彻云霄。
池塘里的鱼儿还没来得急将尽芳赐予的食物享受殆尽,就被来自白灵口中的声波震的扑棱着水快速游向远方了,只有少数几只胆大的还在留在原地进行最后几口的吞咽,是不是探探头观察是否有敌情。
不要命的吃货。
“别嚎儿了。”尽芳拍拍手上残留的鱼食不耐烦道,这等乏味真能将人逼疯。
白灵用极快的速度绕着池塘来回转了5圈之后立在尽芳前面,双臂撑在石桌之上,脸隔着尽芳有一尺的距离,看着尽芳认真地说道“芳儿,我们换个地方开店吧。”
两人一拍即合。
目的地一拍即合。
时间一拍即合。
下一站的目的地是燕国,燕国不似陈国富庶,也不似齐国法律战斗力旺盛,在三国之中各方面都是中等的存在,当然除了医学比别的地方发达。
但是燕国有一个其他两国都没有的好处。
三国之中老牌的国主都相继病逝,陆续由年轻的太子即位,只有燕国的国主苏雄一直屹立在顶峰,似有要与新生势力再战五百年的雄心。
而燕国的太子苏旗,无论在政治还是军事方面也都是不输于其他两国年轻国主的存在。其他两国若是国主有什么闪失,必将群龙无首,但是燕国,双重保险稳稳当当,这是别国所无法匹敌的。
尽芳和白灵选择前往燕国的原因自然不是他们的这个老少治国,也不是因为他们的发达医术,纯粹只是随心,随便选的地方。
想要换个地方散散心,除了陈国就只有燕国和齐国,各是50%的几率,又或许燕国的几率更大些,齐国穷乡僻壤的土地贫瘠不说,气候也不好,而且还有最要命的,武力崇尚的厉害,他们两个从来不是让自己主动受苦的主儿。
在商议之下他们决定离开前也不要把陈国的豪宅卖了,原因有三:
一是匆忙出手可能卖不出理想的价钱;二是可以作为房产投资,将来太平盛世必定会大赚一笔;三是此时的他们不缺钱。
花了一天时间将散发在各个街道的小广告回收,在豪宅的门口写上“外出数月”便算在陈国的暂时停业了。
将金子全部换成三国通用的金票后尽芳和白灵搭上马车向燕国的方向前行,除了必备的物品和食物,他们此行带的东西极少,所以只雇用了一辆马车。
看两国关系如何,走通往两国的官道便可知晓。除了小段刻意整修的马路,其余的地方都是坑坑洼洼,一路跌跌撞撞,杂草丛生。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反过来说更是正确,世上本来有路,走的人少了,便没了路。
陈燕两国便是如此。
没有路就意味着没有餐馆和客栈,好在尽芳和白灵临行前自带了些食物和水源,否则能不能坚持到燕国都是个问题。
当然能走到燕国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有钱,给马夫加了足足七次酬劳才总算安抚地他没有半路丢下他们走人。
在肠子被震荡出来之前他们到达了燕国,境内畅通无阻,不足半日便飞奔到燕国国都…株城。
☆、奈何帝王家
作者有话要说:白灵:我果然是商业奇才
尽芳:切,还不是我提议的
霞妃:你们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尽芳和白灵下车吐了好一会儿才在附近找了个客栈住下,昏睡了三日总算是养足精神保住了命。
“芳儿,我们在燕国扎根吧。”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白灵此番是真的从内心抵触了长途旅行。
毕竟曾经都是属于神州大地,燕国的打扮之类都和陈国大同小异。
经过打探之后知道燕国是允许发小广告的,尽芳雇了几个小乞丐为他们满大街宣传。
但这次的生意来的非常之快。
快的出乎意料,5000金的巨大酬劳,在发完小广告的第三天便有人寻了过来。
停业这么长时间,白灵早已心急难耐,在知晓来了燕国的第一个客户之后白灵兴致勃勃地前去,可是刚看到那个客户时她便傻了眼。
前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对象莫黎。
白灵推门而入的时候尽芳正在和莫黎交谈,还是褐绿色的衣服,但白灵知道不是陈国时的那件,今日穿的袖上有白色条纹,但现在多了几分疲劳,但也掩盖不住他浑身散发的气质。
白灵见到他,身体立在门外,笑容在脸上定格,像是被点了穴一般。
“喂,傻愣着干什么。”尽芳提醒道。
“莫,莫黎,好久不见。”白灵咧开嘴走上前坐下,装作很熟的样子打招呼道,但心中早就小鹿乱撞的恨不得要跳出来告诉他我想你想的要发疯。
莫黎看着白灵沉思片刻笑道“白灵姑娘。”
“你还记得我!”白灵兴奋大叫,感觉会让人觉得迫不及待便整整衣服继续说道“我的意思是,你记性不错。”
坐在一旁的尽芳左右而视,许久才询问道“你们认识?”
“在陈国的时候见过一面,却没想到那个小姑娘原来竟是如此厉害的女子,倒是我眼拙了,尽芳兄,在下还有事情,就先走了,至于霞妃娘娘的事情,就有劳二位,明日会有人接你们进宫。”
第二次又是匆匆而去,在白灵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
莫黎前来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宫中的霞妃娘娘前来打探所谓虚幻之境的虚实,若属实,便带入宫中。
“你喜欢莫黎?”晚上尽芳来到白灵房间没有转弯抹角直接问道。
白灵少有的局促和发红的耳朵证明了他的猜想。
“小狐狸,你还未经世事,很多事情你不懂,莫黎,他身上背负了太多东西,不会像寻常男子一般给与你全部的爱,小狐狸,若还没有沉沦便早日放手吧。”今夜的尽芳格外认真。
“不要爱上太有野心的男子,小狐狸,他会随时为了他的野心和抱负舍弃爱情这个小我。”这是尽芳走出白灵房间时对她说的话。
而白灵,自始至终没有发过一言,对于莫黎,她不知。对于爱情,她从未涉足。但是她却知道,她对莫黎,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