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帮你?呃……这个……有点困难啊!”
“公子不肯?”
“不是不肯,我实在是有很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办啊!”严无谨一边说着一边冲于滴子眨了眨眼睛。
“公子若能出手相助,还我父亲清白,小女子感激涕零!”
“这可就难办了……”严无谨瞟了瞟旁边面无表情的于滴子,突然灵光一闪,呵呵笑道:“于兄,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吧!”严无谨拍了拍他的肩膀,挑了挑眉毛,仍是一脸鬼笑:“这就是我的要求,从今以后,你就不再是我的奴仆了。”不待于滴子反应,严无谨便溜之大吉,只剩下于滴子和宁紫菀面面相觑。
外面更声正浓,红烛映着两人默立的身影。
严无谨打了个哈欠,从树上坐起来。到处都是莺莺燕燕,宠柳娇花,美不胜收。好久没有在树上睡觉了,最近很是倒霉,总是在树上睡觉时被人给撞下来,若真能摔在一堆财宝上,到还好了,只可惜财宝永远是别人的,他自己最多也只不过能看一看而已。
天气很好,有暖暖的太阳和温柔的风。今天是五月初四,还有十三天,就到了万剑庄主人尧长弓的五十岁大寿,看样子,他得往河北方向赶了。
先是个杀气腾腾的萧屏儿,然后是个死心眼的于滴子,原本独来独往惯了的严无谨严大侠,竟先后多了许多牵挂。现在难得的孑然一身让他轻松不少,只两天,就赶了近一半的路程。
风光无限好。严无谨索性慢了下来,悠然欣赏沿途风光,岂不美哉?
小小的村落,有小小的酒肆。小小的招牌迎风摇摆。
酒肆是个简陋的竹棚,和风吹过,带来淡淡花香。严无谨一走进来就嗅到了自家酿的女儿红的味道。
这是个夫妻店,老板忠厚老实,老板娘风韵犹存,严无谨高兴得很。
“老板,一斤女儿红,二斤卤牛肉,再来五个馒头。”
“好嘞!这就来!”
酒很香,牛肉很新鲜,馒头还冒着热气。
严无谨却没有那么高兴了,只对着眼前的美味叹气。再美味的东西,如果吃了会要人的命,严无谨宁可不吃。
他当然没有看到有人在里面“加料”,完全是凭一种感觉,一种像野兽一样能够嗅到危险味道的天赋。并不是人人都有这种天赋——严无谨有,所以他还活着。
他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金元宝,“老板,这里所有的馒头和牛肉,我全买了。”
“啊?好!客官您稍侯。”老板一辈子都没见过金元宝,眼睛都晃花了,要不是老板娘在后面一个劲儿的拉他的衣袖,天知道他还要流多少口水。
只一会儿,所有的牛肉和馒头都堆在了严无谨面前,俨然一座小山。老板和老板娘的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这一个金元宝,足可以让他们盖一栋村里最神气的房子。
“客官,让小的给您把这些东西包起来吗?”老板讨好地说着。
“用不着。你拿把锄头,在前面的空地上挖一个坑,一定要长三尺,宽三尺,深三尺,少一寸都不行。”
五月的天气已不是很凉快了,烈日当空的时候更是如此。庄稼人在这个时候通常都吃过了午饭,准备午睡了。可是今天,整个村庄的人都赶到了村口的那间小酒肆去看热闹,因为他们听说那里有个奇怪的客人,花了大把的银子买牛肉和馒头不吃,却要把它们种到土里去。
这个奇怪的客人是个年轻人,穿着很讲究,像是大地方来游玩的公子哥儿。可是这个公子哥儿又凶又小气,冷冷地看着酒肆老板汗流浃背地挖坑,一会儿嫌不够大,一会儿又嫌不够深,本来是要埋起来不吃的东西,小孩儿偷偷地想拿块牛肉吃,他也恶狠狠地要回来,真不知道这人想干嘛!
直到这坑挖得够深够大,他才满意地把牛肉和馒头还有他刚才的一斤女儿红都扔了进去,填上了土。然后,这人又用树枝在周围的地上画了个圈,问道:“这块地是谁家的?”
“客官,这地是小人家的。”酒肆老板弓腰答道。
“好,你这块地我买下了!”说着,又塞给老板一个金元宝,“这地我买了,但请你帮我看着,三年内这块三尺见方的地上不准种庄稼,不准长草,如果长了草,你就得用火把草全烧掉,一棵也不能留。我会回来查看,如果你没按我说的做,我就把买地的钱收回来。”
老板这一辈子哪里见过这么多钱,拿到手里当然不肯再还出来,所以连连点头承诺,不敢有丝毫怠慢。这客人对老板似乎很满意,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扬长而去,只有声音远远传来:
“老板,三年之后,这块地还是你的!”
风光无限好,严无谨的嘴角勾起了微笑:蛊毒小娘子,久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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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镇。桃花已落。
桃花镇是方圆几百里内最大的镇子,镇子里的市集当然热闹非凡。
严无谨喜欢热闹,他虽然也是个江湖人,可是他从不带兵器,身上的衣服又是干净合身,长相又似乎很好看,再加上脸上的笑容又十分的招人喜欢,所以不管怎么看,他都更像一个无所事事到处游山玩水的富家公子,哪里是江湖人谈虎色变的“无剑严无谨”?
严无谨通常都很喜欢热闹的,因为热闹的地方不但有好的酒馆好的客栈,不时还有长得不错的女人向你抛媚眼,而且热闹的地方,长得不错的女人又偏偏特别多。
可现在的严无谨虽然身在热闹的集市上,可他的心思却似乎不在这里。他的衣服虽然依旧干净合身,可已经有三天没有换过了,闻起来身上的味道总是不太新鲜;笑容虽然还是很招人喜欢,却没有前几天那样自然洒脱,看起来多了一丝自嘲的淡淡苦涩。他在热闹的集市中走得很慢很慢,倒不是因为他喜欢集市中的悠闲自在,而是因为他已经有三天半的时间滴水未进了。
三天半滴水未进的人当然不会走的太快。三天半滴水未进的人只想坐下来,好好的吃一顿。哪怕只是粗茶淡饭,也会变成山珍海味吧?但如果这些山珍海味里都被放进了杀人不见血的毒药,那么还是饿着比较好。
肚子饿的时候如果不能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那最好的办法就是躺下来,睡个天昏地暗的大头觉!
严无谨很少对不起自己,所以当他觉得他的肚子已经受了很多委屈的时候,他就选择了另一种方法来安慰自己。
现在,严无谨已经在桃花镇上最好的客栈中最豪华的房间里最舒服的床上躺了下来。床很软,很大,被子也是新的,可他偏偏睡不着,因为他闻到了楼下厨房里飘上来的饭菜香味。
对于三天半水米未进极度饥饿的人来说,饭菜的香味已不仅仅是一种诱惑。尤其当你只能闻,不能吃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种折磨——一种世上最残酷、最恶毒、也是最原始的折磨。
严无谨必须要睡,他要保存体力,因为他还要忍耐下去。那个蛊毒娘子的纠缠,一定不会超过九天。只要五天之后他还活着,那么天下的醇酒美食就都是他的了。
夜。雨夜。
夜很深。雨很大。
大雨的深夜通常都是偷东西的好时机。因为就算这些梁上君子不小心发出什么声音,也会让雨声淹没的。
严无谨也在这些人之中。他是江湖人,江湖人中的侠。所谓的侠并不只是吃最好的菜,喝最醇的酒,穿最华丽的衣服、玩最漂亮的女人然后到处和别人比比剑就可以的。江湖中的侠有他们应该做的事,严无谨也不例外。
已至三更,严无谨回到了“悦宾”客栈。他的全身已湿透,慢慢地、一步一步地从正门走了进去。正在打瞌睡的伙计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却不敢上前说话,因为谁都知道这位奇怪的客人出手虽然阔绰,可他的脾气并不太好,而且似乎病得很重,仿佛只要轻轻一碰,他就会倒下去一样。
严无谨的房间是天字第一号房,全客栈最好的房间,现在虽已是深夜,但房间的灯依旧还亮着,——银子给的多,老板当然不会不舍得那一点灯油的。
严无谨推门进去,一股逼人的剑气直冲自己的太阳穴而来,严无谨旋身躲开。他以为他一定能躲开的,可是当他抬起头的时候,剑已放在了他的脖子上。
严无谨笑了,他认得这柄剑。
“我就说嘛!萧屏儿还是穿女装好看。”
“少说废话!于滴子呢?”萧屏儿的脸红了红,却又忍住,寒着脸冷声问着。
“你找于滴子干嘛?”严无谨推开了修卢剑,坐到了床上,能坐着的时候,他很少站着。
“他打败了你,我当然去找他比剑。”
“谁说他把我打败了?”
“他……他若未伤你,你怎会连我三剑都接不住?”
严无谨笑笑,慢慢躺了下去。能躺下去的时候,他很少坐着。
“你刚才干嘛去了?夜黑雨大,你出去一定没有好事,说不定你还是一个采花贼!”
“我见到了血刀。”严无谨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睛。
“什么?血刀?”萧屏儿的眼睛亮了起来,那一个名字似乎有着什么魔力,立即就把她眼里的光点燃了。
“嗯,说不定明早,镇里就会传得沸沸扬扬,说镇上的某个大户人家里有一个收到血刀令牌了。”严无谨似乎要睡着了,声音越来越低。
萧屏儿收剑,转身就往外跑,半路又折了回来。
“喂,严无谨,你就穿着湿衣服睡觉么?”
过了好一会儿,严无谨才掀开一只眼皮,懒懒的说道:“我高兴!”
“悦宾”客栈这几天的气氛很奇怪,因为这里陆续来了三位奇怪的客人。先是一位出手阔绰满脸病色的公子,他要了这里最好的客房,却从不用这里的酒菜,而且几乎足不出户;然后是一位一身黑衣面蒙黑纱的人,看身材像是个女的,她的房间在客栈里最角落的地方,可房间总是空的,整天不见人影,却总是会突然自某个奇怪的地方无声无息的出现,像个鬼影一样;接着是一个小姑娘,这小姑娘长得很漂亮,但却总是杀气腾腾一脸凶相,手里还握着一把让人胆战心惊的古剑。这小姑娘常常一脸杀气地冲进那个病公子的房间,接着就会传出打斗的声音,过不了多长时间,又会一脸铁青地跑出去。
不管是什么地方,要是一下子来了三位这样奇怪的人,气氛都会变得怪怪的。而且那位公子的病似乎越来越重,从早咳到晚。掌柜的一直担心他会死在这里,可是他的银子又那么多,所以……
正午,烈日当头。
“悦宾”客栈不愧为桃花镇最大的客栈,只要五钱银子,就可以买到一碗冰镇的酸梅汤,所以一到正午,这里的客人就特别多——尤其是有钱的客人。
萧屏儿又提着修卢剑,大汗淋漓地冲了进来。
“店小二,给我一大碗冰镇酸梅汤!”
“酸梅汤来啦——!店小二麻利的捧来了一碗酸梅汤,这小姑娘凶得很,谁都惹不起。
“钱算在楼上那只猪的帐上,看我今天不宰了他!萧屏儿将酸梅汤一饮而进,转身上了楼。
天字一号房的门总是关得严严的,萧屏儿推开门,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她皱了皱眉头,刚才让酸梅汤压下去的暑气又涌了上来。
“姓严的,你竟敢骗我,看我不杀了你!”萧屏儿杀气腾腾地喊,那把修卢剑又指上了严无谨的咽喉。
“我骗你?”严无谨这才睁开眼睛,懒懒问道。
“我找了他四天了,根本一点消息都没有!”
“血刀要是这么容易就让人找到,那他的尸骨早就变成灰了。”
“你别低估我的能力!况且,我打听了镇上所有的大户人家,根本就没有人收到过血刀令牌!”
“我要是收到了血刀令牌,也不会和别人讲的,否则谁还敢和我做生意?”严无谨咳了咳,接着道:“楼下坐着的都是有钱人,如果用些手段,说不定他们会告诉你。”
楼下的客人仍旧很多,大多是衣着华丽的商贾,见识过很多大场面,所以再凶的小姑娘也吓不走他们。
萧屏儿站在楼梯上,逐个打量着这些人,一挥手,“叮”的一声,那柄修卢剑已钉在楼下的石板地上,只露剑柄。
原本热闹的大厅一下安静了,静得连掉下一根针的声音都听得到。一些胆小的人茶水含在口中,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咽下去,生怕只要“咕噜”一声,这茶水就会连着自己的最后一口气一同咽下去。
“你们,谁的家里收到了血刀令牌?”萧屏儿冷冷地盯着他们,不放过每一个人的表情。
楼下的这群商贾豪客们,一听到血刀令牌,有的面露困惑,似不知血刀令牌为何物,而一些见多识广的人则面有惊色,因为他们知道:“血刀令牌”所代表的,就是恐怖,就是杀戮,就是死!
靠窗的桌旁坐着两个男子,其中一位已近中年,面白微须,衣着华丽却不张扬;另一位年纪稍轻,剑眉星目唇红齿白,是个少见的美少年。萧屏儿在桃花镇上跑了四、五天,当然不会不知道这个中年人就是掌握桃花镇一多半生意的陶展图陶大老板。陶大老板在桃花镇很出名,不单是因为他的生意做的大做的好,还因为他有断袖之癖。他身边的这个他的“结拜兄弟”美少年凌云梓,实际上就是他的“那个”,这在桃花镇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
萧屏儿现在就在盯着这两个人看,就好像这两个人很有趣,就好象他们两个人的鼻子上各开了一朵大喇叭花。
人影一闪。
萧屏儿已到了两人桌前,甜笑道:“陶大老板,能赏碗酒喝么?”
萧屏儿笑得又甜,又可爱。这么年轻美丽的姑娘对你甜笑着要喝你的酒,你能不给她吗?
陶大老板垂着头,似乎没有听到,眼中却露出痛苦之色。
那个凌云梓突然站了起来,为萧屏儿倒了杯酒,陪笑道:“女侠肯赏脸喝我们的酒就是我们的荣幸,在下替兄长敬你一杯,请!”
萧屏儿一怔。她一直以为这个长相俊美又有断袖之癖的凌云梓一定是个娘娘腔,没想到他非但不是,而且举止潇洒风度翩翩,活脱脱一个浊世佳公子。接过凌云梓递过来的酒时,萧屏儿的脸居然红了。
酒是上好的竹叶青,萧屏儿连喝了三杯。三杯过后,整个饭厅里只剩下了他们三个人——那些商贾见识过不少大场面,却从没见过这么凶的小姑娘。
“常言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看两位的神色似乎遇到了一些麻烦,两位敬请吩咐,我既已喝了人的酒,就要替人做些事的。”
痛苦的神色更深,凌云梓道:“在下与兄长都是生意人,生意人自然有生意人的麻烦,此等小事还不敢劳烦女侠大架,女侠保重,我们告辞了!”说着,拉着陶展图走出客栈。
萧屏儿并没有拦他们,可是他们刚要迈出客栈门口,就看见萧屏儿已拿着刚才已钉入饭厅中央的修卢剑笑眯眯地站在他们面前了。
“我想,血刀令牌总该不会是大爷们佩带的饰物吧?”
陶、凌二人面如死灰,一步步的往后退,陶展图颤声问道:“你……你是谁?”
“血刀令的侍令主!”
“主”字一落,只见剑光一闪,陶展图头上龙眼大的明珠已被劈成两半,滚落到地上。每一半落地后,又均匀地碎成八片。
陶、凌二人似已吓得呆住了,过了半晌,凌云梓突然站到陶展图身前,大声道:“我虽是个不太老实的商人,也做过许多不好的事,可是我也懂‘情意’二字,今天女侠若要杀我兄长,那就请先杀了我吧!兄长对我恩重如山,他若死,我决不苟活!”
一声叹息从他身后传来,陶展图的眼中似有泪光闪动。他拍着凌云梓的肩,道:“罢了,罢了!凌弟,只这两句话,我已心满意足了!我自己犯下的罪行,怎肯连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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