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浑噩噩》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浑浑噩噩-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一年的七月十四,也就是鬼节的前一天,傍晚,乌云渐渐弥盖过来,风向瞬转,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台风肆虚,好不恐怖。顷刻间,大雨倾盆倒下,双目所及范围一片水气腾腾。一夜相安无事。”

    “第二天早上哭声一路,人们以为是祭祖的人在哭丧。半上午的时候,村子里传来了一个坏消息。全国的女儿死了,是被人杀死的,就在昨天下暴雨的当口被人用刀砍死了,头砍得只剩一点皮粘在脖子上,身子还在颤抖。这个消息是被他叔叔带过来的。他村上的人去了很多。一个多么令人震惊的消息!一个活生生的二十不到的女人被人活生生地砍死了——”

    “谁这么残忍?是谁杀的?为什么杀她?”她打断我的话问。

    “事情回到几年前。全国的女儿在我们大队是出了名的。还没成年,体形就已经发育得和一个成年女子没两样了。那容貌老大爷见了都说漂亮。不说沉鱼落雁之容闭月修花之貌,农村很难出那种美人,单就出得厅堂下得厨房就够乡下男人消受得了。”

    “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没考上高中,就没再读书了,到河对面的制笔的小作坊去扎笔。你想那等美人肯定少不了人追,经过一番角逐,两个优秀青年幸运地入围。其中一个家里条件比较好,另一个一穷二白。她选择了前者。

    “起先她父母是坚决反对的,觉得女儿太小,还不到十六岁,留在家里可以赚几年钱补贴家用。但女儿嫁意已决,也只好勉强同意这门亲事。”

    “那个没得到她的男人一直痴心不改,爱意有增无减,寻找各种机会想重新夺回她。有一点须说明,她结婚以后,一直和他有联系。一次,她背着她老公和他一起去旅游。回来后,他要她离婚,然后嫁给他。她不答应。他逼她还钱,说旅游花了一千多块钱。为此两人发生多次争执。”

    “终于,在鬼节的前一天,他找到她,两人在她家的厨房发生争吵。那个男人对她动手动脚,她拿起案板上的菜刀自卫。男人身上被划伤多处,后来抢过菜刀。女人逃跑,男人追杀。他们穿过村庄,女人大声呼救,没人来救。男人追到她后,残忍的把她杀了。”

    “那男的可真残忍!”

    “人有千面心有万种。人心不可测,海水不可量。”

    “那男的真不是东西,畜生都不如!”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你的心真硬,尽说些无关痛痒的话。”

    她总是这样,只要听到女同胞有什么不好的遭遇的时候,巴不得全天下人都站在她那一边。

    “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震惊得连话都说不出,一连几天心情都很沉重。”

    “说来说去你还是中间派,要是有一天,我傍了大款,你会不会杀了我?”

    “不会。我会衷心祝福你。”

    “你怎么把我想成这种人?像我这样的人会去傍大款吗?再说我这种条件能帮上大款吗?你还祝福我?分明是对我无所谓。我宁愿你把我杀了……”

    她看到我眼里露出无辜的神情,才打住本想大做文章的话题。“那我把你杀了,然后自杀。”

    “你也像那个男的一样没人性。还自杀?以为这样就能赎过?”

    我中了她的套。女人的问题通常暗藏机关,你说是不好,说否也不对。最好是保持中立,让她说两句得了。不过这种话题她一般是不会当真的,只是有时候她会翻老底以资理论,而且会改头换面。例如:你那次还说会杀了我呢!

    女人说话有时候是不符合任何逻辑的,什么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根本套不上,就算你翻便所有的逻辑学专著也找不到。也许她们的没逻辑就是她们的逻辑。我喜欢她这样的逻辑,甚至有时候可以说是蛮不讲理。因为这样能让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很大。我喜欢这样一相情愿地认为,换句话说,我喜欢这种挑错,甚至是无理取闹。这样会我觉得我们靠得很近,让彼此的孤独有了交集,以至于不用在一个人独自享用各自的孤独。

    我抱过她,把她楼在怀里。我喜欢看她横躺在我怀里时的侧脸,喜欢看她垂在耳垂上的两个大耳环,喜欢看她弯弯的柳叶眉(不是化妆的,是天生的),喜欢看她那双坚定又多情的眼睛,喜欢听她鼻孔发出的均匀又清新的呼吸声,喜欢她生气时脸上流露出的刚毅与坚强,喜欢她……

    “听歌吧?”

    “什么歌?”

    “《You’remybestgoodfriend》。”

    “OK!”

    我把重低音调得很大,音响传出那个男人浑厚而富有磁性的声音,环绕在整个空间。它就像老朋友似的在身边耳语。这是一种怎样的真诚和默契?

    这是我和她都喜欢的歌。听这首歌的时候,我们从来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慢慢地,不出声……

    一曲终了,她像恢复理智似的从我怀中跃起。她的乳房碰到我的胳膊,我把她按回了座位。

    “干吗?”

    “……”我看着她的眼睛,嘴角挂着一丝坏坏的笑。

    “我去洗手间。”

    我放开了她。我明白她的意思——要上床了。我顿时精神大震,亢奋达到极至,恨不得化作一支利箭向前冲。

    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那是永远不能忘记的。那次真是笨到了家。我想男人大多第一次笨得很。女人们注意了,如果你的男人第一次和你上床就熟门熟路,顺利得不费一言,麻利得不多解一个纽扣,那他十有八九不是处男。不过现在的人哪还在乎这个,说出来让人家觉得土,就像一个笑话。

    那时我和紫涵认识快一年了,也就是大一下学期,那会儿天气特热。一天晚上,我到她住处玩。说是聊文学,其实哪是聊什么鬼文学,我那时对文学根本一窍不通,连门在哪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入门。只是以前看见在书店看见大孩小孩都出书了,会写字的不会写字的也出书了,好像只要你是个人,正常不正常也没关系,就可以成为作家。不过你必须有资本,要么有钱,要么有一点可以被媒体用来炒作的所谓的才华。

    你别不相信,假如你在大街上随便找几个人问——你是作家吗?保不准他说出过什么书,在什么全国有名的有权威的杂志上发表过文章。满世界满地都是作家。走路可得小心点,一不小心踩到作家,可就麻烦了,得赶紧向他道歉。要不然哪天他把你写进文章或书里,含沙射影或鞭辟入理地骂你一番,说你不没礼貌不文明,影响市容,破坏我们国家的形象等等,拿你当全国人民的反面教材,让你挨了骂还不知道,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虽然那时我对文学还摸不着边,不知道哪家出版社有权威有名气,说不出什么杂志是什么格调,分不清什么流什么派的,但仅凭一个良民的善恶意识,我知道有不小一部分人是伪作家。他们在说假话讲套话,他们写御用文章,放卫星,掩盖事实,粉饰太平。不过也不能全怪他们,他们中有些人就那水平,眼睛寸寸光,且能量不大,看不到事物的本质,人家就那手艺,再批评也就那本事。这种人当中有些是缺乏自知之明,最好能躺在床上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别为了几个钱一点脸面也不要。错了,人家要脸面干吗?我不是自打嘴巴吗?另外一些则是明知故犯,睁着眼睛说瞎话,为了迎合某些或某类人的情趣,为了适应市场。这种人是最没德行的,良心被狗吃了。

    我是深受其害大军中的一员。在我身心尚未发育完全的年华里,看了他们中的人写的文章和书,把这个世界想的太简单了,有些竟完全是错误的。到现在还贻害无穷。

    说到这里顺便提一提文学评论界。在很多年的时间里,我都不知道文学评论的刊物到哪去买,不知道那些所谓的文学评论家都做什么去了。某些伪事实真相的书出版社为了利益出版了,我们把不了关,就像我们不可能控制所有老鼠生育,但是一旦发现就应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在我上高中时,特别是高四那年,有一个强烈的愿望想成为一个作家。所以,写同学录理想那一栏工工整整写上作家。很多同学觉得怪怪的。大多数同学写的都是成为CEO、做总裁、开大公司什么的。他们都是去搞经济建设,而且理想是坐上第一宝座。就我一个傻不拉叽的想成为一个酸不溜湫的作家。且不说现在作家多得要窖藏,当作家能赚几个鸟钱,像什么男孩什么女生写些畅销书还差不多,可他们大多是超级自恋狂,好像地球少了他们就没法转的那种,我能达到那种境界吗?我不知道,反正就认这死理了。所以,进入大学后,遍览群书,文学道不出三四,也能聊出一二来。

    紫涵邀请我到她住处已不是第一次了。聊文学无非是说说我最近看了什么书,哪些书好看,趣味性强;哪个作家怎么怎么的,什么官司缠身啊,什么恬不知耻啦;还有一些作家的私生活,比如情史,感觉有点八卦。总之是一些很主观的东西。有一点很好,紫涵不爱看哲学类的书。我看一会儿就犯困,不知不觉睡着了。如果她喜欢看那类书籍,提出一些问题,我恐怕使出浑身解数也答不出个子丑寅卯。

    那天一如往常,我们聊了很多,现在已记不大清。最后我们谈到了《水浒传》。她说她一直想不通宋江为什么要接受招安,自己坐寨为王称霸一方不是更好吗。我认为是中国古代文人的“学而优则士”的仕途情结决定宋江接受招安。他们一心想考取功名,踏入仕途,为江山社稷建功立业。这是他们的悲剧之源。她还是觉得宋江很傻,枉送了梁山众多好汉的性命,自己也服毒酒自杀。我知道她这是感情用事,是非理性的。

    这一聊不打紧,已经过了十二点。学校公寓关了门,我进不去,只好留在她这儿住。我怀疑她是有意留我。因为此前我看了好几次墙壁上的挂钟,每次她都兴致昂然,我不好打断她,所以挨到那么晚。

    “都快一点了,今晚你就在这住吧?!”

    “行。”我压抑住内心的激动与兴奋,爽快地答应了。

    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说实话,我并没有非分之想。我当时只是感觉能和她再靠近一点,能成为一个关系更密切的朋友。这是我一直都在寻找并渴望得到的。

    她去洗澡。出来时身上穿了件白色的棉质睡衣,上面有一些青蓝色的小碎花,露出一双高挑而又修长的大腿,是一种怎样的性感与诱惑?还有那一摔头秀发飘扬的娇媚。

    “你也去冲个凉吧。内衣就别换了,我找件衬衫给你。”

    我洗完澡出来,她正在翻一本杂志。我感觉她不像在看书,好像另有心事。

    “你睡客厅沙发上吧。我给你找了个枕头。”

    “好。”

    我根本睡不着。满房间都是芬芳馥郁,不愧是闺房。这是我第一次睡在一个非亲非故的女人房间。想想我们男生寝室,简直就是一个垃圾中转站。床底下满地都是脏鞋子、脏袜子,足球、篮球、排球等等,就像一个“百废箱”。大伙踢完了足球袜子不愿洗,往床底下一扔,风干了下次接着穿,和洗了差不多,多省事。

    夏夜的烦躁、诱惑、激情,叛逆的荷尔蒙在血管里跳动,无法抑制的心跳在加速。那夜我想了很多很多。假如我强暴了她,她可能会反抗甚至报警,我这辈子就完了。就算不报警,我也会因此失去一个苦心经营了这么久的好朋友。假如她半夜来找我,送上门来的猎物总不能不要吧。这样是最好不过的了。但人家是一个女人,怎能要求她主动呢?这样辗转反侧想了很久,又怕翻覆弄出声音影响她睡眠,只得小心翼翼。觉实在是不好睡。错了,只能怪自己邪念太重。佛曰:“无欲则刚。”

    可我怎能无欲?

    不行,我不能这样坐失良机。万事开头难,开了头或许就不难了。拿出当年第一次和她搭讪的痞子气,或说好听一点是勇气,我翻身下沙发,轻轻地走,比乌龟散步还要慢。我打着赤脚,蹑手蹑脚趟到客厅,那步子轻得猫小姐不一定能走得出来。

    那夜正值月头,月亮的清辉散散漫漫随撒了一屋子,那般均匀,那般轻盈,那般诗意,仿佛是特意为我们而营造浪漫的气氛。

    她卧室的门虚掩着,我推门进去。我无法判断她是睡着了还是假寐。她那光洁白皙的肌肤在月辉的照映下就像是一副唯美主义的画。我不忍动她,久久的,僵了一般地欣赏。好一个可人儿,如此美好的尤物,一幅绝美的画。

    最终我还是伸出了魔爪,不知道是受生命的本能所驱使,还是被欲望意控制。我单膝着地跪在她的床前,第一次如此近的感受她的呼吸,闻到她的体香,在那一刻她就像圣母玛利亚一样圣洁。我从下至上抚摸了她的手臂,亲吻了她手臂上的每一寸肌肤,甚至是每一个细胞。

    她醒了,我看见她眼角的泪,一颗又一颗顺着眼角倒流出来,像林间的小溪划过冷艳的脸庞,。我慌了神,不知所措,赶紧地用手臂抱着她,想安慰她,甚至想跪下来对她说:“我错了,请原谅!”她抱住了我。仅仅过去的几秒钟,让我感觉过了好几个世纪,刚才紧张憋出的一身热汗变成了一身冷汗,右眼皮以高频率快速跳动,脸上充血胀得发热。我轻轻地吻了她的唇,吻了她的脸颊,吻了她洁白的脖子,迷魂而狂乱,激情而迷惘。

    我撩起她的睡衣,她竟然没带乳罩。后来,她告诉我女人为了保护乳房,睡觉通常不带乳罩。而当时我的理解是因为我的缘故,特意不戴乳罩的。接下来的事真是可笑。我忙得上蹿下跳,刚刚下面还雄赳赳气昂昂的,现在竟然自动熄火,搞起了罢工运动。无论我怎样作心理暗示都不起作用,没办法只好延长调情时间。我这人平时习惯了理性,按某个按摩女郎的话来说是一个一点没情调的男人,所以这事对我来说很困难。好在以前看A片学到了几招,在这里加以实践。我想起以前阿春常说的一句话——招数现在是学了不少,就怕哪天不懂融会贯通难以利用了。

    现在我是一个实践者,学以致用,恨就恨自己的手脚平时没训练,比猪还笨。弄得紫涵好几次差点忍不住笑出来了。她还算善解人意,虽没有言传,但是身带,那夜我不但喜欢得不可言喻,而且深深的感激她。

    第一次进去的时候,我感觉我的世界被炸开了,陷入了一个黑暗而又明亮的世界……

    不过好景不长,没几下就射了。后来,和几位有类似经历的朋友倾谈,男人第一次大都是没几下就软火了。不过当时的我实在是羞愧难当。自己怎么这么没用?真应了村里人常说的那句——操B无鸟用。

    “对不起。”我歉意的说。

    “……”她没说什么,只是用指尖轻轻地划过我的胸膛。

    之后我们还有几次,大都不怎么成功,最长的不过三分钟。完全不像某些性药品宣传单上写的都超过一个小时了,也没有那种欲仙欲死的感觉。折腾了一晚上倒是对自己的性功能产生怀疑,难道是患了早泄?又或是前列腺炎?担惊受怕了一天,第二天晚上一次和谐的做爱打破了所有疑虑。

    第二天早上,她起来得很早。我只记得自己迷迷糊糊得抱住她,不肯让她走,要她再睡一会儿。她抚摸我的脸庞,然后就走了。醒来的时候,桌上摆好了早点,新买的牙刷已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