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哪家吃?”没有主意的男孩问林香兰。
“我们哪家也不进去,我要边走边吃,见到什么可口的就要一点,要让我的可怜的胃好好舒服一下。”
第十五章
这条街真的好长,他们走了很长时间也没走到头。边走,林香兰边挑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她要了北京的焦圈,上海的蟹壳肉,新疆的烤羊肉……不等这个吃完,就又要了那个,再看她手里一包包全是各地的小吃,不仅是她手里,就连男孩的手里也帮她拿了好几种各色的小吃。男孩调侃的说:“这些你能吃完吗?”
“没关系,不是有你吗?”
“可是我不吃这些东西的呀!恐怕浪费你的好意。”
“为什么不吃,很好吃的!不信你尝尝。”她用牙签挑出一个田螺,把它送到他的嘴边。
男孩皱着眉头,“这黑糊糊的东西是什么呀?弯弯曲曲的像鼻涕虫,我可不想吃,看上去很不卫生呀!”
“这是炒田螺,很好吃的,你尝尝,保吃一口,就爱上它。”林香兰仍举着牙签不放下来,意为你不吃就不行,非吃不可的架势。
男孩没办法,硬着头皮,皱着眉头,仿佛让他忍受多大罪似的,把一张阔嘴张开一条小缝。这对于林香兰来说也无所谓,只要他张开嘴就好了,她只想逗逗他,谁让他总是在伤害自己呢!看着男孩那难受的样子,真是很好笑,这比让她吃了蜜还甜。林香兰把那个黑糊糊的东西拿到他的嘴边,本来的缝隙变的更小了,几乎感觉不出他张着嘴。林香兰也就毫不客气的拿着牙签使劲往里捅,牙签尖扎到他的唇,他“哎哟”一声,同时螺肉也顺势进入他的口中。他用手捂着扎疼了的唇,一想到肉蛐一样的东西在嘴里,他就感到恶心,想吐出来,可是说来也奇怪,他竟然没有吐,因为螺肉鲜美的汁液进入他的嘴里,让他感觉到很好吃,然后他又咀嚼了一下螺肉,感觉很有嚼头,味道鲜美极了,真是让人回味无穷,于是他闭上眼细细的品尝着这人间极品。
林香兰看着他的样子很好笑,“好吃吗?”
“好吃极了,我爱上它了。”男孩睁开眼睛说,并且一把抢过林香兰手里的田螺,用牙签开始自己动手挑螺肉,那样子似乎很着急,恨不得马上就把肉塞进嘴里,“这东西要是不长壳就好了,吃起来多方便,有这个壳在这上面,吃起来太麻烦了。”他边说,还边咂咂出声,唾液淹没了他的声音,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含混不清,仿佛在说外语一样。他嘟嚷了半天,见林香兰不吃,“你怎么不吃呀!给你,你自己动手,我们一起吃,你不会嫌我抢了你的好吃的吧!不够,我们还可以再买。”
“我不吃,你吃吧,我可以吃别的。”说着她从袋里拿出一些烤好的羊肉,准备要放进嘴里。
男孩一看,赶紧抢过来,“这个好吃吗?我还没吃过呢。”说着就把羊肉塞进嘴里,边吃,他的眉毛也跟着动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真好吃,真好吃,没想到这的小吃这么美味。”
林香兰看着他孩子一样的举动,觉得很好笑,就打算逗弄他,她这次拿出一包油炸臭豆腐,做出准备要吃的动作,还一边说:“这个东西可好吃,幸好还在我手里,没被抢走。”
男孩一听顿时着急了,赶紧用长长的手臂抢到了这包美味食品,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张嘴就吃了起来,只见他刚尝到味道,就“呸”一口吐出来,同时嘴里还嚷嚷“这是什么东西,真难吃,臭烘烘的。”同时他又连着吐了几口唾沫。
林香兰见状,知道男孩上当了,笑容爬到她的脸上,“曝珍天物,可惜了,可惜了!”她洋装惋惜的样子,一边用眼睛斜视着男孩,看他好像对刚才的味道还耿耿于怀,仍然看着这包臭豆腐直瞪眼。
“我还是吃这两种东西吧,那个我是说什么也不吃了!”男孩用眼睛瞟了眼现在已经在林香兰手里的臭豆腐。
“是吗,你真的不吃了?”
“嗯。”男孩肯定的点点头。
林香兰暗笑,目的达到;‘耶’。于是在以后无论林香兰无论吃什么吃的津津有味,男孩都不敢再尝试,只能谄媚的问林香兰,“好吃吗,我能不能吃。”这得依林香兰的心情,高兴就说:“好吃,你试试。”如果不高兴,就会说:“这个你不能吃,你吃不习惯这个味,你忘了刚才的味道了吗,这个比那个还难吃呢!”男孩缩缩脖子,不再妄想要吃到美味食品了。
两个人吃饱了,有些口渴,此时他们都感觉要走不动道了,不是因为累的,而是因为吃了太多的东西,仿佛要把肚皮撑破了一样,他们晃着大肚子,向最近的一家咖啡厅走去。
第十六章
店里放着低沉而优美的歌曲,灯光朦胧,整个店里都迷漫了咖啡的香味。他们找了一间角落的桌子坐下。
服务生走过来,“两位想要点什么?”
“给我一杯橙汁。”
“我要一杯咖啡。”
林香兰低头喝着橙汁,男孩用勺子搅动着咖啡,而目光却注视着眼前的女孩,这种火辣的目光让林香兰无法抬头,她怕看到他的眼神,不知为什么,她总想要躲避他,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究竟怕的是什么,要躲避的是什么。
林香兰忽见一只手伸向她,她一惊,僵直了身子一动不敢动,那只手在她的脸上停留了片刻,仿佛要抓到什么似的,然后在她的脸上轻轻的抹了一下。她的脸红红的,仿佛刚睡醒的样子,怀里好像揣了只小兔,心跳地让她无法控制,仿佛这颗心要脱离她,自己跳到外面一样。
“想什么呢?梦游了吗?我只是给你把脸上的灰擦擦,你不会是想入非非了吧!”男孩嘲笑地看着他。
她恼羞成怒,“谁让你给我擦脸了,我又不是没长手,我难道自己不会擦吗?以后少碰我,碰到你就没好事。”
“一个女孩子怎么发那么大的火,一点淑女的气质也没有,这样谁敢娶你呀!”男孩无赖的说。
“爱谁娶,谁娶,反正不用你娶,就是世界上只剩你和我了,我也不会嫁给你!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连累你的。”林香兰火冒三丈的说,言语之中带着浓烈的火药味。
男孩先是沉默,眼神中带着一丝伤感,“你就那么反感我吗?”
“是你先惹我的,怎么说是我反感你呢?”她愤愤的说。
“声音那么大干什么,不怕别人笑话你呀!”
此时林香兰才发现他们的举动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在这样的公共场所,大声吵架真是够丢脸的。她低声的对男孩说:“我们走吧!”她用手拉了一下男孩的衣服,然后站起来,转身就要走。可她“啊”了一声,又坐回到原来的位置。“好疼啊!”泪花在她的眼睛里闪烁。
男孩看着林香兰痛苦的样子,他的心也痛了,“你怎么了?”
“我不小心,伤口碰到桌子上了。”她用手抱着腿说。
男孩赶快蹲下身,查看她的伤势,本已缝合的伤口由于磕碰而渗出了血水,“疼吗?”他心疼的问。
“嗯。”她点点头。
“走,我们找地方去消毒。”
林香兰站起来,准备要走,却被男孩拽住了。“来,我背你。”
“不用了,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再说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我能走。”她逞强的说。
不容分说,男孩背起她就走。他们找到附近一家的小诊所,清洗了伤口,上了红药水,两个人就离开了。当他们从诊所出来,男孩依然背着林香兰。
“我很重吧,让我下来,我没事了,我能自己走。”
“你不重,很轻,你要平时多吃点饭才行。”男孩喘着粗气说。
“瞧你都出汗了,还说我不重,妈妈都说我有些胖啊!就只有你说我不胖。”
“是吗,但在我眼里,你是苗条的,就在我的背上吧!我喜欢这样背着你,要不然你的伤口该严重了。”林香兰脸红心跳的不再说话,男孩也不再言语了。此时的空气中,充满了暧昧的味道。
林香兰默默的趴在男孩的后背上,享受着男孩宠腻的感觉,自小到大除了父母和老师特别宠爱她以外,好像再没有谁这样宠她了。因为她的优秀,加之性格的原因,同龄人很少和她能成为好友,也就更没有朋友的关爱了,虽然她并没有感觉到孤独,但这种让人宠爱的感觉真好!
她的手开始不老实的在男孩的头上动了起来,一会用手拿起一缕卷发,在手中摆弄,一会儿又拿手拉拉头发,大有看看是否是假发的意思,或许要看看到底有多结实吧!她已经不满足于玩头发,开始把手向另一个地盘探去,她用手拉扯他的耳朵……正在她玩兴正浓的时候,一个意外发生了。她被突然的扔在了地上,屁股先着地,摔得她龇牙咧嘴,整个五官聚拢在一起。“哎,干吗摔我?我说不用你背,你非要背,背不动也不说一声,就这样把我摔下来,你也太差劲了吧!”她愤怒的说完了这些话,仍是坐在原地,因为她的屁股实在是很疼,现在仍然是不敢动。
“我不叫‘哎’,我叫钱思雨。”
“哈哈……”林香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好搞笑啊,一个大男人叫女人的名字,真丢死了。”
“有什么可丢的,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只是证明这个人就是我而已,至于那么好笑吗,小心笑抽了。”
“真的很好笑啊,笑死了,哎呀,我的肚子都笑疼了。”她感觉自己笑的脸部肌肉有些僵硬,肚子、肠子快拧到一起去了,她这才憋足了劲止住了笑,“你为什么要摔我?我又没惹你。”林香兰抱怨的说。
“我最讨厌别人碰我的头,你不但碰我的头发,还碰我的脸,太可恶了,不摔你,还留着你呀!”男孩怒气冲冲的说,言外之意,这还算轻的呢,还没给你更厉害的惩罚呢。
“你这人可真不讲理,我说不用你背,你非要背,背人家还不好好背,只不过玩玩头发,至于动那么大的肝火吗,真够小气的。”她仿佛在说绕口令,嘀咕着。
“身体、毛发,受之父母,凭什么让你动,你一点礼貌都不懂,怎么能随便碰人家的头发呢?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很好玩呀,不管和谁在一起,都这样,真是没有教养。”
“你才没有教养呢?”林香兰气愤的眼眉立了起来,腾地站了起来,忘记了屁股的疼痛,恨不得马上要吃了他,竟然敢说自己是没教养,真是不想活了。
男孩嬉皮笑脸的走过来,“走吧,别生气了,我们回医院吧!”
“谁要和你一起走,我才不理你呢!”说着她一瘸一拐的朝公共汽车站走去,只留下一脸愕然的男孩。
第十七章
林香兰一个人闷闷的回到病房,心里暗骂男孩不通情理,神经有问题,一会儿对自己好的像个哥哥,一会儿又像是自己的仇人,一会儿又逗弄自己,来取得他的开心,全然不管她的感觉,这个人太可恶了,一定是受过什么打击,心态不健康。
林香兰已经回病房很长时间了,可是仍不见钱思雨的身影,难道他是蜗牛吗,速度这么慢,不过不回来更好,乐得一个人清静。林香兰认识他还不到两天,也就在刚才知道他的名字,她对他有种怪怪的感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看不到他,感觉寂寞,见着他了,又觉得生气。无聊的她随手拿起钱思雨给她带来的书,是钱钟书写的《围城》,这个人真老土,这年头谁还读这样的书,这种书早已经被称为老古懂,只有崇尚古文化的人才有雅性去读这一类书,他看上去也不像愿意读书的人,更何况是这类书,脱离现实生活那么远,自然年轻人不太喜欢看了。她无聊的翻着一页又一页,看了几页之后,她竟然读进去了,这本书并没有她想的那么干涩,语言风趣、幽默、辛辣,讽刺意味浓厚,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现状,这便引起了读的欲望,她接连读下去,竟然是越读越上瘾,就连去洗手间也拿着书,决不浪费一点时间,也因为这天读了《围城》的缘故,她所讨厌的传统文学开始进入她的生活,她从原来热衷于的现代小说里走出来,来到了一片更广阔的天地。
她正在看的天昏地暗,忘记了时间和周围的一切,完全沉浸在书里了。钱思雨把她的饭给送来了。似乎钱思雨的每一次到来都与吃有关,好像她的唯一嗜好就是吃似的,这也难怪,因为钱思雨每次来,都是在饭点来的,自然要为她这个受害者,带些饭食了,要不然还让她喝西北风啊!
钱思雨站在床边很长时间了,林香兰都没有发现他的到来,仍在津津有味的读着书中的情节。男孩特意咳嗽了一声,以告诉她他来了,可林香兰竟然没有什么反应,仍然是手捧着书,非常忘我。男孩急了,也太目中无人了吧,一把将林香兰的书抢过来,扔在了桌子上。这回林香兰才发现自己的身边站了一个人,原来是自己的死对头…钱思雨。
“你为什么抢我的书,人家看的正上瘾呢!快给我,我还要看。”
“你不饿呀?我给你带吃的来了。”
一说到饿,林香兰就感觉到自己的肚子又在翻江倒海了,抗议着要饭食。林香兰就是不饿的时候也喜欢吃东西,因为她认为吃是让她感到最幸福的事了,更何况现在饿了呢。
“我吃,我还真有些饿了。”她笑眯眯的说着,早把钱思雨惹她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她这个人就这点好,什么事过去了,就不放在心上,她常以宰相肚里好撑船自居,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也就没有什么事能让她烦恼两天,一天足矣。而妈妈说她是投错了胎,她应该是男孩,她那不叫心大,而是没心没肺。管它什么呢,只要没有烦恼,没有悲伤就好,这是她的福。
林香兰津津有味的吃着钱思雨给她带来的饭,还不时的和钱思雨说几句话,经常是在说话的时候,饭粒从嘴里喷出来,连同米粒和唾沫星一起飞到钱思雨的脸上。钱思雨皱着眉头,“你吃饭好好吃不行啊,吃饭也堵不住你的嘴呀!人家都说食不言,寝不语吗,注意点女孩子的形象,女孩子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林香兰真想不吃了,狠狠的骂他一次,她怎么就丢女孩子的脸了,说得也太夸张了吧,太不像话了,她就那么丢人吗?她说什么也不相信,就是自己的饭姿不太雅呗,也不至于说的那么严重吧!可自己谗嘴的舌头和不争气的肚子没有让她有勇气说出想说的话,谁让吃人的嘴短了呢,只能在肚子时骂他一万遍,大败类,大坏蛋……
林香兰就当在听小狗叫,她依然吃的很香。钱思雨直纳闷,她不是脾气很大的吗,怎么今天这么说她,她都不还嘴,还真感觉有些失望啊!他望着一脸吃相很难看的林香兰,不知为什么,他愿意和她在一起,喜欢和她逗嘴,看着她堵气撅嘴的样子特可爱。他身边的女孩特别多,但他从来也没正眼看过,可当第一眼见到林香兰,就对她产生了兴趣,他喜欢与这个女孩接触,喜欢和她在一起,和她在一起让他感觉到快乐。从来他都认为自己是一只孤独的鹰,在天空中可以自由的翱翔,但就是没有同伴,只能一个人孤独的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如此的孤单,似乎他从来就是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从记事起,他就是这样,一直以来都不曾有人进入过他的世界,就是父母也不能完全了解他的想法,只是在他的世界边缘徘徊。但林香兰进入了他的世界,虽然她自己不知道,但因有她的进入,晦暗的天空开始变得明亮了,有了温暖,有了希望。
第十八章
在拆线的那天,她担心自己的伤口会留下疤痕,追问医生会有疤吗?医生告诉她不会的,给她缝的线很小,不会留疤的,只是伤口比别的地方有些白,过几个夏天就会和原来的肉色一样,伤口也就不会看出来了。林香兰这才放心,担心以后不能再穿超短裙了,看来这个担心是多余的。
时间从指尖流过,转眼到了出院的日子。林香兰一清早就收拾好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