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手男覆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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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手男覆手女-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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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趁着他软倒在此的功夫,大可以让人来杀了他。但这会儿他只是昏昏沉沉难以动弹,房中却是没来其他人。那这算是什么呢?警告他?或者是要拖延时间……

“喀嚓!”有什么地方忽然发出断裂的微响,接着是什么物体倒地的声音。比凌突觉浑身一轻,脑中浑噩之意渐渐远去。鼻间的淡香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道。

不好!比凌一个鱼跃跳起,睁开眼睛扫视周围。迷离奇幻地光线图案已经不见,房中的光影对他构不成威胁。但就在屋顶投下的光线映照之下。他清楚的看到,地板正中躺了一个人!不,那不是一个人,那是一具尸体!而且它的模样形体十分眼熟……那是绯隐的尸体!

该死的耳坠男!比凌心中怒骂一声,他果然不是好东西!亏我还让给他烤鸡吃,早知道就真的毒死他!

门口传来一阵急促地脚步声,接着就是慌乱的敲门声。有人在门外大声询问什么,乱哄哄的,佩兰尖利的声音混在杂音里,十分清晰。

原来是要让他背负起杀人凶手的罪名。被迫放弃选美。比凌冷笑一声,心想说我是凶手倒也一点儿没错,的确是我杀了那女人。但这会儿他可没功夫和外间的人浪费唇舌,也不想被关到监牢里去度上几天。当务之急是要把这尸体隐藏起来!虽然对一般人来说。要在短时间内很难将之毁尸灭迹,即使爆掉尸体仍会留下鲜血的痕迹和肉屑碎骨的线索。但他比凌却不担心。因为他不是一个人!

“轰!轰!”外面心急如焚的众人猛烈撞着门,终于将那厚重地大门完全撞倒在地。人们一拥而入,借着房中游离的光线,看清了里间的情景——

一名俊美非常的银发少年正面色惨白地倒在地板上,两眼紧闭、气若游丝。那副似乎即将死去地凄凉模样,却叫周围的看客们心中猛一抽痛,不由得大生怜惜之心。有些反应快地,已经高声叫起医生来。

“比凌!”佩兰冲了过来,小心翼翼扶起少年,“你还好吧?”

银发少年茫然睁开眼,喃喃道:“我这是怎么了?”

佩兰愤怒的望了身后众人一眼,低声说道:“刚刚有人密告,说这房里有剧烈灵力反应。我还以为是什么人要打扰你的测试,没料到真的出了状况!”

“啊,对!”比凌如梦初醒般,“刚刚这房里似乎出现了幻术,我脑中昏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放心!”佩兰看上去恼火之极,“有人想害你,就等于是害我!我绝不会让这种事情再度发生!”

“先带我回去,免得这里还有危险。”比凌镇定的吩咐道,目光却在周围的人群里逡巡着。果然,他很快就发觉了有几人眼光不对,不停的打量着这房间,似乎要找出什么东西来一般。想来,这几人就是专门负责来“抓捕杀人凶手”的知情人了。他暗暗记下了这几人的样貌,面上却装作有气无力,被佩兰搀扶着离开房间。

“呀,这人类可真弱!”长廊的一角,浑身裹在斗篷里的女子轻声嘀咕道,“还没开始比赛,他就受伤了?哼,我就说这人最没用了!”

对比凌充满恶感的女精灵撇撇嘴,一甩斗篷下摆,傲然走入自己的测试房间:“哼,我可不能输在这种家伙手上!复赛时一定将你彻底打败!”她忽然咯咯笑起来,笑声中满是得意——复赛要比诗歌和音乐,这些东西,谁能比得过身为精灵的她?谁能比身为女王御用乐师的她还强?不管怎么想,她都赢定了!

  第七十一节 精灵的心上人

“啊,小恒恒,你可没看到白天那些人类的表情喔!我只是稍稍出耳朵,他们就差点流下口水,满脸谄笑,顺顺当当就让我进入复赛了!”春末清冷皎洁的月光下,秋凌兮正手舞足蹈,对着永恒不住口的夸耀,掩不住满脸眉飞色舞的习气。

躺在床上的精灵阴郁着脸,等她终于停嘴,才冷冷道:“你当自己真是去选美的?”

“唔?”秋凌兮眼珠子一转,明白到自家少主在生气,不由得一吐舌头,笑道:“不是你让我去选美的吗?为什么我进入复赛了,你反而不高兴?”

精灵垂下头,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才好。按他原本的意思,他是不忿比凌能为赛菲尔作出“牺牲”,自己却只能躺在床上被人照顾,才想让秋凌兮同样通过选美混入宫廷,打探白令隘口一事的内幕。他的初衷是要帮助赛菲尔,却也存了和比凌较量的心思,但同时,他又不愿自己的保镖和比凌当真发生冲突。这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矛盾想法,他自己都梳理不清,又怎么对一无所知的秋凌兮解释明白呢?

看着秋凌兮那副兴高采烈的模样,他心情更加不愉,低喝道:“身为高贵的精灵,屈尊参加一个闹剧般的选美活动,你的胜出是理所当然的。你现在这样兴奋,不觉得太过投入了吗?这选美本就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

“呀,你也知道参加选美很丢脸啊?”秋凌兮哪里把他那张冰雕似的臭脸放在眼里,反唇相讥道,“我可是因为你的命令才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你要怎么补偿我?”

牺牲?我看她简直是乐在其中!永恒满肚子怨气发不出来。若是寻常精灵,他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自有约束之力。若是其他种族,他压根理都不屑理。可这秋凌兮是看着他长大地,从小就和他随便惯了,加上性格如此,他根本拿她没办法嘛!

忍了口气,永恒转了话题,冷哼一声:“今天比凌被人袭击了。”

“呃?”抱着七弦琴拨玩的秋凌兮抬起头,不解道。“我知道啊!我亲眼看到他惨白着脸被人扶出去的。嘻嘻,那家伙真没用。不过。这个和我有关系吗?”

“他现在是我的同伴!”永恒蹙眉,责问道,“他受伤时你就在附近,为什么不调查一下,到底是谁下的手?”

“我为什么要管他啊?”秋凌兮嘟起嘴,悻悻道,“我不喜欢那个人!”

“我也不喜欢他。”永恒瞥了她一眼,“但现在我们是同一个队伍的成员,为了早日完成任务,你应该好好和他配合。这也是顾全大局。”

“哇,小恒恒,你不会是脑袋也被高温烧坏了吧?”秋凌兮的双眼瞪得大大的,“你竟然也懂得和人配合、顾全大局?那家伙是人类!人类!你以前不是最讨厌人类地吗?”

听得这话,永恒险些一口血喷了出来。抚按心口半晌,他勉强开口道:“我是很讨厌那家伙,但我更讨厌失败。这次历练任务若不能早日达成,你和我。都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而且还是输给一群只懂以貌取人地白痴人类!”

犹豫片刻,他又说道:“而且上次在火山,那家伙救了我一命。我们精灵族有精灵族的骄傲,并不是那种只凭喜恶、不懂报恩的种族!”

秋凌兮听着听着,突然一伸头,将整张脸都凑到永恒跟前,一双墨眸死死盯着他的眼。永恒被她看得心里发毛,冷喝道:“你又要做什么!”

“小恒恒……”秋凌兮的眼中闪烁着某种叫人不安的古怪光芒,语气也变得诡异起来。“你不会是……嘿嘿……”

“你到底要说什么!”永恒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别吞吞吐吐的。”

“好,那我说了喔……小恒恒,我说。你不会是爱上那个银发人类了吧?”

“扑……”又是一口血猛然涌到喉头。被永恒硬生生咽了下去。他颤抖的手指点向那满脸八卦的女精灵,想痛骂一顿。却又从心底泛起一阵深深地无力感。

就知道会是这样!就知道这祸害来了准没好事!他本该充满怒火,但他此刻竟然连生气的念头都兴不起来,只是一腔的悲愤与酸楚在心中涤荡,让他郁闷欲狂!——女王陛下,你为什么要派这个妖孽来此!

“呀,你这么激动干嘛?”秋凌兮依然兴致勃勃,“我族对爱情从来就是宽容以待,你爱喜欢谁就喜欢谁,即使那是个人类,即使那是个男子,女王也不会反对的。唔,虽然我非常讨厌那个人类,不过你若真爱上他,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他吧!好,你放心,以后我会保护他的。”

看着这自说自话的家伙,永恒又有了吐血的冲动,只能有气无力地指指窗户:“你,你快走吧……”

“做什么,不好意思啦?”秋凌兮晃晃脑袋,笑嘻嘻的说,“小恒恒,要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呀!我会是你最坚强的后盾!唔……只是我没想到,当年你对海雅嫁给人类一事耿耿于怀,现在竟会自己爱上一个人类,真是世事难料呀。”

“不要再提海雅阿姨!”永恒终于动怒,面孔骤然寒如万年冰山一般,凌厉犀利的目光直刺过来,吓得秋凌兮打个寒战,不敢再言。

“我只说一遍,你听清楚了!”永恒冷冽的声音回荡在房中,“我绝不是喜欢那个银发人类!我是喜欢一个人类,但她的名字叫作赛菲尔!”

“,你的心上人是那个金发的小丫头?”秋凌兮大喜过望,转眼就变了脸色,“太好了!女王一定很高兴,小恒恒也终于开窍,开始喜欢人了!”

“我警告你,别去骚扰她!不然,我就要用族规里的等级之权惩罚你!”永恒地口气是难得的严厉,硬逼着秋凌兮纺赌咒才放过她。他知道这家伙爱撮合伴侣的恶癖,以后一定要拼命将他和赛菲尔凑到一处。但若是他不把赛菲尔说出来,怕是这院子里所有的人——比凌、叉子、旭天、矮人、娜娜公主之类——全会被她怀疑一遍、“撮合”一遍。到时候他在众人面前将会大大地丢脸,从此再也抬不起头来。而且,若让赛菲尔误会什么,那岂不是更麻烦?

“哼,这么凶巴巴地!还不是被我说中了心事才恼羞成怒的!”秋凌兮撅起嘴,不满地嘀咕几句,转身出了房门。

她刚走到院中,却遇上外出的几人回来。比凌和“赛菲尔”走在头里,说说笑笑很是亲密。后面跟着个懒洋洋的叉子,抱着些棉布丝绸缎带之物。他们是按照旭天的吩咐去采购衣料,让“赛菲尔”亲自为比凌设计复赛的服装。

“这银发小子哪里受伤了?”秋凌兮闪到暗处,左看右看都没发现比凌的伤处,“莫非白天他是假装的?太狡猾了吧!”

比凌的确没有受伤,白天他中了精神类的异术,肉体上却是无损的。摆出那副惨白面孔,只是为了快速脱身。因为他那副惹人怜惜的伤病之态,不仅佩兰等人气得暴跳如雷,势要揪出阴害他的人,就连初选的评审也痴迷沉无比,一句话都没问就让他顺利过关了。

秋凌兮不了解实情,只觉这银发人类用演戏来博取同情,着实有点令人不齿。此刻又见那纯真可爱的金发少女和比凌言笑晏晏,女精灵不禁着急起来:“呀,不妙啊!那个讨厌的比凌好像是小恒恒的情敌呢!”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她暗暗打定主意,要帮少主赢得这场爱情之战才行!

“是谁?”清朗的声音直刺耳内,秋凌兮心中一惊,翻身就走。她却没有看到,在那声断喝之后,一个高瘦的男子身影出现在院门口——比凌等人发现的,其实并不是她。

  第七十二节 是敌是友

夜凉如水,淡淡的月光映在那人身上,银蓝色的头发散着幽幽的光华。一支暗绿色的耳坠在风声中轻轻应和着、摇曳着,盈着一种让人迷的色彩。

“又是你!”比凌蹙眉,看着这阴魂不散的男子,轻叹道,“阁下是打定主意要和我们过不去了?”

“是你们?”那男子却似乎全然不知比凌等人在此处一般,诧异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不待对方答话,他突然神情一肃,纵身就要往院内闯。比凌和叉子同时一个旋身,挡在他的面前:“这是我们的住处,阁下擅自闯入,未免太无礼了吧?”

“喔,你们住在这里?那倒是失礼了。我要找一个十八九岁、能够驭使动物的清秀男子。若他在里面,请不要阻拦我。”

原来他是追踪那个爱猪少年而来。先前打了一架,将对方打至重伤昏迷还不够,这家伙难道要赶尽杀绝不成?比凌想起白天刚见过绯隐的尸体,面色渐冷:“阁下,那夜偷袭暗杀我的女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嗯?没什么关系。”那人也爽快,直接答道,“我看不过你们痛下杀手,帮她埋葬尸骨而已。”

“喔?那为什么今天我又见到了那具被你埋葬的尸体?阁下,不管你是什么种族,入土为安这个规矩总该遵守吧?用别人的尸体做陷阱,真是令人不齿!”

那人一脸迷惑,喃喃道:“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

不知道他是真不明白还是在装傻,比凌也懒得分辨。这家伙要闯入院子,总是不能允许的。院中精灵和矮人都伤病难行,还有不宜暴身份的娜娜公主。谁知道他进去后会惹出事来。

“赛菲尔”从比凌身后探出头,笑嘻嘻道:“大哥哥,一对三,你打不过我们的,还是快点离开吧。”

那人见着赛菲尔,面色柔和下来,口中却不肯退让:“我只要那个人,你们交出他。我马上就走。”

“你就这么确定要找的人在我们院里?”

“我已经追了他半个月,从白令隘口一直到这里。他地气息我很熟悉。不会弄错。”

这人言语间毫不遮掩‘分坦率,神情也不似作伪。但越是如此,就越是叫人无法放松警惕,不知他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比凌有心要问问他与那爱猪少年有何争端,但他对于这个问题却不愿谈及,执意要进入院内找那少年。纠缠数句,双方各不相让,终于动起手来。

“赛菲尔”远远躲开,并不参与战斗。单比凌和叉子合身而上,一前一后夹击那人。这两位也不怕别人说他们以多欺少。要上便一起上。一个像鱼一般黏糊糊、滑溜溜,纠缠得人难受,一个像狐狸一般狡猾阴险,专管捡着对方薄弱处下狠手。一时间院中斗气纵横,数息之内,那人还没拿出真本事,就在两人熟捻无比的配合下败下阵来。

“噗!”地上洒下一串殷红的鲜血,那人身子连晃。向外高高跃起,飞快的消失在夜空中。

比凌目送对手离开,扭头对叉子说:“打了一架,连他名字都不知道,这可真是无妄之灾。”

叉子懒懒瞥了夜空一眼,打了个呵欠:“真麻烦!还没住上几天,又要搬家了。”

“不急。”比凌微笑着,“先去看看那位爱猪的少年吧!我想,他应该对我们有个解释,比如他和那位耳坠男到底有什么恩怨。让人数次逼上门来。”

三人走到爱猪少年休憩的房间,推门一看,负责照料他的杰尼克倒在地上,那人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们在外面为他打架。他却先跑了。”叉子摇摇头。“我觉得我们亏大了。”

比凌紧紧皱眉。原想让“赛菲尔”用摄魂术强行讯问,没想到这家伙溜得倒快。搞不好那耳坠男刚到门口。这屋里就没人了,倒叫他们白白结仇。待旭天回来,众人立刻换了住处。复赛即刻举行,众人也没功夫去追究那两人地是非。过了两天,比赛的时间便到了。

这选美地复赛日子,恰好是布优格国春祭节的第一天。还未到夜幕降临,从山顶的金色城堡宫殿到山坡富丽堂皇的庄园,再到山脚大片平民区域,处处是擎着耀眼明珠或明亮火把的欢乐人群。春之祭典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布优格人纷纷打扮一新,在街上纵情歌舞,尽情狂欢,同时兴高采烈的等待选美赛事的开始。

整座城市目之所及,不论男女,每个人都是浓妆艳抹,人人如花个个娇艳,不仅穿戴绚丽华美无比,而且打扮得花枝招展、艳丽非常。哪怕是最穷困的乞丐,在这一天也拿出自己最干净的衣服,捡着些垃圾堆里寻来地香粉残渣,将自己妆扮得漂漂亮亮。

但这番景象看在梵固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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