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伙计的招呼声,提醒他,有客人来了,他站起身,往外看去,进来的是一个穿着湖蓝色长衫的人,虽然简简单单,但通身的气派可以看出,这位不是一般人。吕在山认得此人,来人正是去年才被封为郡王的安郡王,爱新觉罗·岳乐,当今圣上的堂兄。这位郡王和平常的满洲亲贵不同,对汉文化颇为喜爱,所以时不时到自己的裱画店淘点儿东西。天下初定,许多珍贵的前人古画都流落民间,裱画店里可不仅仅是裱画,更多的还是做点儿古董生意。并且吕在山的山水画在文人中小有名气,就连堂堂的大学士陈明夏都说他文采风流,人可是比才还风流。正因为这样,他还会教教慕名而来的学画之人,但是不是谁来他都教的,他只教两种人,一种是他惹不起的权贵,一种是真正有慧根之人,岳乐却恰恰是这两种人,贵为郡王,他惹不起,人有慧根,他更喜爱,所以他和岳乐就成了朋友,当然只限于在裱画店里。
见到岳乐前来,吕在山很快迎了出去,两个人开开玩笑,坐到桌子前,岳乐拿起吕在山放到桌子上的茶壶,揭开盖儿,闻了闻,然后皱了一下眉,抬起头,看着吕在山,说:“还以为您喝茶呢,敢情儿在这儿喝酒呢。”
吕在山哈哈大笑,说:“王爷,您也来两口?”
岳乐摆摆手,笑笑,“不要,您还是自己来吧。”
两个人同时笑起来,楼上砰的一声,打断了两个人的笑谈,岳乐有点儿诧异的往楼上看看,转过脸,对吕在山说:“怎么,师傅,您上面还有客?”
吕在山摇摇头,微笑着说:“哪儿呀,不就是和您一样学画之人。”
“呵,和我一样?”岳乐靠着椅背,斜着身子看着吕在山。
吕在山点点头,冲着楼上喊道:“乌云珠,下来吧,把你那幅画拿上。”
岳乐也斜着眼看着楼梯,等着下来的人。
楼梯吱吱响了两声,紧接着,在楼梯上就出现了一位身着海绿色上下连体旗袍的女子,身后跟着一个丫头,手上拿着一幅画卷。
岳乐的眼睛就紧紧跟着从楼梯下来的女子,这个女子身着旗袍,显然是旗人,身量不高,肩膀甚窄,和他平常见惯的满族女子不大一样,光从下楼的举止就可以看出是一位大家闺秀,一举一动都有一股子灵动劲儿。
这位女子走到岳乐面前,低下头,行了礼,“栋鄂氏乌云珠给安郡王请安。”说完,抬起头,略低着眼帘,微微一笑,就是这一笑,让岳乐的眼前亮了一下,听吕在山跟我说的时候,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其实这位女子眼睛不大,鼻子不高,嘴巴也一般,但是组合在一起却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尤其是刚刚笑起来的时候,简直可以称得上漂亮。岳乐就那么直愣愣的看着,甚至连身后的侍女请安也没有听见。见惯了风流的吕在山,一眼就看出了岳乐的神情异常,他在岳乐脸上看了看,又在乌云珠的脸上看看,忽然笑了,是那种洞穿一切的笑。
岳乐仿佛这时候才回过神,呵呵,自己打了个哈哈,把身子坐直了,说:“不用多礼,都是在吕师傅这儿学画的人,师出同门,在外面,没有这么多讲究。哦,对了,你刚才说你是栋鄂氏的?”
乌云珠依旧垂着眼帘,微笑着回话:“是,家父是护军副都统。”
在旁边的吕在山插了一句,“她父亲就是鄂硕。”
岳乐哦了一声,朝吕在山笑着说:“是鄂硕啊,怪不得会送女儿来学画呢。”
“还是个少见的伶俐女子。”
“那是,要不然师傅怎么会收呢。”说完,两个人相视一笑。
吕在山对乌云珠招招手,示意她把画拿过来,乌云珠转身从侍女的手上接过画卷,往前走了几步,在桌子上摊开,然后低垂的眼睛忽然向上斜斜的看了一眼,正好对上岳乐深邃的眼神,乌云珠像是受了惊吓一样,迅速把眼睛挪开,看着吕在山。
吕在山其实一直注意着两个人的一举一动,所以在八年后,还能很清楚的告诉我他们当时的表情,神态。
岳乐及乌云珠的眼神都被他看在了眼里,他在心里微微一笑,看来还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哪。见乌云珠看着他,他咳了一声,眼睛开始看这幅画。
乌云珠画的是一副山水,这也是吕在山最拿手的,他一边点头,一边又摇头,岳乐收回一直看着乌云珠的眼光,看着吕在山又点头又摇头的样子,把脖子往过一探,看了看画,然后再在乌云珠的身上扫视了一遍,这才对吕在山说:“您这是怎么了?”
吕在山叹口气,坐下,用手指在桌子上敲了几下,对乌云珠说:“你的这幅画胜在笔法细腻,输也输在笔法细腻。因为细腻,所以你的静态的山,呃,还有这庙,都画的不错,一笔一划,虽简单,但是还不错,但太过于细腻,就少了韵味,少了意境,你看你画的水,一眼看去,就如同死水一般。我说过很多次,画的好坏,不在笔法技巧上,而在意境上,你画的是山水画,意境尤为重要,今天怎么又犯了!”
乌云珠低着头,低声的说:“乌云珠知道错了。”
岳乐一直没说话,只是靠着椅背,看着站在他面前的乌云珠。
吕在山想要对岳乐说什么,转过头,却正好看见岳乐盯着乌云珠的眼神,他把杯子往前推了推,说:“王爷,喝茶吧。刚泡的。”
岳乐嗯了一声,没说话。吕在山低下头,稍微想了一下什么,抬起头,对乌云珠说:“好了,今天你在这儿待的时间也不短了,这幅画回去之后重画一遍,切不可再犯老毛病,明白了吗?”
“乌云珠明白。那乌云珠就告退了。”说完,行了礼,转身准备走,在临走的时候,乌云珠回过头,看了一眼岳乐,笑笑,这样的笑容在岳乐此时的心中想必是十分的灿烂。
这就是吕在山告诉我的他们的初见。
一见钟情是我在听完之后的第一感觉,顺治九年,那就是我压根没见过岳乐的时候,岳乐已经认知乌云珠半年多了。见到过像乌云珠那样温柔如水的女子,难怪岳乐见我的时候,给的评定是“骄傲,自大,狂妄”。
吕在山告诉我,自从他们在吕记裱画店见过第一面后,岳乐和乌云珠竟然到店里的次数都多了起来,所以在鄂硕流露出不想让女儿进宫的意思时,吕在山提出了安郡王。鄂硕竟然答应了,他说,即便进了宫,再受皇上宠幸,也不过是一宫主位,是个嫔妃,进了安王府,当侧福晋,也不算委屈,再者,安郡王福晋又多年未生育,如果乌云珠嫁给安郡王能够产子,那也会母凭子贵的,并且,安郡王和乌云珠都见过彼此,也算情投意合,到时不会搞得乌云珠因失色而失宠。当然,这最后一点是吕在山加上去的,他们两个每次都在楼上一同写写画画,估计是心中也早有了那种意思,这一点,吕在山比谁都清楚。
可是吕在山没想到的是,在他提出之后,岳乐竟然回绝了。他给出的理由是,乌云珠是待选的秀女,皇上已经决定明年选秀,在皇上未选之前,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嫁娶秀女,哪怕是他安郡王。
岳乐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让吕在山无话可说,两个人的事也就此打住,没过多久岳乐的福晋纳喇氏去世,可是岳乐却丝毫没有再提起的意思,吕在山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之后,就是乌云珠被指给十一阿哥,紧接着就是进宫,受宠,之后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我就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听着吕在山给我讲我想听的事。
岳乐对乌云珠,也就是现在皇宫中的皇贵妃的感情,原来是这样开始的,从吕在山的描述中我就能听出他们的感情,很美。
一见钟情的感情,是每个女人都期望的,我也是,再怎么有主意,也脱不了女人的皮囊。我真的很羡慕董鄂妃,她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两个男人,不,或许是三个男人的心,如果十一阿哥不对她用情,又怎会传出自杀的话儿。看来,同样作为女人,我真的很失败,不要说是抓住别的男人,就是自己的丈夫,我都没有办法让他在自己的一丈之内。
我自嘲的笑笑,没有再问下去,至于岳乐那天半道是不是到吕记裱画店,来了之后有干什么,我没有问,也不想问,我今天来只是想搞清楚岳乐和董鄂妃到底是什么关系,除此之外,剩下的纯属他们之间的私交,不能问,也不该问。
客客气气的和吕在山道别,出了裱画店的门。
顺治十七年,夏(七)
天已经是晌午了,错过了饭点,肚子饿了,暂时抛开心里的烦恼,孰轻孰重,我还是分得清的,此时此刻填满五脏庙是第一位的。所以我一边走,一边往两边的街铺看,棋盘街虽然热闹,但是因名为棋盘,所以风雅的东西还是多了些,结果就导致被有些文人视为君子远庖厨的饭堂就没有东华门处多了,不多的几家也是饭点已过,打烊了。
正在四处乱看的我,突然看见了一个招牌,“丰盛公”,我猛然的站住差点儿让紧跟在后面低着头走路的灵丫儿撞到身上。这个招牌,这个招牌,让我想起了冰月。
丰盛公是北京城最有名的奶酪店,而冰月最喜欢吃的就是奶酪,她说,每年要是过生日的时候吃上一碗奶酪就好了,去年是我亲自带冰月出来买的,今年,她在宫里,我在宫外。
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冰月的十岁生日了,近一年没有见她了,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怨我心狠,不去看她。虽然在顺治十三年的时候,太后懿旨,命罢国之旧例,王、贝勒福晋,贝子、公夫人等命妇不需再更番入侍。但是作为亲王福晋,还是得时不时的进宫问安,其实也就是打点。可是我却一次没去,连万寿节也没去。不去,是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个女人。可是自己因为感情的事,却将冰月一个人放在深宫之中,我是不是真的很自私?这一阵子,董鄂妃听说病的很重,也不知道养在她宫里的冰月怎么样了,有没有受委屈?
灵丫儿走到我面前,很不解的看着我,她把视线挡住了,我也就顺道收回了目光。
“主子,您怎么了,刚才不是喊肚子饿,要吃东西吗?哎,您看那家店呢,听说那家的奶酪很有名,天这么热,咱们过去尝尝?”
我看着她笑笑,说:“不用了,灵丫儿,你记住这家店,下个月冰月就过生儿了,到时候,你得跑一趟,买点儿,我给她带进宫,”我想想,又接了一句,“要不然,让王爷给捎进宫,也行。”
灵丫儿用手把我扶住,我拍拍她的手,示意自己没事儿。
刚准备再往前走的时候,灵丫儿突然放开扶着我的手,从袖子里掏出几个钱,往丰盛公跑去,跑上台阶的时候,她才转过头,对我说:“主子,您在那儿等一会儿,我给您买点儿。”说完,就进了店。
这傻丫头,都当娘的人了,怎么还跟过去一样,说不让干,她还偏干。其实,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好,哪怕全天下的人都不要我了,我还知道,在背后,永远有这么一个傻姑娘,陪我笑,陪我哭。
我笑笑,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四处看看,前面倒是有几家卖小首饰的摊子,过去看看,给灵丫儿买一个,一会儿等她买奶酪出来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摊子上的首饰都不是什么贵重的货色,金的很少,就是银的也不多,倒是各种木制的耳环很好看,我一眼就看上了一对深红色枣木雕成苹果状的耳环,耳链很长,戴到灵丫儿的耳朵上,甩起来,一定很好看。我从摊子上把这对耳环拿起来,准备仔细的看看,如果没有什么毛病的话,就打算包起来。
“哒哒哒哒”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街东头传过来,还有人的喊叫声。
“让开,让开,都他妈的滚远点儿,没看到老子要出城打猎吗,一会儿天黑了,就看不见了,奴才们,都给我把鞭子抡圆了,这帮贱民,光会挡道儿,赶明儿就叫皇上把他们全咔咔了。”
什么人,好大的排场,我把手上的耳环交给摊主,转过脸看看。
一大群人哗啦啦的就冲到了跟前,为首的是一个黄蜡脸、三角眼,扫帚眉,长得有点儿滑稽的瘦人,骑在马上,几乎看不见他的上身,就等于是一个头直接安在马上,虽然有些距离,但我还是看清了,这个人,我见过。
顺治十一年春天的时候,我在西鼓楼的醉仙楼见过这个人,因为他长得实在是有特点,而且当时他就坐在我的左手旁,所以我对他还是有印象的,当时他从头到尾没有说话,我只当他是普通的吃客,今天看来,这么大的排场,应该不是普通人了。
正在低着头给我包东西的摊主小声的说:“这位辅国公又来了。”
“辅国公,那个辅国公?”我好奇的问道。
“班布尔善呗。”
哦,原来他就是班布尔善。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呀,他在宗室中也算得上文人,没想到,竟然长的是这副模样。说起来,他还和岳乐是堂兄弟,岳乐是老汗王的七子阿巴泰的儿子,班布尔善则是老汗王第六子塔拜的儿子,爵位辅国公。
一个辅国公竟然如此大的排场,这让我想到了进府第二天就看到的饶余郡王写的那个字条,“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子孙祸也大,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这位念过汉书的辅国公难道不知道水满则溢吗?我摇摇头,接过包好的首饰,付了钱,准备离开,我已经看见灵丫儿站在台阶上四处找我了。
我必须要绕过旁边的摊子才能走到街后,一转身一离开,身子就只能往街里走了走,班布尔善的马队就到了跟前,“啪”的一声,一个鞭子就抽了过来,听见鞭哨声,我本能的用手挡了一下,手背上立马就有了一种火辣辣的感觉,就在我抬头准备看是谁的时候,马队已经从我旁边过去了,马蹄子腾起的灰尘呛得人直捂鼻子。
我抬起手背,上面一道鞭痕,红红的,手上的皮被打裂了开来,翻出的红肉看上去有点儿狰狞。看见血,我的头轰地晕了一下,再加上刚才的那种火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钻心的疼痛,我捂着手蹲了下来,攥在手里的首饰袋也掉到了地上。
“哎,这位夫人,你没事儿吧?”
“怎么会没事?班布尔善家的鞭子上带的都有倒钩,抽上了,还不得抽的翻皮。”
周围的人看着我蹲下,都聚到周围看着我,还有几个好心人想将我扶起来。
“主子,您怎么了!”灵丫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过来,把一个人的手从我胳膊上推开,把我扶了起来。
我忍住疼,笑笑,天知道,我此时的笑有多难看。我指指掉到地上的首饰袋,旁边的一个人帮我捡起,递给我。我倒了谢,用没伤的左手拉着灵丫儿出了人群。
出了人群,灵丫儿就把我浑身上下摸了一遍,最后才看见我的右手。惊的她把提在手里的奶酪都掉到了地上,白花花的散了一片。
“主子,怎么会这样?谁打的?”
灵丫儿的眼泪扑通掉了下来,我把她推了一下,说:“你干嘛?本来不疼,让你的咸水一滴,疼死了。”我咧咧嘴。
“您还跟奴才开玩笑,就离开您这么一会儿,您就成这个样子了。谁打的,您告诉我呀。”
“刚才过去的马队,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我刚看见马队,紧接着就看见人们围了一个圈,挤过去一看,才知道是您。他们打的?”
“嗯,班布尔善家的。”
“管他是谁家的,都抽上您了,回去告诉王爷,治他的罪,大清国是不是真的没王法了,连亲王福晋都抽。”灵丫儿使劲抽了一下鼻子。
“这件事别告诉王爷。”我忍住手上的痛,用左手使劲握着右手。好像只要捂紧了,疼就会轻一点儿。
“为什么?”
“一点小事儿,王爷,”我低了一下头,然后抬起来,脸上挂着笑,说:“王爷他不会挂在心上的,再说,这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