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别为我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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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别为我哭泣-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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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新娘不是我
    数月再见,旧人依旧。
还是飞岛酒店,还是那个灯火辉煌的大堂,我甚至感觉来的人,都还是那天的人。我一进门就感觉头晕目眩了,脑子过电影般开始回放、重复那天的每一件事。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又走回了那天,我不要,我不要,我绝对不要再来一次,那天对于我,是一场天大的噩梦。
唯一不同的是任子建在,他一直拉着我的手,令我有了安全感,那天的事再不会发生,就算我亲爱的詹天再朝我的脸举起手,有任子建在,他也不会让巴掌落下来。
再见詹天,他是英俊的,是漂亮的,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出不同,但是是男孩而非男人。任子建则是从容精致的,有成功男人的淡定与魅力,而如妈妈所说,我也不是小女孩了,我更像一个女人了,如今我和任子建站在一起似乎更配,这真可笑。
接着我见到了二宝,小三。小三饶有兴趣地打量任子建,用她的轻声轻语与他交谈。
我也看见了很多原学校的人,目光有不经意的、有善意的也有看笑话的,我想我必须鼓起勇气。我生硬地拉起任子建走向詹天和小六,我要恭喜他们,我说,“恭喜你们,无论怎样,你们结婚,我总认为我是该来的,我就来了。”
詹天几乎没有变样,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任子建,表情有点虚弱,说:“谢谢你们能来。”并给了我们笑容。小六与我拥抱,她居然还敢提上次的事,对我说,“上次的事对不起,是詹天太紧张我了。”
我不回避她的话,我说:“希望他一辈子都能那么紧张你。”
任子建也恭喜詹天,恭喜新娘,同时一只手一直搭在我的腰间,言谈举止,堪称完美。
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做完之后我如释重负。一个人去洗手间,对着镜子,终究没有眼泪,原来人至伤心处,是哭不出来的。
哭得出来,也便不算伤心。
二宝和小三跟着进来看我,小三幽幽地说,“当爱已成往事,就是这个样子,爱情真是碰不得的东西,代价太大。”
二宝比较直接了当:“我觉得任子建比詹天那混蛋强。”我笑笑说:“行了,你们别在这儿感慨了,我没事,你们出去吧,快开席了,不吃白不吃,替我多吃点。”
两人看我没事,勾肩搭背地出去。我则在想着怎样以一个漂亮的姿势走出去。拧开水龙头洗手,门又响了,我低头笑问,“你们俩又回来干吗,叫你们替我大吃特吃么。”话一出口,我马上觉出一种异样的感觉,我熟悉的脚步,不是她们俩。
我不敢抬头看镜子,也不敢回头,我就这么站着,自己跟自己角斗,好象用尽全力才能低着头。接着,有人从后面拥抱我。我觉得有泪划过静脉,划过心脏。
这拥抱,这怀里的温度,这环着我的手臂我都太熟悉,又近乎失真地陌生,陌生得好象已是上辈子,甚至上百辈子之前曾有之感——起初不经意的他,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我感受着这个拥抱,享受着这个拥抱,却终于得清醒,今天他是新郎啊,而新娘,不是我,我必须搞清楚这一点。我猛地挣脱身后人,转过身。詹天的脸就像一张白纸,白纸上泪水四流。
“这是我最后一次抱你了,这真的是我最后一次抱你了吗?”他哭得像个孩子。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我想冷冷地说,但是我做不到,我的话里充满了难过。
“他比我好吗?”他问我,他问的是任子建。
我静静地说:“有一个人爱你,那就是他最大的优点。另一个人再好,完美无缺,有什么用呢?他不爱你或者不够爱你,这就是他无法弥补的缺点。” 
詹天点点头,“如果余生还有机会,我真的好想再说一次我爱你。”说罢他跑出洗手间,我看着他的背影。他的肩膀抖得那样厉害。他是有苦衷的吧,我想,这个纤瘦的男子,我爱过他,也恨过他,但是,爱比恨多得多。我会爱他一辈子吗?那将是多么残酷的事!
我出去后和二宝、小三等几个同系的老同学坐在一桌。婚礼司仪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偶尔上春晚的大腕,一直在台上哇啦哇啦说个不停,尽职尽责地搞气氛。菜肴丰盛,而我自然一口也吃不下,我也不想喝酒,没必要一副失意人的样子,谁也不会同情你,谁也不会看见你心里的泪。
婚礼上,小六一直自信满满,上台讲话时更语有所指:“我觉得感情只要结果是好的,那一切就都是好的。 ”她忘记了她所说的‘好’,是要用另一个人的‘不好’来突显的。 
小六和詹天开始每桌敬酒,敬到我们这桌,小六得意的眼神更强烈,我懒得理她,她却不肯放过我。她笑着对我说:“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小五姐,你还真是幸运,这么快又找了一个出色的男朋友。”
我不甘示弱:“我的男朋友,自然出色。不过论速度,比你还差一畴。”
我以为这将是两个女人的交锋,不料任子建忽然在一旁杀出来,他接我的话说:“这个不要紧,好比车子,综合性能才最重要。”
小六挑一挑眉:“任先生这么说,意思是我不如你女朋友喽。”
任子建不回答小六,却转过头看着我一副欣赏的模样,笑说:“你自然比她好。”
小六看似怒火中烧,又尽力压着火,嫉妒果然可以让人变得口吻都恶毒:“只可惜,性能再好也不见得人人选。”
他稍做思考的样子,回答:“这不奇怪,丰田车每年都卖得比宝马更好。”
几问几答居然相当精彩,惹得有人拍手起哄。我心里刚刚有点得意,但当我望向詹天,他却面无表情,他好像既不替我难过,也不替小六不好意思,就好象一切与他无关一样。他站在那里,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一具精美绝伦的蜡像,不动声色,面色麻木。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他怎么能那副样子呢?他的下半生会不会都是那副样子呢?我又忍不住为他心疼了。
我拉了拉任子建坐下,也给二宝眼色不要起哄,不要生事,我不想令詹天丢人,而令小六丢人就是令詹天丢人,那是我万万不愿做的事。我真的一点一点都不想、都不忍伤害他。
饭后所有人转去二楼歌厅,有只叫做老猫的乐队作伴奏嘉宾,而舞池中已人影憧憧。我很恍惚,躲在不惹人注意的一角,偷偷看着詹天。我们真的走到尽头了吗?他像个局外人一样游走于人群之中,好象并不觉得自己今天是主角,跟在小六身后,笑也不笑,也不说话。
曾经那个明媚的人,哪去了呢?
二宝正在长餐车那边咋咋呼呼地跟人喝香槟,她把自己掩饰得如此之好,詹天啊,你怎么就不会呢,无论你开不开心,你总该显得开心点啊。今日你是新郎啊。而——新娘不是我。我们就这样将从此走向不同的方向,不同的人生吗?!
半年冉冉,这半年你过得如何?这半年你有没有想起我呢?你要再说一次你爱我,为什么不现在说呢,你可知道,你若是说,我就会跟你去天涯海角,只要一句,你说的话,我就会回到你身边。
“没有你的城市,到处都是孤独,我像是一个需要拥抱的孩子
我和我的难过一起睡,一起住,没有你的日子我没有了幸福……”
猛然有歌声传来,不用看我也知道那是詹天的声音,我在原地蹲下,双手掩面,为什么要唱这首歌,为什么要在最后时刻勾起我的心酸呢,我亲爱的,亲爱的,最爱的詹天…詹天…詹天…詹天……,这两个字真的要我痛一生吗?
“穿你穿的衣服,穿你穿的鞋子,穿过每条马路想做你的影子
看你看过的书,看你看的电视,想着你沉睡的姿势,我就是喜欢我为你做的事,这就是我想你的一种方式,记得你说过,这样很有意思,你说的,我都在乎
没有你,没有你的城市,我变成一个没有爱情温暖的男子
很想你,很想你的时候,你是我心里静静轻轻呼唤的名字
没有你,没有你的城市,没有人在我临睡之前跟我说故事
很想你,很想你的时候,我在纸上画满许多你的样子,你的样子……”
我终于听不下去,终于冲下楼,一路冲出酒店。并且,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能听这首歌,只要听到就会掉眼泪。
我慢慢走向酒店的隔壁街,走至理想国广场,那真是一个理想国,市长名的命甚有水准,我苦笑。长长的石头路面好象没有尽头,忽然整个世界很空旷,就像一辆停在某一站的火车。四周野草慢慢,草的后面赤地千里,无限贫瘠又无限开阔。仰起头,天高云淡,我张开双臂,风吹过我的头发。
我闭上眼睛,想象天苍苍,野茫茫的豁然,纵然内心再荒芜,风总会吹过大地,扬起尘土,带着植物种子的颗粒飞翔,一点点生命的生机总会有的。
我希望我能解脱。我希望这次是真的解脱。但很快,我又想起就是在罗马墙下,詹天说,咱们都还没有长大,他那独特的淡淡的无奈。
他说,乔竹,我是真打算这辈子就娶你当老婆了。他说的,我都记得。
我也忘不了,我从他眼里看见的忧伤,一刹那的忧伤,就像他一辈子都要这么忧伤了一般。
任子建追来了,他在罗马墙下与我拥抱,我拉扯着他衣服问他:“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好好相爱到老呢?!”——“我们”自然是指我和詹天,任子建疲惫地说,“我也曾问过一个人,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好好相爱到死呢?!”
我抬头看他,看来,全世界不只我一个人傻瓜。这个世界上,或是恐怕已经没有相爱到老、相爱到死这种事了吧——又或是我和任子建都不够幸运,都没有那种福气?!
过了好半天,我们同时说:“我们回北京吧。”
大年夜家里一派喜气,妈妈一边包饺子一边看电视,虽然春节晚会已沦为有点白痴的节目,但它的意义犹在。老爸正在和几个老友在客厅聊天,从布什到伊拉克,从安南到卢旺达,在北京的日子买《卢旺达饭店》的CD回家看几乎流泪。世界总不太平,我们这些小人物的爱恨又算什么呢。
我一个人在房里整理东西,一方面我要回北京了,一方面还有半年我就毕业了。翻出早就签好的同学录,詹天的那一页,他的字写得不算漂亮,但干净。他写道:让我们在西班牙的月光下,一起变老吧。
闭上眼睛,数三下,不要哭,这两天我已哭得太多。
我们从来没有正式分手,除了8个月前,在寝室,我看见他和小六搂在一起,我当时的震惊至今依然余震未消,事后想想小六真不是一般人,当天她像看戏似的,稳操胜券。她奶奶的,她就那么自信,我和詹天三年的感情居然抵不过詹天和她不足两个月的火热。
算了,过去了,都过去了。
12点的时候我给小三、二宝,还有一姐发了祝福的短消息,她们很快一一回复我。一姐居然正在北京,我们相约我回京后见面。给任子建打电话,他正一个人在酒店楼下,看他可怜——其实我更寂寞,“年夜饭后,我去找你。”我说。
吃完饭已是后半夜两点,本来爸妈不放心我这么晚出去,但因妈妈对任子建印象极好,加上他又是我上司也就极力怂恿老爸放我去了。
街上正在放英文板的《吻别》:“藏身于雨雪之中,努力忘记,但我怎能就这样离去,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却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我买了罐热茶拿在手里,不巧路过詹天的新居时,忽然发觉他与我已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从此萧郎是路人,第一次明白何谓“岁月长,衣裳薄”。
那一晚我和任子建彻夜长谈,我第一次知道他曾有一个女朋友,却也不意外。他说他很爱她,今天依然很爱她。她为了追求离开,他也就不得不放手。
他坦白说:“她是个物质要求很高的女人,我有时也想,如今已有一定经济基础,或许是时候可以去找她了,但总是下不定决心。”
现在都市爱情故事大多如是。
那一夜我们走了很久,全日时店里一直放着,放着:“这么多的人在这世界上,请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像你一样的女孩,将我留存心间,与你的灵魂相伴。在我老去之前,给我你的手。问世上情为何物,在我们彼此离开前,问奇迹上演。他们说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我们也能此时相守,现在或者永不回头,请带我远走高飞……”
初二我们就回了北京,爸妈很不舍,但我毕竟已是有工作的人。机场,他们一再感谢任子建对我的照顾,并拜托他继续照顾我,我就哼哼地说,“说不定是谁照顾谁呢。”
回京后公司无大变化,除了董事长的秘书赫敏辞职,我笑任子建少了一个仰慕者。而我也立刻有了新的工作,是和一个体育杂志搞联盟,我们要合作搞一个特色栏目,是一些天马行空的体育文章,还要拍摄成体育故事,类似中央台的几档节目,但首先从纸上开始。
我们联络了不少写手,这个年代,找什么都难,就是找写手,满世界都是。
文学圈子不大,希望成为其中一分子的人不少,挤得爆乎。可惜,一周内看了不少稿子,却没有太满意的。我急性子,看见这种状况,索性心血来潮自己上阵。以一个西班牙网球手为主人公杜撰了一个故事。
又是西班牙,那真已是我一生的情结。
我传给任子建的稿子如下:
江湖
费雷罗挥了挥手中的长剑,无风呼啸,树叶倒是落了一地,却已是二流的功夫,大不如前。我老了吗?这个失意的男子轻轻问自己,不是,是倦了。这个江湖,已不是我的江湖。
在最好的年代,他成了武林盟主,天下第一,却是孤独一人;在最坏的年代,他不堪一击,被无数无名小辈挑落马下,盟主之位拱手让人不说,更几乎送了命,仍是孤独一人。
下月就是冷山论剑,躲是躲不掉的,上路吧。
风餐露宿是早就习惯的,很小就是这样了。去冷山也不是第一次了,希望,也不是最后一次。怕只怕这一躺凶多吉少,很难有命回来。丐帮帮主罗迪克英雄出少年,武林新一代至尊天王费德勒一年来所向无敌,武当掌门休依特的无坚不摧功听说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自己的古墓派却是人才寥寥,整天人在花丛过的师兄亦不见人影。当然,他不怕死,对于一个活在刀刃上的人,死是世上最近的距离,不须一寸。
大漠还是那么宽,白森森的骆驼骨走上一会就是一堆,有的陷在沙中,有的露在风中,整个世界,除了天,就是沙。大漠的黄使天逊了色。
走了半天路终于见了片山崖。沙漠的落日是地球上最美的景色之一,费雷罗却无意欣赏。天快黑了,先进山腹再说。走过风口便是山洞。就是这个山洞,日后,成了他一生不能回避的回忆。
他一踏水山洞,赫然一把剑指向他的喉咙,要他的命,不须一寸。手中的剑来不及出鞘,费雷罗已被眼前的景象震惊:有的人除非不遇见,一旦遇见就不可能不爱,眼前的女子便是这样,一席红衣,美若天人,60分之一秒,费雷罗知道自己完了。
费雷罗一贯轻言轻语,从容淡定,生死关头也不例外,“我只是个路人。”他说
“也是个剑客。”女子望了望他手中的剑,人已没落,剑却仍是一等一的好剑。
“那又怎样?”费雷罗饶有兴趣地问,“要么今夜帮我杀一个人,要么现在我杀了你。”女子的话好像裂开的冰,锋利无情。
“看来我只能选择后者。”
沙漠的夜冷得像个冰窖,怕是月宫中也不会有这样的寒天。从霞光万道到星斗漫天,女子不曾说过一句话,两人并排坐在山腰避风处,费雷罗望着女子的侧面,那样美又那样冷酷,忽然心生惋惜,脱下黑色的披风给她披上,她也不曾说一句谢谢。
直到月亮消失,女子忽然起身说,“我们要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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