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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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全本)-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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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大牧狗边叫边看着梅朵拉姆。梅朵拉姆又一次说:“咱们回吧,咱们不找巴俄秋珠了。”看它们固执地站着不动,就又说,“那就赶快找,找到了赶快回,这里很危险。”说着弯下腰摸了摸在黑暗中翻滚的河水,吃不准自己敢不敢过河,能不能过河。一般来说,野驴河是可以涉水而过的,但是这里呢?这里的水是不是也和别处一样只有没膝深呢?她心说不如留下一只狗和我一起在这边等着,让另外两只狗过去寻找巴俄秋珠,狗比她强,狗是会水的。她相信,两只聪明的藏獒会把她正在寻找他的意思准确传达给他,也相信只要巴俄秋珠看到尼玛爷爷家的大牧狗,就会想到是她梅朵拉姆找他来了,他应该赶快回来。 

她挥着手说:“萨杰森格,琼保森格,你们过去,我和嘎保森格在这儿等你们。”萨杰森格和琼保森格不听她的,不仅没有过河,反而绕到她身后,警惕地望着黑黢黢的草原。她俯下身子推了推它们,哪里能推得动,生气地说:“你们怎么不听我的话?”它们的回答是一阵狂猛的叫嚣,三只大牧狗都叫了,朝着同一个方向,用藏獒最有威慑力的粗大雄壮的叫声,叫得整个草原的夜色都动荡起来。 

一声凄厉的狼嗥破空而来,就像石头落在了梅朵拉姆的头上。她的头不禁摇晃了一下,心里猛然一揪:危险又来了,白天是豹子,晚上是狼。狼是什么?狼的概念就是吃人,是比豹子更有血腥味的吃人。自从来到西结古草原,她不止一次地听到过狼嗥,有时候半夜在帐房里睡不着,听着远方的狼嗥就像尖厉的哭声,竟有些被深深打动的感觉。但她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旷野里听到过狼嗥,现在听到了,就再也不是打动而是不寒而栗了。 

梅朵拉姆身子抖抖地蹲下来,害怕地瞪着前面,抱住了嘎保森格这只她最钟爱也最信赖的大牧狗。但白狮子一样的嘎保森格并不喜欢她在这个时候有这样的举动,挣脱她的搂抱,朝前走了几步,继续着它的叫嚣。 

突然白狮子嘎保森格跑起来,围绕着梅朵拉姆跑了一圈,然后箭镞般直直地朝前飞去。接着是新狮子萨杰森格,接着是鹰狮子琼保森格,它们都朝前跑去,一跑起来就都像利箭,刷刷两下就不见了。等梅朵拉姆反应过来时,她看见的只是草原厚重的黑暗和可怕的孤远。狗呢?大牧狗呢?三只引导着她又保护着她的大藏獒呢?她喊起来:“嘎保森格,萨杰森格,琼保森格。”喊了几声就明白喊破嗓门也是白喊,风是从迎面冲来的,一吹就把她的声音吹落在了身后的野驴河里。 

梅朵拉姆战战兢兢朝着传来狗叫的地方走去,就像迷路的人寻找星光那样在黑暗中深一脚浅一脚地探摸着,很快就发现迎接自己的不是希望而是触及灵魂的恐怖。 

恐怖是因为她听不到了三只大牧狗的叫声,更是因为她看见了灯光,那是鬼火一样蓝幽幽的灯光。灯光在朝她移动,开始是两盏,后来是四盏,再后来就是六盏、八盏、十二盏了。梅朵拉姆没见过黯夜里的狼,也没见过飘荡在草原黯夜里的蓝幽幽的鬼火一样的狼眼,但是她本能地意识到:狼来了,而且是一群,至少有六匹。她大喊一声:“救命啊。”  








  



 

 

藏獒是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犬演变而来的高原犬种,是犬类世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杨志军的笔下,獒王虎头雪獒、冈日森格、黑色的狮头母獒那日以及它的同胞姐姐果日、以前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后来的多吉来吧等等在征服与被征服中,在自信豪迈与威严杀气中,在剽悍不羁与忠于规则中,用威风凛凛的刀牙、奋不顾身的抓扑,完成自己的使命。




杨志军简介

出生:1955年 籍贯:青海
代表作:《环湖崩溃》、《海昨天退去》、《苍茫唐古特》、《天荒》、《随心所欲》、《无人部落》《大祈祷》、《亡命行迹》等,最新作品《藏獒》、《敲响人头鼓》等。 

主要经历 
曾当兵上大学,做报社记者时常驻青藏高原牧区六年,家养藏獒多年。作品《环湖崩溃》曾获《当代》文学奖。在《藏獒》出版之前杨志军其实非常高产,出版过大量作品,但并不为大众所熟知。但其新作《藏獒》销量已经突破10万册。 
 ☆ 藏 獒  



第七章
这天晚上,首先发现了三只大牧狗和一个姑娘的是五匹壮狼和三匹小狼,这是一支以母狼为头狼的狼家族。它们非常奇怪:这个时候居然有一个不是牧人的姑娘和三只大牧狗出现在草原上,她和它们半夜三更要去干什么?似乎并不是为了满足对食物的欲望而仅仅是一种好奇催动着这个母狼家族远远地跟上了姑娘和三只大牧狗。差不多跟了两个时辰,它们才停下来,毕竟饥饿比好奇更能主宰它们的行动。它们知道一个姑娘自然是无力对付它们的,但如果再加上三只纯粹的喜马拉雅獒种的大牧狗,那就决不是它们这个五匹壮狼三匹小狼的母狼家族所能对付得了的。它们目送着姑娘和三只大牧狗,告别似的嗥叫了几声,转身走开了。就在这时,它们意外地发现,远远跟着姑娘和三只大牧狗的还有一个人,是个小孩。小孩是唾手可得的。唾手可得的小孩已经被另一支以公狼为头狼的狼家族盯上了。 

两支狼家族是互相认识的,冬天食物缺少的时候它们会在一个狼群里混饭吃,到了夏天就以家族为单位分开行动了。分开不是绝对的,有时候也会有联合,比如今天晚上。两支狼家族心照不宣地会合到了一起,磨合了一会儿,又很快在家族头狼的带领下分开了。现在,一直跟踪着孩子的这支四匹壮狼两匹小狼的公狼家族绕开孩子,斜斜地插到前面去了。一直跟踪着姑娘和三只大牧狗的母狼家族悄悄地围住了孩子。 

这孩子就是班觉的儿子七岁的诺布。他以为自己是个男子汉,是男子汉就必须像藏獒一样勇敢无畏地钻进草原凶险的黑夜里保护他的阿姐梅朵拉姆。他悄悄地跟着,一直跟着,从家里跟到了碉房山,又从碉房山跟到了这里。这里是阿爸带着他牧羊牧牛的草野,是狼群出没的地方。现在他已经看到狼群了,狼群星星一样的眼睛闪烁成了一溜儿。他知道狼的眼睛也已经看到了他。他停了下来,愣愣地望着,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母狼家族没有马上扑过来咬倒诺布。因为两群狼商量的结果是,不光要吃掉孩子,也要吃掉那个姑娘,不然狼多肉少,狼群就会互相打起来。它们的计谋是利用孩子把三只大牧狗引过来,等大牧狗一到,这边的母狼家族就用嗥叫通知那边的公狼家族立刻扑咬那姑娘。姑娘一定会喊起来,一喊就又把三只大牧狗拽回去了。大牧狗回去后,看到的就只能是姑娘的尸体。这时候母狼家族再对孩子下手。三只大牧狗肯定还会来到这里,动作快的话它们会看到孩子的尸体,动作慢的话看到的就仅仅是血迹了。 

母狼家族的八匹狼警惕地望着四周,等待着三只大牧狗的到来。 

草原上能够对荒原狼造成威胁的只有藏獒。藏狗的优势是个体的威猛强悍,如果像人一样一对一地抗衡,即使狼群中最凶恶的头狼,也不是普通藏獒的对手。而且藏獒一个个都是视死如归的,面对狼群的时候,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忍让和逃跑。荒原狼的优势则表现在群体奋发时的凝聚力和威慑力上。一旦和藏獒打起来,总是一群对付一只或几只。更重要的是,它们对付敌手的狡诈阴险和保护自己的智慧远远超过了一般藏獒的理解能力。就比如现在,当它们试图利用孩子把三只作为大牧狗的藏獒引过来时,三只大牧狗果然就奔腾而至了。母狼家族一边后退一边嗥叫,通知那边的公狼家族立刻对姑娘下手。 

三只大牧狗远远地就闻到了狼的味道和小主人诺布的味道。两种味道在空气中的混合说明狼群和诺布已经很近很近,危险即刻就要发生。它们用叫声威胁着狼群狂奔而来,庆幸地发现小主人安然无恙,便直扑狼群。 

五匹壮狼和三匹小狼的母狼家族加快了撤退的速度,队形由三匹小狼在前,五匹壮狼断后变成了一匹壮狼在前,三匹小狼居中,四匹壮狼断后。在前面领先撤退的那匹壮狼就是这支母狼家族的母性头狼,它在前面掌握着速度,既不能跑得太快,离开猎物太远,徒然消耗了体力,也不能让大牧狗很快追上,形成一种面对面搏杀的局面。作为狼,它们的意识始终是明确的:自己的目的永远是食物而不是搏杀,而获取食物的目的又是为了保存自己。为了“保存自己”这个最根本的目的,它们能不搏杀就不搏杀,尤其是面对藏獒的时候,它们的态度变得格外功利而务实,决不会离开对食物的贪婪和算计而有任何虚妄的举动。可是藏獒就不一样了,藏獒的生存意义永远超越着包括食物在内的任何功利目的,它们和狼群搏杀和陌生人搏杀和一切野兽搏杀完全不是为了吃掉它们和他们,甚至根本与自己的生存以及温饱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为了对人类(确切地说是主人)的忠诚和仗义,是为了帐房和领地的安全,就跟一个国家的军队那样。所以对藏獒来说,搏杀并且夺取胜利就是唯一的目的。 

三只大牧狗的穷追不舍使它们和母狼家族之间的距离渐渐缩短了。母狼家族的队形又发生了变化,前面领跑的换成了另一匹母狼,头狼从领跑的位置换到了三匹小狼后面,它作为三匹小狼的母亲现在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并督促小狼快跑。头狼的身后是三匹公狼,它们排成一线,随时准备迎接藏獒的撕咬。整个母狼家族奔逃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然而,距离还是在缩小,白狮子嘎保森格弹性的四肢使它像风一样席卷而去,右翼的新狮子萨杰森格如同磅礴的黑夜无声地笼罩而去,左翼的鹰狮子琼保森格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雄鹰飞翔而去。母狼家族因为三匹小狼的存在只能容忍距离的缩小。这样的容忍几乎就是对强大的藏獒天性的挑衅,三只大牧狗火冒三丈,眼看狗牙就要碰到狼尾巴了。殿后的三匹公狼突然扭转了身子,引导着追击者跑向了一边,越跑越快,越跑越快,头狼和三匹小狼顿时安全了。 

终于,按照荒原狼的设想,姑娘喊起来了:“救命啊。”三只大牧狗愣了一下,追击的速度不由得放慢了。狗慢了,狼也慢了。在荒原狼的想象中,只要姑娘一喊,三只大牧狗就一定会丢下孩子急转折回,那孩子转眼就会落入它们的魔口。逃跑的狼一个个回头看着大牧狗,等待着对方放弃追击的那一刻。然而没有,狼们的声东击西并没有得逞,三只大牧狗很快又把追击的速度调整到了最快。 

狼们有些吃惊,居然藏獒变得比自己狡猾了。它们没想到追击自己的大牧狗中有一只是特别优秀的藏獒,它叫白狮子嘎保森格。它是一只年轻的公獒,它除了勇敢和耳鼻的灵敏,还有足够聪明的大脑,这样的大脑能够准确判断战场的局势,及时识破敌手的阴谋。更重要的是,大脑的经验储存和知识储存以及遗传的记忆使这只藏獒具备了优越的思维能力。当它意识到这种优越的能力超拔在獒群之上时,它就按照天性的启示自然而然变成了一只表现欲特别强烈的野心勃勃的藏獒。它以为包括这次追狼在内的任何一次跟野兽的打斗都不过是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而一只具有领袖素质的藏獒,是决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的。它告诉自己一定要咬住对方,一定要一口毙命,不然就连自己这一身雪白的獒毛也对不起了。它清楚自己是一只漂亮的白色狮头公獒,而在西结古草原,领地狗中的獒王好几代都是白色的,这是神?的安排,神?对白色的藏獒特别关照,对它自然也不会例外。既然如此,那它就要试一试了,不是现在,而是将来,它幻想,不,已经不是幻想,而是希望,它希望獒王虎头雪獒在智慧和勇敢方面都被它打败,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为一只自由的领地狗,成为西结古草原威镇四方的新一代獒王。 

野心勃勃的白狮子嘎保森格首先追了上去,大头一顶,一下子顶翻了被自己追逐的这匹健壮的公狼。等公狼起身再跑时,嘎保森格已经重重地压在了它身上。公狼回头就咬,嘎保森格用自己的虎牙迎接着狼的虎牙,犬牙交错的瞬间,嘎巴一声响,牙断了,是坚硬的荒原狼的牙而不是更加坚硬的藏獒的牙。断了牙的狼就好比失去了枪的枪手,被悍烈的白狮子嘎保森格一口咬住了后颈。  

据说荒原狼的后颈上寄住着护狼神瓦恰,只要在荒原狼的后颈上咬出一个血洞,护狼神瓦恰就会少一根头发,等到头发全部失去,护狼神就会死掉,到那个时候草原上就没有狼了;据说荒原狼的后颈是它的灵魂逃离躯壳的地方,一旦灵魂逃离,就会把狼的败运带给藏獒和养了藏獒的人,人和藏獒就都要倒霉了,而咬住荒原狼的后颈,它的灵魂就无处可逃,就会憋死在躯壳里,霉运就永远属于荒原狼了。所以草原上的藏獒在撕咬荒原狼的时候,总会把致命的一口留在对方的后颈上。荒原狼的后颈,是狼血泉涌的地方。 

现在,白狮子嘎保森格一口咬住了公狼的后颈,公狼别无选择地迎来了死亡。对方的死亡就是战斗的结束,藏獒是不贪吃的,即使狼肉很香很香。嘎保森格丢开死狼飞快地往前跑去。它追上了新狮子萨杰森格,追上了另一匹公狼,但它并没有亲自实施屠杀。它和公狼并肩跑了一会儿,然后超过对方半个身子,回头一拦,张嘴假装咬了一下。公狼赶快朝一边躲去,逃跑的速度顿时慢了下来。就在这个时候,新狮子萨杰森格追了上来,一口咬住了公狼的后颈。嘎保森格戛然停下,高兴得叫了一声好。萨杰森格同样是高兴的,一边把牙齿埋进狼肉享受着狼血温暖的浸泡,一边不失时机地朝它摇了摇感激的尾巴。嘎保森格叫了一声,告诉它:“这没什么。”然后又朝前跑去。 

嘎保森格知道一只具有领袖素质的藏獒,不仅自己要勇猛厮杀,还要帮助同伴成就属于它们的业绩。如果你以为自己比别的藏獒高明,抢在别的藏獒之前杀了人家一直追撵的猎物,别的藏獒就会深深嫉恨你。因为自尊和自强是所有藏獒的天然禀赋,是藏獒活着的权利,是藏獒在草原上立于不败之地的个性特征。你损害了对方的这种权利,也就等于损害了你自己的威信。对方虽然不可能战胜你,但它决不会追随你。而一只浑身充满了领袖欲的藏獒,即使强大到无与伦比,也不可能抛弃自己的追随者。藏獒代代相传的古老而纯粹的血液先知一样告诉了白狮子嘎保森格:追随是领袖的基础,培养追随者是做领袖之前必不可少的功课,獒王的地位有一半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有一半是依靠众藏獒甚至小喽藏狗们的拥戴。 

白狮子嘎保森格全力奔跑着,跑到了最后一匹公狼的前面,掉转身子迫使公狼改变了逃跑的方向。在后面紧追不舍的鹰狮子琼保森格呼啸而来,用肩膀撞翻了公狼,然后一口咬住了对方的后颈。 

一眨眼工夫三匹荒原狼就被三只作为大牧狗的藏獒活活咬死了。 

逃离危险的两匹母狼和三匹小狼没看见三匹公狼的毙命,但是它们知道三匹公狼(其中包括了母狼的丈夫和小狼的父亲)都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它们站在高高的草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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